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2008
由文化的定義看網路上的日本文化討論
「梅與櫻」在成立當初,本來只是一個為了趕時髦製作的部落格。不過幾天之後,我們發現部落格本身是一個非常好用的工具,再加上我們對於日本與台灣之間的差異感到興趣,因此「梅與櫻」便轉型成為一個觀察日本和台灣庶民生活差異的網站。
在台灣網路方面,我們早期是以「哈日族的知識寶庫」來進行自我宣傳。當時我們的想法其實非常單純:想知道日本資訊的台灣年輕人可能會用「哈日」這個詞在網路上進行搜尋吧。
事實上,以「哈日族的知識寶庫」來進行宣傳其實並不踏實,因為當時「梅與櫻」也沒成立多久,文章也沒幾篇,要說是「寶庫」實在是言過其實。然而,當這套宣傳字串用了一陣子之後,我們也意識到所謂的「哈日族的知識寶庫」這種宣傳方式其實沒什麼作用,想知道日本資訊的人在網路上進行搜尋時,一開始可能會使用「哈日」這個詞,不過「哈日」這個詞可能也是最早被放棄的詞,因為在網路上用「哈日」所搜尋到的結果幾乎都是賣東西的網站。也就是因為這樣,我們便把宣傳用詞由「哈日」轉為「日本文化」,這樣也比較接近「梅與櫻」的本質。當然,這又衍生出其他的問題了:什麼是文化?梅與櫻所介紹的內容能算是文化嗎?
關於「文化」這個詞,大部分的人都聽過,大部分的人也都用過,然而文化到底是什麼呢?恐怕大部分聽過這個詞或是用過這個詞的人都無法正確地回答。
真的想要知道什麼是文化的人可能會去查字典,有些人可能會去查維基百科,或是跑到奇摩知識、BBS,或是網路論壇上發問。不過非常遺憾的是,目前一般台灣人常用的網路資源 (例如維基百科、奇摩知識、討論區等) 中,關於「文化」一詞的解釋其實非常貧乏。而這些網路資源內容多半只是剪貼網路上其它地方的東西,這種剪貼的過程並充其量只是一種資訊的量的複製,在質方面完全沒有成長。如果在Google或是奇摩知識搜尋的話,只會出現一堆長得一模一樣的文章,而搜尋者只會看其第一篇,之後的全部變成浪費網路資源的垃圾了,其中奇摩知識連字型及顏色都一樣,而且連剪貼的重點都沒抓到。
有些更糟糕的則是連剪貼都不做,直接在BBS、奇摩知識上祭出「我認為文化是○╳△...」或是「我認為文化應該是○╳△...」這種話。相信有不少人一看到這種話,腦子裡就會浮現「又來了....人家問的是理論,這傢伙明明什麼都不知道,卻硬要PO這種和理論無關的自我感想文,壞了大家看文的興致」。老實說,就算對文化的定義、理論面一無所知,每個人本來就會有屬於自己的「文化」的認定。而想知道「文化」是什麼的人想聽的是關於文化方面的理論,而不是這種「我認為文化是○╳△...」的廢話。這種話誰都講得出來,當然,那些想知道「文化」是什麼的人也一樣講得出來。不同的是這些發問者比那些只會講「我認為文化是○╳△...」的回答者高明多了,因為他們比較實事求是,直接把目標鎖定在理論面,而且不浪廢時間去講大家根本不想聽的話。
事實上,「文化是什麼」這個問題除了是許多人心中的謎以外,也是網路爭執中的整人利器之一。用這招在網路上教訓人時無往不利,因為大部分的人被問到「文化是什麼」時,其實都答不出來。因此,在網路上發生關於文化的定位方面的爭執時,只要丟一句「你知道文化是什麼嗎?」就可以讓一堆人閉嘴。當然,會放「文化是什麼」這種話的人恐怕自己也不知道文化是什麼,他們的高明之處只是比別人先堵了對方的嘴而已。如果進行這種詭辯手法分析的話,一般在網路反問他人的目的不外乎兩種,一種是讓對方重新思考問題,另一個種則是讓對方難堪,前者是屬於大家都知道的簡單的問題,後者則是大家都不知道的複雜問題,而「文化」的例子是屬於後者。我個人在網路討論中並不喜歡用這種反問式的討論法,這是因為反問式的討論法的本質就是看不起對方。如果是在討論一個簡單的問題的話,我既不想假設對方的頭腦會笨到連簡單的問題都搞錯,也不想相信有這種事。如果它真的發生了,我寧可選擇中止或是退出討論,因為討論本身已經失去意義。我可不想把自己cosplay成對方的老師或父母,用一種「和善的大人教無知的小孩」的口吻要對方重新思考某個簡單的問題。如果是在討論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的話,不懂的東西就是不懂,反問對方,要對方思考一個無法由空想構成的理論恐怕也不會得到什麼改變。
