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0,2007
與胡慕情討論樂生
之前發表了關於樂生之網路現象後,引起樂生派紛紛上門指教,這是一種透過文字增進思考的方式,稍微可惜的是,我所著重的樂生現象包含媒體傳聞與網路轉載,在挺不挺樂生的粗略分類中被模糊成捷運派,不過沒關係,至少媒體記者願意出面替自己的文字辯護,這是很可貴的心態,茲轉錄在曾偉禎版主家進行的意見交換
灰筆是胡慕情,黑筆是我
我是立報記者胡慕情。另外致sys網友,我不曉得是我的澄清寫得不夠清楚,或是你的解讀有誤。我在報上應該沒有說「我沒見到施勇伸本人,是因為公文上有施勇伸的簽名,才把那一段話當成施勇伸所說」。我澄清的部分是:施勇伸並非「主任」一職,施勇伸現在確實仍在北工處,要不要我給你他的電話你自己請問他?
至於施勇伸說他沒說,李文英辦公室助理卻確實表示施勇伸曾說此話,我在報上寫的應該是這樣。
回敬您:「不支持樂生可以各自表述,但是評論之前還請多多查證,尤其關係到他人的名譽。」還請指教。
至於施勇伸說他沒說,李文英辦公室助理卻確實表示施勇伸曾說此話,我在報上寫的應該是這樣。
回敬您:「不支持樂生可以各自表述,但是評論之前還請多多查證,尤其關係到他人的名譽。」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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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一下你的原文:弔詭的是,在中華顧問工程公司早就指出此地有「礫石層」的情況下,捷運局北區工程第七工務所主任施勇伸卻向李文英表示:「工信工程說此地土質相當 差。」
所以,你是根據李文英轉述,直接塞到施勇伸嘴巴,可是你的報導卻直接寫成施勇伸說:...你不誠實的地方在此,更不誠實的是你事後澄清卻沒有承認妳是根據轉述,還一昧扯出李文英的助理可以證明施曾經說過
有問題的是妳把根據李文英轉述,直接栽到施勇伸嘴裡,當成自己聽聞直接報導施勇伸及其話語,事後澄清又避重就輕,顯然新聞道德尚有待提升
另外,我不支持的是你這種誇張煽動的反智報導,不要牽扯到樂生主題,另外你的報導中經常出現掛勾等負面指控,希望你秉持職業道德,不要在重大爭議事件中加油添醋,這樣只會刺激對立,請多多發揮媒體人中立精神,敬祝愉快!
所以,你是根據李文英轉述,直接塞到施勇伸嘴巴,可是你的報導卻直接寫成施勇伸說:...你不誠實的地方在此,更不誠實的是你事後澄清卻沒有承認妳是根據轉述,還一昧扯出李文英的助理可以證明施曾經說過
有問題的是妳把根據李文英轉述,直接栽到施勇伸嘴裡,當成自己聽聞直接報導施勇伸及其話語,事後澄清又避重就輕,顯然新聞道德尚有待提升
另外,我不支持的是你這種誇張煽動的反智報導,不要牽扯到樂生主題,另外你的報導中經常出現掛勾等負面指控,希望你秉持職業道德,不要在重大爭議事件中加油添醋,這樣只會刺激對立,請多多發揮媒體人中立精神,敬祝愉快!
拜讀你一系列的樂生報導後,我想提出兩點淺見:
1,新聞記者首重客觀中立,你的報導明顯看出對捷運工程的諸多質疑,並附和挺樂生的主張,相對的,從來沒有針對捷運需求性,或樂生自救會樂青等組織操作的半點質疑,希望不要把媒体報導淪為社運宣傳品
2,你對捷運興建固然提出許多質疑,但卻使用過多的負面形容詞,這些形容詞已達指控他人犯罪的程度,如砂石利益等等,這種指控等同毀人名聲,希望你能多多改善,當然,若握有證據,提出告發是最正確的作法,千萬不要學邱毅
可以看出你相當支持樂生保留,不惜在新聞報導中努力宣傳樂生,攻擊支持捷運相關的人員,但是,不正義的手段只會讓人退卻,真心要幫樂生,請利用你的筆寫出更多真實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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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請問何謂中立客觀?現在全世界都在尋求新的寫作典範,過去的新聞寫作理論早已改寫。我並不否認我的立場,也不認為需要掩蓋,或者你能否認,做為一個讀者,對樂生保留事件沒有此系列專題中的質疑?
