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3日

雅虎「知錯能改」但是也該公開道歉


幾天前雅虎的網頁出現上面這句話,加上之前兩套標準迫害台灣派部落客言論自由,讓許多人覺得雅虎是不是擺明了只有七百萬人有資格用?其他五百萬人則被「當人看」了。

隔了兩天,雅虎把七百萬人改成全台網友。


某些人來留言叫囂說七百萬是雅虎的會員數不是馬蕭的得票數,請問如何證明?如果這句話真的沒問題是我們神經有問題,那雅虎為什麼要改?這不正代表了當初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雅虎寫的就是一句不恰當的話。

我呼籲雅虎不只要「知錯能改」,應該還要出面為引起的不快說明,同時也要為兩套標準迫害台灣派部落客言論自由道歉!

後記

有群人不管在黑米還是FunP,總喜歡跟著我的貼文留言,算是我的超級粉絲,不過這些人也很有自知之明,從來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會在那邊叫囂。雖然來我這邊叫囂的人無理又無禮,但是比起那群人還算有一點GUTS。

這群人看文章總是會漏掉一些關鍵資訊,然後隨意照他們自己的意思在那邊自HI,不知道「比例潘」醫師對他們有沒有什麼建議。

這篇的關鍵資訊在於雅虎兩套標準迫害台灣部落客言論自由在先,並不只是七百萬這三個字的問題。有沒有兩套標準主文有連結,去看看再來叫囂,如果你看了還不覺得有兩套標準,那「吊死陳水扁」都沒問題了,可能暗示不歡迎五百多萬人使用對你當然更不是問題。

七百萬人改成「台灣網友」表示連雅虎也覺得原先的句子不好,這句話有錯嗎?改成台灣網友很好但是對之前引起的「誤會」是不是也該說明道歉一下呢?這種要求很奇怪嗎?然而文章結尾我最關心的還是兩套標準迫害台灣派部落客的事,這點雅虎從來沒有認錯。

有人叫囂說:「不爽你不要用啊!」這句話我也不反對,但是這跟我文章寫的有沒有道理有什麼關係?是不是有人也可以對他叫囂說,「不爽你不要看阿!」

台灣就是這種莫名其妙的人多了點。

雅虎兩套標準示範

這些話被刪除:

警告狗賊馬英九!!!承認一中即是背叛台灣,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台灣人民決不會承認一個貪瀆,無恥的法西斯遺孽總統. 台灣人民亦不容分不清自己是哪國人民的政客操縱擺弄.台灣人民堅心守護民主自由,力行國家獨立目標」



這些話沒有被刪除:

吊死陳水扁,台灣清廉50年(愛台灣歡迎轉貼轉寄)

養出敗家子 只能忍到死… 阿扁這敗家子,相信全民都想砍死牠


Posted by subing at 樂多Roodo! │04:39 │回應(34)引用(2)政論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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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904097
引用列表:
雅虎日前在首頁放了一句「與七百萬人共同關心」的話,加上之前雅虎就有兩套標準打
什麼叫「文明」,由雅虎談起。【酥餅的BLOG】 at 2008年04月23日 12:50
當我知道酥餅這篇「談文明」的文章被FunP管理者加上「亂貼文」的標籤並強制隱藏後,我心中打起冷
幫你戴上「政治文」大帽子的言論過濾機制【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8年04月24日 12:24
回應文章
1.鬼才知道奇摩會員多少個
(google一下沒找到這數字 只有交友會員 拍賣會員這些)
2.瀏覽網頁新聞並不限會員
3.若指會員應該是寫"與七百萬會員共同關心"
Posted by doctor at 2008年04月23日 05:36
那天去某網友的網站上
看到這新聞
還真的是受不了
怪不得,網友串連起
no yahoo運動
Posted by kay at 2008年04月23日 06:47
某些人總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以言語和行為暴力來傷害別人,卻不知道因此突顯了自己的愚昧和無知。當然,並不是說這些人士以藍營支持者居多。
Posted by 看不下去 at 2008年04月23日 09:07
送啦!!大大我支持妳,加油!!
疏忽就是疏忽,身為台灣最大的入口網站確該公開道歉
Posted by QQ at 2008年04月23日 09:14
贏得人當然要更謙虛,也要更體諒輸的人的心情.只不過輸的人也要快點走出陰霾,積極準備下一次的競爭.
相信政治人物也懂這個道理,謝在開票當晚發表的感言,就非常令競爭對手敬佩.
但是支持者呢?要繼續悲情?還是應該恢復正常生活?
連個商業廣告都會有政治聯想,想像力也真是豐富,假如真是當選票數,那應該說與765萬8724人.難道有商業網站會傻到自己排斥掉百分之四十幾的客戶嗎?又不是那種小麵店的熱血老闆.
人家隔天改掉,是不想引起無謂的紛爭,還要道歉什麼呢?為了會員數與得票數相近而道歉嗎?還是為了不應該用到七百萬這個敏感字眼道歉呢?那是否從此七百萬這些數字都不能出現在網頁或其他媒體呢?
Posted by 這也能拿來說 at 2008年04月23日 09:24
如何證明七百萬是指投馬人數呢?