話題拉回來,總而言之,儘管大家都在談「文化」,但是大家其實都不知道自己所談的「文化」是什麼。放眼望去,網路上一堆以關於日本文化為主題的討論區的使用者甚至板主本身恐怕也沒弄清楚「文化」是什麼。
好了,講了半天還是沒講到「文化到底是什麼」,如果有人真的想知道文化是什麼的話,這個人會先去查字典。如果想知道文化是什麼,又連基本功課都不作的話,基本上看了這篇文章也沒用。
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為例,該辭典對於文化的解釋為:(1) 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2) 文治教化。
我們先談 (2) 的解釋。(2) 的「文治教化」這樣的解釋其實是一種蠻不負責任的文字遊戲,這是因為字典的解釋應該是以易懂的詞彙來說明難懂的詞彙。這個世界上可能有一堆人聽過而且用過「文化」這個詞,但是恐怕很少人用過「文治教化」這個詞。當然,這並不是說字典上不能用「文治教化」來解釋「文化」,而是使用「文治教化」這個詞時,應該將「文治教化」更進一步地說明才對。
至於 (1) 的解釋,是採用英國人類學家E.B.Tylor對於文化的定義。這個解釋比較接近一般人口中常提到的「文化」的意義。然而E.B.Tylor的解釋真的就能代表一切的文化嗎?如果將E.B.Tylor的解釋進行推廣的話,「日本的手機文化」的意思是「日本人在日本手機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日本的漫畫文化」的意思則是「日本人在日本漫畫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看到這種解釋,可能有些人就已經先投降了,因為根本不知所以然。而有些人則可能正在迷惘:這種解釋好像是對的又好像是錯的,似乎有點道理但又怪怪的。如果沒有經過思考檢驗,直接採信了字典中的解釋的話,恐怕還是無法理解「文化」的意義。
事實上,E.B.Tylor的說法確實可以解釋「文化」的意義,但是這不代表這個定義能完全解釋「文化」這個詞,只能說在某些角度上,文化可以說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也就是說,從其他的角度來看,「文化」會有其他的解釋方式。例如以認識體系觀點來看,文化是人類的知覺、信念、評價、行動的基準 (Ward Goodenough);而從結構主義的觀點來看,文化是一種意思及象徵體系 (David M. Schneider);又,如果由機能主義觀點來看的話,文化是一種國家意識形態裝置 (Louis Althusser)。
而「梅與櫻」在探討日本文化時所採用的「文化」的觀點是比較傾向以結構主義觀點來看待「文化」。簡單地說,我們把文化視為一種帶有群體性質的象徵或是符號。例如把日本人使用手機的習慣當成一種象徵或是符號,而這種象徵或是符號就是日本的手機文化。如果把日本人與漫畫的關係 (例如看漫畫、畫漫畫、甚至發展出周邊商品) 視為一種象徵或是符號的話,這種象徵或是符號就是日本的漫畫文化。又例如我們將日本學生的校園生活視為一種象徵或是符號的話,這種象徵或是符號就是日本的校園文化。當然,日本的種種制度也可以視為一種象徵或符號,而這種象徵或符號便是存在於日本的各式各樣文化。在解釋「日本的手機文化」、「日本的漫畫文化」、「日本的校園文化」等狹義性質的文化時,用結構主義觀點的文化定義可能會比使用E.B.Tylor的文化定義為恰當。
