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1日
有關999元Dell LCD螢幕,我的美國經驗
有關Dell 999元 LCD 螢幕的問題,我來講一下我的美國經驗。
記得大概是2003年冬天,有一家網路廠商同樣的標錯一台Sharp LCD TV的價格。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小數點點錯,本來三千多美金變成三百多美金。
這樣的價格毫無意外的引來消費者瘋狂採購。後來廠商表明是標錯價格,因此不願意出貨。跟台灣不同的是,美國沒有其他消費者會站在廠商的立場譴責其他下單的消費者貪婪、不道德。連要求消費者站在廠商立場幫廠商想的奇怪想法我也沒看到。
要知道,廠商對上消費者,誰是強勢誰是弱勢很清楚,只有頭腦不知道哪裡出問題的台灣人會要求弱勢者幫強勢者著想。後來這些下單買電視的人與廠商協調不成後對這家網路廠商提起集體訴訟,廠商想當然爾有能力請最好的律師來為自己辯護。
最後,美國法庭的判決是廠商不用出貨。原因是,法庭相信廠商標錯價格的確是無心之過。因為一個無心之過要求廠商付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代價不符合正義。所以判決廠商不用出貨。
我個人很欣賞這整個過程。
廠商知道他要協調對話的對象是消費者;弱勢的消費者知道要團結起來,提起集體訴訟;廠商理所當然會用他們的資源優勢保護自己的利益;法庭的判決也合情合理。這就是一個現代化民主國家,當所有人都認清自己的角色,努力爭取自己權益後演出的完美結局。
同樣的事情在台灣卻是一齣叫人厭煩的爛戲,首先是DELL,由事發到現在已經好幾天了,有許多下單買LCD的人連一封email都沒有收到,在聲明中DELL也只表示願意與另一個強勢者,也就是政府的消保機構協調,完全視消費者於無物。
有人或許會為政府的消保單位喝采,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看到的是台灣的消費者完全被當作沒有行為能力也沒有任何權力的嬰兒,只有等待大人出面才能幫我們爭取權力。
再來是台灣的消費者,竟然會有消費者譴責消費者貪婪甚至不道德的奇怪現象,所以我在噗浪寫了下面這句話:
「中國人會選擇包圍Dell對Dell暴力相向;美國則是律師出動把Dell告到倒;台灣則會有消費者出來譴責爭取權益的消費者貪心、不道德,自己先吵起來。不來踐踏台灣人還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台灣人這種奇妙的心態其實更早前我就寫過這篇「奇妙的台灣人」闡述過了。
總而言之,看看美國比較台灣,DELL LCD事件不只是DELL會不會出貨的問題,我看到的是台灣社會令人失望的權力結構以及台灣一大群人缺乏權力意識,自己不為自己爭取權益就算了,還會攻擊努力維護自己權益的人的詭異心理。
這樣的價格毫無意外的引來消費者瘋狂採購。後來廠商表明是標錯價格,因此不願意出貨。跟台灣不同的是,美國沒有其他消費者會站在廠商的立場譴責其他下單的消費者貪婪、不道德。連要求消費者站在廠商立場幫廠商想的奇怪想法我也沒看到。
要知道,廠商對上消費者,誰是強勢誰是弱勢很清楚,只有頭腦不知道哪裡出問題的台灣人會要求弱勢者幫強勢者著想。後來這些下單買電視的人與廠商協調不成後對這家網路廠商提起集體訴訟,廠商想當然爾有能力請最好的律師來為自己辯護。
最後,美國法庭的判決是廠商不用出貨。原因是,法庭相信廠商標錯價格的確是無心之過。因為一個無心之過要求廠商付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代價不符合正義。所以判決廠商不用出貨。
我個人很欣賞這整個過程。
廠商知道他要協調對話的對象是消費者;弱勢的消費者知道要團結起來,提起集體訴訟;廠商理所當然會用他們的資源優勢保護自己的利益;法庭的判決也合情合理。這就是一個現代化民主國家,當所有人都認清自己的角色,努力爭取自己權益後演出的完美結局。