公開道個屁歉啊!?
不爽你別用YAHOO啊!
我又不會痛!

YAHOO這個商業公司如果笨到會大剌剌地打上七百萬人暗指投馬人數,那我也是服了他們了!

應該改成"與七百萬人共同關心(外加五百萬)"
那就更明顯了,我會更喜歡!
2300-700-500=1100萬....呃.還有1100萬呢,真糟!

YAHOO為何不改成"與七百萬人共同關心(外加五百萬)"?
公開道歉啊!!!~!!
Posted by AA at 2008年04月23日 09:39
推+1
Posted by YC at 2008年04月23日 09:47
甚麼鬼 以後只要說到七百萬,就會觸動五百萬人的創傷開關喔,這也太脆弱了吧
Posted by dc at 2008年04月23日 10:30

酥餅:雅虎出來公開為這件事說明過嗎?這麼多熱血為雅虎辯護的人又是為那樁?

文明的社會有權勢的人本來就該體貼相對弱勢者的感受,甚麼話會引起不快甚麼話不該說是由弱勢者定義而不是由強勢者定義,這才叫文明。

台灣社會有許多人顯然對文明的認識不夠深刻或是根本就崇尚野蠻。

另外不要刻意忽略會造成這種感覺的前提,那就是雅虎兩套標準迫害台灣部落客言論在先。

Posted by 酥餅 at 2008年04月23日 10:50
哈.什麼鬼..阿扁一當選總統..KMT足足鬧了八年..一點小事就鬧..這不是一種創傷嗎? 這八年來出現的鬧劇還算少嗎? 笑死人了..連出國訪問都可以說是逃難..連他女兒出國進修都可以說成是五鬼搬運..現在繼續說啊..看誰逃難了?
Posted by leo at 2008年04月23日 10:50
不也是有人拿著愛逆轉的手勢出來說佛來迪抄襲
請問就只有十隻手指頭,怎麼比都會被說抄襲
怎麼不說這也要拿來說
http://tw.myblog.yahoo.com/lemonmoon-djshow/article?mid=575

七百萬人跟五百萬人
差距那麼大
豈是十隻手指頭能表達的
加上腳趾頭都還不夠吧
怎麼不說說自己這也要拿來說

你們就繼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讓雅虎繼續拍你們七百萬人的馬屁
Posted by 這怎麼拿來比? at 2008年04月23日 11:09
就是說阿
我們絕對可以不要用
又沒損失
笑死人

倒是不爽的人進來看什麼阿
犯賤討人罵嗎
不會看紅綠燈阿
Posted by jus122 at 2008年04月23日 11:40
抵制雅虎啦

不要用 讓他被微軟削價收購
爽爽爽
Posted by Su at 2008年04月23日 11:42
為YAHOO說項的人,我提供一個個人經驗
從總統大選兩方人馬選定後
YAHOO新聞首頁上了總統大選專題,放的是馬蕭照片
本來也不覺得怎樣,馬蕭配剛宣布媒體捧的要死,YAHOO自然不例外
結果看了幾天之後我火了,難道台灣只有一組總統候選人嗎?怎麼馬蕭照片就擺在總統大選專題上一直放著?
我寫了封信去YAHOO客服中心,然後他們回了我一封信很"客氣"的告訴我他們"絕對沒有政治考量"不會偏袒哪個政黨,之後大選專題照片也換成馬跟謝一起了。
是我有被迫害妄想症嗎? 是我挑YAHOO小毛病嗎?
我不這麼認為...
不管他有心無心,身為一個使用者絕對有權利合理要求,我說出我的道理而YAHOO也接受了,如果我不出聲呢?如果都沒人出聲呢?不合理會存在多久?公司是不會自己發現的,因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盲點"。
Posted by doctor at 2008年04月23日 12:02
贊成酥餅說的!!

酥餅的意見就是代表部落客的言論自由
反對酥餅的意見就是無理叫囂

絕對沒有雙重標準!

酥餅:Sarcasm will not help you.

