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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絕對文化 - 小狼(備份版)</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link>
<description>不管天高地厚的小子，瀏覽世界，最喜歡的，始終還是自己的絕對園地，自己栽種的植物。</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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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搬家啟事</title>
	<description>
		<![CDATA[<p>　　各位朋友，大家好！由於「樂多」、「蕃薯藤」經過一輪翻雲覆雨、離離合合，最終分了居以後，兩邊的服務都有令我不滿意的地方，因此趁着金豬新年，小狼還是決定搬家了。新居是：<a href="http://www.cuhkacs.org/~syaoran/blog/index.php">http://www.cuhkacs.org/~syaoran/blog/index.php</a>，敬希各新知舊雨移玉步，到寒舍與小狼共聚！但舊的文章不會一次過搬過去的，還會在這兒保留很久很久。所以這兒仍然開放，歡迎大家瀏覽在下的舊作。</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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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76325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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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關於作者</category>
	<pubDate>Sat, 24 Feb 2007 00:40:0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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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風雨聲(下)</title>
	<description>
		<![CDATA[　　上次的風雨，我這部落格被炸板。我可以做的，當然是盡量查證。查證結果是，鐵定了炸板者來自台灣地區，若以IP來計，當中以Tiat那堆人中的其中一名：大腸最為相似。<br />
<br />
　　過去在新聞組、論壇、維基百科等網上區域流連過，知道要鐵證誰人炸板，或匿名／冒名出帖，是相當困難的。即使IP真的一模一樣，炸板者可以運用的藉口仍有很多。若炸版者本身知道自己不是固定的IP，更可以大條道理推卸。因此，除了IP外，我亦參照了Wikipedia的做法（ <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傀儡">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傀儡</a> ），推敲炸板者對該話題的熟知、發言的興趣、行文用語、發言時間等問題。<br />
<br />
　　當然，在維基百科的傀儡判別指引中，也說過「未必所有人都同意或者理解您提出的證據」。Tiat那堆人不同意我的說法，也是意料之內。我只能說，他們現在認為，即使IP相近、時間巧合、語氣相似、所針對的言論一樣，都不能令「炸板者是他們那堆人」之說成立，那麼他們憑「時間巧合」來指控馬英九在繁簡論爭中與陳章太互相搭配合作，這「理由」是否太遜？<br />
<br />
　　不過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大腸──我指出IP最相似的那人──的回應。他的回應也算挺快，但整篇都不是解釋什麼道理，而是通篇都是人身攻擊，大言這次炸板的事是「撞鬼」，說我「扮可憐，好像只要能夠獲得別人的同情就能不管自己的指責是不是有足夠的証據証明。」（我公開過的證據，與大腸一口咬定馬英九與陳章太勾結的證據，或者與大腸認為中國古籍全是垃圾的證據，哪個較足夠？），再說我和認同我說法的回應者都是「鬼」。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58035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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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Mon, 18 Dec 2006 18:07: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告]部落格網址問題</title>
	<description>
		<![CDATA[較早前蕃薯藤部落格與天空部落進行整合，卻與原先的樂多部樂格分離。現在，小狼的部落格就分開了兩家：<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http://blog.roodo.com/syaoran</a>和<a href="http://blog.yam.com/syaoran">http://blog.yam.com/syaoran</a>。為了方便大家，今後我會盡量一文二貼的，這樣也可以視為多一個備份吧！<br />
<br />
不過以我需要的功能來衡量，其實樂多的已很好用了，因此我的更新次序還是以<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http://blog.roodo.com/syaoran</a>為優先。如果大家希望留下意見或進行討論，歡迎各位盡量在樂多那兒進行，謝謝。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58008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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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關於作者</category>