同樣的事情在台灣卻是一齣叫人厭煩的爛戲,首先是DELL,由事發到現在已經好幾天了,有許多下單買LCD的人連一封email都沒有收到,在聲明中DELL也只表示願意與另一個強勢者,也就是政府的消保機構協調,完全視消費者於無物。
有人或許會為政府的消保單位喝采,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看到的是台灣的消費者完全被當作沒有行為能力也沒有任何權力的嬰兒,只有等待大人出面才能幫我們爭取權力。
再來是台灣的消費者,竟然會有消費者譴責消費者貪婪甚至不道德的奇怪現象,所以我在噗浪寫了下面這句話:
「中國人會選擇包圍Dell對Dell暴力相向;美國則是律師出動把Dell告到倒;台灣則會有消費者出來譴責爭取權益的消費者貪心、不道德,自己先吵起來。不來踐踏台灣人還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台灣人這種奇妙的心態其實更早前我就寫過這篇「奇妙的台灣人」闡述過了。
總而言之,看看美國比較台灣,DELL LCD事件不只是DELL會不會出貨的問題,我看到的是台灣社會令人失望的權力結構以及台灣一大群人缺乏權力意識,自己不為自己爭取權益就算了,還會攻擊努力維護自己權益的人的詭異心理。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354001
回應文章 
我的想法跟你類似 ,如果是有限的損失 ,我想 Dell 該承擔 ,數量太大的過份要求 ,我想就算是 Dell 等級的廠商也難以負荷 ,這是為何我會寫下
http://www.cgs.tw/nucleus/blog/1/item/2602
這篇文章的原因 .
http://www.cgs.tw/nucleus/blog/1/item/2602
這篇文章的原因 .
酥餅:我的重點其實不是Dell該賠多少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角色、價值、作法都混亂的問題。
Posted by CGS
at 2009年07月1日 20:55
我的想法是,雖然台灣人確實有不爭權益的問題,但這次DELL事件還是消費者理虧,去爭對消費者也沒有太大的幫助。
某家麥當勞用回鍋油用很大不用錢,結果消費者沒有抵制,這才是愚蠢的事情。
酥餅:一如我主文所說的,我認同美國法官的判決,但是我不認為消費者有理虧的問題,事實上,消費者主張自己的權益天經地義。
某家麥當勞用回鍋油用很大不用錢,結果消費者沒有抵制,這才是愚蠢的事情。
酥餅:這當然想都不用想,光為了自己的健康就不該去吃。
Posted by RL
at 2009年07月1日 21:01
屬於自己的權益本來就應該爭取
爭取權益還說是不道德 這個社會的價值真奇怪
為什麼我要替戴爾想呢?那為什麼戴爾不替我想呢?
爭取權益還說是不道德 這個社會的價值真奇怪
為什麼我要替戴爾想呢?那為什麼戴爾不替我想呢?
Posted by matrix
at 2009年07月1日 22:43
不來踐踏台灣人還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這句話指責的對象,是前面那句
[台灣則會有消費者出來譴責爭取權益的消費者貪心、不道德,自己先吵起來。]才是吧
感覺文意整個被反過來看了....
這句話指責的對象,是前面那句
[台灣則會有消費者出來譴責爭取權益的消費者貪心、不道德,自己先吵起來。]才是吧
感覺文意整個被反過來看了....
Posted by elfoxay
at 2009年07月1日 22:55
There is one key point of USA's situation --- the lawyers of class action suits usually can get pretty handsome rewards. In Taiwan, the judges have no clue of the cost in making such suits and would award only puny amount of compensation which makes laws worthless in helping consumers.
