September 28,2007
台灣加入聯合國!讓我再受騙一次吧!
近日媒體報導指出陳水扁總統曾召集國安團隊,討論今年九月向聯合國叩關計畫,
決定改變過去以「中華民國」名義爭取加入聯合國、並由友邦代為提案的方式,
今年將首次以“台灣”名義爭取加入,同時改由政府直接向聯合國提出。
決定改變過去以「中華民國」名義爭取加入聯合國、並由友邦代為提案的方式,
今年將首次以“台灣”名義爭取加入,同時改由政府直接向聯合國提出。
這是一個大新聞,雖然類似的話陳總統也曾經說過,但「由政府直接向聯合國提出」倒是頭一次,
消息傳出一時間我們倒是看不到人們對這消息感到興奮,
反而卻有一些支持“台灣獨立”的人士澆下傾盆冷水,
其實這也不能怪他們,畢竟陳總統曾經對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談話從來沒有一次兌現。
不過,對於我們這些平常就關注這件事情的人來說,或許就是原本的那股傻勁吧!
我選擇讓陳總統再騙一次,再相信一次。
但是對於報導說「今年九月向聯合國叩關計畫」,這就有待商榷了!
有人說,向聯合國申請入會每天都可以,話是沒錯,不過也不完全對,
依照聯合國的規定,首先要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加入的申請函,秘書長收到加入申請書之後,
必須立即向「安理會」提出申請案,「安理會」議長(依照理事國國名英文字母次序輪流擔任每月一任,
2006年八月加納、九月希臘、十月日本)再交由「加入審查委員會」做初步審查,
最遲在聯合國大會召開前35日或臨時總會召開前14日,向安理會提出報告,
安理會接到審查報告後應開會討論,並決定是否向大會推薦或拒絕,或延期討論。
不論做何決議都必須將會議記錄向大會提出並做報告。
安理會若有九國贊成,且五個常任理事國未投反對票,即可向大會推薦,
大會在接到安理會推薦決議之後,即可由全體會員投票,若三分之二贊成,該申請國即可加入。
一方面,大會亦可對安理會未推薦表明意見,或要求安理會對申請案再討論審查
(資料來自許慶雄著『台灣加入聯合國手冊』http://home.kimo.com.tw/twnation2001/ti01.htm)。
聯合國大會的召開日期是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二,今年是九月十二日,
也就是說,如果要趕在大會召開之前的35天,
那麼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已經備妥申請書,最遲在八月初就要送到秘書長手上,
才有足夠的時間在這個會期處理此案。
至於臨時總會何時召開,外交部官員應該搞清楚,以爭取時間。
接著我們再來談談,在以上整個過程中,台灣的申請案會在哪一關被阻擋下來?
假設秘書長和審查委員會都沒問題,送到安全理事會時問題就來了,
目前聯合國安全理事國除常任五國(法國、俄國、英國、美國和中國)
外其他十個理事國(阿根廷、希腊 、卡塔爾 、剛果、 日本 、斯洛伐克 、丹麥、秘魯、坦桑尼亞、加納)
沒有一個和我們有邦交的國家,加上中國強力阻擾的遊說下,台灣的申請案在這關肯定停下來。
不過大家注意到,安理會不論做何決議都必須將會議記錄向大會提出並做報告,
這個報告的內容就有意思了!也就是我常提起的,聯合國拒絕我們的理由會是什麼?
過去十三年,我們請友邦輪流在總務會提案,為的就是進入大會來討論,
但總務會都以未達共識將台灣友邦的提案拒絕掉。
如果我們提出正式申請,依照聯合國規定,安理會不論拒絕與否都要送交大會做報告,
也就是說,聯合國拒絕台灣加入的理由將抬面化,
這個理由將受國際社會公評也將受台灣國人認可才行,這就是我們的機會。
媒體說﹕台查斷交後台灣加入聯合國國的主要推手被收買,重挫台灣的士氣,
這些媒體總是和著中國來唱衰台灣,我們見怪不怪,因為他們不懂聯合國的種種,
更不了解國際情勢,
他們唯一的專長就是訪問受難者家屬﹕「你現在的感覺如何?」
筆者曾經撰文「台灣加入聯合國!政府與人民,信心、決心、勇氣和力量」
這就是我們要加入聯合國的主要推手,絕對是是自己不會是其他國家。
其實從政府的說詞中,我還是有許多的懷疑與不確定感,
包括「扣關」、「爭取」和「參與」這都是回避“正式申請”的推托之詞應該避免使用。
因為創造再多的推托之詞終究無法讓人民百姓了解實情,
唯有讓全國人民清楚明白國家的困境在哪,才有根本解決之道,
申請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式會員國如此,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總之,陳水扁總統既然說了,外交部主管單位就要認真去策劃與執行,
別讓陳總統一再跳上火線,也萬勿陷陳總統於不義。
只要政府向聯合國提出正式申請,無論結果如何,
我相信海內外台灣人一定都會堅定的支持,放手一搏吧!阿扁總統,歷史定位就在此時。
消息傳出一時間我們倒是看不到人們對這消息感到興奮,
反而卻有一些支持“台灣獨立”的人士澆下傾盆冷水,
其實這也不能怪他們,畢竟陳總統曾經對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談話從來沒有一次兌現。
不過,對於我們這些平常就關注這件事情的人來說,或許就是原本的那股傻勁吧!
