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
公投護台灣聯盟對立法院靜坐活動之聲明
由台教會蔡丁貴教授發起,在立法院靜坐,訴求修正公投法的活動,參與社團於昨天正式成立「公投護台灣聯盟」並決議在11月3號民進黨開始於濟南路舉辦三天守夜活動後仍堅守崗位,與民進黨以鎮江街為界,相互合作,分進合擊,一起守護台灣。
民進黨的活動重心將放在抗議陳雲林上,在國內與國際媒體傳達台灣民眾對中國的不滿與不願與中國統一的心聲,聯盟的活動重心短期則放在要求立法院通過「兩岸監督條例」上,希望建立制度,監督政府與中國談判與簽訂協定之內容,制度性的阻止馬英九團隊賣台。
如果馬團隊與中國談判與簽訂協定之內容能夠受到監督,那台灣民眾對陳雲林來台就比較不用如此恐懼不安,因此催生制度的工作也非常重要。
聯盟除了近期內力推「兩岸監督條例」之外,中程將以促成立法委員選制合理化為主,長程則以修正鳥籠公投法,還給台灣人民完整的直接民權以守護台灣為目標,希望認同「公投護台灣聯盟」訴求的群眾能夠繼續來立法院靜坐支持。
如果馬團隊與中國談判與簽訂協定之內容能夠受到監督,那台灣民眾對陳雲林來台就比較不用如此恐懼不安,因此催生制度的工作也非常重要。
聯盟除了近期內力推「兩岸監督條例」之外,中程將以促成立法委員選制合理化為主,長程則以修正鳥籠公投法,還給台灣人民完整的直接民權以守護台灣為目標,希望認同「公投護台灣聯盟」訴求的群眾能夠繼續來立法院靜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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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驅長和支那國民黨與支那共產黨會談的進度,還真是快的令人咋舌出乎意料。同樣的,軟土深掘清算鬥垮民進黨政治人物的速度,也是如此毫無顧忌。
他們利用美國總統大選的空窗期間加速進行,這是相當明顯的。而且務必達成,以免受到美國和國際社會的注目和干預,增添變數。
中華流亡民國不能代表福爾摩沙(台灣)的國家主權,因為這就像美國日本韓國菲律賓,或者其他國家的兩個政黨在決定其他國家的外交事務。
但是,中華流亡民國確實是治理著台灣、澎湖、金門和馬祖,影響著這些地區人民的權益。
台灣和中國之間的雙邊關係,無論局勢如何演變,都一定會有進行交流談判的一天。只是這一天的來到,快的太突然。台灣內部周延的共識未經過討論達到共識,談判的過程和簽署相關協議的內容也沒有公開受到監督。
中華流亡民國九流政府一意孤行而粗糙的急於與中國方面進行簽署協議,而支那共產黨一方也是如此。
不透明的會商,並不能使未來台灣和中國之間的緊張關係有所緩和,反而更會引起兩國人民之間不必要的猜忌和誤解。
呷緊弄破碗。就是如此!
中國代表陳雲林在軍警的重重保護下才可以談判簽署和平交流合作協議,這是荒唐可笑的事。談判的雙方必須知道:和平協議或其他合作交流的紙上文字,並不能化解猜忌和誤解。
他們利用美國總統大選的空窗期間加速進行,這是相當明顯的。而且務必達成,以免受到美國和國際社會的注目和干預,增添變數。
中華流亡民國不能代表福爾摩沙(台灣)的國家主權,因為這就像美國日本韓國菲律賓,或者其他國家的兩個政黨在決定其他國家的外交事務。
但是,中華流亡民國確實是治理著台灣、澎湖、金門和馬祖,影響著這些地區人民的權益。
台灣和中國之間的雙邊關係,無論局勢如何演變,都一定會有進行交流談判的一天。只是這一天的來到,快的太突然。台灣內部周延的共識未經過討論達到共識,談判的過程和簽署相關協議的內容也沒有公開受到監督。
中華流亡民國九流政府一意孤行而粗糙的急於與中國方面進行簽署協議,而支那共產黨一方也是如此。
不透明的會商,並不能使未來台灣和中國之間的緊張關係有所緩和,反而更會引起兩國人民之間不必要的猜忌和誤解。
呷緊弄破碗。就是如此!
