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8,2005
回應:站在部落格時代幻想網路商店
「It's nice,this shop.」Located in your blog!
Why roodo blog?(一)樂多日誌所為何來
Why roodo blog?(二)樂多日誌能取代拍賣評價?
Why roodo blog?(三)日誌就是賣家的舞台和武器!
賣家以自己的商店為場景,拍出各個角落的照片,然後當作blog的樣版讓人使用,甚至可以做出一系列的樣式,不定期推出...這種尤其以傳統商店最適合,像什麼油漆店、五金行、中藥舖、水果攤、腳踏車店...在樣式的一角打上商店或是blog的網址,或是採用這個樣式的blogger,送他一點自家的產品,請他寫個小心得...
利用日誌撰寫一些和自己產品相關的文章,來建立權威性,是一個不錯的做法;或許你所銷售的商品,並不需要這麼多的資訊,那不妨嘗試營造出『非買不可』的氣氛;再不然,寫些風花雪月的生活片段,也不失為拉近和買家距離的方法。比如說家裡小貓小狗的日常花絮,貼些自己拍的照片...讓大家確實知道,他面對的,是一個真真實實的『人』,而不只是英文和數字組成的一個代號,或是評價,即使blog裡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喃喃自語,如果讓人產生『這個人對家裡的狗這麼好,應該不會是騙子吧!』這種感覺,那也算是成功的!
其實這幾篇文章中提到的概念,稍加延伸及應用,或許就可以成為Green所提的「網路商店從blog中可以學得什麼」的一部份解答吧!
舉例來說,一個專門聊音樂的blog,若是經營起二手CD拍賣,是否會更有助於與顧客的溝通。一個專門聊衝浪樂趣與衝浪技巧的blog,藉由分享許多海邊衝浪的照片拉近與讀者的距離,若是該blogger週末有在海邊經營個人衝浪教學及浪板出租服務,是否就會開拓更多客源呢。
上面兩個例子都是正巧最近接觸到朋友想在網路開拓客源的個案,我推薦blog模式給他們,並且幫他們想一些話題行銷的idea放在blog裡,因為就如同上面幾篇文章中提到的,我認為blog是進行個人網路商店及顧客關係管理互動最棒且最簡單的模式,這幾個個案成效如何,日後觀察一陣子再來聊聊!!
【延伸閱讀】
Amazon的商品RSS服務,品項分得好細喔!
聊聊蕃薯藤與樂多合作推出聯名Blog服務,之前聊的話題,裡面談了一些blog行銷的有趣idea。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35114
回應文章 
"blog是進行個人網路商店及顧客關係管理互動最棒且最簡單的模式...."
我也是這麼認為....
Blog的威力<2>---"虛擬信任"的威力
http://blog.xuite.net/peter21.pp/p21/107192?st=c&w=12642&re=list&p=6
我也是這麼認為....
Blog的威力<2>---"虛擬信任"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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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先知*預修生
at May 18,2005 23:04
看了 amazon 的 xml,如果是一個適合網路商店內容的 xml,price 這項應該是獨立一個子節點,而不是混在 description 裡面
可是 "適合網路商店內容的 xml 規格" 就需要大腳們帶頭制定了
如同文章性質 RSS 規格制定帶來 blog 的榮景, "適合網路商店內容的 xml 規格" 一但制定,應該能加強搜尋準確性、彼此的引用串聯吧
可是 "適合網路商店內容的 xml 規格" 就需要大腳們帶頭制定了
如同文章性質 RSS 規格制定帶來 blog 的榮景, "適合網路商店內容的 xml 規格" 一但制定,應該能加強搜尋準確性、彼此的引用串聯吧
Posted by green
at May 18,2005 23:38
謝謝Joe也分享自己的看法,講到這個其實是有點灰心,嘗試一些傳教般的理念傳達,並沒有得到太多回應。或許跟樂多的個人賣家居多有關。
我覺得有件事情非常吊詭,拍賣繳稅其實動不到賣賣自己不用的東西這些人,主要針對的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且採進、銷貨方式』,不管你是兼職賺外快,或是自己本來就是在做生意,順便在網路上開闢通路,都一視同仁。所以,其實我自己覺得是沒什麼好爭議的。但因為電子商務在台灣還像是沙漠一樣,政府應該考慮的是,企業以電子商務銷售的營業額,稅率可以降低或是怎樣...,才有推廣的效果。
仔細想想,現在網路上經營成功的賣家們,不是很多都開了真正的店,或是進軍百貨專櫃之類的,那不是一樣要成立公司來運作?以兼職的心態、或是為躲避稅率想些有的沒的,恐怕是成功的絆腳石。投入了這些成本,包括自己的精神和時間,才會認真去經營,而這時候有什麼武器可以運用,就各憑本事了。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每個在網路上賣東西的人,都應該怎麼怎麼做,而是說,想要成功,想要實現夢想,絕對不是那麼輕鬆就可以辦到的。
大概跟股票市場一樣,永遠只有5%的人賺得到錢...(嘆)
我覺得有件事情非常吊詭,拍賣繳稅其實動不到賣賣自己不用的東西這些人,主要針對的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且採進、銷貨方式』,不管你是兼職賺外快,或是自己本來就是在做生意,順便在網路上開闢通路,都一視同仁。所以,其實我自己覺得是沒什麼好爭議的。但因為電子商務在台灣還像是沙漠一樣,政府應該考慮的是,企業以電子商務銷售的營業額,稅率可以降低或是怎樣...,才有推廣的效果。
仔細想想,現在網路上經營成功的賣家們,不是很多都開了真正的店,或是進軍百貨專櫃之類的,那不是一樣要成立公司來運作?以兼職的心態、或是為躲避稅率想些有的沒的,恐怕是成功的絆腳石。投入了這些成本,包括自己的精神和時間,才會認真去經營,而這時候有什麼武器可以運用,就各憑本事了。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每個在網路上賣東西的人,都應該怎麼怎麼做,而是說,想要成功,想要實現夢想,絕對不是那麼輕鬆就可以辦到的。
大概跟股票市場一樣,永遠只有5%的人賺得到錢...(嘆)
Posted by roodo_auction
at May 19,20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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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Halim
at May 21,2008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