我選擇讓陳總統再騙一次,再相信一次。
但是對於報導說「今年九月向聯合國叩關計畫」,這就有待商榷了!
有人說,向聯合國申請入會每天都可以,話是沒錯,不過也不完全對,
依照聯合國的規定,首先要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加入的申請函,秘書長收到加入申請書之後,
必須立即向「安理會」提出申請案,「安理會」議長(依照理事國國名英文字母次序輪流擔任每月一任,
2006年八月加納、九月希臘、十月日本)再交由「加入審查委員會」做初步審查,
最遲在聯合國大會召開前35日或臨時總會召開前14日,向安理會提出報告,
安理會接到審查報告後應開會討論,並決定是否向大會推薦或拒絕,或延期討論。
不論做何決議都必須將會議記錄向大會提出並做報告。
安理會若有九國贊成,且五個常任理事國未投反對票,即可向大會推薦,
大會在接到安理會推薦決議之後,即可由全體會員投票,若三分之二贊成,該申請國即可加入。
一方面,大會亦可對安理會未推薦表明意見,或要求安理會對申請案再討論審查
(資料來自許慶雄著『台灣加入聯合國手冊』http://home.kimo.com.tw/twnation2001/ti01.htm)。
聯合國大會的召開日期是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二,今年是九月十二日,
也就是說,如果要趕在大會召開之前的35天,
那麼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已經備妥申請書,最遲在八月初就要送到秘書長手上,
才有足夠的時間在這個會期處理此案。
至於臨時總會何時召開,外交部官員應該搞清楚,以爭取時間。
接著我們再來談談,在以上整個過程中,台灣的申請案會在哪一關被阻擋下來?
假設秘書長和審查委員會都沒問題,送到安全理事會時問題就來了,
目前聯合國安全理事國除常任五國(法國、俄國、英國、美國和中國)
外其他十個理事國(阿根廷、希腊 、卡塔爾 、剛果、 日本 、斯洛伐克 、丹麥、秘魯、坦桑尼亞、加納)
沒有一個和我們有邦交的國家,加上中國強力阻擾的遊說下,台灣的申請案在這關肯定停下來。
不過大家注意到,安理會不論做何決議都必須將會議記錄向大會提出並做報告,
這個報告的內容就有意思了!也就是我常提起的,聯合國拒絕我們的理由會是什麼?
過去十三年,我們請友邦輪流在總務會提案,為的就是進入大會來討論,
但總務會都以未達共識將台灣友邦的提案拒絕掉。
如果我們提出正式申請,依照聯合國規定,安理會不論拒絕與否都要送交大會做報告,
也就是說,聯合國拒絕台灣加入的理由將抬面化,
這個理由將受國際社會公評也將受台灣國人認可才行,這就是我們的機會。
媒體說﹕台查斷交後台灣加入聯合國國的主要推手被收買,重挫台灣的士氣,
這些媒體總是和著中國來唱衰台灣,我們見怪不怪,因為他們不懂聯合國的種種,
更不了解國際情勢,
他們唯一的專長就是訪問受難者家屬﹕「你現在的感覺如何?」
筆者曾經撰文「台灣加入聯合國!政府與人民,信心、決心、勇氣和力量」
這就是我們要加入聯合國的主要推手,絕對是是自己不會是其他國家。
其實從政府的說詞中,我還是有許多的懷疑與不確定感,
包括「扣關」、「爭取」和「參與」這都是回避“正式申請”的推托之詞應該避免使用。
因為創造再多的推托之詞終究無法讓人民百姓了解實情,
唯有讓全國人民清楚明白國家的困境在哪,才有根本解決之道,
申請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式會員國如此,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總之,陳水扁總統既然說了,外交部主管單位就要認真去策劃與執行,
別讓陳總統一再跳上火線,也萬勿陷陳總統於不義。
只要政府向聯合國提出正式申請,無論結果如何,
我相信海內外台灣人一定都會堅定的支持,放手一搏吧!阿扁總統,歷史定位就在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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