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6日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



酥餅:瑋哥部落格的負責人曾彥衛最新來函,解釋關站的理由,在獲得他同意後轉登:

我有看到信件裡的英文連結了,大致上是討論說有關瑋哥部落格暫時關閉的原因,部落格的唐突關閉我很抱歉,因為有兩派人馬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板留言,一派是希望,身為羅文嘉的支持者應該要保持風度,應該在激情過暫時後關閉部落格,別再藉著揶周錫瑋來引起後續不必要的衝突,也讓大家沉澱一下,暫時不要再有讓藍綠對立的引火點。

而另一派是泛藍的支持者上站,語帶恐嚇的告訴我,如果我不關,未來官大權大的政治人物會怎麼樣怎麼樣的,我只是一個年輕人,沒有硬碰硬的本錢,我可以面對司法的裁決或是大眾的公評,但是我無法應付難以預測的特權或者是私下的迫害,我家人也為了這個事替我操了不少心。

如果我今天做的是嘉哥部落格,我相信羅文嘉應該很有風度跟著幽默一笑,但是對於有特權前科的周錫瑋先生來說,我就不敢確定在他的笑瞇瞇背後,又會怎麼對待別人。

有權位的人可以有一萬零一種方法置我於死地永不超生,我別說反擊,我連自衛都很拼。希望大家可以諒解我的苦衷,我深信我沒有錯,若要說唯一的錯,那就錯在對一個成長在威權時代的權威人士開玩笑,而我現在知道他們是開不起的。


酥餅:瑋哥部落格的負責人曾彥衛來留言感謝大家對他的聲援,並表示他與他的朋友、家人的email被公開給媒體;他本人與家人更被以各種方式騷擾及恐嚇。即便如此,彥衛仍然表示會堅持下去。

我們能做得不多,只能繼續聲援他,造成輿論壓力,也希望彥衛繼續創作,並把受恐嚇威脅的經過寫出來,透過部落格的轉載,讓更多人知道真相。



瑋哥部落格以戲謔手法諷斥周錫瑋利用省議員特權貸款在先,又拒不還款讓全民買單在後,以及無情無義,先後拋棄過國民黨、新黨與親民黨。結果這陣子不斷把言論自由掛在嘴上的泛藍陣營,經不起批評,經不起檢驗,具狀控告瑋哥部落格。


瑋哥部落格的內容雖然戲謔,但是對新聞事實的追求遠勝於習慣看圖說故事的「全民開講」,或是最近大幅報導陳哲男在韓國召妓,卻被蘋果日報發現根本是查證不實的「時報週刊」。

事實上,瑋哥部落格這種新聞評論的手法在美國非常普遍,也廣受歡迎,就連在台灣,大多在譏笑台灣派政治人物的「全民大悶鍋」也受到金鐘獎的肯定,難道在台灣,言論自由真的是特定政治立場的特權?

我最想不通的是,自己可以用「福小姐」爆料的周錫瑋,對於基於新聞事實的瑋哥部落格竟然不能容忍,寬以待己、嚴以待人、雙重標準到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還是縣長候選人就這麼囂張的公然打壓言論自由,這種人讓他取得權力還得了。

我在這裡呼籲大家支持瑋哥部落格,並且譴責雙重標準,打壓言論自由的周錫瑋,因為如果在這個時候你不站出來捍衛瑋哥部落格的言論自由,下一個被開刀的部落格可能就是你。

聲援方法
聲援瑋哥部落格請有部落格的網友在你的格子上發一篇聲援的文章,如果懶得寫又不嫌棄就把這篇帶回去用吧!

延伸閱讀
瑋哥部落格
部落格版主現身 強調捍衛言論自由
周錫瑋控告瑋哥部落格抹黑
好老的高中生

酥餅:周錫瑋在上大話新聞時說爭取言論自由的年代他還是高中生,但是就算由最早的解除報禁(1988)算起,1958年出生的他都三十歲了,更別說更後面才發生的的鄭楠榕自焚(1989)與廢除刑法一百條(1991),對於這種這麼容易查證的東西,周立委都敢在電視上,臉不紅、氣不喘的公然說謊,台北縣民真的要把台北縣的未來交給這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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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r\n\r\n酥餅在他的BLOG呼籲大家支持瑋哥部落格(周細
聲援周細尾的言論自由【妙子的異鄉翦影】 at 2005年11月23日 04:11
周錫瑋拉抬瑋哥部落格【辛聞】 at 2005年11月23日 04:55
大家是知道的,對於趕流行這種事情,我的立場是跟幻海一致的。 話說回來,雖然確實是不認識,但是那個站長好眼熟啊... 大概是跟哪個我認識的人長蠻像的。 這種諷刺的評論本來就很多啊!而且也不只是政界,某候
聲援瑋哥部落格【YinyinTODAY】 at 2005年11月23日 09:20
在這個一個新聞各自表述的年代,網路上要找到不罵民進黨的新聞,還真是難找,這年頭還有人說執政黨箝制言論自由,有沒有搞錯?
箝制言論自由、干預司法...你有沒有搞錯?【阿謙二族】 at 2005年11月23日 10:19
以下轉載自酥餅的 BLOG...瑋哥部落格以戲謔手法諷斥周錫瑋利用省議員特權貸款在先,又拒不還款讓全民買單在後,以及無情無義,先後拋棄過國民黨、新黨與親民黨。結果這陣子不斷把言論自由掛在嘴上的泛藍陣營,經不起批評,經不起檢驗,具狀控告瑋哥部落格。瑋哥部落格的內容雖然戲謔,但是對新聞事實的追求遠勝於習慣看圖說故事的「全民開講」,或是最近大幅報導陳哲男在韓國召妓,卻被蘋果日報發現根本是查證不實的「時報週刊」。事實上,瑋哥部落格這種新聞評論的手法在美國非常普遍,也廣受歡迎,就連在台灣,大多在譏笑台灣派政治人物的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胡言亂語?】 at 2005年11月23日 22:52
【以下轉載自酥餅的 BLOG】瑋哥部落格以戲謔手法諷斥周錫瑋利用省議員特權貸款在先,又拒不還款讓全民買單在後,以及無情無義,先後拋棄過國民黨、新黨與親民黨。結果這陣子不斷把言論自由掛在嘴上的泛藍陣營,經不起批評,經不起檢驗,具狀控告瑋哥部落格。瑋哥部落格的內容雖然戲謔,但是對新聞事實的追求遠勝於習慣看圖說故事的「全民開講」,或是最近大幅報導陳哲男在韓國召妓,卻被蘋果日報發現根本是查證不實的「時報週刊」。事實上,瑋哥部落格這種新聞評論的手法在美國非常普遍,也廣受歡迎,就連在台灣,大多在譏笑台灣派政治人物的「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胡言亂語?】 at 2005年11月23日 22:54
英國這裏諷刺政治人物也非常常見。還是BBC帶頭嘲諷英國政壇人物,連布萊爾閣員的David Blunkett的性事,都曾經被搬上螢幕,變成political drama。\r\n\r\n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地球花園的小台階】 at 2005年11月23日 23:20
本人聲援 瑋哥部落格無關政治 (阿文
本人聲援【Butterfly Mind】 at 2005年11月25日 04:09
酥餅:瑋哥部落格的負責人曾彥衛來留言感謝大家對他的聲援,並表示他與他的朋友、家人的email被公開給媒體;他本人與家人更被以各種方式騷擾及恐嚇。即便如此,彥衛仍然表示會堅持下去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蕭艸梅之艸梅垣】 at 2005年11月25日 15:40
網特們可以用洗板、灌水的方式製造輿論假象,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他們做不到的,那就是msn(或即時通),一個人只能在一台電腦上使用一個登錄名,或許我們可以用這種方式來探知真實的民意
用msn(即時通)聲援瑋哥部落格【蕃薯山城】 at 2005年11月25日 17:14
選舉到了,又有許多怪招,不過今年的特徵就是大家搶著在自己身上抹糞,例如光碟都還沒出來,馬隊長跟胡太陽就自己演起斷袖之愛,李舔耳大哥也自己趕快排隊等著被消遣,結果光碟出來了,哪來的抹黑抹黃啊?最好笑的應該是瑋哥部落格吧,本來只是個惡搞站,開了幾個月還在google買廣告都沒什麼人去看,結果被候選人在電視上一宣傳,單日就破30萬人次,站長聲名大噪,每天在大悶鍋有戲份。非常光碟比較不好的是,利用聽說來的事實叫演員演,這樣難免跟TVBS的某CALL IN節目一樣,看圖說故事,或是捕風捉影,真的有錯也沒看他道歉過。
都是部落格惹的禍?【TSUBASA 的台東苦悶筆記】 at 2005年11月26日 15:06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舉證」屬之,「隱喻」屬之,但是「公然毀謗」(尤其在某些敏感時段),就不可相提而論了。
【碎碎念】人生不要掐頭去尾【【點燈老頭的雜記簿】】 at 2005年11月27日 03:11
引用一下酥餅的文章... 那些名嘴在電視上天天爆料都沒事了, 小...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雙重人格】 at 2005年11月27日 03:47
聲援偉哥部落格
http://spaces.msn.com/members/cloudinstarfire/blog/cns!1pE2g4cfJKToy5ByuG-UJucQ!207.entry【cloudinstarfire】 at 2005年11月27日 20:59
註: 轉貼本文並非因為我多麼喜歡羅文嘉,而是我更討厭周錫偉。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奔跑中的小豹】 at 2005年11月28日 14:16
註: 轉貼本文並非因為我多麼喜歡羅文嘉,而是我更討厭周錫偉。 請看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奔跑中的小豹】 at 2005年11月28日 14:19
言論自由,人人掛在嘴邊。但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這是最近在幾個blog裡看到的討論, 我在這裡試著找答案。SOUNDS
100%的言論自由【中途之家 StopOver】 at 2005年11月29日 13:37
兩個簡單的聲援貼紙,聲援言論自由、拒絕白色恐怖。如果有人願意聲援,可以簡單地用以下的語法:
聲援!聲援!【孤獨的島嶼】 at 2005年11月29日 18:14
兩個簡單的聲援貼紙,聲援言論自由、拒絕白色恐怖。如果有人願意聲援,可以簡單地用以下的語法:
聲援!聲援!【孤獨的島嶼】 at 2005年11月29日 18:17
今天,或是該說最近,看了新聞之後,完全是越來越不想去看新聞了...特別是選舉期間,越是接近投票日,就越來越亂。真的是只有「亂、七、八、糟」四個字可以形容。實在是
Oh [mosquito], you really make me sick!!【In-Zan Radio Station】 at 2005年11月29日 22:47
〈書籤〉三篇文章:言論自由與司法權力【迷幻機器】 at 2005年11月30日 03:12
最近針對 "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的議題算是焦點, 身為部落客, 身在美國, 我也來學習一下美國人權法案 (Bill of Rights) 中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First Amendment).
部落格與言論自由【懶人閒話悄悄說】 at 2005年11月30日 04:08
From 酥餅:瑋哥部落格的負責人曾彥衛來留言感謝大家對他的聲援,並表示他與他的朋友、家人的email被公開給媒體;
言論自由 VS 白色恐怖【呆勞的
    生活作業簿】 at 2005年11月30日 14:01
真是沒想到\r\n一個小小的部落格會被炒這麼多天\r\n沒想到, 不過寫了幾篇無傷大雅的文章\r\n會被搞的自己被告家人被恐嚇....我想不但瑋哥部落格的版主很意外\r\n(Blog其實不能算網站,所以我認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靜默沉思..吶喊】 at 2005年11月30日 19:59
真是沒想到 一個小小的部落格會被炒這麼多天 沒想到, 不過寫了幾篇無傷大雅的文章 會被搞的自己被告家人被恐嚇....我想不但瑋哥部落格的版主很意外 (Blog其實不能算網站,所以我認為他只
聲援瑋哥部落格,保護言論自由【靜默沉思..吶喊】 at 2005年11月30日 20:08
站倒的這麼快,連篇告別文也不留,更容易讓不知究裡的人產生更多的負面聯想,更糟。
【Internet】台灣:「瑋哥部落格」於選後立即倒站【【點燈老頭的雜記簿】】 at 2005年12月4日 03:42
\r\n在三合一選舉完後,網友發現瑋哥部落格突然關站。對於關站的原因,站主並未對
給瑋哥部落格的建議與祝福【妙子的異鄉翦影】 at 2005年12月8日 01:29
如果看了不高興的話,請自動按下右上那個x,這只是我一時的心得而已,我可不想變第二個瑋哥部落格(事先聲明,我可是無黨派主意者)剛剛在
北縣的選舉【焦貓的貓抓板~】 at 2005年12月8日 23:27
雖然羅文嘉落選了,可是我認為這個部落格事件的後續會比選舉結果重要更多。\r\n
和政治有點關係【wearethepig】 at 2005年12月9日 18:24
言論自由最近成了熱門話題, 更讓大家見識到"思考全球化 行動在地化 (Think globally and act locally)"的最佳實踐.
言論自由之自由摘【e-Totem】 at 2006年02月15日 17:35
回應文章