再則,我的報導中應沒有否認捷運需求性,我也不認為我需要對樂生自救會或樂青的組織操作進行質疑,我意欲論述的是公共政策為何會演變成長期抗爭的「可能原因」,或是你要說,這些爭議都是樂青炒作出來的?就算如此,這些被炒作出來的疑點若能獲得公部門正面回應,難道不是你所樂見?
針對你的第二點回應,我在報中寫得很清楚,砂石利益說法皆來自於議員辦公室的公文與受訪者說法,你應該沒有忘記我是記者,將受訪者的說法記錄下來刊登而出,問題何在?
或許該再進一步地問:何謂你心目中的真實聲音?
感謝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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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個人支持樂生保留當然可以,不過既然以記者身份撰寫新聞,當然不應利用新聞包裝個人立場,在各行各業均如是
沒有人完全否認古蹟保存或捷運需求,這是一個比例問題,無法簡約二元化,目前陷入兩難的原因在此,你既然投入這麼多精力在樂生議題,並廣泛接觸公部門,難道捷運施工的難題能夠輕易忽視嗎?公部門目前的回應會被認為不夠正面,有很大的原因是樂生派毫不讓步
捷運是巨額工程,花費的也是人民的血汗錢,再者,公務員其職權外更有責任,樂生保留事涉中央與地方多部門職權劃分與責任歸屬,本來任何變動均有連鎖問題產生,絕非花幾億元或延宕多久而已這麼單純,社運本來的激情容易不顧現實,作為一個記者您有機會以冷靜理性的角度切入,也許正是帶來圓融收場的契機呢
關於砂石利益等等指控,那已經是刑法上的重罪,您下筆之前宜讓當事人有澄清的機會,這不是基本的傳播概念嗎?
正因為您的執筆廣受樂青等團體青睞,因此期盼透過您的影響力讓事件趨於和緩,盡快落幕!加油!
沒有人完全否認古蹟保存或捷運需求,這是一個比例問題,無法簡約二元化,目前陷入兩難的原因在此,你既然投入這麼多精力在樂生議題,並廣泛接觸公部門,難道捷運施工的難題能夠輕易忽視嗎?公部門目前的回應會被認為不夠正面,有很大的原因是樂生派毫不讓步
捷運是巨額工程,花費的也是人民的血汗錢,再者,公務員其職權外更有責任,樂生保留事涉中央與地方多部門職權劃分與責任歸屬,本來任何變動均有連鎖問題產生,絕非花幾億元或延宕多久而已這麼單純,社運本來的激情容易不顧現實,作為一個記者您有機會以冷靜理性的角度切入,也許正是帶來圓融收場的契機呢
關於砂石利益等等指控,那已經是刑法上的重罪,您下筆之前宜讓當事人有澄清的機會,這不是基本的傳播概念嗎?
正因為您的執筆廣受樂青等團體青睞,因此期盼透過您的影響力讓事件趨於和緩,盡快落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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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了解你所說的「利用新聞包裝個人立場」的意見,或許這與你所認定的中立客觀相關?