酥餅:你說的沒錯,台灣的權力結構根本不利弱勢者,結果還要弱勢者幫強勢者著想。
Posted by 昆蟲
at 2009年07月1日 23:37
這句話說的太好了,"只有頭腦不知道哪裡出問題的台灣人會要求弱勢者幫強勢者著想。"
這真的只有台灣人才會這麼做,
看看高級的外省人,也不過是從大陸戰敗逃難到台灣,我們這些奇妙的台灣人,卻將它們奉為神明,並且助它們打倒自己人。
這一切只能說,台灣的教育實在太成功了。
這真的只有台灣人才會這麼做,
看看高級的外省人,也不過是從大陸戰敗逃難到台灣,我們這些奇妙的台灣人,卻將它們奉為神明,並且助它們打倒自己人。
這一切只能說,台灣的教育實在太成功了。
Posted by nana
at 2009年07月2日 01:00
社會/法制結構上的差異吧? (從修憲開始??)
美國人很清楚人我的差異,以至於很清楚"你的",與"我的"的界線。"我的""權利/責任/義務"
所以,當媒體報導錯誤時,多的是被告的媒體,所以就有優質的媒體產生,引為第四權;當洛城警局的警察棒打手無寸鐵的黑人時,洛城警局也被要求民事求償。反觀,近來警察值勤不當時,似乎沒有任何事發生。
台灣的"法治精神"在於"息事寧人","莫好興訟",所以成就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情況。廠商其實也沒錯,找上公平會也不過是遵尋"正確"的解決管道罷了。只不過,如果是個司法問題,難道公平會是個司法機構?
說來,整個錯誤的社會也不過是被那些不懂權利義務的人民餵養大的惡龍。
問問你自己,你今天餵養了那隻惡龍了嗎?
美國人很清楚人我的差異,以至於很清楚"你的",與"我的"的界線。"我的""權利/責任/義務"
所以,當媒體報導錯誤時,多的是被告的媒體,所以就有優質的媒體產生,引為第四權;當洛城警局的警察棒打手無寸鐵的黑人時,洛城警局也被要求民事求償。反觀,近來警察值勤不當時,似乎沒有任何事發生。
台灣的"法治精神"在於"息事寧人","莫好興訟",所以成就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情況。廠商其實也沒錯,找上公平會也不過是遵尋"正確"的解決管道罷了。只不過,如果是個司法問題,難道公平會是個司法機構?
說來,整個錯誤的社會也不過是被那些不懂權利義務的人民餵養大的惡龍。
問問你自己,你今天餵養了那隻惡龍了嗎?
Posted by kw95y
at 2009年07月2日 04:34
每個國家的文化與國情不同,當然人民的想法與認知也不同,解決與處理方法也相對不同,個人認為並不能每件事都拿國外的方法來面對台灣的事件,身為國際大廠當然也同樣的要付出他的社會責任,提到麥當勞,同樣是國際知名企業,麥當勞在消費者身上也花了不少賠償費用了,上億元的賠償還只是冰山一角
個人認為台灣的做法並不如大大所說的各所角度都屬混亂的方向,換個方面想,台灣善良的老百姓,不就是一直是銀貨兩乞的的買賣模式,早期還可以賒漲,買賣需要有極高的信任感,台灣人跟美國人?? 如何去放在相同的位子去同等比較,台灣的司法跟美國的司法??
個人認為這件事,就算政府不出面,淳樸的台灣人,真正回提告的有幾個人? 嘴巴上唸一唸罵一罵,大概就不了了之了,因為她們不是美國人,或許dell不出貨,她們可以省下上億的虧損,但是卻會輸了信任
關於大大提的2003某個冬天的某家廠商案例
小弟我也記得1993年某個夏天知名麥當勞的美國判決
法官判決提到
沒別的原因,只因你們是"國際知名企業"所以你們必須要以更高的標準來對待消費者,並不能以一般企業的辯訴來定調,這種國際知名大廠所需負的責任,日本新力也有許多相關同樣的判決,當然並不能相提並論
就如同
台灣是台灣
他不是美國
個人認為台灣的做法並不如大大所說的各所角度都屬混亂的方向,換個方面想,台灣善良的老百姓,不就是一直是銀貨兩乞的的買賣模式,早期還可以賒漲,買賣需要有極高的信任感,台灣人跟美國人?? 如何去放在相同的位子去同等比較,台灣的司法跟美國的司法??
