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8,2007
台灣加入聯合國! 考驗友邦忠誠度?
我國從1993開始,總是每年敦請友邦向聯合國提出議案,到2002年為止共十度受挫,只能在總務會徘徊,連大會議程都排不進去,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有趣的是,台灣外交部仍然煞有其事的非常在意這些友邦,在意有多少國家、在意她們說了些什麼,因此有人戲虐的說,每年的聯合國大會成為了「我國友邦忠誠度大考驗」!
現實的國際情勢,哪有什麼忠誠度可言,不外就是利益多寡罷了! 台灣每年花費在援助邦交國上的預算非常可觀,既然花了錢,當然希望看到成果,因此,友邦在聯合國總務會上友我的言論程度,成為對我忠諴與否的重要指標,這勉強可以解釋得通。可是如果我們再仔細去瞭解這些友邦到底在聯合國總務會上說了些什麼,我們恐怕更感到驚訝,而是不是忠誠就已經不是問題了!說得露骨些,她們和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所持的言論依然相去不遠,甚至越幫越忙!
現實的國際情勢,哪有什麼忠誠度可言,不外就是利益多寡罷了! 台灣每年花費在援助邦交國上的預算非常可觀,既然花了錢,當然希望看到成果,因此,友邦在聯合國總務會上友我的言論程度,成為對我忠諴與否的重要指標,這勉強可以解釋得通。可是如果我們再仔細去瞭解這些友邦到底在聯合國總務會上說了些什麼,我們恐怕更感到驚訝,而是不是忠誠就已經不是問題了!說得露骨些,她們和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所持的言論依然相去不遠,甚至越幫越忙!
現在讓我們來回顧這些年來友邦在聯合國總務會的發言,以及筆者認為這些發言的荒謬之處﹕
※1996年尼加拉瓜代表﹕…以特別委員會從當今現狀的觀點看來,1971年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應該被回顧檢討。
筆者﹕2758號決議案解決了中國代表權問題,並未言及台灣代表權的問題,如果尼國代表心中所想的是,回顧檢討2758號決議案所沒談到台灣代表權的問題,那麼我們可以接受,但事實上尼國代表是順應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推翻2758號決議案,讓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1996年塞內加爾代表﹕…他的政府相信「Republic of China」可以在聯合國內「重新」獲得地位,他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筆者﹕同樣是想推翻2758號決議案,「Republic of China」已經根據2758號決議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徹底解決中國代表權問題,塞國代表的發言無異將台灣與中國再次混在一起糾纏不清。其實這是絕大部分邦交國的說詞,也是國民黨政府所交待的說法。
※1997-1998許多所謂的友邦更是將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提出來,要求大會重新審查該決議案,這也是個要命的錯誤,2758號決議案完全不關台灣的事,真不知道他們要重新審核什麼東西!
※1999年賴比瑞亞的代表「法瑪塔洛斯歐索朵」說﹕…她也注意到如果聯合國繼續孤立台灣,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終於統一的長程目標將無法達成。
筆者﹕反過來說,台灣加入聯合國就能加速〝終於統一的長程目標〞嗎?
※1999年聖基斯與尼維斯的代表「李摩耳」說﹕他的政府並不假定要對台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之紛爭提出解決之道,他們可以獨自解決此事。
筆者﹕台灣人若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乾脆放棄加入聯合國好了!這樣所謂的友邦,自動將台灣人劃為中國人,並在聯合國總務會提議,根本是愈幫愈忙。
※2000年布紀納法塑的代表「米歇爾卡凡多」說﹕在一群懇求讓台灣2300萬人參加聯合國工作的國家裏面,他的代表團是其中之一。〝第2758號決議〞是以〝投票〞通過,並不是依〝輿論〞通過。
筆者﹕懇求什麼?台灣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身為國際公民應有的權力,筆者曾經撰文敘述台灣加入聯合國只有〝理〞和〝法〞用〝情〞是沒有出路的。
※2000年尼加拉瓜的代表「瑪力歐凱斯鐵隆都阿堤」說﹕他的代表團支持建立一個工作小組來檢討台灣的問題,讓她的人民在聯合國裏面可以〝被代表〞…
筆者﹕被代表什麼?讓ROC來代表台灣入嗎?真是異想天開!