酥餅:周錫瑋質疑瑋哥部落格跟羅文嘉有關的根據是一、瑋哥部落格的內容太專業,一般網友沒有能力或沒那麼閒,二是瑋哥部落格部分影音檔放在羅文嘉網站的主機上。

以第一點來講,周錫瑋的說法簡直是公然侮辱BLOGGER,難道做得專業的東西就一定有政客在背後支持嗎?我說選輸還有立委幹的周委員未免把政客看得太大了,也把網路上的BLOGGER看得太小了。

以第二點來說,羅文嘉的網站只要登錄成會員就可以上傳檔案,瑋哥部落格的格主把部分影音檔上傳到羅文嘉的網站是事實,但是這能證明瑋哥部落格是羅文嘉在背後主導的嗎?事實上,如果羅文嘉想主導瑋哥部落格又不想被人發現,應該不會笨到把檔案放在自己的主機吧!看來周立委習慣把自己想得太聰明,把別人想得太笨。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3日 01:13
今天新聞報導熱鬧讓很多LKK也要子女開電腦來看看
賠了夫人又折兵扎自己腳
只是BLOG主該怎麼聲援呢
內行人幫忙想點子吧
大家一起努力讓BLOG抗衡爛媒體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3日 01:52
妙子也要來聲援,以BLOGGER的串聯方式來聲援。
酥餅的文章就借走了喔!
Posted by 妙子 at 2005年11月23日 01:58
聲援!!!
天吶 寶貝們
這世界 不是2100 才叫做言論自由好唄

PS 周先生可不可以不要再落淚了
難道當年親民黨有教 怎麼哭最自在的課程嗎!?
Posted by at 2005年11月23日 02:37
真他~~~~~媽的,五千年臭屎文化!

同樣的事情:男人的那兩粒,支那人說子孫袋就有文化,台灣人說卵葩就變髒話?

一樣掀開褲底,支那人是揭弊又維護正義,台灣人是抹黑加妨害選舉?
世間的是非黑白法律公理攏總為慇支那人來設ㄟ?有影欺負台灣人太甚!

Posted by 苦海女神龍 at 2005年11月23日 04:33
無論是非常光碟或是瑋哥部落格, 都是一面照妖鏡,
讓這些表面上講民主自由, 骨子裡卻是極權專制,腦袋中裝著
帝王思想的中國人, 一一現形.

加油! 你們是台灣的英雄!
Posted by sakharov at 2005年11月23日 08:55
挺一下“言論自由”!
Posted by Real Gone at 2005年11月23日 09:56
說到這個就不能不提以前出現過的藍教頭,裡面的一些flash製作才更專業吧。這就是只准州官藍教頭,不許百姓LP。
Posted by ykhuang at 2005年11月23日 10:01
酥餅:周錫瑋質疑瑋哥部落格跟羅文嘉有關的根據是一、瑋哥部落格的內容太專業,一般網友沒有能力或沒那麼閒,二是瑋哥部落格部分影音檔放在羅文嘉網站的主機上。

以第一點來講,周錫瑋的說法簡直是公然侮辱BLOGGER,難道做得專業的東西就一定有政客在背後支持嗎?我說選輸還有立委幹的周委員未免把政客看得太大了,也把網路上的BLOGGER看得太小了。

以第二點來說,羅文嘉的網站只要登錄成會員就可以上傳檔案,瑋哥部落格的格主把部分影音檔上傳到羅文嘉的網站是事實,但是這能證明瑋哥部落格是羅文嘉在背後主導的嗎?事實上,如果羅文嘉想主導瑋哥部落格又不想被人發現,應該不會笨到把檔案放在自己的主機吧!看來周立委習慣把自己想得太聰明,把別人想得太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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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你
Posted by 台灣人 at 2005年11月23日 10:46
我不力挺任一黨派
只是希望blog能真正發出人民的聲音
主流媒體已失去平衡...

怎麼...連以自己的方式表達感覺都不行啊?!

至於哭這事,我發現親民黨有很多人愛哭
這次選舉,民進黨很愛踩別人,喜歡扒糞..
弄得社會臭氣沖天...
真混亂,怎麼沒個清流黨...(就算有,也生存不了吧...-_-)
Posted by Noel at 2005年11月23日 12:24

給樓上的:

在這樣的定義下,民進黨被爆的料也應該都是糞吧?
扒這些糞的人又是哪些呢?
只要證據拿出來,兩邊對照見真章。
既然福小姐深喉嚨和媽媽桑都能充當專業糞坑量產了
扒糞應該不是只有民進黨的專利。

台灣的清流黨在哪?
我想要先能相信司法、支持金改、成為一個正常國家,才有可能。


===============================

大感謝!感謝周錫瑋本尊的加持, 部落格人氣大提升...

其實這個 blog 在十月初就已經被眼尖的人看到了..
http://charlesc.ilovemeow.net/node/404

========

以 google 查詢這個網友的關鍵字
約有8,450項符合瑋哥部落格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50項。 共費0.23 秒。

以 google 查詢周的官方網站
約有5,080項符合瑋哥活力網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50項。 共費0.21 秒。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3日 13:55
唉!!現在看到羅文嘉的負面選舉手法,林佳龍牽涉的賄選案,林一芳的光碟案,陳鴻榮、徐宜生被交保.....,真是感嘆,當初這些很多都是學運的知識份子,如今為了選舉把自己當初的理想完全沉淪!!

不覺得現在民進黨的選舉手法跟以前八、九○年代的國民黨非常像嗎?台灣政黨沉淪真是讓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啊....!!

而更令人感嘆的~~無形之中助長這種沉淪的,詆毀別人名譽的方式獲得選舉結果,令人無法想像?

選舉非得如此這般?

Posted by Lu at 2005年11月23日 14:17
我主張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必須接受人民的檢驗。

我強力支持能夠提出確鑿證據的扒糞。扒糞是檢驗政客的不二法門!
不同政黨的人相互扒糞、相互制衡,絕對有利於民主..........

給扒糞的人鼓掌
Posted by 滄海一笑生 at 2005年11月23日 14:57
唉!!現在看到周錫偉的超貸案,胡志強的詐領退休金案,時報周刊的假造陳哲男召妓案.....,真是感嘆,當初這些很多都是泛藍形象清新的知識份子,如今為了選舉把自己當初的理想完全沉淪!!

不覺得現在國民黨的選舉手法較以前八、九○年代的國民黨有過之而無不及嗎?台灣政黨沉淪真是讓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啊....!!

而更令人感嘆的~~無形之中助長這種沉淪的,詆毀別人名譽的方式獲得選舉結果,令人無法想像?

選舉非得如此這般?
Posted by 大腸 at 2005年11月23日 15:02
哈! 來張貼紙吧.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3日 15:16
哈! 來張貼紙吧.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3日 15:17
情緒話
我並不是來找架吵的...
呵,我只是把我的感覺說出來
別激動
感覺只是很主觀的事....
扒糞並無不好,不好在於為達到目的而把它當成手段..
我只是不喜歡為政客為己,賣弄演技罷了,耍心機...