	<pubDate>Mon, 18 Dec 2006 17:11: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風雨聲(上)</title>
	<description>
		<![CDATA[風雨聲(上)<br />
<br />
　　自從上次被炸版後，就沒空更新部落格。這次上來，在更新別的東西先，先要收拾一下上次的手尾。<br />
<br />
　　寫了一堆文章，除了最後一篇《面對以暴力施襲的「盲人」》彈出了個什麼「赤子之心」外，其他的文字，都是以點說點，以理論理。若Tiat那堆人果真有道理，說些具說服力的論點來反駁，根本不難。遺憾的，若去除一大堆人身攻擊、訴諸情緒化的字句，他們剩下對是次繁簡論爭的回應，就只有：<br />
<br />
　　一、你要討論的事，我們沒興趣；我們在討論的事，不是你想討論的事(註1)。<br />
<br />
　　我不必知道他們有沒興趣、有沒心去討論這次繁簡論爭，我只知他們確實對這繁簡論爭作過評論。他們確實評論過這論爭裏的全球聯署(註2)，確實反駁過文字對文化傳承等論點(註3)。這點不單是我一人看到，是大家看回他們的原本文字，都能看到。<br />
<br />
　　而在這些評論、反駁中，我看到有錯訛之處，那麼我指出我看到的問題，希望跟大家探論這些漏洞，難道要他們說有興趣才可以？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56373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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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Tue, 12 Dec 2006 02:07:4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面對以暴力施襲的「盲人」</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be59ee3d.gif"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syaoran/be59ee3d_s.gif" width="159" height="120" border="0" alt="bomb.gif"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有幫人從道理上說不過，施以暴力襲擊。面對他們這種行為，我想，沒有大家支持的話，之前有再堅定的探求真理、思索世事的心，現在也不會不動搖。尤其是，現在這個赤子之心已日漸遭蠶蝕的我……<br />
<br />
　　本年4月，因為大陸學者陳章太的撒了個謊，說聯合國將棄繁（繁體、正體）取簡（簡體、簡化漢字），結果引來互聯網上一場跨地域的專題交流，這專題的題目就是「簡化漢字」。有人發起簽名「挺繁」，在各論壇、部落格上，更有許多關於繁簡體字的討論，不少都做到深入淺出，有益大眾對這題目的認知和思索，示範了一次「學術全民化」的活動。<br />
<br />
　　陳章太撒了謊，但這謊言只是討論的導火線，帶出了繁簡體在文字學、語文應用、文化等的核心問題。即使那是謊言，不代表這些討論就此作廢，相反，討論所帶來的知識普及和思考，其影響力並非一時三刻，而是可隨時間繼續延伸、深化。<br />
<br />
　　我在陳的謊言被刺穿後，寫了一篇名為<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442672.html">《拆穿簡體騙局　抗爭仍須繼續》/《正字與政治》</a>的文章，論述了我對這繁簡問題的看法。我更在「後按：回應數個台灣部落格」中，反駁了Tiat所寫的<a href="http://blog.roodo.com/tiat/archives/1396582.html">《全球連署抗議聯合國停用繁體中文！……幹嘛？》</a>（下稱《全》）等數篇文章。<br />
<br />
　　Tiat這篇《全》文，因為是一篇頗早就指出陳的講法是謊言，故被不少部落客在撰文時引用或連結。然而《全》文內卻有許多問題。例如該文把陳章太犯的錯，說成是陳章太與馬英九互相勾結，指二人「搭配」、「合作」得「多麼天衣無縫」，論點卻只有一個：「時間巧合」。《全》又罔顧在繁簡討論中各種交流成果，僅因聯合國並非於2008年棄繁取簡，而是一早已用簡化字，以及聯署、討論不能使大陸立即棄簡恢繁，就聲稱這場討論沒有用。《全》又把這場跨國界、跨地域的討論，說成是台灣的事，然後聲稱簡化字只是中國大陸的事，與台灣無干，藉此否定這場討論。而《全》文沒有對繁簡體核心問題加以討論，作者和與作者表現熟絡的人（後來才知那是一小堆的陳水扁盲目支持者──陳水扁就是那個在新聞鏡頭前寫下簡體字的人）則在回應中不斷挺簡，有名叫「大腸」的回應者，更說「用繁體的中國古籍沒有流傳價值」這種文革、大躍進時用來反對繁體字的說法。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41139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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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關於作者</category>
	<pubDate>Thu, 02 Nov 2006 23:45:5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為何反駁死抱歪理的人</title>
	<description>
		<![CDATA[　　除了說出想法，我也會盡力去論說、表達我整個思考過程，讓大家看到後，可以再思考它是否合理。我不敢說自己的觀點立論一定正確，因此我會特別留意別人的相反意見。若從中發現到自己的錯誤，那麼我可以改正；若看到有問題的確是別人，也可以跟他再交流，讓彼此都想得更多。<br />
<br />