接觸樂生也有一段時日,但真正選擇關注、投入在樂生議題,是樂青在311前往官邸後的事。當身處在近身對抗現場,清楚看見公部門的暴力與霸權,對人民要求「說清楚」的事逃避回應。
針對你第二點的意見,我的看法是,政府官員是公僕,訴求公開審議並不為過。且樂生保留有其一貫脈絡,此事不宜切斷。良好的公共政策應力求面面俱到,我認同「重大建設,必有犧牲」,但前提是「盡人事」,無道理選擇最為簡便的犧牲方式。同時我也不明白捷運局所謂施工難處為何,至少在履次前往公聽會的場合中,未見公部門針對訴求樂生保留者清楚說明,總是一句「技術有問題」、「經費要增加」就予以回絕。
我以為這不是負責任的政府態度。至少,喻肇青老師等人訴求90%方案,願意花時間開記者會,以大眾所能明白的解說說明其可行信。政府官員至少要有這樣的態度面對人民。
也就因為將有許多公共工程接踵而來,花費的皆是人民的血汗錢,我更認為政府必須具有願意開放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至於砂石利益一事,在澄清回應當天另有一篇特稿,誠如我所說,在這篇報導出來之前,捷運局對砂石一事皆不回應,也無說明。
對於未致電施勇伸一事我承認有所疏失,但是否請你告訴我,是否施勇伸否認,就代表其他受訪者與議員的質疑等同廢話?施先生傳真後,我與他已聯繫過,事後也與捷運局北工處副處長及處長秘書聯繫過。針對砂石利益一事,捷運局也認為這麼大的爭議卻全無說明與回應,導致社會質疑確有疏漏,願意再說明,謝謝指教。
接觸樂生也有一段時日,但真正選擇關注、投入在樂生議題,是樂青在311前往官邸後的事。當身處在近身對抗現場,清楚看見公部門的暴力與霸權,對人民要求「說清楚」的事逃避回應。
針對你第二點的意見,我的看法是,政府官員是公僕,訴求公開審議並不為過。且樂生保留有其一貫脈絡,此事不宜切斷。良好的公共政策應力求面面俱到,我認同「重大建設,必有犧牲」,但前提是「盡人事」,無道理選擇最為簡便的犧牲方式。同時我也不明白捷運局所謂施工難處為何,至少在履次前往公聽會的場合中,未見公部門針對訴求樂生保留者清楚說明,總是一句「技術有問題」、「經費要增加」就予以回絕。
我以為這不是負責任的政府態度。至少,喻肇青老師等人訴求90%方案,願意花時間開記者會,以大眾所能明白的解說說明其可行信。政府官員至少要有這樣的態度面對人民。
也就因為將有許多公共工程接踵而來,花費的皆是人民的血汗錢,我更認為政府必須具有願意開放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至於砂石利益一事,在澄清回應當天另有一篇特稿,誠如我所說,在這篇報導出來之前,捷運局對砂石一事皆不回應,也無說明。
對於未致電施勇伸一事我承認有所疏失,但是否請你告訴我,是否施勇伸否認,就代表其他受訪者與議員的質疑等同廢話?施先生傳真後,我與他已聯繫過,事後也與捷運局北工處副處長及處長秘書聯繫過。針對砂石利益一事,捷運局也認為這麼大的爭議卻全無說明與回應,導致社會質疑確有疏漏,願意再說明,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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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記者重視閱聽眾的觀感,令人讚佩。
就一個事件觀察者探討樂生現象,我想您可能太貼近問題標的而失焦,從您所述我看到的是「正版」的樂生主張,比如說,311官邸陳情事件,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比這更激烈的蛇籠、抬人、水柱場面經常上演,趨離樂青實在很難歸類為暴力霸權。您關懷到樂青遭到警察驅離,是否也注意人民託付警察的職責,甚至蘇貞昌也公開表示,拜託不要打擾附近住宅及蘇的年老母親,體諒樂青也該體諒他人,況且樂青所謂求助無門,癥結不全然出在公部門沒有善意回應,或無情回絕,而是樂生訴求毫無退讓餘地!
針對保存樂生,相關至少機關提出40%方案,他們認為不夠應該90%,甚至提出不要設置機廠也能通車、延伸到桃園等方案,捷運局針對這些說法都在官網及網路可查詢的紀錄中提出說明,可以說相當重視樂生問題,只不過這些答案不是樂青們要的,所以一概被抹煞,光這個延伸桃園就夠離譜了,慢說兩處規格不同,光土地征收耗費時日,素來是公共建設最頭痛的問題,工程款更難以估計,通車日期就別提哪一年了,但是在樂生口中似乎是理所當然,比起樂生價值金錢與現實均可拋捨,像這樣不被採納就是別人的錯,連溝通都有困難,遑論與以處處滿足!