Posted by 太陽餅 (60.248.34.73) at 2008年04月23日 12:12
http://vivataiwantv.blogspot.com/2008/04/700.html

Yahoo!奇摩聲明稿

一、日昨網友在網誌中所發表並向貴媒體所投訴,被網友誤解為與這次總統大選的投票結果有關的「與700萬人共同關心」的廣告頁面,其實是Yahoo!奇摩於2006年引用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調查公司http://www.insightxplorer.com/index.html所調查公佈之“每天閱讀瀏覽Yahoo!奇摩新聞的非重複使用者人數” 數據,此為兩年前的資料數據與廣告頁面,與今年剛選完的2008年總統大選完全無關。Yahoo!奇摩特此澄清, 建請貴媒體能協助轉達, 請網友勿再以訛傳訛或作過度解讀。

二、Yahoo!奇摩為立場中立之民營企業所經營之網路服務,所有網路平台的管理皆依照網頁公告的管理規範執行,絕無任何政黨色彩或偏好。 貴媒體所接獲之網友投訴敝公司疑似偏頗某政黨而導致不當移除其發表文章之所謂「白色恐怖」案例,其原委係該網友在所發表文章中涉及用不雅文字(三字經)攻擊他人,此行為已違反本平台公告之管理規範,亦構成對他人之誹謗,為避免網友觸法,所以我們移除該等文章。Yahoo!奇摩身為社會公民的一份子,盡心提供貼近網友需求的服務,亦以關懷社會為己任,並將繼續維持中立的立場。
Posted by 奶神 at 2008年04月23日 13:25
明明之前Yahoo!奇摩登入頁寫的就是七百萬人,一堆人忙著為Yahoo!奇摩辯護找了一堆理由,人次?用戶?會員數?

就像319對藍教而言等同兩顆子彈,至今還念念不忘。

選完也才不過一個月,七百萬人在台灣代表的意義就是投馬統一票的數字,五百萬人就是的一堆喪家敗犬的數字。

明知這種寫法,選後短時間內容易讓人有聯想,怎麼不改寫七百萬人次?不改寫七百萬用戶?偏偏要寫七百萬人。

在馬中統還沒登基前,就是拿七百萬人壓妳五百萬人,持續羞辱投綠的五百萬人只是剛好而已。

所以,他,馬的,Yahoo!奇摩就是白目。
Posted by 阿郎伯e柴桶 at 2008年04月23日 13:37
YAHOO 的新聞被中廣、聯合佔滿了,光看到那個新聞來源就很倒彈,這種新聞,就留給七百萬去看吧。
Posted by Lin_#93 at 2008年04月23日 13:46
>請問如何證明?
在funp的回應中,已經有人貼了連結了。我轉貼過來
http://blog.yam.com/yahoo/article/7703709

如果您也能證明您的700萬解釋除了您自己的解讀之外,也是其來有自,那請給這些胡言亂語致命的一擊吧,千萬別客氣。

>如果這句話真的沒問題是我們神經有問題,那雅虎為什麼要改?
因為他不想惹麻煩啊。這跟對錯無關,這跟做生意有關。也有之前跟您持一樣意見的人,最後也修正了他的看法,說真的,這是您自己的選擇。選擇認為yahoo該負責,還是您自己的聯想能力該負責。

如果您想知道「跟您持一樣意見的人,最後也修正了他的看法」的是誰,funp的回應中有連結。

>有群人不管在黑米還是FunP,總喜歡跟著我的貼文留言,算是我的超級粉絲,不過這些人也很有自知之明,從來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會在那邊叫囂。

那是因為您的文總是被推上去啊,不想看都不行。如果那天這些成群結派的人,不再看到「台灣派」就推,您的文章冒不出來了,我想也就不會有人去回了。

另外,網路上本來就只能叫囂啊,越雷池一步是什麼意思啊?找你單挑嗎?還是去查出你家的地址,然後潑油漆撒冥紙?我想沒水準到這種地步的人很少吧。

>這群人看文章總是會漏掉一些關鍵資訊,然後隨意照他們自己的意思在那邊自HI,不知道「比例潘」醫師對他們有沒有什麼建議。

ㄟ...如果你看一下支持您的回應中,都是在支持些什麼,你會發現,他們也沒有向您這麼嚴謹的把「yahoo箝制言論和700萬」連結起來耶,他們也是看到700萬就很自HI的罵了起來:D

我也很好奇「比例潘」醫師對你的這篇文章有沒有什麼建議,可以請您去邀請他來發表一下看法嗎?

另外,我更好奇,「比例潘」醫師以他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對於「選完這麼久,心靈還如此脆弱,看到yahoo+700萬會解釋成700萬選民,google都查得到相關資訊,但是卻不願意相信,還要yahoo為自己的聯想能力負責」的人,會有什麼醫學上的建議。
Posted by ycyc(220.133.86.38) at 2008年04月23日 14:16
yahoo回應了耶,居然跟那些持「會員數」之類的論調相仿,這更證明了yahoo一定是挺藍的。

能這樣解讀嗎?
Posted by ycyc at 2008年04月23日 14:20

酥餅:回應中對雙重標準還是在裝瘋賣傻,令人遺憾!