個人認為這件事,就算政府不出面,淳樸的台灣人,真正回提告的有幾個人? 嘴巴上唸一唸罵一罵,大概就不了了之了,因為她們不是美國人,或許dell不出貨,她們可以省下上億的虧損,但是卻會輸了信任
關於大大提的2003某個冬天的某家廠商案例
小弟我也記得1993年某個夏天知名麥當勞的美國判決
法官判決提到
沒別的原因,只因你們是"國際知名企業"所以你們必須要以更高的標準來對待消費者,並不能以一般企業的辯訴來定調,這種國際知名大廠所需負的責任,日本新力也有許多相關同樣的判決,當然並不能相提並論
就如同
台灣是台灣
他不是美國
Posted by dell請拿出全球第二大廠該有的態度出你們!!
at 2009年07月2日 07:18
這件事確實很明顯的把很多台灣人的奴性徹底的展現出來。
Posted by Pig
at 2009年07月2日 10:28
有時台灣人就見不得別人好,這次事件中用道德來批判的說不定只是自己來不及訂而已。
Posted by 陳朝直
at 2009年07月2日 12:55
我也認同美國法院的判決
"因為一個無心之過要求廠商付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代價不符合正義"
頂多是要求DELL多點誠意跟消費者溝通而已
為某些大佔便宜的人聲援大可不必
"因為一個無心之過要求廠商付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代價不符合正義"
頂多是要求DELL多點誠意跟消費者溝通而已
為某些大佔便宜的人聲援大可不必
酥餅:這篇文章並不是要聲援誰,重點是台灣社會的權力結構以台灣人奇妙的心理。
Posted by Jason
at 2009年07月2日 15:34
大概也有原因是從小就被教導"設身處地位他人著想"的文化觀念,導致於很多人在看一件事的時候會很自然的換角度想,結果變成該幫人著想的時候不幫,自己人打自己人,然後對方樂於享受不攻自破的成果...唉
其實大家在乎的,就是有誠意的道歉,該廠商逃避不負責的態度才是讓大家決定提起訴訟的關鍵
其實大家在乎的,就是有誠意的道歉,該廠商逃避不負責的態度才是讓大家決定提起訴訟的關鍵
Posted by Ja
at 2009年07月3日 02:16
新聞內容能夠呈現的真相有限…
戴爾網路線上銷售部門其實在廈門與位於台灣分公司企業客戶銷售部門為各自獨立的單位,有各自的業績目標與客戶群,在私下因價格或互相交錯的搶客矛盾都難以解決了。
因為線上價格的錯誤,依其企業自保的購買流程其實不會有太大損失。
但此價格錯誤不管消費者或官方/民間單位當然不會找到廈門部門而是直接與台灣分公司協商。既然是獨立部門台灣分公司當然不會負責損失而須由線上部門自己承擔。那當然不是一個主管說了就算,需協同的部門與層級重重,誰願意為此錯誤強出頭?