　　不過有一些人，即使別人如何指出他的問題，他都會死抱自己的觀點。最近看到一個名叫梁穎妍的所謂專欄作家，聲稱自己是加拿大約克大學心理學畢業，卻一味推崇拜金主義、名牌主義。早前，在《都市日報》寫下《男人請「踭」氣》（<a href="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11072006&newsid=19420">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11072006&newsid=19420</a>）等鼓吹先敬羅衣後敬人、狗眼看人低的低智文章。數天後，在同一報章有地盤的、真材實料的文化人梁文道，忍不住寫了一篇《看男人先看他的雙腳》（<a href="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19072006&newscat=21&newsid=20063">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19072006&newscat=21&newsid=20063</a>）來「串」她。<br />
<br />
　　被「串」之後的梁穎妍憤憤不平，幾天後，又寫下一篇題為《女人「修」手吧！》（<a href="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4072006&newsid=20415">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4072006&newsid=20415</a>）的文章，劈頭就說：<br />
<br />
　　「<font color="#008000">在Grand Hyatt Il Colpo跟劉天蘭說起我較早前寫的那篇《男人請『踭』氣》。『收到幾位男士的email感激我，亦收到另外幾位心深不忿的控訴，不如寫篇關於女人的文章來打個和！』我笑說。</font>」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39823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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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Wed, 01 Nov 2006 02:21: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坐井觀天下</title>
	<description>
		<![CDATA[　　最後一篇，主要談的是兩種視野：自設視障的閉固性視野，還是打破視障的理性思維。<br />
<br />
　　首先引一引龍應台對台灣這地的意見──當然，龍應台雖也字正詞嚴地批評過中國大陸、批評過共產黨、批評過國民黨，但既然她曾字正詞嚴地批評過民進台、陳水扁，相信在Tiat或Nakao的部落格中，如果找到有關龍應台的言論，因他們的先入為主立場，文中的立場想必是倒龍無疑。當然，Tiat等人不會自覺他們以預設的政治立場凌駕了討論思維，只會實際地表現出來。（為測試我的眼光準不準確，我並沒翻查他們的部落格，請各位讀者告訴我，是否果真如此。）<br />
<br />
　　還記得龍應台在《請用文明來說服我》中，批評大陸共產黨對人民的教育時，說大陸應很清楚現時民進黨所搞的那一套：「<font color="#008000">我也不是不知道，每一個政權都會設法去建構一個所謂建國神話和圖騰──您因此一定也很理解民進黨的企圖。</font>」其實，何止是建國神話，陳水扁建構「本土」、「獨立的國家」的那套意識形態，其實也與大陸曾多番使用的那套，有不少相似點。<br />
<br />
　　且看回《閱》、《抗》二文：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39815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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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Sat, 28 Oct 2006 00:01: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光棍佬報警</title>
	<description>
		<![CDATA[　　我在《當》文裏，批評《全》文把問題的重點放在馬英九上，本末倒置。我亦指出，他們在此事中對馬英九的指責並不合理。<br />
<br />
　　Tiat和Nakao則聲稱，他們沒有把陳章太的賬算到馬英九的頭上，但堅持指馬英九「<font color="#008000">利用這個假消息，假文化之名遂行政治目的</font>」（引自《抗》文）。我在《當》文也曾引述Tiat最初給我的回應：「<font color="#008000">我文章的目的之一，在破除馬候選人利用文字遂行的政治目的。</font>」<br />
<br />
　　至於箇中的批馬根據，原來，就僅僅是因為一個他們認為的「時間巧合」：「<font color="#008000">（馬英九）到了美國競選，中國方面馬上就散發聯合國的假消息，馬候選人與中國的搭配簡直就到了天衣無縫的地步啊！</font>」（引自《全》文）<br />
<br />
　　他們真的沒有把陳章太的錯誤，算進馬英九的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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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33925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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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Fri, 20 Oct 2006 22:03: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橙肉與橙皮</title>
	<description>
		<![CDATA[　　在近代中國的歷史裏，漢字取繁選簡的爭議，未曾靜止過。不同的時候，引起這些爭論的社會或政治因素，不盡相同（例如這次是因陳章太的謊言）；但爭論的本質，卻無二致。文字學理據、文化影響和社會應用，這些學術性【註1】角度，都是爭論的核心問題，都是能夠作為較客觀地衡量繁簡兩者的準繩。雖然在歷史裏，某些特別的時代，如五四解放、文革前後，政治的幟旗覆蓋了對繁簡核心問題的探究，引致不客觀的、充滿盲點的看法成為社會共識。然而，事過境遷，就會發現當天的不智。<br />
<br />