愛傷的不是被打擊的人,而是深愛台灣的人民....
Posted by Noel at 2005年11月23日 15:57
同樣的,那些人(被扒者)也是罪有應得.....
Posted by Noel at 2005年11月23日 15:59
你今天永洲了嗎?
我發誓,我借得最多,還的最少
你今天又哭了嗎?
我發誓,我的相公樣,不輸馬狗
我不夠哭餿嗎
送哭班出身咧
老爸是軍頭洲舒服耶
當然要永洲啊
還的多怎舒服
都不懂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3日 16:01
不法"事實"都該曝光與法辦
叫"扒糞"或什麼都無所謂
隱藏病情只會致命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3日 16:12

瑋哥幹嘛轉移話題!?

你今天改名永洲了嗎?
Posted by AV試片室 at 2005年11月23日 19:11
呵,如果我這樣就叫做激動,那大概妙子每天都被以為是在發飆吧。 *逃*

是揭弊或是毀謗?是爆料或是扒糞?重點都在舉證。其實證據一攤、交給司法見真章,不至於因為「主觀感覺」就改變是非對錯。問題是,為什麼總是有人認為不舉證的深喉嚨爆料「合理」,卻認為有非匿名證人出席的記者會叫做惡質扒糞?

話說回來,這個討論串是在聲援部落格的言論自由。假如瑋哥部落格的內容是援引自可以公開取得的出處,那麼他就不是扒糞,不應該受到政治力黑手的干預。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3日 19:52
謝謝酥餅的文章,我借用了喔!
Posted by 茶碗蒸 at 2005年11月23日 21:37
>呵,如果我這樣就叫做激動,那大概妙子每天都被以為是在發飆吧。 *逃*

情緒話,
嘿嘿,不用逃啦。
不論你跑到是天涯還是海角,妙子都會跑去找你出來力挺言論自由的啦
Posted by 妙子 at 2005年11月24日 00:37
>>問題是,為什麼總是有人認為不舉證的深喉嚨爆料「合理」,卻認為有非匿名證人出席的記者會叫做惡質扒糞?

情緒話這句說得好!另外,妙子講話都很平和阿!應該說,如果你那樣算發飆,那酥餅大概每天在罵人吧!

妙子,茶碗蒸,感謝支持聲援。

AV試片室,這兩個CF是你做的嗎?看來〝太專業〞的作品又多了兩個。

KUFAO說得沒錯,有實有證的弊案一定要辦。

大腸,回得好!

RG,台灣人,感謝相挺!

YKHUANG,泛藍雙重標準、寬以代己、嚴以代人實在到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侵佔國產的政黨盡然妄想拿打弊案當選舉主軸,台灣的社會真是一場黑色喜劇。

sakharov,的確由非常光碟與瑋哥部落格的事情看來,令人不禁懷疑如果泛藍一旦重新執政,台灣的民主成果會不會就此大江東去。

苦海女神龍,320總統選舉完後,有多少人沒有證據的抹黑台灣派陣營做票、自導自演,一天24小時在凱達葛蘭大到上侮辱、謾罵台灣派,甚至衝撞法院、中選會,結果到目前為止唯一被處罰的竟然是李登輝前總統,這些人的確是欺負台灣派太甚。

安,親民黨的人被抓包的時候好像就只會哭,企圖由加害者偽裝成受害者,由興票案、舔耳案、腳尾飯、到現在的永州案都一樣。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4日 00:40
支持!!

不過我連想到那個欠債不還,自己惹事還只會哭著找媽媽的政客一秒鐘,我都覺得是在浪費我的生命,也不想在我的blog出現他名字,他算那根蔥?

目前住在台北己經深感焦慮,請台北縣民疼惜自己,這樣的投機政客,斯文敗類,那一票別投下去。
Posted by ysw at 2005年11月24日 01:10
尤其感謝

妙子的異鄉翦影、辛聞、YinyinTODAY、阿謙二族、胡言亂語?、與地球花園的小台階在你們的格子發文聲援!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4日 01:31
一直都是大大們的部落格的"觀眾"~~
我也來挺"瑋哥部落格"
那個周細尾也真是可笑!
說~~~
1.瑋哥部落格的內容太專業,一般網友沒有能力或沒那麼閒
真是太豬腦袋瓜了,他大概用國民黨的思維在想吧!或者是他的"優越感"在作祟吧!

2.是瑋哥部落格部分影音檔放在羅文嘉網站的主機上。
他是真笨還是裝瘋?連我這個電腦白痴都知道,只要加入會員誰要連結哪裡都可以ㄚ.
他真的跟不上時代了!該淘汰了!還選什麼縣長?那只會帶回50年前的國民黨時代!
比我這個老太婆還糟糕呢!
真不長進!!!!

酥餅大大說的很好!
大家都出來聲援瑋哥部落格!!!

千萬不可讓國民黨復闢!那真的是走回頭路了!
慘!慘!慘!豈是這三個字可了得阿!!!!


Posted by 妞妞 at 2005年11月24日 05:20
我是那時候有去總統府前的人之一
因為實在太近了
我又太餓了
真是不好意思
我去領了幾天的便當
Posted by 告解 at 2005年11月24日 09:11
無盟嗎?
笑死人了,無盟是才是真正的投機份子,
哪邊有好處就倒向哪邊,
要不然就是打著無黨無派的名號,實際上立場跟泛藍沒兩樣。
Posted by Rusty at 2005年11月24日 11:10
有一句選舉俗話說『落選被關,當選過關』;而以現在的情形,我看這句話改講成是:

周錫瑋當選,玩部落格的年輕人就會被關;
周錫瑋落選,玩部落格的年輕人才會過關!

現在搞砸事情的是周錫瑋自己,是周某讓年輕人(或說所有人)都警覺到若讓周某當選,以後大家
一、替人呆帳還不完
二、網路寫篇文章就可能被抓並沒收電腦
三、莫名其妙被指控下咒之後就被抓
四、被一堆"深喉嚨"成天講些五四三
.....................

所以大家現在不是要讓羅某當選,而只是想讓周某不要當選而救我們自己的命呀。

而一對一的選舉,你說要怎樣才能讓周某不當選?
投票給羅某呀。

所以,是周某太白濫才害台灣人必須投票給羅文嘉這個"壞人"的---------我覺得我們衝著這一點就更該懲罰周錫瑋。^++++^
Posted by 直江山城 at 2005年11月24日 12:18
票投羅文佳!
民進黨也許不怎麼樣.
可是我們可以督促求改進!
若再由周錫瑋當選,那台灣真的是完了!!!!
永無翻身之日!!!!
Posted by 妞妞 at 2005年11月24日 13:09
原本想自己寫點想法聲援的,可是最近被工作壓得喘不過氣,我還是先借用酥餅的文章好了。從酥餅的回應裡想到一句不錯的形容詞: "寬以貸己,嚴以待人",意思就是我藍教頭老大要超貸什麼的很easy啦,然後還要好好修理你們這些不長眼的台人。
Posted by ykhuang at 2005年11月24日 13:44
餅大,
借你這篇文章回去貼
Posted by Rusty at 2005年11月24日 14:46
周錫瑋當初要是選擇去告瑋哥部落格裏影片來源的電視台, 也許他會被認為 "有種"
他選擇告一個小市民, 就充分顯示他跟財團電視台勾結, 不敢告
Posted by liau at 2005年11月24日 21:42
酥餅大哥,我無意中從某個新聞網站,連進你聲援我的這篇文章,我只能說真的謝謝你!

做這個部落格,本來是一連串的誤會,完全沒有惡意,只是想搏君一笑(又剛好周先生題材很多),我只是想不到,有一位當過新聞處長的人,竟然當著全台灣觀眾面前,嚴厲的問警察"可以把它(blog)關掉嗎?"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在這個時代,在這塊土地,有些長輩的想法還是這樣?

為了第一時間負責且勇敢的站出來承認這個部落格,我付出的代價就是,我和我多數朋友的手機號碼跟email,被公開給各大媒體;我的家人和我本人,以各種方式被騷擾及恐嚇,其中有媒體,也有不是媒體的.

我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我也有壓力,我也會害怕,我要還清大學四年的就學貸款,我吃穿都要打工靠自己掙來,面對大政治人物你死我活的打壓,我無所懼,因為我本來就什麼都沒有.

但是這個事件,如果能讓所有LKK都知道網路的力量,和年輕人的想法,就當我犧牲了吧...打死老虎才是真英雄(死到臨頭還是堅持KUSO一下).

(我的email已經不是秘密了,但是我只公開在你的blog這一次,往後如果再有,都是假冒的)

彥衛上

彥衛,

感謝你的留言,更對你對言論自由的堅持與面臨脅迫無怨無悔的態度感到敬佩。

前陣子我在這個BLOG推動GOOGLE正名時就遭到一些攻擊,但是相較起來,你面對的敵人更直接,你阻礙的利益更龐大,我想對方必然用數倍於對付這個BLOG更兇惡、更強大、更下流的方法攻擊你。

我們在網路上能為你做得事情很有限,大概就只能用輿論的力量聲援你,並把你創作的心路歷程與所受的威脅真實的傳達出去,如果你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請讓我們知道,我相信這裡的網友一定會盡全力幫助你。

由你的作品,我看到台灣新興一代的想像力、創作力、與執行力,我深信下一個世代將是內容的世代,而像你這樣的人才將是台灣未來繼續發亮發光的保證,請盡量不要被無知、無恥的政客影響你創做的決心與熱誠,不要忘記,還有許多默默支持你的人。

酥餅

Posted by 曾彥衛 at 2005年11月24日 22:20
瑋哥是一定要聲援的啦~
酥餅大哥文章借我一貼囉~
Posted by 肯恩 at 2005年11月24日 22:21
改革的過程遇上阻礙,仍然要堅持下去!
而不是讓泛藍復辟!
改革不能走回頭路!
讓泛藍斷了復辟的希望!
Posted by 建國中.... at 2005年11月24日 22:31
沒辦法發 trackback 給你(正在修 blog 中)...