至於您所舉例的喻肇青等學者,恐怕更應該接受社會檢驗,很熱心開記者會的動機何在?不就是聲援抗爭有理嗎?但是喻肇青乃接受桃園縣政府委託、劉可強也是接受行政院委託從事新莊捷運工程研究,怎麼可以隨意對外發表研究結果呢來聲援學生抗爭,這是什麼樣的政學商關係?您的樂生報導不妨走出表面現象,挖掘更多的趣事!
至於您關切的砂石利益或炒地皮,簡單說,是不是非法利益從您的報導完全看不出來,這兩個傳聞的起源經查是鄭村棋在節目中接受觀眾call in,觀眾姓名不詳,也就是說無法舉證是否真實,接著順著一系列的樂生報導把這個話題拱出來,到現在,不法的證據何在?如果我有資金投資已曝光的未來捷運有何不可?如果官員民代利用關係先炒地皮等著獲利,像國內某阿舍的父親一樣,這些預買土地的資料也能被追蹤出來,否則阿舍家的發財術又怎會曝光呢?
樂生派要的政府資訊已經非常透明,土地炒作可上網申請附近異動紀錄,若有不正常交易現象,是最好的犯罪事證,趕快去告發,也許可以揭發驚人的內幕,捨此不為,卻根據街頭巷議包含無名氏業者,某民眾的揭發入人於罪,這不是正當的行逕吧,正是因為毫無根據,又要官員如何說明?
施勇伸既然否認,自然無法作為猜疑根據,至於沒有姓名的某業者,某助理,某熊手,我不認為他們能夠指證什麼,畢竟這是重大犯罪,關係他人名譽與前途,應該更加謹慎才對。
當然,揭發官員貪腐人人有責,如果貴報握有事實或人證,我是相當鼓勵直接提告,不用在媒體上曝光,只要指證的人敢向胡記者打包票,進入司法程序願意出庭,我會產生高度信任感,搞不好還會熱心撰寫訴狀呢。
謝謝撥冗賜教!
就一個事件觀察者探討樂生現象,我想您可能太貼近問題標的而失焦,從您所述我看到的是「正版」的樂生主張,比如說,311官邸陳情事件,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比這更激烈的蛇籠、抬人、水柱場面經常上演,趨離樂青實在很難歸類為暴力霸權。您關懷到樂青遭到警察驅離,是否也注意人民託付警察的職責,甚至蘇貞昌也公開表示,拜託不要打擾附近住宅及蘇的年老母親,體諒樂青也該體諒他人,況且樂青所謂求助無門,癥結不全然出在公部門沒有善意回應,或無情回絕,而是樂生訴求毫無退讓餘地!
針對保存樂生,相關至少機關提出40%方案,他們認為不夠應該90%,甚至提出不要設置機廠也能通車、延伸到桃園等方案,捷運局針對這些說法都在官網及網路可查詢的紀錄中提出說明,可以說相當重視樂生問題,只不過這些答案不是樂青們要的,所以一概被抹煞,光這個延伸桃園就夠離譜了,慢說兩處規格不同,光土地征收耗費時日,素來是公共建設最頭痛的問題,工程款更難以估計,通車日期就別提哪一年了,但是在樂生口中似乎是理所當然,比起樂生價值金錢與現實均可拋捨,像這樣不被採納就是別人的錯,連溝通都有困難,遑論與以處處滿足!
至於您所舉例的喻肇青等學者,恐怕更應該接受社會檢驗,很熱心開記者會的動機何在?不就是聲援抗爭有理嗎?但是喻肇青乃接受桃園縣政府委託、劉可強也是接受行政院委託從事新莊捷運工程研究,怎麼可以隨意對外發表研究結果呢來聲援學生抗爭,這是什麼樣的政學商關係?您的樂生報導不妨走出表面現象,挖掘更多的趣事!