個人覺得除了戴爾本身內部的懲處外此事件大概就會告一段落了。要集體訴訟的上法院、願意退單或訂單自動失效者與跟著起鬨看好戲的也該慢慢散了…
其實我相信錯誤是因為一個人不小心誤植價格造成如此的損失,其背後的成本不止是商譽還有處理此事件的人事、通訊、業務損失與內部鬥爭。
此事件不止給戴爾更加重要的是其它網路通路商家上了寶貴的一課:
單一次內控的疏失可能會直接危及企業生存。以現代網路訊息傳播速度之快,線上交易需要更完備的庫存及交易警訊系統防止人為錯誤。
戴爾網路線上銷售部門其實在廈門與位於台灣分公司企業客戶銷售部門為各自獨立的單位,有各自的業績目標與客戶群,在私下因價格或互相交錯的搶客矛盾都難以解決了。
因為線上價格的錯誤,依其企業自保的購買流程其實不會有太大損失。
但此價格錯誤不管消費者或官方/民間單位當然不會找到廈門部門而是直接與台灣分公司協商。既然是獨立部門台灣分公司當然不會負責損失而須由線上部門自己承擔。那當然不是一個主管說了就算,需協同的部門與層級重重,誰願意為此錯誤強出頭?
個人覺得除了戴爾本身內部的懲處外此事件大概就會告一段落了。要集體訴訟的上法院、願意退單或訂單自動失效者與跟著起鬨看好戲的也該慢慢散了…
其實我相信錯誤是因為一個人不小心誤植價格造成如此的損失,其背後的成本不止是商譽還有處理此事件的人事、通訊、業務損失與內部鬥爭。
此事件不止給戴爾更加重要的是其它網路通路商家上了寶貴的一課:
單一次內控的疏失可能會直接危及企業生存。以現代網路訊息傳播速度之快,線上交易需要更完備的庫存及交易警訊系統防止人為錯誤。
Posted by Dajiang
at 2009年07月3日 16:34
回應板主:
我是從手機01查關鍵字到您的頁面,
我是在查詢2003 夏普錯價的事件跟此次的對比。
還沒看您的文章時,我心裡就在想:
「不會又是美國的判決『先例』吧!」
果如此!
也許是太多不真確的報導充斥了,讓我不禁心生懷疑,
屢屢拿美國的「先例」來相比的若干人究竟是以什麼樣思考作為出發點?明明是不同的國家,立法例也不一樣,可是就是要拿來「類推適用」?
我覺得台灣人很悲哀,有時候想行使權利,卻又要怕東怕西,深怕輸贏的結果會影響「外界」對自己的評價,真的是很怪異。只能說我們還揮不去公堂衙門的遺毒。
我是從手機01查關鍵字到您的頁面,
我是在查詢2003 夏普錯價的事件跟此次的對比。
還沒看您的文章時,我心裡就在想:
「不會又是美國的判決『先例』吧!」
果如此!
也許是太多不真確的報導充斥了,讓我不禁心生懷疑,
屢屢拿美國的「先例」來相比的若干人究竟是以什麼樣思考作為出發點?明明是不同的國家,立法例也不一樣,可是就是要拿來「類推適用」?
酥餅:各國法條容或不同,但是道理正義卻是相通的。
我覺得台灣人很悲哀,有時候想行使權利,卻又要怕東怕西,深怕輸贏的結果會影響「外界」對自己的評價,真的是很怪異。只能說我們還揮不去公堂衙門的遺毒。
Posted by kokora
at 2009年07月3日 19:01
對這事件我個人並沒有支持哪方或反對哪方,但不是很能認同這句話:「只有頭腦不知道哪裡出問題的台灣人會要求弱勢者幫強勢者著想。」
重點不是弱勢或強勢,而是每個人的認同。若強勢者的觀點是你所認同的,為什麼不能勇敢說出自己支持強勢者的作法?多元社會本來就有各種不同的價值觀,不能因為價值觀不同,就說人家頭腦有問題。
重點不是弱勢或強勢,而是每個人的認同。若強勢者的觀點是你所認同的,為什麼不能勇敢說出自己支持強勢者的作法?多元社會本來就有各種不同的價值觀,不能因為價值觀不同,就說人家頭腦有問題。
若強勢者的觀點是你所認同的,為什麼不能勇敢說出自己支持強勢者的作法?