　　政治口號可以說得多冠冕堂皇、政治行為可以做得多可恥，卻不能改變問題的本質。不論由什麼政治事件引發，能判定取繁選簡的準則的，應是較客觀、較有共時性（適用於不同時代）的標準。因此，不論什麼時代，要討論取繁選簡，我在意的是這些核心問題。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32054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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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Mon, 16 Oct 2006 00:59:5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政治白內障</title>
	<description>
		<![CDATA[　　一個人忙碌時，對費時失事的東西，自然會提不起勁，可拖就拖。結果，這幾篇應老早就要寫的文章，一直拖到現在才跟大家見面。<br />
<br />
　　費時失事的東西，不同人有不同定義，但跟一些早有先設立場的人討論，該不會不是吧【註1】。只要你有異議，那些人就會標籤你有問題，在你的文章內，找些地方，扣上些「你犯下低級錯誤」的帽子，用些似是而非的論點向你開火……<br />
<br />
　　也許一個人，思考過別人意見，但別人意見真的無理，那麼他在回應時，乍看之下也會有像上述的表現。然而，若他真的思考過對方的意見，那麼他對針對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對方所犯的問題，予以反駁或解說。但那些早有先設立場的人，則會略過對方的論述（尤其是你的論述愈能成立，他們便愈略過），只是沉醉於挑許多許多的骨頭來標籤你有問題。因為他們根本無意在該討論的重要處、樞紐處作探究，對他立場不利的實際情況，也眼不見為淨。<br />
<br />
　　這種思考模式，是一種白內障。早前我遇到的，則是因政治立場而患上白內障的人。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28536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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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Thu, 12 Oct 2006 02:31: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余思遠與陳易希 (足本原版)</title>
	<description>
		<![CDATA[　　近日有兩名學生常被香港人提起：余思遠與陳易希。<br />
<br />
　　余思遠，七前年從內地來港定居，於應屆會考考獲十優，卻拒絕回母校拍照，更指責母校老師不同意他報考十科，擔心他馬失前蹄，影響學校的合格率。放榜後，他轉投名校，並聲稱榮耀歸於補習社。<br />
<br />
　　我不認同其母校老師之舉，既然余有意嘗試，即使失敗，他有責任自負後果。余本身的校內成績優良，即使重考也不是難事。若母校是擔心影響什麼指標、什麼比率，而阻礙學生發展，這更是本末倒置。<br />
<br />
　　然而余之行為，我也無法認同。我說的不是他批評母校──若他有理據而非無的放矢，他當然有議論的權利。我說的，是他的學習態度。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24385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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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Fri, 06 Oct 2006 05:10:4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看《女王的教室》……</title>
	<description>
		<![CDATA[　　<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119004.html">上一篇談《女王》的文章</a>，由社會文化分析入手，內容較硬性。這篇會軟性一點兒的。<br />
<br />
　　上一篇文章，我雖對「魔鬼教師」阿久津真矢諸多批評，但如果從看電視劇的官能着眼，或者說投入、追蹤劇情的時候，天海祐希飾演的這個角色，確是令人拍案。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120881.html</link>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120881.html</guid>
	<category>怪腦浮思</category>
	<pubDate>Fri, 08 Sep 2006 18:27: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現實」社會的女王教室 (足本原版)</title>
	<description>
		<![CDATA[　　日劇《女王的教室》進駐香港大氣電波，正如預期般，引起了不少爭議聲音。<br />
<br />
　　香港有教師批評此劇醜化教師的「專業形象」。說真的，我有點怕聽到這種論點。劇集當然會有它誇張、虛構之處，重點是這些情節背後的訊息、意義。況且，今天已沒有什麼「專業形象」是必不可被瓦解的。<br />
<br />
　　但我更怕聽到一些人，死命反對人們對此劇所作的批評，一味認同「魔鬼老師」阿久津真矢。<br />
<br />
　　敢問大家，在還未看到第十集的時候，你會否認同真矢的做法，認同她說的「道理」？這問題反映了你在現代都市裏的價值觀和人格。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21190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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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Fri, 08 Sep 2006 04:16:5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版權公司對創作空間的應有承擔 (三之三)</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67e2143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syaoran/67e21436.jpg" width="160" height="115" border="0" alt="保護創作?"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在《創作與版權法》裏，我已解說了作者的非商業性利益，以及現行版權法傾側於「把作品作為商業使用」的問題。那麼，修改法例使之更能保障創作，當然重要。<br />