至於您關切的砂石利益或炒地皮,簡單說,是不是非法利益從您的報導完全看不出來,這兩個傳聞的起源經查是鄭村棋在節目中接受觀眾call in,觀眾姓名不詳,也就是說無法舉證是否真實,接著順著一系列的樂生報導把這個話題拱出來,到現在,不法的證據何在?如果我有資金投資已曝光的未來捷運有何不可?如果官員民代利用關係先炒地皮等著獲利,像國內某阿舍的父親一樣,這些預買土地的資料也能被追蹤出來,否則阿舍家的發財術又怎會曝光呢?
樂生派要的政府資訊已經非常透明,土地炒作可上網申請附近異動紀錄,若有不正常交易現象,是最好的犯罪事證,趕快去告發,也許可以揭發驚人的內幕,捨此不為,卻根據街頭巷議包含無名氏業者,某民眾的揭發入人於罪,這不是正當的行逕吧,正是因為毫無根據,又要官員如何說明?
施勇伸既然否認,自然無法作為猜疑根據,至於沒有姓名的某業者,某助理,某熊手,我不認為他們能夠指證什麼,畢竟這是重大犯罪,關係他人名譽與前途,應該更加謹慎才對。
當然,揭發官員貪腐人人有責,如果貴報握有事實或人證,我是相當鼓勵直接提告,不用在媒體上曝光,只要指證的人敢向胡記者打包票,進入司法程序願意出庭,我會產生高度信任感,搞不好還會熱心撰寫訴狀呢。
謝謝撥冗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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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你可以去查查報導,樂青前往官邸抗爭時,我採訪了附近的居民,她們確實為這種場合感到不安,但她們指的是「警方全力包圍」這件事;或許你要說,警方全力包圍是因為學生前往抗爭,但公部門在能公開說明的場合悍然拒絕回應,你又怎麼看待這些事?況且當天不少居民也表示,自己並不了解樂生爭議,若訴求保留者有其正當性、合理性,並不認為前往抗議何錯有之。或者你要否認這不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噢,接下來是否要再扯上朝野已有共識要修改的集遊法?
第二點,我不明白你的邏輯何在。樂生保留這件事有其歷史脈絡性,我說了,我認同「重大建設,必有犧牲」,但前提是「盡人事」,無道理選擇最為簡便的犧牲方式。
第三點,他們接受委託不就是為了提供不同的評估方案?你的質疑究竟為何實在教人難解。還有,你的意思難道是:因為喻等人需要檢驗,所以政府單位就可以擺爛?
第四點,我在報導中已提過,砂石利益這件事傳言甚囂,甚至成為訴求保留樂生者的重點之一,但未見公共政策決策者對此說明,講難聽一點,對人民講清楚說明白有何困難?為何放任問題如雪球愈滾愈大?若急切於工程延宕,不是應該主動積極解決所有可能延宕的問題?
因此,我早已明確地說過,這系列專題是將所有訴求樂生保留者的疑問,以及議員手中握有的資料曝光,重點在於告訴讀者「還有這些問題,但是政府沒有解決、沒有回答」,你不妨回頭再讀一次報導。
至於你關切的不法證據,有許多人比你更加著急。確實,我目前掌握不到一刀斃命的證據,但自專題經郭老師引用曝光後,目前工地已陷入停擺不再開挖,試問,若一切合法合理,為何不繼續動工?當然,這只是疑問,仍需進一步追查。話講得白一點,如果系列專題是胡亂拼湊,不可能引起共鳴,新聞寫作需要符合「常民」邏輯,不過或許你又要說,這全是樂生派…
若你曾試圖深入了解媒體結構,你就會明白小眾獨立媒體並不比一般公民來得有優勢,加上新莊捷運線拍板地案已久,資料相當龐大,時間上也有其困難。更別提資訊公開法雖然存在,公部門卻不斷拖延遲緩,你一句「政府資訊已經非常透明」並無法解決追查時遇到的真正難題。話說既然有時間這樣論述批評,卻又如此關心台灣公共政策,不如一起加入追查如何?現在早已是公民記者社會。
再回應你預買土地問題,確實資料已被追蹤出來,但就住在當地長年的居民所知,同一塊土地明明為當地大地主一家所有,土地持有人姓名卻全都不同。購買土地多有人頭一事,相信你比涉世未深的我更能理解此種政商運作模式。確實,若在無非法的狀況下有錢買土地實在是無話可講,頂多是道德上的缺失,但再回顧樂生一事整體歷史脈絡,你能贊同此種操作模式否?