Posted by 酥餅 at 2008年04月23日 14:42
我只想說

若酥餅版大沒有前篇反映的「700萬」的文章
就沒有yahoo改版後的「全台網友」的網頁出現

依yahoo在自已網站的聲明
在2008年「單月已超過一千二百萬以上的不重複使用人數!」
網頁:http://tw.emarketing.yahoo.com/ems2/superior/performance/performance_02.php?menu_tree=D&menu_sub_tree=a
資料來源: InsightXplorer (創市際) ARO Report, Jan. 2008

若是1200萬人是不重複使用人數,那700萬又代表什麼?
1200-700=500萬,這500萬人數,yahoo是不看在眼裡嗎?
Posted by Lily at 2008年04月23日 16:10
看看楊炙遠出賣支那良心記者,讓人家被重判10年就知道了啦!
到現在一堆丁丁還在相信使用這黑心商人的黑心物品,台奴死了活該。
Posted by shawlangjohn at 2008年04月23日 17:17
自從網誌搬家後很久沒來這邊坐,不過看了這篇文,只能說:

心無罣礙,見林是林,見山是山;心有罣礙,見林不是林,見山不是山。

我是看了酥餅教授的文章才知有這件事,但是老實說,大家在爭論的700萬或500萬之類的數字,對我而言只是一個數字,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雅虎這次的事,至多也只能說「負責廣告文案的人在引用資料與設計上欠周詳」,思慮上沒有像諸位一般「對某些數字很敏感」而已。大家這樣的反應,難道是打算要對負責這個文案的人,或是像我一般對這些數字「完全無感」的人,在某些層面上行使某種程度的群眾暴力?

而所謂刪文的兩套標準,我想或可請有法律專業的朋友,以專業角度就發文內容、雅虎所定的使用規範以及國內相關法律條文等方面,為大家解釋為何雅虎會如此處置,或許較為妥當。把一堆事都混為一談,翻舊帳,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Posted by Lamplighter at 2008年04月23日 17:22
>>難道是打算要對負責這個文案的人,或是像我一般對這些數字「完全無感」的人,在某些層面上行使某種程度的群眾暴力?

酥餅:這種意有所指才是暴力。

Posted by 酥餅 at 2008年04月23日 17:33
...

對於以上擷自我回應裡的某一段話,讓酥餅教授有不快的感覺,謹此致歉。
Posted by Lamplighter at 2008年04月23日 19:47
你自己要認為那700萬人是某人的得票數,我看你才有被害妄想症吧
Posted by kk at 2008年04月23日 22:18
原來被馬統口中「我把你當人看」、「要好好把你教育」而且出聲抗議的原住民都是有被害妄想症。

真是有馬神親身示範,媒體護駕,就有信眾追隨。

文明在這群會把人當人看的信眾眼中,遠不如自己的感覺來得重要。

而且只有自己的感覺才是感覺,是不可侵犯跟批評挑戰的。

至於弱勢者的感覺不是感覺,只是被害妄想症。
Posted by 阿郎伯e柴桶 at 2008年04月24日 01:02
硬是要去鑽700萬人這個資訊
真的很無聊
這種事有這麼值得在意嗎?
Posted by NEIL at 2008年04月24日 13:04
酥餅教授,我又來了,因為想一想,我還是應該跟您報告一下這件事:

這是我昨天在第二次回應此文後,寫的一篇文章:
《人情味、政治味、同「雅虎與七百萬人共同關心」之由來》

可以的話請抽空看看我這篇文章,並請指教。
Posted by Lamplighter at 2008年04月24日 14:25
做生意的應該對所有客戶尊重。
死不認錯、到處找藉口,就是某些人和雅虎的唯一解決方案,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態度,真替他們感到悲哀。
Posted by 看不下去 at 2008年04月24日 16:31
我的天啊,雅虎挺藍挺的也太囂張了吧。
雅虎怎麼能夠百分百確定使用他的消費者都是挺馬的呢?
台灣有2300萬人,扣掉投給馬的760萬人,還有1500萬人沒投給馬啊。
唉~雅虎也真是太離譜了。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4月27日 07:28
你自己要認為那700萬人是某人的得票數,我看你才有被害妄想症吧
-------
那你說說那7百萬人是啥意思?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4月27日 07:29
雅虎不是支那的嗎??
Posted by CHINA YAHOO at 2008年04月28日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