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9,2008

暴力?自由與財產先遭非法暴力剝奪的反抗而已!

陳雲林走後,主流媒體的論述與政府的回應多集中在第三天京華酒店與第四天馬陳會當天的遊行所產生的警民暴力衝突上。但是,若只討論第三第四天的行為而不論前兩天發生的事,只會產生更大的對立、誤會與不滿。

很多人不瞭解陳雲林來台前兩天那些不是重頭戲的活動時,有很重要的事情在台北街頭發生了。這也是民調不甚支持民進黨、蔡英文與現在的大學生靜坐抗議的原因。簡單說,陳雲林來台後的前兩天,許多民眾(包括抗議與不是要抗議的人)的自由遭警方的非法暴力剝奪了!!!!

陳雲林來台的人身自由安全應當受到保護,民眾對他抗議的言論自由也應受到保障,而且這兩者都是警方的責任。也就是說警方所應做的是適當地讓抗議的民眾與陳雲林區隔,使陳雲林不致於受到人身攻擊,包括事前調查有誰預謀暴力攻擊,以及現場的防護裝置等。但是同時也要保障抗議民眾的言論自由。對於路過的人說一兩句,房客掛布條,帶國旗,綁布條,放音樂等等各種一時零星和平的言論表達方式,都不應干涉。然而,我們看到的是警方作為似乎太超過了,在其管制區外(先不論管制區是否太大)竟然不准民眾帶國旗,綁布條,而且是以恐嚇與暴力強行為之。到了第三天在京華現場,則是對原本就在那裡的唱片行,如同平常般播放音樂也要管,甚至要求關門。若警方認為當時的音樂對於控制現場群眾有影響,應該請求拜託唱片行換音樂或停播,但是唱片行仍有拒絕的權利。

警察對於國旗的敏感、過當與標準混亂,可以參見這個部落客,以有無國旗走入走出京華酒店的實驗報告:


最可惡的違法暴力是情形是進入圓山飯店客房搶走抗議布條(蘋果日報頭版)。當合法(還沒到退房時間)房客以不破壞飯店設施的方式掛布條抗議,竟然強行進入房間。這不止侵犯言論自由(拿走布條),還侵犯隱私與私人財產。現在警方陪同抓姦也都不會(不能,因為違法)強開汽車旅館的房門,只要死皮賴臉不開門,他們是抓不到的。所以就很奇怪了,警察會同去抓姦時知道要保護犯罪嫌疑人(通姦目前還算違反刑法)的財產權,圓山房客根本都還談不上犯罪嫌疑人,用和平方式(掛個布條完全沒有暴力)表達不同的政治意見,就要被這樣粗暴地受侵害?難道我們要回到刑法100條廢除前,那種預謀XX就思想犯罪的落伍時代?



自由是爭取來的,不是天賦的,當言論自由與財產先遭非法暴力剝奪時,以暴力奪回是本能,不是民主。若有民主程序能彌補受損的自由與財產時,用暴力方式討公道的正當性會下降,但是當政府遲遲不對自己前兩天的行為道歉彌補時,第三四天的暴力似乎是無可避免的。這過程令人很生氣,結果很令人遺憾。台灣的人權、民主與自由要倒退20年嗎?

在此呼籲像我一樣享受無數位白色恐怖、美麗島、520、野百合學運等犧牲奉獻者努力所得到的自由民主果實者(包括紅衫軍,想想阿扁當時沒有在紅衫軍違法的部分強行取締),現在應該是出來要求政府道歉並改變作法的時候了。

相關連結:
>MILIFONOH!!(馘首)行動藝術團逮捕事件
莊佩璋:黨國體制復辟? 
彭顯鈞:馬政府邏輯…抗議有罪 濫權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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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enjh at 樂多Roodo! │14:01 │回應(1)引用(2)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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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暴力是甚麼?
暴力是甚麼?【La Isla Bonita】 at November 9,2008 19:39
直到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包括藍色的媒體,包括我身邊的同事,都認為要放手讓馬英九去做,認為只有一小搓的民進黨支持者在亂,在扯馬腿。馬英九也認為,總統選舉時投他一票的都支持他的一中路線,他認為他沒有錯,也不需要為了任何一件對台灣人造成傷害的事情道歉,所有的錯,都是阿扁的錯,都是民進黨的錯,千錯萬錯,馬英九絕對不會錯。這,就是現在的台灣,我們不幸的台灣!
我們所愛的台灣,不該這樣子!【La Isla Bonita】 at November 9,200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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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加油
台灣萬歲
Posted by Caprice Comme Nuages at November 9,2008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