對於習慣自然科學思考方式的人而言,可能會非常不適應這種「沒有唯一定義」的思維方式。然而事實上,在人文科學領域中這種模糊地帶其實非常多。特別是「文化」一詞本身是多義性的,在不同的層面,「文化」本來就有不同的解釋方式。自然科學在研究某種現象時,可能會造出一些學術用語來將某種現象定位,由於學術用語是經過設計過的,因此這些學術用語往往意義非常單純。然而「文化」一詞本來並不是學術用語,因此要捕捉其意義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如果期待「文化」這個詞有一個非常強力,而且唯一不動的定義,其實是有點不切實際的。
而儘管「文化」的定義並非唯一,但是由這些定義中都可以發現文化的一個特徵:集體性。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集體性的特徵的話,就無法構成「文化」。基於這個特性,我們也可以理解什麼樣的東西符合文化的特性;而什麼樣的東西不能叫作文化。
以日本文化為例,如果在日本的報紙上看到殺人、強盜、或是性侵等犯罪新聞,我們可以說這叫作「日本文化」嗎?答案是不行的。因為全世界都有殺人、強盜、或是性侵等犯罪事件,而這些事件並不符合日本獨有的集體象徵,因此無法稱作日本文化。而如果從犯罪人口來看的話,由於全世界的犯罪者均屬於集團中的少數,因此殺人、強盜、或是性侵等犯罪也無法構成人類文化。但是如果從犯罪者的世界來看,由於殺人、強盜、或是性侵等犯罪事件屬於該族群的特徵之一,因此殺人、強盜、或是性侵等犯罪事件可以視為人類的「犯罪文化」之一。
事實上,什麼特質屬於什麼文化其實是屬於邏輯中的集合問題。網路上常常有人利用這個集合關係,將事情解釋成「由於某種特質是屬於某種文化,又該文化存在於某個族群,因此某個族群的人均有某種特質」。例如「由於殺人是屬於一種犯罪文化,又該文化存在於全世界人類,因此全世界的人均有殺人的傾向」。凡是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邏輯問題在哪裡。但是實際上,網路上用這種方式曲解事情成功的例子其實極為常見。
美國的人類學家Victor Barnouw曾經把文化解釋成一種「人類集團中的生活樣式」,要注意的是,這個解釋是把「文化」解釋成一種「樣式」而非「生活」。在這個解釋中,「生活」只是「樣式」的修飾語而已。不過這種解釋被翻成中文之後,經常被不少一知半解的人看成「文化=生活」,因此有不少人以為只要和生活有關的東西都算是文化,事實上這是非常有問題的。在一些網路論壇中常常可以看到將日本的社會新聞視為一種日本文化的報導,基本上這就是誤把文化當生活的例子,文化並非「生活」,而是一種「生活樣式」。日本時事確是描述了某種日本的生活,但是這種生活並不能代表日本的生活樣式 (特性)。以犯罪為例的話,如果日本發生了一個全世界都可能發生的犯罪事件,這種事件儘管是日本的時事,但是並沒有日本的特性,這種事情就稱不上日本的「犯罪文化」,當然更稱不上日本文化了。如果某天日本報紙上報導了一個全世界都不會發生,只有日本才會發生的犯罪事件,這種時事由於具有日本的犯罪者獨有的特性,因此可以視為日本的犯罪文化。
生活並不代表生活樣式,日本的時事並不等於日本文化,唯有符合日本特質的日本時事才能算是日本文化的範籌。這種道理看似簡單,網路討論區中搞不清楚這些狀況的人到處都是。如果無法理解文化的意義,甚至連某些事物是否具有日本獨有特質這種事情都無法分辨的話,如何討論文化,又如何去談日本文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