至於「街頭巷議包含無名氏業者」,你是在批評田野的可信度,還是想致透露者於險境?受訪者不願曝光姓名是倫理之一,這個你應該了解才是。再次強調,「施勇伸既然否認,自然無法作為猜疑根據」此話我不認同,沒道理施勇伸的話是話,其他人就是放屁。
至於你最後一點所提,實在相當為難一般老百姓與小眾媒體。如果一般百姓可以當檢調用,還要這些機關幹什麼?各種社會角色有其不同的職責與定位,記者不是超人。真正關心這件事,應當要求公部門說清楚,與資訊掌握者相對弱勢的人民爭議,無益於事情的正面進展。
這串討論我認為到此即可。最初只是想要告訴在此回應甚多的評論者,在評論時,有關自己的主體意識、認同皆隨你便;但關於不了解我的報導整體脈絡與解讀有誤,有必要請你(們)停止錯誤轉述。
至少,我與施先生溝通良好,也為查證疏失公開道歉,你所評論的部分,當事者比你雲淡風輕,甚至也回應坦承政府官員應有承擔。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你對公共事務的關心方法如此特別,也算是開了見識。至此為止,除了不斷以提問回答我的說明,在解讀錯誤部分你倒是毫無更正之意…不過,也無所謂了,感謝指教。
第二點,我不明白你的邏輯何在。樂生保留這件事有其歷史脈絡性,我說了,我認同「重大建設,必有犧牲」,但前提是「盡人事」,無道理選擇最為簡便的犧牲方式。
第三點,他們接受委託不就是為了提供不同的評估方案?你的質疑究竟為何實在教人難解。還有,你的意思難道是:因為喻等人需要檢驗,所以政府單位就可以擺爛?
第四點,我在報導中已提過,砂石利益這件事傳言甚囂,甚至成為訴求保留樂生者的重點之一,但未見公共政策決策者對此說明,講難聽一點,對人民講清楚說明白有何困難?為何放任問題如雪球愈滾愈大?若急切於工程延宕,不是應該主動積極解決所有可能延宕的問題?
因此,我早已明確地說過,這系列專題是將所有訴求樂生保留者的疑問,以及議員手中握有的資料曝光,重點在於告訴讀者「還有這些問題,但是政府沒有解決、沒有回答」,你不妨回頭再讀一次報導。
至於你關切的不法證據,有許多人比你更加著急。確實,我目前掌握不到一刀斃命的證據,但自專題經郭老師引用曝光後,目前工地已陷入停擺不再開挖,試問,若一切合法合理,為何不繼續動工?當然,這只是疑問,仍需進一步追查。話講得白一點,如果系列專題是胡亂拼湊,不可能引起共鳴,新聞寫作需要符合「常民」邏輯,不過或許你又要說,這全是樂生派…
若你曾試圖深入了解媒體結構,你就會明白小眾獨立媒體並不比一般公民來得有優勢,加上新莊捷運線拍板地案已久,資料相當龐大,時間上也有其困難。更別提資訊公開法雖然存在,公部門卻不斷拖延遲緩,你一句「政府資訊已經非常透明」並無法解決追查時遇到的真正難題。話說既然有時間這樣論述批評,卻又如此關心台灣公共政策,不如一起加入追查如何?現在早已是公民記者社會。
再回應你預買土地問題,確實資料已被追蹤出來,但就住在當地長年的居民所知,同一塊土地明明為當地大地主一家所有,土地持有人姓名卻全都不同。購買土地多有人頭一事,相信你比涉世未深的我更能理解此種政商運作模式。確實,若在無非法的狀況下有錢買土地實在是無話可講,頂多是道德上的缺失,但再回顧樂生一事整體歷史脈絡,你能贊同此種操作模式否?