中國代表陳雲林在軍警的重重保護下才可以談判簽署和平交流合作協議,這是荒唐可笑的事。談判的雙方必須知道:和平協議或其他合作交流的紙上文字,並不能化解猜忌和誤解。
Posted by ESIR
at 2008年11月3日 07:35
再次提醒:台獨是福爾摩沙(台灣)從日本獨立建國。完成舊金山和約不完全的程序。
Posted by ESIR
at 2008年11月3日 07:52
馬畜說牠不會出賣台灣,只會賣台灣的水果...我看馬畜
姥姥最會賣的,正是牠的[中國御用老屁股]
姥姥最會賣的,正是牠的[中國御用老屁股]
Posted by 騎馬趕羚羊囉!
at 2008年11月3日 11:01
一個民主國家要容納多元的聲音,
想當中國人,
就該領取中國人的血統證明書:中國護照,
不該在台灣興風作浪,
硬要把不願意受到共產國家統治的人民,
推入火坑,
然後自己落跑去美國。
想當中國人,
就該領取中國人的血統證明書:中國護照,
不該在台灣興風作浪,
硬要把不願意受到共產國家統治的人民,
推入火坑,
然後自己落跑去美國。
Posted by 看不下去
at 2008年11月3日 21:12
說我賣台,舉出一件來。
假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是對的,台灣是祖國領土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這個前提下,我做的都是促進兩岸和平交流的活動,
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並沒有錯啊!
假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是對的,台灣是祖國領土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這個前提下,我做的都是促進兩岸和平交流的活動,
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並沒有錯啊!
Posted by 馬先生
at 2008年11月5日 12:29
1.國家如果只有"沒有限制的自由" 國家豈不是會大亂, 會有集會遊行法當然是為了因應人民的自由作的一些規範這樣社會才有秩序, 有限制的自由都無法自制了更不用說完全無規範的自由, 台灣就是已經太過濫用自由所以許多的暴力衝突就常常發生, 這有點像說 "只要我喜歡 有甚麼不可以" , 但是如果個人的自由有影響到其他人之虞就必須要受法律的約束, 否則就是亂象的起源
2.我們常把人權掛在嘴邊, 當然每個人都有人權 尤其在台灣, 但是常常只顧到自己的人權卻忽視了尊重他人的人權, 造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現象, 你是外國人所以該死的自私現象, 今天不論是否陳雲林是匪類還是金髮外國人, 如果國人的民主素養夠的話, 就會尊重來台灣的外國客人; 警察難道沒有人權嗎? 為何警察非要等人民先攻擊後才可以反擊? 難道她們必須先受傷後才可以享受人權嗎?
3.台灣人的悲哀就是一直受到政客的影響不斷的內耗, 不團結; 常常把我是台灣人掛在嘴邊, 其他理念不合的就是匪類或外國人, 不得不佩服這些人很會行銷自己打壓異己; 各位要知道共匪最擅長的就是鬥爭, 其實台灣內部也常常有鬥爭的現象, 當然各有各的支持者所以每當有鬥爭的現象時 支持者就像看連續劇一樣 失去了理智判斷的能力, 所以就會盲目的支持自己喜歡的角色, 也不管事實真相, 所以就死忠; 台灣就是被這種死忠害死 造成族群很難團結一致, 也永遠分裂難合.
這次警察執法的情形真的需要檢討
待續....
2.我們常把人權掛在嘴邊, 當然每個人都有人權 尤其在台灣, 但是常常只顧到自己的人權卻忽視了尊重他人的人權, 造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現象, 你是外國人所以該死的自私現象, 今天不論是否陳雲林是匪類還是金髮外國人, 如果國人的民主素養夠的話, 就會尊重來台灣的外國客人; 警察難道沒有人權嗎? 為何警察非要等人民先攻擊後才可以反擊? 難道她們必須先受傷後才可以享受人權嗎?
3.台灣人的悲哀就是一直受到政客的影響不斷的內耗, 不團結; 常常把我是台灣人掛在嘴邊, 其他理念不合的就是匪類或外國人, 不得不佩服這些人很會行銷自己打壓異己; 各位要知道共匪最擅長的就是鬥爭, 其實台灣內部也常常有鬥爭的現象, 當然各有各的支持者所以每當有鬥爭的現象時 支持者就像看連續劇一樣 失去了理智判斷的能力, 所以就會盲目的支持自己喜歡的角色, 也不管事實真相, 所以就死忠; 台灣就是被這種死忠害死 造成族群很難團結一致, 也永遠分裂難合.
這次警察執法的情形真的需要檢討
待續....
Posted by 筑夢笙
at 2008年11月8日 01:39
不要自以為你們這一小堆人可以代表絕大多數人的意見,你們在哪裡靜坐、動用警察維持秩序,況大社會成本,大家只是不想在讓警察辛苦了,你們完全無法代表全台灣的意見!
不要找來幾個教授學生就覺得可以代表絕大數人的想法
如果真的這麼懂,會連集會要是先聲請也不知道嗎?
不要找來幾個教授學生就覺得可以代表絕大數人的想法
如果真的這麼懂,會連集會要是先聲請也不知道嗎?
Posted by 少自以為
at 2008年11月8日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