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1,2005
Livedoor創辦人堀江貴文參選眾議員,卻不得設置競選網站

新聞大意就是:Livedoor創辦人堀江貴文此次被小泉純一郎徵召參選眾議員,但是因為日本公職選舉法律的限制,所以堀江貴文無法運用他最熟悉的Blog及網路宣傳來進行競選活動,否則就觸法了。
這條法律是一九五○年通過實施的公職選舉法,有一條規定「不得散發文宣和圖像給不特定大眾」。而網路宣傳即在此法律所認定的違法行為之內。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時實在是有點驚訝,日本的選舉竟然不能做網宣,不過也是因為自己很少接觸日本的消息啦,真的是難以了解;但是這條法律可以實施了五十幾年不被修改...well...或許如同新聞文末所寫:「日本政治活動一向受到政黨高層和大老嚴格控管,若開放網路競選活動,可能威脅政壇的獨占勢力。」。
此刻,日本正在開票。(結果:堀江貴文落選)
【補充一則報導】東京觀察:先進日本 選舉很不先進
【延伸閱讀】
Livedoor社長日記
IX Blog: 年底又要開選了,和Blog有什麼關係?
【轉載新聞原文於下】
網路大亨參選 上網拉票被禁
編譯曹國維/洛杉磯時報東京十日電
編譯曹國維/洛杉磯時報東京十日電
日本網路大亨堀江貴文靠他一手創辦的Livedoor拍賣與入口網站名利雙收,獲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徵召參選眾議員。但靠網路起家的他,卻不能利用網路或其他數位科技幫自己拉票。
他不能設置競選網頁,不能有競選部落格,更不准寄發拉票電子郵件或在網路上募款。這個號稱地球上最著迷於科技的國家,卻有這種奇特的法律,限制競選活動使用網路科技。
嚴格來說,在網路上進行政治活動並不違法,只是未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之所以不能用網路競選,是因為一九五○年通過實施的公職選舉法,有一條規定「不得散發文宣和圖像給不特定大眾」。
因此,候選人不准任意設置競選看板或霓虹燈號,競選場子可以散發文宣給支持選民,但必須折疊起來,發給民眾的文宣必須夾報附送。網路競選活動被認為是「散發文宣和圖像給不特定的大眾」,當然在禁止之列。
在野的民主黨一日在該黨網站上刊登一篇黨魁宣布「競選活動開始」的演說全文,遭到執政的自民黨抗議,民主黨立刻撤掉。
當然有人呼籲應修訂這項過時的法律,議員卻遲遲沒有動作。
批評者認為,政黨高層故意不修改這條法律。日本政治活動一向受到政黨高層和大老嚴格控管,若開放網路競選活動,可能威脅政壇的獨占勢力。另一個原因是許多政治人物對網路一竅不通。堀江貴文就說:「大部分眾議員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網路。」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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堀江貴文沒選上Orz
Posted by Joe
at September 12,200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