至於「街頭巷議包含無名氏業者」,你是在批評田野的可信度,還是想致透露者於險境?受訪者不願曝光姓名是倫理之一,這個你應該了解才是。再次強調,「施勇伸既然否認,自然無法作為猜疑根據」此話我不認同,沒道理施勇伸的話是話,其他人就是放屁。
至於你最後一點所提,實在相當為難一般老百姓與小眾媒體。如果一般百姓可以當檢調用,還要這些機關幹什麼?各種社會角色有其不同的職責與定位,記者不是超人。真正關心這件事,應當要求公部門說清楚,與資訊掌握者相對弱勢的人民爭議,無益於事情的正面進展。
這串討論我認為到此即可。最初只是想要告訴在此回應甚多的評論者,在評論時,有關自己的主體意識、認同皆隨你便;但關於不了解我的報導整體脈絡與解讀有誤,有必要請你(們)停止錯誤轉述。
至少,我與施先生溝通良好,也為查證疏失公開道歉,你所評論的部分,當事者比你雲淡風輕,甚至也回應坦承政府官員應有承擔。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你對公共事務的關心方法如此特別,也算是開了見識。至此為止,除了不斷以提問回答我的說明,在解讀錯誤部分你倒是毫無更正之意…不過,也無所謂了,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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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警方包圍也有錯嗎?那是警察的職責吧,而且,捷運局先後提出異地重組及保留40%不被接受,樂青要90%捷運局也認不可行,雙方毫無共識下,去包圍蘇貞昌有何用?他能下令捷運局變更工程嗎?任何訴求不管有無道理都是人民的權利,注意,權力是有其法源及限制的,您想扯上集遊法也行ㄚ,立了法再說吧。
第二點,我也不明白你的「盡人事」的程度為何?看起來就是90%,其他免談,希望捷運局不要專業霸權,也希望捷運局不要和稀泥,您尊重過捷運局的理由過嗎?人家講什麼您都認為沒有善意回應,怎樣才算盡人事?乖乖聽話嗎?將來所有維修養護工安等責任誰來扛?出嘴巴的專家嗎?。
第三點,喻等人接受委託,政府等於業主,您有聽過哪個業主委外做研究允許對方隨意發表?何況這是政府公款支付,不是善款
第四點,傳言甚囂的東西也能證明台灣三姑六婆甚多,拿這種東西當訴求,未免自我貶抑,既然連個證據證人都沒有,您要政府如何說明?如果您真的對存疑有信心,就去告嘛,去按鈴申告有那麼困難嗎?為何放任流言四起?