※2000年聖基斯和尼維斯的代表「亞斯朵娜布朗」說她的政府很敏感地明白此事在委員會裏面分歧的看法而且明白在這個為時甚久的問題不會有公正的作法。中國人民可以解決這個面對他們的問題…。
筆者﹕如果這些所謂的友邦還搞不清楚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話,拜托請你閉嘴!
※2001年聖圖美和普林塞普的代表說﹕…他瞭解這個問題的困難,但是相信「依聯合國憲章讓ROC回到聯合國以助和平」是一項義務。
筆者﹕真是要命,這時本土政黨已經執政一年多年了,咱們的「友邦」還在推銷「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2001年塞內加爾的代表說﹕聯合國大會應該考慮這個問題,台灣曾是聯合國的創始國。
筆者﹕快寫不下去了!台灣什麼時候曾是聯合國的創始國?TAIWAN和ROC都搞不清楚!
看過以上部分友邦在聯合國總務會的發言,如果大家還記得,「諾魯」這個不比台灣一個縣市大的國家,2001年時如何在聯合國總務會上發言「支持」我們?他的代表說﹕「“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是一個國家,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主張「一個中國」尤甚於主張「一個韓國」,這個國家的地位仍待決定,“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有強勢的經濟,它為聯合國和聯合國的活動作政治和經濟上的奉獻,如果像台灣這樣的國家無法加入聯合國的話,那將是聯合國丟臉的事。」
好個丟臉的事!事情不到一年,不過八個月的時間吧!該國卻選定在陳水扁總統就職二週年的五月二十日和我們斷交,斷交的原因不言可喻,不外是金錢使然,諸如這樣的國家有何道義?有什麼忠誠度可言?
中國藉著大量廉價的勞工代替機械,以廣大市場為誘因,賺取白花花的銀兩,坦白講,要用錢買「忠誠度」我們實在不是對手也不屑如此,那麼怎麼辦,坐以待斃嗎?當然不是,古人說﹕
「自助而後人助」的確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在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路程上,如果我們不先求自立,不堅持以台灣新國家的名義,正式向聯合國提出申請,而只是一昧的依靠友邦以挾帶著“The Republic of China”來提案,那麼誰能保證沒有第二個「諾魯」出現?誰又能保證邦交國不會降到二十個以下,甚至個位數?
台灣過去在國際上的表現,對許多國家在科技、農耕、災難甚至經濟上予以協助,這是我們的信用,聯合國各會員國應該相信我們有能力且願意遵守聯合國憲章,而台灣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身為國際公民的應有權力,應該受到完全的尊重;不過,我們得先反過來問問自己,我們是否忠誠於自己的國家—台灣、我們是否忠誠於母親的名字—台灣,否則如何要求友邦對我們的忠誠?
※1996年尼加拉瓜代表﹕…以特別委員會從當今現狀的觀點看來,1971年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應該被回顧檢討。
筆者﹕2758號決議案解決了中國代表權問題,並未言及台灣代表權的問題,如果尼國代表心中所想的是,回顧檢討2758號決議案所沒談到台灣代表權的問題,那麼我們可以接受,但事實上尼國代表是順應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推翻2758號決議案,讓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1996年塞內加爾代表﹕…他的政府相信「Republic of China」可以在聯合國內「重新」獲得地位,他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筆者﹕同樣是想推翻2758號決議案,「Republic of China」已經根據2758號決議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徹底解決中國代表權問題,塞國代表的發言無異將台灣與中國再次混在一起糾纏不清。其實這是絕大部分邦交國的說詞,也是國民黨政府所交待的說法。
※1997-1998許多所謂的友邦更是將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提出來,要求大會重新審查該決議案,這也是個要命的錯誤,2758號決議案完全不關台灣的事,真不知道他們要重新審核什麼東西!