這樣算是支援吧: http://blog.markplace.net/marks_place/1/2005/11/24/69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4日 23:51
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間,依據法律規定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非常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酥餅: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就是這種雙重標準讓台灣派無法忍受,難道言論自由是你們這些五十年來壓迫言論自由的人的禁臠嗎?不要太小看台灣人民的智慧、怒氣與力量。

Posted by 聲援個屁 at 2005年11月25日 00:38
ysw,感謝你的聲援,我也對那個自己做錯事卻消費自己八十幾歲母親的人很不屑。

妞妞,說得好,這些人還沒復僻成功就視言論自由如無物,讓他們復僻成功還得了。

告解,你說的是凱達格蘭夜市嗎?那是台灣人被國民黨吃了五十多年來,唯一一次吃國民黨的機會。

RUSTY,那個網特,虧他兩句就算了,不用對他太認真。

直江,周錫瑋打壓部落格與李登輝被判賠一千萬這兩件事的確讓很多人看清泛藍復僻的本質,我看將會刺激泛綠基本盤出來含淚投票。

YK與RUSTY,感謝聲援,如果之後你有空寫了好文章,請用引用的方法放上來讓大家參考。

LIAU,說的有道理,瑋哥部落格不過把電視台的新聞片段剪在一起,周錫瑋真的有種就去告這些新聞台。

肯恩跟MARK,同樣感謝你們的聲援。

建國中,說的沒錯,台灣的自由民主不容這些復僻份子破壞。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5日 00:58
to:酥餅

從你的留言我只看到忿怒與愚蠢
哪裡有力量與智慧?
不能冷靜理性的思考
這跟禽獸有什麼兩樣?

我的留言哪裡有說「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
你腦筋有問題啊?

酥餅:用假問句罵人禽獸就比較高級嗎?難道要周錫瑋也同意的指控綠營才能提出來,否則依你的標準都是片面說法?腦筋有問題的是你吧!你這種沒有內容是非不分的言論,要講到別的地方講。

Posted by 聲援個屁 at 2005年11月25日 01:17
>>就像我們偉大的呂副總統最近在電視上針對非常光碟說的:「又還沒做,要>>抓也是要等到出版了之後在確定是否有罪在論定。」這就是我們台灣人的副>>總統。也就是說我可以罵你婊子或是什麼的,反正我又沒有真的「硬上」,>>反正你不是真的是婊子就好囉!反正這一切都是我的言論自由麻,不是嗎?>>知道一個人要犯罪卻不抑止反而鼓勵去做,這樣是對的嗎!?

norman,在你振振有詞批評呂副總統之前,我不知你對於台灣國會為何要通過廢除出版法瞭解有多少。

呂秀蓮在事前就己知新新聞要刊出對她的嘿嘿嘿不實報導,這將造成對她的毀謗,(後來她也勝訴了)。不過當時她仍沒有無知地叫檢警去查禁新新聞,她只能等出刊了,再去按鈴控告。

Posted by ysw at 2005年11月25日 01:19
blog freedom加油
Posted by l at 2005年11月25日 01:27
>>我看你已經失去理智了
>>我來這裏只是發表我個人的意見
>>不是讓你羞辱的
>>別以為你很行啊!
>>請各位網友看看是誰先動肝火的

失去理智的是你吧!來這裡罵人畜生的也是你,泛藍真的都是一堆惡人先告狀的傢伙。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羞辱你的正是你自己的表現與言論。
Posted by 路人 at 2005年11月25日 01:45
選舉到了,我也想當泛藍的網特賺零用錢,上面好幾層那個,能不能講一下要到哪裡報名?
Posted by 零用錢 at 2005年11月25日 01:49
to: 路人

我第一段留言是『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間,依據法律規定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非常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這裡哪有在罵人?

但是卻被酥餅加上「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這一段話,還被加上壓迫言論自由的人。

請用一點理性思考,誰是無理取鬧?

請問這裡是只有激情不能理性嗎?
Posted by 聲援個屁 at 2005年11月25日 01:54
>>「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

你乾脆說泛藍陣營認為是毀謗的就是毀謗還比較快,下野五年還一副極權統治者的嘴臉,寧靜革命看來根本只是一種想像。
Posted by 寧靜革命? at 2005年11月25日 01:55
給上面兩樓的,

這裡最激情,最不理性的就是你,版主說五十年來壓迫言論自由的指的是誰大家都知道只有你自以為是在講你個人,你有那麼偉大嗎?而且版主說:「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是許多人這陣子以來的感受,你卻拐著彎罵人畜牲,現在還有臉來說別人不理性,你是要引起公憤才肯罷休嗎?
Posted by 激情 at 2005年11月25日 02:02
to:激情
你的意思是版主說的一段話「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

不是針對我?那他留言是給別人看的?

但是『言論自由是你們這些五十年來壓迫言論自由的人的禁臠』這段話就是亂扣帽子,總不會也不是針對我吧?
Posted by 聲援個屁 at 2005年11月25日 02:10
blog已經是最後言論自由的淨土,絕對不能被侵犯。

關於「專業說」我只能說太小看科技了,真丟臉身為科技台灣島上的
住民,竟然有人不食人間煙火。

關於「法律說」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權。
法律不能牴觸憲法
第 十 一 條
人 民 有 言 論 , 講 學 , 著 作 及 出 版 之 自 由 。

所以 自由言論乃天賦,人有說話,思考,表現之自由。

關於「意圖散撥謠言」,
不談主觀個人背景想法,由物理學來看
新聞片段是由攝影機利用光學拍攝而成,
這明明是事實存在的現象,才會變成影片,
難道是靈異現象嗎?????


Posted by 台灣國宜蘭縣人. at 2005年11月25日 02:44
我說嘛!
光看你的名字"聲援個屁"就知道你的水準啦!

你說:

『被酥餅加上「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這一段話,還被加上壓迫言論自由的人。

請用一點理性思考,誰是無理取鬧?

請問這裡是只有激情不能理性嗎?』

你就真的是這樣嗎?沒人說你喔!是你自己承認的!!!
光看你的名字就是來挑釁的!!!
少在這裡丟人現眼了!!!
回你們的豬寮去吃"ㄆㄨㄣ"吧!!!!
(實在不想這說!可是你真的是欠人家罵!!!)
Posted by 妞妞 at 2005年11月25日 03:07
我說樓上那個屁ID,你網特當的也真夠差的,因為你的發言大家不斷的看到版主所寫的:「泛藍沒有事實根據的爆料是正義揭弊,台灣派有事實根據的質疑是抹黑兼影響選舉」這句話,也因為你的蠻橫、傲慢、謾罵、不講理,也讓大家看清楚你們這些把言論自由當作禁臠的人的嘴臉,引起公憤,你是那個小組長下面的人?回去多受一點訓練再來這裡工作吧!
Posted by 小組長 at 2005年11月25日 03:23
我知道酥餅大大這裡人氣旺。
剛剛去瑋哥部落格想跟彥衛打氣加油!
卻看到了一堆台支豬拉了一堆屎~~
看了真氣人!
本想留言教訓教訓.可是都無法寫留言呢!
這些豬到處拉屎~~
吃台灣米喝台灣水,卻儘做一些傷害台灣人的狗屁倒灶的事.
臺灣人一定要團結!!!
自從立委選完,我真的覺得好失望!
再也不想看電視、上論壇
這次倒給了我希望了!!!
大家要努力!
台灣就看這一役了!!!!
希望打個漂亮的戰役!!!!!
Posted by 妞妞 at 2005年11月25日 03:32
「據法律規定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
如果法律真的是規定意圖散播「謠言」的話,那偉哥部落格哪裡有「謠言」阿?
難不成,有人分不清楚「事實」跟「笑話」還有「謠言」的區別嗎?把從事實衍生的政治幽默當「謠言」,會不會也太扯了?
Posted by 德國豬 at 2005年11月25日 03:37
引用你的文章 含蓄的寫了一小篇 告知一聲
Posted by at 2005年11月25日 03:54
永洲案人證物證一一浮出 司法卻不即時介入
才是在製造與散播"非罪"謠言
才是在意圖不當圖利"罪嫌"並促使揭弊者不當選

偉哥如有事 政治漫畫家 消譴名人的作家與藝人
豈不坐牢一空

那個什麼屁
與不久前湧進這裡來的那票人
似曾相識
非常中國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5日 04:08
to: ysw
若你想要理性討論
我有興趣跟你切磋
我會去你的blog回應
因為這裏你看得出來
已經不是理性討論問題的地方

若你只是跟這裡的網友一樣
只是想要罵人
那麼你的問題也沒有回答的必要
有問題是正常的
但是要在彼此相互尊重下討論
不懂得彼此包容尊重是討論不出個道理
我看了你的中途之家
你應該也是不喜歡人身攻擊或無謂謾罵吧?


to: kufao 妞妞

呵呵…好啦好啦
算我來錯地方了總可以了吧
我誤以為這裡是可以理性辯論的blog
看來我錯了

我只是想提出不同的聲音
有那裡錯誤當然可以被批評
但是我拒絕被抹黑、亂扣帽子、無理取鬧的方式栽贓
若是用這種方式的討論
很抱歉 恕不奉陪

只是若覺得很多中國人不理性
有沒有冷靜的去思考
對我這樣不理性的謾罵
跟他們的思維又差多少?
我第一段只是表達我的想法
(應該是我覺得有意思一段話,原作者不是我)
完全沒有冒犯到任何人
沒有任何不理性或偏激的詞句
這跟來這裡鬧的中國人會一樣嗎?
性質差那麼多會一樣嗎?

不同意我的看法提出來沒關係
但是卻被酥餅亂栽贓
我回個嘴
就得到一堆網友的不理性修理
也不曉得是招誰惹誰
真是倒楣
原來仗著人多勢眾就表示可以仗勢欺人
言論自由竟然不允許提出不同的見解
這對聲援言論自由的主題真是一大諷刺


我是覺得要理性才能有力量
激情、衝動、憤怒只是被政客操弄的工具
至於誰不理性
有理性的人自會判斷
不能冷靜的人說誰不理性也沒有意義


若以上言論看來還是不滿意
還是覺得我比你們不理智
想要進一步的抹黑
我的建議是不必了
乾脆直接請酥餅將我的所有留言刪除
以免繼續造口業
Posted by 聲援個屁 at 2005年11月25日 07:06
>>不同意我的看法提出來沒關係

所以大家提了啊!