貴系列專題經過樂生派無量轉貼,早已熟讀多次,樂生派的疑問大家都聽到了,「還有這些問題,但是政府沒有解決、沒有回答」真是個天真笑話,政府能解決的問題有其程序與限制,哪有辦法盡如人意,上帝也做不到吧。
目前工地已陷入停擺不再開挖,是因為緩拆兩個月,這跟砂石不法利益有何關係?若有不法檢察官會去封鎖現場,您想的實在太多了
您的系列專題是引起樂生派極大共鳴沒錯,但是也是質疑樂生議題者最常批判的新聞,您怎會只看到讚美,沒看到批評啊…
一起加入追查好啊,我也想挖個台灣水門案呢,趕快多寫一些到底還有哪些疑雲,真的有水門案可以玩當然奉陪。
人頭買土地很好查,只要問消息來源土地資料,進入地政閘門就可以申請謄本,根據謄本上所有權人的聯絡地址,去訪查附近鄰居啊,看他是否有財力購買,通常願意當人頭的本身不會有多大財力,甚至往往是經濟有困難才被收買,或是真正買主的親友,這個不難追吧。
田野調查也不能沒有來源啦,現在連民調都是錄音查證了,不願曝光也一樣要對指控負責吧,不然好歹也要提供判定的根據,事關他人名譽,開口本來就要負責。
一般百姓就可以驅譴檢調人員,不用懷疑,即使不會寫訴狀,只要進入地檢署,收文處都得收,也得分案,起訴或不起訴還必須專函通知您,萬一不起訴您不服,聲請再議啊,再議也被否決,那就直接聲請交付審判,怕的就是什麼證據證人也沒有,那就不能怪人家不鳥了。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哈,多數原民入遷新院區,卻跑來一堆人要替院民發聲,我也算開了眼界。
我的解讀並無錯誤,正確的新聞應該說明:根據李文英轉述施勇伸的說法,是否親自聽聞當然很重要,凡是透過他人轉述都無法成為證詞。
最後,有水門案的線索要來分享喔~~慢走!
第二點,我也不明白你的「盡人事」的程度為何?看起來就是90%,其他免談,希望捷運局不要專業霸權,也希望捷運局不要和稀泥,您尊重過捷運局的理由過嗎?人家講什麼您都認為沒有善意回應,怎樣才算盡人事?乖乖聽話嗎?將來所有維修養護工安等責任誰來扛?出嘴巴的專家嗎?。
第三點,喻等人接受委託,政府等於業主,您有聽過哪個業主委外做研究允許對方隨意發表?何況這是政府公款支付,不是善款
第四點,傳言甚囂的東西也能證明台灣三姑六婆甚多,拿這種東西當訴求,未免自我貶抑,既然連個證據證人都沒有,您要政府如何說明?如果您真的對存疑有信心,就去告嘛,去按鈴申告有那麼困難嗎?為何放任流言四起?
貴系列專題經過樂生派無量轉貼,早已熟讀多次,樂生派的疑問大家都聽到了,「還有這些問題,但是政府沒有解決、沒有回答」真是個天真笑話,政府能解決的問題有其程序與限制,哪有辦法盡如人意,上帝也做不到吧。
目前工地已陷入停擺不再開挖,是因為緩拆兩個月,這跟砂石不法利益有何關係?若有不法檢察官會去封鎖現場,您想的實在太多了
您的系列專題是引起樂生派極大共鳴沒錯,但是也是質疑樂生議題者最常批判的新聞,您怎會只看到讚美,沒看到批評啊…
一起加入追查好啊,我也想挖個台灣水門案呢,趕快多寫一些到底還有哪些疑雲,真的有水門案可以玩當然奉陪。
人頭買土地很好查,只要問消息來源土地資料,進入地政閘門就可以申請謄本,根據謄本上所有權人的聯絡地址,去訪查附近鄰居啊,看他是否有財力購買,通常願意當人頭的本身不會有多大財力,甚至往往是經濟有困難才被收買,或是真正買主的親友,這個不難追吧。
田野調查也不能沒有來源啦,現在連民調都是錄音查證了,不願曝光也一樣要對指控負責吧,不然好歹也要提供判定的根據,事關他人名譽,開口本來就要負責。
一般百姓就可以驅譴檢調人員,不用懷疑,即使不會寫訴狀,只要進入地檢署,收文處都得收,也得分案,起訴或不起訴還必須專函通知您,萬一不起訴您不服,聲請再議啊,再議也被否決,那就直接聲請交付審判,怕的就是什麼證據證人也沒有,那就不能怪人家不鳥了。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哈,多數原民入遷新院區,卻跑來一堆人要替院民發聲,我也算開了眼界。
我的解讀並無錯誤,正確的新聞應該說明:根據李文英轉述施勇伸的說法,是否親自聽聞當然很重要,凡是透過他人轉述都無法成為證詞。
最後,有水門案的線索要來分享喔~~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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