<br />
　　然而在相關的政府機關未動手前，執行版權管員的機構，亦有其對創作應負的責任──這些機構所管理的版權，既然是從作品而來，沒有作品就沒有版權這回事，它們有任務去使其所作所為，不會反過去桎梏、囿限作品的創作。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90358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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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Thu, 20 Jul 2006 12:00: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創作與版權法 (三之二)</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5c66a75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syaoran/5c66a753.jpg" width="160" height="115" border="0" alt="知產署真的這樣做?"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談起創作與版權的問題，一般人常常會首先想起版權法，以及執行版權法的政府部門，例如香港的知識產權署（下稱「知產署」）。一直以來，知產署推廣的產權觀，是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些人看創作，也只以現行法律規定來作一鎚定音，凡有半點兒可能不合現行法律的嫌疑，都加以批評。<br />
<br />
　　法律是一種社會規則，以白紙黑字寫下來，希望使社會上的某些事物、制度維持不變，為整個社會的運作設下界線。然而，社會的價值觀、模式、秩序，決非一成不變，隨着社會的進步，法律應得到與之配合的更新。若現在寫下的法律就等於一切，那麼，為什麼各個地方仍有立法和修改法律的機關？<br />
<br />
　　因此，在以現行法律作定音前，應先經過「現行法律是否恰當」之思考。否則，若以不恰當的標準出發，得出來的評議就未必很公允。<br />
<br />
　　知產署宣稱現行版權法保障了創作人的利益，並因而促進了創作的發展。的確，現行的版權法，著墨處主要在使用者有否損害版權持有者的利益──但所謂的利益，是以商業上的損失來衡量。即是說，現行版權法的前設，是把所有作品視作商品，從而在商業利益上作出保護。<br />
<br />
　　然而，作品是否都是商品？創作的終站，是否都是變成商業？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90349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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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Wed, 19 Jul 2006 12: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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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把創意割賣的知產署：知識產權講座有感 (三之一)</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syaoran/62531939.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syaoran/62531939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photo-5.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受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知識產權關注小組的邀請，在7月14日的「知識產權在香港──創作與再創作」講座上說說話。本來還抱着一些期望，結果卻是失望而回。<br />
<br />
　　在講座前，大會的工作人員約見我和朋友，說明了講座的主旨、內容，並希望我以「網絡創作人」的身分，談談對「再創作」的看法。<br />
<br />
　　再創作（re-creation），又叫二次創作、衍生創作，是指在作品內明顯包含其他已有作品元素的創作。中國古人寫詩詞，每每要字字有出處，甚至像黃庭堅的「江西詩派」般，以前人詩作「奪胎」而成以求「換骨」，新作品的七、八成文字由一首或數首舊作而來，這肯定已是一種二次創作。今天，致敬、惡搞、戲仿、拼貼、改編等的多種藝術表現模式，也屬二次創作的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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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90344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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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Tue, 18 Jul 2006 12: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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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邀請你一起參與「創作與再創作」講座</title>