>>但是卻被酥餅亂栽贓
我回個嘴
就得到一堆網友的不理性修理
也不曉得是招誰惹誰
真是倒楣

所以到底是可不可以提?

>原來仗著人多勢眾就表示可以仗勢欺人
言論自由竟然不允許提出不同的見解
這對聲援言論自由的主題真是一大諷刺

你不是已經講一堆了嗎?也沒人擋你不是嗎?
不然你是要怎樣?

要大家都同意你才是支持言論自由?

你到底在講什麼啊?

有誰可以為我解惑一下嗎?
Posted by 大腸 at 2005年11月25日 09:45
理性的大便還是大便,不會變成力量的
Posted by ykhuang at 2005年11月25日 09:53
我昨天發了trackback,可是沒出現在酥餅這裡,該不會是trackback有上限爆掉了吧?

另外我想提醒彥衛,所有被騷擾的email記得別砍,必要的時候會是你反擊自保的工具。電話如果能錄音也通通錄下來吧...
Posted by ykhuang at 2005年11月25日 10:07
在此不同言論,一概被刪除,原來言論自由也只不過是有『權』的人所講的廢話而已。
Posted by 鴨鴨 at 2005年11月25日 10:40
轉載:
norman

最近常常在電視上聽見政客在解釋所謂的言論自由,我想民進黨也算是空前絕後了,竟然可以將所謂的言論自由擴大解釋到就算是公然毀謗他人都沒有關係。而且就算是在競選時其散佈不時謠言也沒有關係,反正所有說的話、所有的文宣廣告等等,只要冠上「言論自由」就可以理直氣壯。

可以理直氣壯到將是非顛倒也無所謂,可以理直氣壯到抹黑也無所謂,反正不管講什麼都是言論自由麻…也就是說,我可以說陳水扁其實在外面有包養三個年輕的辣妹而且還有兩個私生子,甚至可以說他女兒其實是男的變性的,而且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將「幹你娘」掛在嘴邊,逢人就先來一句,反正是言論自由麻,就像我們偉大的呂副總統最近在電視上針對非常光碟說的:「又還沒做,要抓也是要等到出版了之後在確定是否有罪在論定。」這就是我們台灣人的副總統。也就是說我可以罵你婊子或是什麼的,反正我又沒有真的「硬上」,反正你不是真的是婊子就好囉!反正這一切都是我的言論自由麻,不是嗎?知道一個人要犯罪卻不抑止反而鼓勵去做,這樣是對的嗎!?

所謂的言論自由是指人民有權利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不管是對人對事對物等等。但是所謂的言論自由是建築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啊!言論自由必須在不損及他人方可以自由暢言,難道民進黨為了選舉就可以這樣顛倒是非嗎?

這次的選舉剛開始覺得還算好,只是在民進黨的轉移焦點及大力抹黑之下真的讓人感覺對台灣的未來越來越灰心。尤其是在羅文嘉這次競選台北市長,剛開始時,讓人感覺是民進黨內的一股清新的力量,可是因為選情不利,於是開始脫離了清新的選舉而全力以抹黑為主了。選舉應該是要主打政策的,人民要支持的是誰可以為人民做的更好而不是建築在抹黑他人的身上。永洲案在法律上已經結清了,姑且不是是否有關說等事項,就算有,雙陳的高捷事件不是更黑暗嗎?這種重大弊案不追,反而極力抹黑周錫瑋,這種只有在選舉時的抹黑幾乎都是大烏賊,你說你要改革,我只有兩個字「放屁」。

為什麼說選舉時的抹黑都是大烏賊呢!?自台灣開始選舉以來,幾乎每次由民進黨在選舉時攻擊別人的手段跟所謂的弊案,到選完之後不是沒有了不然就是法院宣判沒有、無罪。可是這樣的手法卻屢試不爽,一堆自以為是台灣人的人卻盲目的相信著。我不懂為什麼一聽就知道是抹黑,可是支持民進黨的朋友卻依然堅信,有時問問身邊有支持民進黨的朋友:「你們為什麼相信這種只有在選舉時才有的抹黑,而從來不看候選人過去的政績表現及競選政策呢?」,「而問他們為什麼民進黨執政之後做的這麼差他們還是這麼支持,都不考慮換人做看看」。他們總是回答類似的答案:「反正就是國民黨不好啦!」……

唉~~簡單的來說,人民有監督政府的責任,所以TVBS會去揭發弊案。一些人會在節目裡面追著政府要答案,可是~~他們會提出相對的資料去佐證而不是一昧的單純抹黑、無中生有。他們並不是一昧的毀謗政府而是追蹤政府有沒有為人民做事。

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間,依據法律規定(這在全世界都一樣喔!)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非常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非常光碟】完全沒有證據的胡說,躲在民進黨所謂的言論自由保護傘之下。

--【永洲案】最高法院已經結案了,所謂的證據都只是單方面的認為而已,純粹只是亂吵一通而已。

--「政府沒有監督人民的責任、人民有監督政府的責任、言論自由是批評不是毀謗!」

(●作者norman ,南市人,大畢,企劃。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資料照。)

●東森論壇徵稿區→http://www.ettoday.com/write/

Posted by 鴨鴨 at 2005年11月25日 10:46
>聲援個屁
我這麼覺得啦...
你取像"聲援個屁"這種ID,就算你內文再有理性。別人也不會認為你有多理性...
因為從一看到那個ID就知道你絕對不是理性發文。在說別人不是理性前先想想自己的行為是否真的理性吧...
Posted by exam at 2005年11月25日 11:10
To 鴨鴨:

那麼電視媒體幫忙散播,應該也算違法?不是嗎?

而且從沒有人知道到所有人知道,這不是周錫瑋先生自己『不智』的行為所造成的嗎?不是嗎?

所以,別再講在講國民黨與民進黨的爆料如何如何。大家都一樣。政治與媒體互相配合來荼毒我們的視聽神經。不是嗎?

如果上述的都成立,也都無罪!那麼我看不出來為什麼 Blog 有罪!

從這個觀點來看, Blog 只是個新聞的載體,跟報紙、電視、宣傳車一模一樣。

要辦一起辯,公平的辦。最好周先生自己來成立 NCC 決定哪些新聞可以撥,哪些可以在 Blog 討論或 Kuso。 別落下口實讓所謂『空前絕後的民進黨』可以再來迫害藍營的政治人物。

新聞自由不是講講而已。如果真要辦,拍下這些影片的電視台都得一起辦。呵呵!我樂觀其成。因為他們是共犯。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1:21
聲援個屁的感覺真像周錫瑋
有一哭二鬧三上吊 老覺得別人欺負他的感覺
Posted by 那個 at 2005年11月25日 11:25
真擔心 周XX當選
周 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擔心有人被他唬住)

台北縣人爭氣點
一定要出來投票給羅文嘉
剩下沒幾天了
北縣的未來令人擔心

台灣人醒醒阿!!
Posted by 三重人 at 2005年11月25日 11:28
Sorry 筆誤

『新聞自由不是講講而已』。應為『言論自由不是講講而已』。

BTW,言論自由第一要素,你敢勇於讓人知道你是誰?

『彥衛』敢?你們敢嗎?抱歉別誤會,『你們』包含『我』再內。

大家在這裡嗆聲,我到沒發現有幾個有留下自己 Blog 的!呵呵!

BTW,沒留下,可能是因為你們沒 Blog 啦!可以申請一個來玩玩看,還滿好玩的。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1:29
為文諷刺大家都會,我也可以學 norman 來斷諷刺文:

最近常常在電視上聽見政客在『揭弊案』,我想『藍營的政客』也算是空前絕後了,竟然可以將人家的曾曾曾祖父都找出來,反正所有說的話、所有的文宣廣告等等,只要冠上『揭弊案』就可以理直氣壯。

可以理直氣壯到將是非顛倒也無所謂,可以理直氣壯到抹黑也無所謂,反正不管講什麼都是『揭弊案』麻…也就是說,我可以說『福小姐』其實在『周先生』的姘頭而且還有兩個私生子,甚至可以說他女兒其實是男的變性的,而且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將「幹你娘」掛在嘴邊,逢人就先來一句,反正是『揭弊案』麻,就像我們偉大的『王育誠』在電視上針對『腳尾飯』的懺悔說的:「我不想離開親民黨,我不過是揭弊案嘛!」這就是我們藍營的政客。也就是說我可以罵你婊子或是什麼的,反正我又沒有真的「硬上」,反正你不是真的是婊子就好囉!反正這一切都是『揭弊案』,不是嗎?
....
(後面太多,編不下去了)

可是這樣解決的什麼?就事論事。Blog 是新聞的載體,管你是個人新聞還是公眾新聞。也是選舉宣傳的載體,管他是電視、網路、報紙還是宣傳車。

這樣的角度下,Blog 無罪。否則要辦一起辦。公平一點來看這個事吧!

否則,訂個法律下來,以後網路不得為任何選舉文宣、新聞的載體。要不然請把這個自由還給大家。不要為了周先生『特別處理』啊。這是『特權』喔。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1:52
BTW

再講到『意圖影響選舉』,『瑋哥部落格』有意圖影響選舉嗎?如果他有,那麼各電視台的新聞報導民調也全都有。TVBS 2100 報料也有份。大話新聞大概也逃不過。

所有的電視台,新聞、談話節目都在意圖影響選舉啊。同一份民調,我可以解釋成藍軍勝卷在握,也可以解釋成綠營急起直追氣勢如虹。

新聞報導經過人為加工,親近不同政黨的媒體會用自己的角度來『意圖影響選舉』。

所以,還是一句話,要辦一起辦。請周先生發揮你的力量,改革台灣媒體環境。不要讓他們來意圖影響你的選舉。

媒體是載體,能把你高高捧上,也能把你重重摔下。由周先生一手主導把『瑋哥部落格』捧紅,然後把自己重重摔下,不是最好的例子嗎?