※1999年賴比瑞亞的代表「法瑪塔洛斯歐索朵」說﹕…她也注意到如果聯合國繼續孤立台灣,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終於統一的長程目標將無法達成。
筆者﹕反過來說,台灣加入聯合國就能加速〝終於統一的長程目標〞嗎?
※1999年聖基斯與尼維斯的代表「李摩耳」說﹕他的政府並不假定要對台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之紛爭提出解決之道,他們可以獨自解決此事。
筆者﹕台灣人若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乾脆放棄加入聯合國好了!這樣所謂的友邦,自動將台灣人劃為中國人,並在聯合國總務會提議,根本是愈幫愈忙。
※2000年布紀納法塑的代表「米歇爾卡凡多」說﹕在一群懇求讓台灣2300萬人參加聯合國工作的國家裏面,他的代表團是其中之一。〝第2758號決議〞是以〝投票〞通過,並不是依〝輿論〞通過。
筆者﹕懇求什麼?台灣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身為國際公民應有的權力,筆者曾經撰文敘述台灣加入聯合國只有〝理〞和〝法〞用〝情〞是沒有出路的。
※2000年尼加拉瓜的代表「瑪力歐凱斯鐵隆都阿堤」說﹕他的代表團支持建立一個工作小組來檢討台灣的問題,讓她的人民在聯合國裏面可以〝被代表〞…
筆者﹕被代表什麼?讓ROC來代表台灣入嗎?真是異想天開!
※2000年聖基斯和尼維斯的代表「亞斯朵娜布朗」說她的政府很敏感地明白此事在委員會裏面分歧的看法而且明白在這個為時甚久的問題不會有公正的作法。中國人民可以解決這個面對他們的問題…。
筆者﹕如果這些所謂的友邦還搞不清楚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話,拜托請你閉嘴!
※2001年聖圖美和普林塞普的代表說﹕…他瞭解這個問題的困難,但是相信「依聯合國憲章讓ROC回到聯合國以助和平」是一項義務。
筆者﹕真是要命,這時本土政黨已經執政一年多年了,咱們的「友邦」還在推銷「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2001年塞內加爾的代表說﹕聯合國大會應該考慮這個問題,台灣曾是聯合國的創始國。
筆者﹕快寫不下去了!台灣什麼時候曾是聯合國的創始國?TAIWAN和ROC都搞不清楚!
看過以上部分友邦在聯合國總務會的發言,如果大家還記得,「諾魯」這個不比台灣一個縣市大的國家,2001年時如何在聯合國總務會上發言「支持」我們?他的代表說﹕「“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是一個國家,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主張「一個中國」尤甚於主張「一個韓國」,這個國家的地位仍待決定,“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有強勢的經濟,它為聯合國和聯合國的活動作政治和經濟上的奉獻,如果像台灣這樣的國家無法加入聯合國的話,那將是聯合國丟臉的事。」
好個丟臉的事!事情不到一年,不過八個月的時間吧!該國卻選定在陳水扁總統就職二週年的五月二十日和我們斷交,斷交的原因不言可喻,不外是金錢使然,諸如這樣的國家有何道義?有什麼忠誠度可言?
中國藉著大量廉價的勞工代替機械,以廣大市場為誘因,賺取白花花的銀兩,坦白講,要用錢買「忠誠度」我們實在不是對手也不屑如此,那麼怎麼辦,坐以待斃嗎?當然不是,古人說﹕
「自助而後人助」的確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在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路程上,如果我們不先求自立,不堅持以台灣新國家的名義,正式向聯合國提出申請,而只是一昧的依靠友邦以挾帶著“The Republic of China”來提案,那麼誰能保證沒有第二個「諾魯」出現?誰又能保證邦交國不會降到二十個以下,甚至個位數?
台灣過去在國際上的表現,對許多國家在科技、農耕、災難甚至經濟上予以協助,這是我們的信用,聯合國各會員國應該相信我們有能力且願意遵守聯合國憲章,而台灣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身為國際公民的應有權力,應該受到完全的尊重;不過,我們得先反過來問問自己,我們是否忠誠於自己的國家—台灣、我們是否忠誠於母親的名字—台灣,否則如何要求友邦對我們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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