Exactly my point。為什麼同樣是消費者會認同強勢者廠商的立場反過來譴責其他弱勢的消費者?這真的是台灣特有的奇觀,或許這就是馬英九所說的「識大體」。
更神奇的是很多人還覺得這樣很理所當然,很理直氣壯。
Posted by CH
at 2009年07月3日 23:44
台灣,美國文化本來就不同扯在一起做什麼
dell不欠這些暴民什麼
該死網路暴民沒錢買就滾蛋
其他高級消費者就是知道這是低級消費者暴動所以不支持
哈哈哈
dell不欠這些暴民什麼
該死網路暴民沒錢買就滾蛋
其他高級消費者就是知道這是低級消費者暴動所以不支持
哈哈哈
酥餅:again, exactly my point.
Posted by 嘿嘿嘿
at 2009年07月6日 21:58
那我也得說說我的美國經驗。我自己去年也在討論區看到類似好康,跟美國鄉民們一起下了單。大家都知道很可能會被取消。之後果然大家的order都被取消。根本也沒有Dell什麼的補償禮券。也不見網民暴動。
我覺得不要什麼事都說美國處理的好。很多購物網站現在都會加上保留取消訂單資格。我看到這是建地一個反應只是台灣Dell如果沒有類似條款,in house lawyers工作不力。但即使如此,消費者在本案中,法律上本也站不住腳。扯到奴性,倒也太誇張了。
一點淺見。
我覺得不要什麼事都說美國處理的好。很多購物網站現在都會加上保留取消訂單資格。我看到這是建地一個反應只是台灣Dell如果沒有類似條款,in house lawyers工作不力。但即使如此,消費者在本案中,法律上本也站不住腳。扯到奴性,倒也太誇張了。
一點淺見。
Posted by RC
at 2009年07月7日 04:21
「標錯價格」如何定義?比如說,如果是1200,標價為1100,錯打2為1。廠商可不可以說是「標錯價格」,然後據以不願意出貨。
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會在商品的價格出紕漏?這種違反商人天性的行為,本就是怪事。都是因為推銷員不小心啦?哪個領薪水或者是抽佣的推銷員會和自己的工作和荷包開玩笑?除非他不想幹了。
引起廣告效果的「促銷手法」是合理的解釋。而且這種罪過還可以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因為貪婪啊。
這不是廢話嗎?誰不想買便宜的商品?難不成會有消費者會出錯價,明明就是標價1100的商品,掏錢用1200購買?除非他中了樂透又腦筋PADAI。
誰才是義和團鄉民?呵呵~~
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會在商品的價格出紕漏?這種違反商人天性的行為,本就是怪事。都是因為推銷員不小心啦?哪個領薪水或者是抽佣的推銷員會和自己的工作和荷包開玩笑?除非他不想幹了。
引起廣告效果的「促銷手法」是合理的解釋。而且這種罪過還可以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因為貪婪啊。
這不是廢話嗎?誰不想買便宜的商品?難不成會有消費者會出錯價,明明就是標價1100的商品,掏錢用1200購買?除非他中了樂透又腦筋PADAI。
誰才是義和團鄉民?呵呵~~
Posted by ESIR
at 2009年07月7日 11:54
應該請信奉資本主義的義和團鄉民.....鄉紳好了,提出證據證明消費者是貪婪的,因此商人「標錯價格」是合理的。呵呵~~
Posted by ESIR
at 2009年07月7日 11:58
老話一句。引亞當史密斯在「國富論」中的評語:
「商人和製造者既不是也不應當是人類的統治者,他們卑鄙的貪欲和獨佔一切的精神,雖然也許無法矯治,卻不難予以圍堵,以免擾亂任何人的安寧,除了他們自己。」
「商人和製造者既不是也不應當是人類的統治者,他們卑鄙的貪欲和獨佔一切的精神,雖然也許無法矯治,卻不難予以圍堵,以免擾亂任何人的安寧,除了他們自己。」
Posted by ESIR
at 2009年07月7日 12:06
歹勢。應該是:提出證據證明消費者會無心出錯價用較高的價錢購買,因此商人會無心「標錯低價格」也是合理的。呵呵~~
Posted by ESIR
at 2009年07月7日 15:41
鄉民萬歲,投機萬歲(冷笑)
Posted by AMOS
at 2009年07月7日 15:50
好像打到某些義和團鄉民.....鄉紳的冷笑穴。哈哈哈~~
「投機」好像只有在炒作價格的時候才會發生。而這應該是附屬於商人的專有名詞。
「投機」好像只有在炒作價格的時候才會發生。而這應該是附屬於商人的專有名詞。
Posted by ESIR
at 2009年07月7日 15:57
真不錯。不過我這裏還有個更精彩的網站,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其中的樂趣,一起去看看我的天空
Posted by yuki
at 2009年07月7日 16:30
若強勢者的觀點是你所認同的,為什麼不能勇敢說出自己支持強勢者的作法?