不要在被重重摔下時就說言論自由應該維護。

真的要辦,用同一個標準看,一次改革言論與媒體環境。樂觀其成。 :D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2:02
酥餅.... 抱歉!我不是來亂的。只是寫下去後欲罷不能阿。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2:03
大家都有言論自由,但是一件事情有沒有罪,不是我們說了就算,最後還是要法院法官依法宣判定讞的。

當事人對於可能影響自己權益的事物,當然可以提出異議的權力,最後結果也是要等檢調單位來偵辦。

就像當年高雄市長選舉一樣,某人因為一卷緋聞影帶被抹黑,最後落選市長。但是檢調調查後的結果,終於給了這位候選人的清白,但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或許這位老兄當年太客氣了。
Posted by 鴨鴨 at 2005年11月25日 13:13
呃...我只想說

別再以100步 笑50步了
 國民黨↑   ↑泛綠...勉強湊足...強迫進入...算50步



也要謝謝周細尾 你不告 我還真不知道這站咧 
Posted by klstwn at 2005年11月25日 13:14
哈 對了 突然想到
如果檢調要抓
理由是因為他意圖使人不當選

那剛上面那篇貼了細尾的照片 ─ 是不是也算共犯?

阿要抓我喔 要查IP咧→廢話
不過
很抱歉....
我是用國民黨某黨部的免費無線網路上網發言的咧
所以照理說你要告
黨主席馬英九也算參與者囉→提供連線服務嘛

至於你要查連線者的MAC address?
笨喔 我會白痴到用真實MAC來連嗎

阿...我看我乾脆把整個 mirro到這裡來好了
多多利用國民黨資源阿
Posted by klstwn at 2005年11月25日 13:33
>>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間,依據法律規定(這在全世界都一樣喔!)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非常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永洲案】最高法院已經結案了,所謂的證據都只是單方面的認為而已,純粹只是亂吵一通而已。

抱歉!最高法院已經結案的好像是瑋士案而不是永洲案,詳情請見…
http://www.ausdaily.net.au/navigator/twnews/2005_11_22_15_41_52_815.php

不知這樣的行為有沒有符合>>……「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的要件?
Posted by 大腸 at 2005年11月25日 13:42
To 鴨鴨:

真的非常同意你的說法,那麼就把這個事情的範圍限制在『當事人對於可能影響自己權益的事物,當然可以提出異議的權力,最後結果也是要等檢調單位來偵辦。』這樣的角度來看!

所以就不需要再提出 norman 的文章來作藍、綠兩派的口水鬥爭,不是嗎? :D

其實有沒有『意圖影響選舉』,這真的是可以好好看的。我們先不管他有沒有『罪』,因為我們沒辦法定他罪。我們不是法官。我只是想以『常識』『Common Sense』來看這件事。

1. 瑋哥部落格的功能,其實如同媒體一樣。只再作新聞的散佈。只要他的加料,不超過羅文嘉所報的料,那麼,他就沒有捏造證據。更何況他加的是 Kuso 的料 。我一直是把他的內容當笑話看。而且他真的作得很好笑。
2. 好吧。類比回『正常』的新聞媒體。全民大悶鍋,不是也很 Kuso 嗎?他講的話也是以時事來編的。那麼只要他不要講到永洲案,否則應該要告。
3. 所有新聞媒體,集中火力報導永洲案。假設真如周先生所說,這是假的。那麼這些媒體全成了散播不時謠言,並且影響選舉,甚至更深。是不是也該告呢?

BTW,整件事情真的有資格告瑋哥部落格的是這些新聞媒體,因為我不確定偉格部落格是否得到授權來使用並加工這些影片。這違反的是著作權法。如果他有獲得授權,那麼另當別論。

別那麼政治來看,以常識來看,你真的覺得這樣的言論自由是要禁止的嗎?另外他在第一時間承認了他是誰,並且也被周先生公布了他祖宗八代(這部分周先生可能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至少我覺得這是負責的言論自由啊!既然這樣我們應該要保護他不是嗎?

否則上次某檢察官在部落格罵陳總統,也應該告,因為他並非陳述事實,而是陳述他心中不滿之情。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3:46
我好像寫錯了:

『全民大悶鍋』 應該是『不正常』的新聞媒體。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3:49
再以 norman 的文章作一些延伸。這一次選舉我最欣賞的是朱立倫以及羅文嘉。一個讓我看到桃園的工業願景。另一個讓我看到台北縣的綠話大夢 - 1000 萬棵樹,一個快樂的都市。這是很令人嚮往的。

而周先生在一開始的選舉文宣全以批評為主,讓我原本高度期待的心情,急速的冷卻。甚至批評到台北縣樣樣最後。為了凸顯自己的優秀,把所有人踩在腳下。

所以 norman 說選舉『惡搞』,兩黨都一樣。分開黨派來看,至少在夢的營造上,我欣賞朱立倫跟羅文嘉。台灣已經在這樣政黨惡鬥的氣氛下五年了,我們不進步,大陸在進步、日本在進步、韓國在進步,連新加坡、香港都遠遠甩開台灣。

我希望的是藍綠真的能合作,創造下一個台灣的奇蹟。(前提各政客們,你就別再亂說話了,誠信是合作的基礎啊,吃虧就是佔便宜)

這樣的選舉不是比較好嗎?

瑋哥部落格-- 把他當成 kuso 的笑話網站來看吧。越打他,新聞會越大的。

Mark
Posted by Mark at 2005年11月25日 14:02
酥餅兄:絕對支持並捍衛言論自由
也請有投票權的朋友以選票具體支持民主進步力量
鞏固並深化台灣民主自由的根基!!


Posted by 蕭艸梅 at 2005年11月25日 15:35
鴨鴨說:「就像當年高雄市長選舉一樣,某人因為一卷緋聞影帶被抹黑,最後落選市長。但是檢調調查後的結果,終於給了這位候選人的清白,但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或許這位老兄當年太客氣了。」

嗯?
明明是吳前市長找白冰冰拍競選廣告,內容是"謝長廷他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他根本不是人...」
因為吳前市長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所以選民用選票唾棄他,這樣鴨鴨懂了嗎?
Posted by Rusty at 2005年11月25日 16:12
http://www.ettoday.com//2005/11/24/142-1873134.htm
這篇文章本來就是偏頗的文章,光是呂秀連那段就是在扣帽子,既然尚未有實質內容的東西,你在法律上如何判定他有罪呢?你光想他是,他可能是,可能不是,但司法要講求程序正義,這才是堅守言論自由的原則。

>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
>間,依據法律規定(這在全世界都一樣喔!)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
>選……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
>非常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第一,你如何證實他是"羅文嘉"的部落格,做這個東西的,有可能是你,是我,還是其他人,做個剪輯有這麼難嗎?
第二,部落格的內容,在網路上,是散播,還是代表私領域,根本無法確切的定義,你拿選罷法來指控網路世界,其實有點無稽之談,更何況部落格還可讓瀏覽者有地方可以異義。
第三,候選人的人格特質,或是本身的弊案,在選舉的時候被拿來讓對手炒作,根本就是無可避免的事情。
第四,文中直指部落格是違法的,不曉得有沒有經過嚴謹的司法研判。周錫委在控告的時候,早就做出導向,導向是羅文嘉陣營的人所做出的不實文宣,而不是針對一般網戶用民。不過,他的舉證不並充足,這變成一般用戶,被候選人因網路上的多媒體,而受告,若真的有罪,那網路使用者必定出現寒蟬效應。

Posted by KJ at 2005年11月25日 18:09
周錫委,不管你當得了當不了台北縣長也好,若執意這樣做,可能不只是言論自由的問題了,小心真的會變成網路的"全民公敵"。
Posted by KJ at 2005年11月25日 18:22
鴨鴨罹患禽流感
是版主拒絕往來戶
任它扯破鴨嗓子
別理會它都會被刪

以"被栽贓"來栽贓
以造謠來混事實
小偷一向以喊"抓小偷"來脫身追捕
大便裝在蛋糕盒子不會變蛋糕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5日 18:46
鴨子又出來賺所費了。

餅大願意同情你在這裡乞食,但是總應該做點事嘛~~~~~
鴨子至少評論一下天下第一號大烏賊李慶安的舔耳案,分析一下你的同志噴墨汁的手法讓眾網友開開眼界啊!

你鴨子~~~~媽的!還以為台灣人是被嚇大的呢?
氾濫教可以在立法院噴墨抹黑汙衊又造謠,台灣人只是區區行使網路言論自由你就靠北靠武?阿唔是按怎?只准你支那漫天撒謊,不准台灣人呼吸喘氣?
到底你是啥米款畜類?!
Posted by 爪耙鴨閹割團 at 2005年11月25日 18:55
哈哈!支持胡志強的職業學生詐領十八趴合法的鴨子,現在有胡氏爪耙仔版光牒耶~~~~
還不趕快拿出你的噴墨機聲援你的爪耙仔祖師爺?
Posted by 爪耙鴨閹割團 at 2005年11月25日 19:10
違法溢領退休金詐胡光碟超搶手

