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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1,2007

一綱多本的檢驗-看高中歷史課本去中國化

大家都講統獨沒意思
我來討論一下一綱多本的精神是否有貫徹
還是說這政策不過是圖利廠商的一種協議而已

支持一綱多本的人認為
有多本的課本就不會被教育當局操縱意識型態
但是在這裡,還是看得出來"一綱"的前提下
教育當局還是可以自由的操作意識型態

在這種情況下,反正都要被操縱
那還不如還我一綱一本 讓家長少花一點錢
還來的實際點
完全看不出來一綱多本在這裡
有什麼效用出來
如果一綱裡面連名詞都要限制
那算什麼一綱???

如果多元化
對於民國與統獨問題
應該讓出版社自己決定
然後老師選擇才對
可是現在 看起來大家都大同小異
既然這樣
那乾脆回復一綱一本免除大家的負擔吧

以下為狂想

乾脆你要怎麼教隨便你 多綱多本
出一本考試必考本
大家念這本不就ok了嗎
大家都知道 考試不考的大家都不念啦
考試領導教學 是不是這麼說的
乾脆教育部出一本精簡本
考試的時候 都在這本裡面
大家只要k完就考完了
念那麼多幹嘛哩 反正考完都忘了 不要考爭議題不就ok了嘛
這超完美一綱一本 普渡眾多考生 也是佛心的來的嘛..




Posted by surrolin at 8:30引用(0)生活

January 19,2007

東華女大學生之死

面對房東的法律要脅
女學生選擇以死明志

我的看法是

1.貧乏的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太弱了
女大學生對法律不熟
不願意採取其他的措施
其實有很多管道面對法律威脅
沒有去取得免費的法律諮詢
只能說我們的教育太薄弱
太害怕面對這些
以死明志是最糟的手法

不過 說真的
大學生
這些資源要自己尋找
而且還是國立大學生,這應該不難
可見大學教育在獨立學習上,有很大的缺失
獨立學習

2.無能的校方
校方的無能與推諉
看得出來
嘴巴說有法律協助
卻不願意主動協助
如果學校不知 是學校的大錯
應該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知道卻沒有派出支援
也很可惡
除非女學生擺明拒絕學校支援
要不然這件事情校方難辭其咎
不要用憂鬱症來減低自己的罪惡感
就算是女方憂鬱症
校方也應該要注意
校方沒注意 把責任通通推回去
真是惡劣

3.完全無道德勇氣的同學
台灣的道德教育最大敗筆
就是沒有道德勇氣
明明房東在此事件上未必站得住腳
卻沒有任何一個人站出來對抗
他們其實是這次事件的主要殺手
間接殺人的內疚將永遠在他們心中纏繞者
法律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你們不站出來,她會贏才有鬼
還有十七位同學被告
這時候看各位的勇氣了

4.房東
這篇部落格與其他的部落客將永遠記得這件事情
永遠都會記得
"有一個房東
因為提告 讓一個年輕的生命死亡"
房東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
我沒租屋
如果我有,那當時我會出來作證
可惜,我沒辦法


附錄A.

法律條文參考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Posted by surrolin at 22:38引用(0)抗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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