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1,2009
別糟蹋陳瑞仁
檢察官陳瑞仁被指出,於95年就訊前總統李登輝,接受宴請;對此陳瑞仁表示是吃四菜一湯的梅花餐,法務部今表示將請高檢署調查。陳瑞仁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法務部此舉是糟蹋檢察官。陳瑞仁強調,他昨天已向檢察司長陳文琪報告詳情,不知道還有什麼可調查?
對嘛!!司法英雄已經報告過了,法務部還查屁啊,偵查犯罪也一樣,被告講過的也不用調查,以免浪費司法資源,法律之前一律平等,陳瑞仁難道比刑事被告還奸詐狡猾、無恥下流、不可信賴嗎?
對嘛!!司法英雄已經報告過了,法務部還查屁啊,偵查犯罪也一樣,被告講過的也不用調查,以免浪費司法資源,法律之前一律平等,陳瑞仁難道比刑事被告還奸詐狡猾、無恥下流、不可信賴嗎?
就算要查,交給王清峰手下查也很沒面子,眾所皆知王婆最愛查慰安婦、319,現在是把陳瑞仁當成司法慰安婦?還是當他自導自演、勾串證人、構陷入罪?這對當年名噪一時的司法英雄實在是太抬舉了。
陳水扁18日在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等案時表示,陳瑞仁就訊李登輝,還留下來讓李登輝請吃飯,質疑檢察官問完話接受證人宴請。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已發交高檢署調查陳瑞仁是否違反相關規定。陳瑞仁表示,他在兩年前偵結國務機要費時自行對外說明此事,媒體均有報載,並不是新聞,他對自己講出來的事情問心無愧。
對咩!!司法英雄兼檢改會的陳瑞仁,改革司法不遺餘力,為了照顧國人知的權利、媒體爆料的義務,大力打破偵查不公開,常常上媒體高談闊論,英雄在講、你們都沒在聽嗎?
甚麼!兩年前沒說檢察官接受證人款宴?那是你耳朵狗到賽,「他對自己講出來的事情問心無愧」,換句話說,問心有愧的就不必講出來啦。
陳瑞仁指出,他在查黑中心期間,李登輝從來沒有成為案件當事人或嫌疑人,由於過去從未有檢察官辦過國務機要費案,他只能向李登輝這位專家證人請教,「難道要我去問蔣中正嗎?」。
就是說嘛!!蔣總統可是朕即法律,國庫通黨庫再通內褲,讓國民黨成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自己黨主席兼總統幹到死。要陳瑞仁跑去問他國務費怎麼用,有沒有拿去買衛生棉?戴安芬?巧克力?養馬小九?陳瑞仁有幾顆腦袋啊?!
再說,國務機要費正打總統,連坐病弱的吳淑珍,換成蔣介石背後永遠的第一貪腐夫人宋美齡,捲著台灣撈來的財富、躲到美國當香蕉(黃皮膚的美國人),恐怕「梅花餐」吃不到,改請陳瑞仁吃頓「菊花餐」,豈不是與馬菊菊前後爭輝?
所以,陳瑞仁訊問李登輝是有必要的,只不過,應不應該接受證人款待?
陳瑞仁說,他當天開著自己的車子載著檢察事務官前往李登輝住處,用訪談專責公務機關的心情向他請教國務費性質。若檢察官到其他機關開會,吃了該單位所提供的便當,難道法務部也要辦這位檢察官是否接受款待?
就是說嘛,檢察官官大權大,一個不爽剪報分案,連不受刑事追就的現任總統、司法權所不及之統治行為,也得癱在陳瑞仁檢察官面前接受檢驗。若到其他機關開會,哪個白目公務員敢不張羅高級便當尚饗之?不過吃了鴻禧山莊的梅花餐,幹嘛大驚小怪的嘛!
何況,據報導當天陳瑞仁吃的是「四菜一湯」梅花餐,當年蔣經國提倡梅花餐可是「五菜一湯」,平常公務員還有五菜,司法英雄竟然只有四菜,簡直比叫陳瑞仁吃「腳尾飯」還難堪,而陳瑞仁也沒嫌棄,還是啃下去!
陳瑞仁表示,法務部聽到外界對檢察官有質疑,不先依照法律專業了解、判斷,而是把壓力直接轉嫁給檢察官,根本是糟蹋檢察官,沒有擔當;還好他現在沒有在辦案,若檢察官一邊辦案還要應付法務部調查,根本就不用辦案了。
正殼死了,怎麼可以這樣糟蹋陳瑞仁?!
案照陳瑞仁的品級,法務部聽到外界有所質疑,不配先來問他,應先依照法律專業判斷,比如說:檢察官為何接受證人款待?是不是借查案之便建立交情?是不是趁機勾串證人、作出想要的證詞?是不是想槓上開花、多辦一個民選總統?是不是意圖操作證人、咬被告升天、不咬被告下獄?怎麼可以不作如是觀,直接調查檢察官?太不懂人家用心良苦嘛!
還有,檢察官若得應付調查,怎麼辦案?想想看,當初偵辦阿扁,就是沒打算讓他繼續治理國家嘛!
陳瑞仁,終於說實話了~!!
延伸閱讀:陳瑞仁,你看什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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