【2005/11/25】

  
非常光碟發燒,台中市民進黨陣營,同樣也利用光碟,將國民黨台中市長候選人胡志強,利用不實黨職年資,領取百分之十八優退利率的內容,製作成光碟,同時讓民眾免費索取。在選前不到十天,這片光碟讓已經加溫的選情,更加白熱化。雖然不如非常光碟受到矚目,不過這片說明台中市長胡志強,如何利用不實年資,來取得月退俸可以享受百分之十八優退利率的光碟,一樣搶手。把競選訴求與文宣,轉換成影像的設計,免費讓民眾索取,民進黨台中市長競選總部,利用這種宣傳方式,選情已經在基層加溫。距離投票剩下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在短兵相接的台中市,情勢更加白熱化,也讓選民更有機會看清楚候選人的本質。(史恩銘)
~~~~~~~~~~~~~~~~~~~~~~~~~~~~~~~~~~~~~~~~~~~~~~~~~~~~~~~~~~~
送一片胡氏爪耙仔光牒讓鴨子欣賞
Posted by 爪耙鴨閹割團 at 2005年11月25日 19:18
"要是有不法,請按鈴申告,檢調單位會處理,沒有必要在這裡扯爛污,一點建設性也沒有,浪費社會資源。"

那你在這裡幹嘛?浪費別人的社會資源來賺稿費嗎?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5日 22:19
公訴與告訴不同
打混戰要有本事
天下最傻當人傻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5日 22:56
用氾濫教的標準,鴨子提出證據證明你不是網特吧!
Posted by 鵝鵝 at 2005年11月25日 23:36
那個投書東森的諾曼先生大概連法學緒論都沒唸過吧,更別說刑法了。

至於鴨鴨拿來這裡貼,是覺得他講得很有道理嗎?如果是,呃,那閣下大概也沒唸過法律吧?如果是這樣,連毀謗罪的構成要件都不知道,那就沒什麼可以討論的了。那幾位開記者會要人家關部落格的大人也一樣,可以直接當掉了。

還有一點非常有趣:兩人競爭一個縣長名額,周錫瑋所有的競選活動,目的難道不是「意圖使自己當選」,也就是「意圖使羅文嘉不能當選」?反過來羅文嘉四處拉票,不也一樣?

啊,那這樣到底是該處罰誰?
Posted by 路過的 at 2005年11月26日 06:10
被站長叫閉嘴的那隻, 自己都死皮賴臉不肯走了.
他自己還有臉乞丐扮廟公, 叫別人閉嘴?


不過也是可憐啦. 要賴著不走才有稿費可以領.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07:38
各位黨工,拜託不要再成為羅文嘉的打手了,blog的言論自由被你們這些政治黑手迫害殆盡,還好意思說言論自由,曾彥衛既然說他是羅文嘉迷,那製作羅文嘉正面的blog不是很好,側錄一些羅文嘉正面的新聞不是很好?號稱年輕人有創意,但卻把創意發揮到人身攻擊上,專門側錄周錫瑋不好的新聞畫面,攻擊羅文嘉的對手,創意拿到攻擊別人身上,這叫有創意喔?這叫沒家教,還好意思說什麼言論自由,勸曾彥衛趕快棄暗投明,不要為了那小小時薪80元,幫羅文嘉背黑鍋。
Posted by kyouik at 2005年11月26日 12:38
to kyouik
您是來這邊扣帽子的嗎?你怎麼還搞不清楚?是羅文嘉的支持者又怎樣,他可以表達他所想表達的。
政治人物本可以受異議,在何況其內容有何抹黑的地方,只是諷刺,就讓周錫瑋受不了。
這種政治人物不要也罷。
Posted by KJ at 2005年11月26日 13:30

酥餅:覺得得罪的網友不夠多就再多派一點黨工網特來鬧。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6日 13:56


酥餅:桃園警方帶走林一方,又一起黨國殘餘勢力公然壓迫言論自由的例子,沒想到有人竟然還引以為傲,在野五年還這麼囂張,讓這些人重新執政還得了?鄭重呼籲台灣人民,12/3號一定要出來投票,讓黨國的殘餘勢力徹底的由台灣社會消失。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14:27
又來了一個濟州島的賺稿費爆料工媽媽桑?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14:43
順便回一下。

只有唱衰台灣的人才以為買台股一定要賠錢,不然就是內線交易、貪污。不過也對啦,向周洨尾林歹勢這些人一點經營能力都沒有,買股條也虧本、炒股票也虧本、開公司也虧本,他們大概連模擬城市都玩不好,更別說實際治理啦。

就只有跟銀行低值超貸不用還,虧多少都不怕,反正拿人民的錢來放空?真好A啊...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14:54
真的有人超貸嗎??
超貸為何沒有違法被判刑??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15:00
這位濟州島上班媽媽桑應該先回答它自己的蠢問題.
大張旗鼓貼了幾篇【沒有違法被判刑的例子】算是什麼指控證據?
少在那裡一百步笑五十步.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15:25
你看到了五十步的民進黨高官貪污黑金
一百步是指什麼事呀?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15:42
kyouik
檢警拒絕查封偉哥布落格因為沒違法
周錫瑋為什麼狗急跳牆因為人證物證齊全

濟州島的中國人
管你中國的事吧
我國的是你不懂的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6日 16:12
到處洗版是怎樣,不支持藍軍就給人家洗版?
有些人的心態真奇怪啊!
Posted by 藍軍真愛洗版 at 2005年11月26日 16:26
林一方抹黑毀人名節被逮捕

不是台北縣人的羅文嘉抹黑毀人名節
選後要勇敢面對司法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17:05

酥餅這裡批判民進黨甚至陳水扁的文章從來就沒少過, 縱使有50步, 該罵的還是會有人罵. 可是啊, 想不到中國黨的稿費還真是優渥, 當當網特就可以去濟州島豪賭.. 順便在那裡兼差當媽媽桑.

中國黨陳由豪, 伍澤元, 等人一個個都是判決確定, 完全不敢面對; 吳俊元一審判決有罪, 中國黨也不敢承認. 偏偏派一位愛賭的中國網特, 拿那些根本就沒有任何判決書的東西出來, 才真的是抹黑大烏賊.

祝你拿稿費在濟州島過的愉快, 記得要先繳稅再去.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18:14
新貪污腐的民進黨就是要下台呀!!
就像以前的國民黨下台一樣

酥餅:然後讓貪污腐化更嚴重,還不知反省的國民黨再上台嗎?台灣人民有那麼笨嗎?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18:24
剛剛不小心打錯一個字., 一審的是吳俊立.

新國民黨還是一樣貪污腐臭啊....不但黨產賣得比以前更快更兇更不要臉, 連網特黨工都公開招搖領稿費在濟州島豪賭了, 當在野黨吃相就這麼難看, 還有臉想通吃? 想必是你老闆金口交代, 絕對不可以把 18%吐出來, 不可以把以前搶的還出來, 也不可以把賤賣通黨庫的黑心錢拿出來. 不然就要讓你從烏賊變成魷魚, 回家吃自己吧..

當初韓國深喉嚨開價一萬美金的口交費. 一料多賣賺走好幾個飯桶媒體的口交. 建議這位整天在濟州島豪賭的中國黨網特, 你一定要多向這種善於口交的深喉嚨看齊, 只當媽媽桑是沒什麼身價的.

該換另一隻網特來賺稿費了..







Posted by 躡躡 at 2005年11月26日 18:39
聲援言論自由!
台灣社會真是越來越沒有是非了,挖苦一下政客都不行?
今天看了東森一篇實習律師的投書,才知道原來周錫瑋一、二審都是敗訴。真討厭這種腦滿腸肥的政客。有心人趕緊去找來用力轉寄吧!
Posted by 設計師觀點 at 2005年11月26日 20:21

單憑自己的認定, 就企圖使用政治力施壓檢警, 壓迫網友言論自由, 是凸顯出周錫瑋反民主的政治特質.

周錫瑋根本就不應該出來選縣長. 當利委保有言論免責權, 可以躲在立法院逃避服刑, 更可以變色躲在很多利委旁邊, 讓大家看不到他的弊案. 選上縣長反而可能變成當選無效的吳俊立第二.
Posted by 囓囓 at 2005年11月26日 21:29
美國國務院對民進黨政府新聞言論自由的觀察
http://myweb.hinet.net/home10/parsons/232.wmv

酥餅:除去記者牽強附會的旁白,美國國務院只說言論自由很重要,台灣人民與領導者也認為很重要,希望能夠繼續保障言論自由,不知道這裡面哪來對民進黨政府的觀察,倒是布希上禮拜公開稱讚台灣民主自由的成就,沈迷於賭博的網特大概剛好沒看到。

Posted by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 at 2005年11月26日 22:24
酥餅大哥,文章借小弟轉貼一下,謝謝。
Posted by twmarine at 2005年11月26日 23:03
to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
其實你蠻好笑的,你應該和我們一樣,支持偉哥部落閣才對。
哈哈哈
Posted by 你在濟州島太久囉 at 2005年11月26日 23:14
在濟州島的網特該跟你的主子舔耳家族去澳門開賭場了吧!
Posted by 生啤酒 at 2005年11月26日 23:25
無名小站發言:請問國務院,有關無名小站偉哥部落格一事件,因諷刺台灣台北縣候選人周錫瑋的醜聞,而遭周錫瑋指控毀謗,要求關閉主機一事,您有何看法?

國務院:我想我國堅持言論自由,是一慣的作法,相信台灣也應該遵守。

(記者旁白:是後在例行的記者會上,連親周的議員都公開表示)

美議員:ㄜ,我想這對他應該沒什麼好處,因為關掉一個部落格,沒什麼用。ㄜ,我是說開部落格很容易,關掉一個,會開出一百個。

(記者旁白)

哇 哈哈哈 濟州島好玩嗎?
Posted by 你在濟州島太久囉 at 2005年11月26日 23:26
瑋哥部落格的新聞畫面如何取得?曾先生能說明嗎?向何家電視台購賣?誰出面購賣?誰出錢購賣?如果沒有購賣,私自如此有心的側錄也太積極!更重要是也觸及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如果沒有電視台出面控告,那這倒是一條可追查的線索,誰?出錢買了這些畫面?
Posted by 0000 at 2005年11月27日 02:52
哈哈... 莫名其妙的做出抹黑手段 真是有夠低級的... 曾彥衛 如果你是5號的手下 何必不承認呢?.. 畢竟很明顯的你很欣賞他 欣賞到可以為他的敵手做出一個blog (誰有那樣的美國時間啊?)...

我只能說 民進黨的手法越來越低級了 真讓人失望....
Posted by 公道 at 2005年11月27日 04:00
樓上"永洲"手下
竟然幫5號廣告
當然"失望"囉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05:10
那個oooo
問了????
以為有料
還是oooo
太"永洲"了吧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05:21
永洲的手下要出來乞食最好先叫你主子還錢,否則這裡你混不下去滴~~~~
本團成員剛好就是吃飽閒閒專宰爪耙仔,而且被你說對了!我們多的是美國時間。
Posted by 爪耙鴨閹割團 at 2005年11月27日 05:46
永洲借錢不還本來就很黑,何勞布落格小子再抹黑?
Posted by 生啤酒 at 2005年11月27日 05:49
餅大,不是我要笑你啦!