	<description>
		<![CDATA[　　受中大學生會的知識產權關注小組的邀請，我將會擔任這個講座的其中一個講者。我的發言內容，會主力探討二次創作的合理性，創作上對二次創作的必要性。我也會集中探討現行法例、版權管理公司的問題，它們是否真的保障作者？法例的前設是否恰當？有否把保護傾側在某些既得利益者，反而犧牲了創作本應有的寬廣性，或犧牲了作者的利益？<br />
<br />
　　其實，不論是動漫界、同人界、部落格界、文學界、音樂創作界……只要有創作，就難以逃避二次創作的問題。因為到了現在，任何人總得站在前人的經驗、智慧上，沒有可能百分百對前人的文明結晶毫無半點兒借鑑的了。<br />
<br />
　　這個講座有許多台下發言時間。希望各位與創作相關的朋友，特別是現時被一些團體壓制了一些創作權利的朋友，可以由自己的經驗，向政府發出第一身的聲音。不要猶疑，這是你有力的聲音啊！<br />
<br />
「知識產權在香港──創作與再創作」講座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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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同人消息</category>
	<pubDate>Wed, 05 Jul 2006 20:52:4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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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靈拋來的棒棒</title>
	<description>
		<![CDATA[　　靈姊姊給希夕的棒<a href="http://www.setbb.com/nextlyric/viewtopic.php?t=61&mforum=nextlyric">擲中了</a>。然後擲給我呢。<br />
<br />
1. 選一種顏色來比喻傳問卷給你的人<br />
灰色：可以深似認真的黑，可以淺似平易的白。<br />
<br />
2. 用一種動物來比喻傳問卷給你的人<br />
馬：認真而有勁。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85038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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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關於作者</category>
	<pubDate>Wed, 05 Jul 2006 00:12: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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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東方新地》──再來陳健康事件</title>
	<description>
		<![CDATA[　　巴士阿叔一事，早就令我想起陳健康，也擔心陳健康事件重演。<br />
<br />
　　陳健康事件裡，主角陳健康收了傳媒（當時是《蘋果》）的錢，在攝影機之下做了場「真人叫雞show」。<br />
<br />
　　果然。現在巴士阿叔也做了，陳健康事件真的重演了。編劇、導演、監製是《東方新地》。<br />
<br />
　　今天走過便利店，看到《東方新地》的賣淫封面，大字標題「淫亂實況　直擊巴士阿叔召妓」，照片是「巴士阿叔」左擁右抱的攬着舞小姐，以及遭一名舞小姐獻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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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72376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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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Wed, 07 Jun 2006 20:37:3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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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巴士阿叔──《星島》造新聞實錄</title>
	<description>
		<![CDATA[　　《壹週刊》牽出了巴士阿叔的真人，除了大字標題繪型繪聲外，還在網上公開部份受訪片段，造出一個好像真實、其實是表演的精彩真人show，令人想起「人辦陳健康」事件。「壹仔」這種做法，向來如此，所以它的公信，大家心照。<br />
<br />
　　其他傳媒為求出位，不介意吃「壹仔」的餘唾，扯巴士阿叔到被罵四眼仔的地產公司上，阻着別人上班。片段中還加入不少獎門人式的突入字幕、以及把同一句說話重複數次的rap鏡頭，完全是虐人式娛樂遊戲的後期製作手法。<br />
<br />
　　那家專業的新聞報章，如此不知羞？就是還有不少學校訂閱，自稱中產市場、知識型報章的《星島日報》，及其倍數垃圾版《頭條日報》。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syaoran/archives/169605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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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作品 - 文化瀏覽</category>
	<pubDate>Thu, 01 Jun 2006 23:58:4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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