Exactly my point。為什麼同樣是消費者會認同強勢者廠商的立場反過來譴責其他弱勢的消費者?這真的是台灣特有的奇觀,或許這就是馬英九所說的「識大體」。
更神奇的是很多人還覺得這樣很理所當然,很理直氣壯
============
為什麼一個人是消費者,他就要站在弱勢的消費者那邊?
版大您這樣的分類有問題。
您這樣的分類就像是:有一對夫妻為了一件事吵架,如果你是男生,就要站在夫的那邊,而不能認同妻的觀點,否則在版大的推論下可能變成「你是男的,怎麼會站在女的那邊來指責男性呢?」;如果妳是女的,就要站在妻的那邊,而不能認同夫的觀點,否則在版大推論下可能變成「妳是女的,怎麼會站在男方的立場來指責我們弱勢的女性呢?」
參考看看。
我上面指的是戴爾事件的問題。
Exactly my point。為什麼同樣是消費者會認同強勢者廠商的立場反過來譴責其他弱勢的消費者?這真的是台灣特有的奇觀,或許這就是馬英九所說的「識大體」。
更神奇的是很多人還覺得這樣很理所當然,很理直氣壯
============
為什麼一個人是消費者,他就要站在弱勢的消費者那邊?
版大您這樣的分類有問題。
您這樣的分類就像是:有一對夫妻為了一件事吵架,如果你是男生,就要站在夫的那邊,而不能認同妻的觀點,否則在版大的推論下可能變成「你是男的,怎麼會站在女的那邊來指責男性呢?」;如果妳是女的,就要站在妻的那邊,而不能認同夫的觀點,否則在版大推論下可能變成「妳是女的,怎麼會站在男方的立場來指責我們弱勢的女性呢?」
參考看看。
我上面指的是戴爾事件的問題。
酥餅:台灣有消費者會站在廠商立場幫忙廠商譴責其他消費者,那不來踐踏t台灣的消費者要踐踏誰?如此而已。
Posted by who
at 2009年07月8日 21:33
這次台灣戴爾的情況和美國案件不同,這次台灣買家無一例外的是用信用卡購買戴爾的商品,而且戴爾也扣款了。
收了錢不出貨就是詐騙行為﹗
收了錢不出貨就是詐騙行為﹗
Posted by chin
at 2009年08月20日 18:00
我是做網上產品銷售的,想找一個網站行銷服務,將我的網站進行SEO搜尋引擎最佳化,將網站設計,網頁設計做的更加具有市場競爭力,促使搜索引擎及更多的客戶能夠查看到我的網站。哪位朋友介紹個好點的網頁設計公司吧!謝謝啊!
Posted by 網站行銷服務
at 2009年09月7日 14:49
Posted by bill
at 2009年10月9日 10:52
唉~這可能是他們太久沒出蜂頭了,想借由此事來大展神威吧~~沒想到鬧的滿城風雨,如果我低價買到的話,我一定買大量的,這樣比較好讓我展開我的創業之路~
Posted by 創業
at 2009年10月21日 1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