實在是老K太瞧不起你,派到你這裡的網特級數很低,水準又奇差,肚子更沒東西,只會拉屎拉尿鬼扯硬ㄠ,這種貨色比起他們的馬主席當年搞波士頓通訊專整台灣留學生,差多多咧!

酥餅:這點我承認,這些網特的程度實在太差,不過程度好的人大概也不會選擇那一邊吧!

Posted by 黑皮黃 at 2005年11月27日 06:08
建議那鍋在濟州島拉皮條的到眼科洗洗眼睛~~~~

啥叫做林一方抹黑毀人名節被逮?
你以為豬痢輪是在室男啊?
Posted by 鐵牛運功散 at 2005年11月27日 06:16
「瑋哥部落格的新聞畫面如何取得?曾先生能說明嗎?向何家電視台購賣?誰出面購賣?誰出錢購賣?如果沒有購賣,私自如此有心的側錄也太積極!更重要是也觸及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如果沒有電視台出面控告,那這倒是一條可追查的線索,誰?出錢買了這些畫面?」

是「購買」不是「購賣」,我還「夠賣」哩。國語沒學好嗎?

幹嘛還買畫面,買張卡就可以側錄了。有心側錄太積極?啊你嘛幫忙一下,側錄電視節目片段然後在網路上四處貼、四處轉寄,這很稀奇嗎?閣下顯然上網時數得不夠多喔,還是你都沒有朋友,所以從來沒收過?

還有,這觸及智慧財產權(精確一點吧,那叫「著作權」)什麼問題?侵權行為構成要件,建議您自己去找書看。要指控或是威脅人家,也得先做好功課嘛,你說是不是?
Posted by 路過的 at 2005年11月27日 06:43
如果把tvbs2100
燒成光碟,作成blog..
反對光碟,blog的人會已同樣的標準處理這件是嗎?
有眼睛耳朵的人都知道,
tvbs2100內容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
不斷的嘲笑自己國家的政府,感覺好像敵國嘲笑我們國家的政府

很多「新聞」加油添醋,誇大其實,還有假報導這算不算變相的惡搞......

立委亂報不實的料....這也是惡搞

有人提起嗎??

還有那個「福」小姐為什麼沒去法院當證人,說319造假,
這麼有利的證人,藍軍如果找出來,所不定就是你們當總統,
在這裡發言打工,不如趕快找「福」小姐吧

Posted by 台灣國宜蘭縣人 at 2005年11月27日 14:40
濟洲島的中國人
tvbs完全是我們的敵人就是你們中國官方出資
台灣的事你們中國人不懂就是不懂
你的豪賭必定全輸得精光
去你的 中國
你等著瞧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16:09
你們中國想破壞我國的選舉
別想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16:12
中國人
我的祖先完全沒有你們中國血統
的人中國真是無齒
去你的 中國 中狗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17:18
濟洲中國人
別以為你的中國大便
別人都會沾到
你自己吃回去吧
Posted by kufao at 2005年11月27日 17:28
樓上那位豪賭中國網特,拿親中黨的 "論壇" 發言也能到處散發?

比照他們對細尾部落格的標準,這種也算是黑函了。

請親中黨先把這些數據放到官方新聞區,你再來引用吧,

這樣如果有毀謗官司可以告,也才有證據哩。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7日 17:40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 ~~~

看了真是要叫人家不幹譙也難!!!
我說各位不需理這樣的支那豬~~當他是豬叫!!!!
反正國民黨的跟共產黨的是兄弟!!!
當然是同一個模子!!!
大家不覺得他們長相和吃像都非常相似~
所以說是"一家都是豬"
"豬"~~天性好吃懶做、到處拉屎、不會認主人!

"我在濟州島的豪賭日子"這隻豬,你聽懂了麼!
不過不懂也不足為奇.
因為豬聽不懂人話!哈哈哈!!!!!
Posted by 妞妞 at 2005年11月27日 19:39
"晚讚"最新剪輯版

歡迎取用 多多散佈

第2載點↓
手動按play

Posted by 喬治魯滴咖 at 2005年11月27日 20:16
酥餅大大 你的文我先引用了 ^^但是連接好像在MSN的都出不來 :p
Posted by 浮雲 at 2005年11月27日 21:17
餅大,有人洗板了,砍文吧。
---
洗版的人,牛頭不對馬嘴。
Posted by due at 2005年11月27日 23:40

酥餅:感謝大家的支持,請不要客氣盡量拿去用,藍軍頭腦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派幾個人來這裡洗版能解決什麼事情?讓大家對他們更不滿而已。

Posted by 酥餅 at 2005年11月28日 00:51
凡走過必定留下痕跡
凡看過一定吭氣鼓勵

●Blog行動劇……進行中
http://blog.xuite.net/peter21.pp/p21/4451913
Posted by *先知*預修生4.5 at 2005年11月28日 15:0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 94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第 92 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輕人自己做事自己要負責,"言論自由"也要在法律的範圍之內喔,別以為年輕就不會被告,選完吧,我猜....

Posted by 年輕人 at 2005年11月28日 16:17
那周細尾第一個該告的,就是把他說錯的話錄下來、然後又公開給大家看的媒體!!
Posted by Rusty at 2005年11月28日 16:47
那周細尾第一個該告的,就是把他說錯的話錄下來、然後又公開給大家看的媒體!!
Posted by Rusty at 2005年11月28日 16:47
"我猜" 代表有罪?

或者樓上在暗示選後,白色恐怖將來秋後大清算? 哇....好怕喔! 其實照樓上的標準,中天悶鍋第一個應該在選舉期間暫停播出,因為裡面演員說得話都是演繹出來的內容, 還把網路改名文化 [發揚光大]。


Posted by 情緒話 at 2005年11月28日 16:52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
這從選舉開始,這是所有候選人在做的事情,
每一條的新聞都是在意圖影響選情
每一個人選舉發言都是在意圖影響選情
應該沒有人意圖使對手候選人當選吧

重點在於[不實之事]

在鏡頭前是這樣子,copy一份再撥出來還是這樣子
[真實]的呈現,需要被打壓嗎?
2100 跟 邱毅 做了許多[不實]的事情跟爆料

藍軍認為[真實的事情]是違法,[ 不實之事 ]是言論自由的
這是藍軍制定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嗎?
怎麼跟白紙黑字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寫的不一樣
難道法院是藍軍開的嗎??????可以隨便改法律

還有中國P
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不到100年,清朝已經滅國了
所謂的五千年是假的,別把台灣扯進去

Posted by 台灣國宜蘭縣人. at 2005年11月28日 17:53
to "年輕人"
請你解釋一下 偉哥部落格的"傳播不實之事"。
蠢人~
Posted by due at 2005年11月28日 19:13
中X有線電視台

TVXS電視台

歡迎年輕人來看我們好看的娛樂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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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以版主為首的黨中央第八代領導集團 at 2005年11月28日 23:30
要說意圖影響選舉的不實言論……
藍營是不是忘了刮自己髒兮兮的鬍子?

去年320之後,關於319槍擊案,泛藍陣營可是每天都有不同「想像」「臆測」版本的不實言論,比非常光碟還要天馬行空加光怪陸離。
這些臆測319槍擊案的不實言論,每一條都是「強烈意圖影響」320的選舉結果,是更惡劣的輸不起、想翻盤。

奇怪,現在講要關瑋哥部落格的這些人,去年怎麼站不出來說自己違法?
Posted by anarch at 2005年11月29日 03:12
別理他們了啦,是樓上的"青年軍"(年輕人?)瘋了,

如果偉哥部落格違反了選罷法,還得由周公提出"毀謗"的告訴嗎?
違反選罷法可是公訴罪,還需要你去告嗎?

>為什麼這次的非常光碟跟羅文嘉的部落格是違法的,因為都剛好在競選期間,
>依據法律規定(這在全世界都一樣喔!)意圖散撥謠言意圖使候選人落選…
>…這是非法的……「沒有證據去佐證」或是「單方面認為」就是毀謗---非常
>光碟跟永洲案都是在民進黨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像這種講這麼大聲的,就知道是在"用力"找施力點,裝孝維罷了。(還全世界都一樣哦)

Posted by due at 2005年11月29日 04:57
這年頭真的很奇怪,第一次這麼注意的,連"言論"都會違反選罷法,更不要加"自由"兩個字。(還要跟青年們一起討論~~)
偉哥奇怪,非常光碟也奇怪,打麻將也會被求償一千萬。
媽的,社會變的好奇怪。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977/977-052.html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977/977-022.html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977/977-020.html

第一次覺得,新新聞怎麼這麼重要,媽X。
Posted by due at 2005年11月29日 05:43
due,

對呀,言論的定義變的好奇怪。

平日大家說打麻將三字沒事,有人傳播所謂的「329真相」沒事,新聞節目播送國會議員的畫面也沒事。但越接近選舉,只要言論的內容讓藍軍覺得不高興,就是毀謗的言論。

奇怪耶,選舉讓藍軍變得更瘋狂了嗎?
Posted by 妙子 at 2005年11月29日 07:04
>>在此不同言論,一概被刪除

非常不認同鴨鴨的這句話. 我就曾經在此發表過不同的言論. 但沒被刪除.
Posted by 六次 at 2005年11月29日 07:06
>>在此不同言論,一概被刪除

很早以前版主就表明,鴨鴨的言論被刪除,是因為鴨鴨持續的洗版行為及毫無邏輯的發言方式,妨礙網友們的正常討論。並不是因為不同的言論而被刪除,鴨鴨說的那句話是胡說八道
Posted by 妙子 at 2005年11月29日 07:24
告洋狀? 不是只有你們會喔



你以為偷偷摸摸 引進一大筆中資
請幾票花瓶霉女來播報
這樣才叫"新聞"嗎?

沒廣告賺
照樣告洋狀 爆新聞

酥餅:我不喜歡自動播放的連結,特別幫你換成不會自動播放的連結。

Posted by 喬治魯馬咖 at 2005年11月29日 10:45
妙子
不用理那隻禽流感鴨啦
根本沒人動牠
自己隨便就貼一篇說牠被刪文
要誣賴酥餅大
回應牠才是中了牠的計
如果是我在我的blog要封殺這種人
當然是見一封砍一封,所有文章都砍光光
哪裡會砍掉某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