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6日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


中國2005年3月14日通過的反分裂法,至今即將屆滿二週年。以武力為基調的反分裂法 (授權解放軍以軍事手段解決台灣議題),嚴重破壞區域及世界的和平,台灣人民不僅不能輕忽中國的野心,還要訴求世界主要民主國家,督促中國廢除反分裂法、停止軍事脅迫台灣。任何與台灣有關的主權爭議,中國應該根據聯合國的和平與自決原則,謹慎處理。

基於以上的理念,英社舉辦,勿忘反分裂法 : Let Taiwan Be Taiwan 網路串連活動,細節部分請參考以下計畫書: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

主旨: 提醒世人,中國企圖以武力方式解決台灣議題。

時間: 三月十四日

活動方式:

1.部落格串連

a.請參加此一活動的版主自行發揮創意,把自己有關反分裂法的感想、文章、照片或 影片,於 3月14日當天放在部落格上面。

b. 然後各版主互相引用、串聯與推銷,以達宣傳效果。

2 或轉貼英社的a.陳情書 b.抗議信c.與影片 (將於三月十二號呈現在英社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yingshe)

a. 陳情書:寄給英法德美日政府陳情。

b. 抗議信:寄給英法德美日的中國大使館。

c. 影片:請轉寄給親朋好友。



活動LOGO貼紙 歡迎轉貼 (感謝社員Olive設計)


這是我兩年前寫的英文抗議信,稍做修改,住在英語地區的朋友可以投書到當地的報紙:

Dear Editor,

Two years ago, China passed the Anti-Secession Law which threats to use force if Taiwan takes steps to cause secession from China even though the Taiwanese have governed themselves since 1949. It is absurd to pass a law to prevent the already independent Taiwan from independence.

According to Wang Zhaoguo who presents the law, steps that justify the use of force including common democracy practices such as revision of Taiwan's constitution and consulting the island's 23 million people through referendums. The Anti-Secession Law is indeed an anti-democracy law that forbids Taiwanese freely and clearly state what they want without China’s invasion.

Taiwan has long been a royal friend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a successful story of democracy. The United States promotes the value of democracy and is willing to spend billions of dollars to help establish the democracy in Iraq. Without a doubt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support Taiwan and ask China to abolish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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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ubing at 樂多Roodo! │01:29 │回應(29)引用(9)站務與公告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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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810117
引用列表:
網路串連活動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台灣英社 UKFS】 at 2007年03月6日 02:19
中國2005年3月14日通過的反分裂法,至今即將屆滿二週年。以武力為基調的反分裂法 (授權解放軍以軍事手段解決台灣議題),
網路串連活動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八拉八拉的BLOG】 at 2007年03月6日 11:19
(轉載自:
【串連】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台灣英社發起)【蕭艸梅之艸梅垣】 at 2007年03月8日 22:10
中國2005年3月14日通過的反分裂法,至今即將屆滿二週年。以武力為基調的反分裂法 (授權解放軍以軍事手段解決台灣議題),嚴重破壞區域及世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914的狂想曲】 at 2007年03月9日 01:12
中國以武力為基調的反分裂法將在3月14日屆滿二年。由於該法嚴重侵犯台灣主權及破壞和平,英社以推動「勿忘反分裂法 : Let Taiwan Be Taiwan」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7年03月11日 09:58
這次活動影片的漢文版總算出爐了,影片的結構主要有五個部
漢文影片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台灣英社 UKFS】 at 2007年03月11日 21:21
一人一信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台灣英社 UKFS】 at 2007年03月12日 03:09
英文版影片 -- Abolish the Anti-Secession Law: Let Taiwan Be Taiwan【台灣英社 UKFS】 at 2007年03月12日 03:10
「反分裂法」所欲反的是一個假分裂,一個因為已經分裂而不可能再有的分裂。它同時亦顯現出,中共仍不願意正視兩岸之間的深層結構歧異。真正亟待中國處理的是其社會內部的分裂。
真假分裂【Passion: 慕容理深のblog 】 at 2007年03月27日 05:15
回應文章
我一看到這個就想串連了
無奈我的部落格帳號還沒確認成功
怒死我了
Posted by Ba LeeN at 2007年03月6日 02:03
酥餅大大

除了當時信的對象是以美國為主 這方面可以稍做修改之外
其餘的地方我們會沿用

英社打算在英國媒體投書
請問要用什麼樣的英文名字
subing嗎?
Posted by Leo at 2007年03月6日 02:16
LEO,可以用SUBING,其實不一定要用我的名字投書,只要用英社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其他網友也一樣,只要用你自己的名字投書就行了。
Posted by 酥餅 at 2007年03月6日 02:19
我把英文抗議信投到紐約時報了http://www.nytimes.com/
署名改成了我
標題用了Let Taiwan Be Taiwan
Posted by BLN at 2007年03月6日 02:31
謝謝酥餅~MUA~
Posted by BLN at 2007年03月6日 02:32
傳說拔到阿扁的音毛 就能讓流失的股價漲回來
...別再相信毫無根據的傳說了


好吧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不過怕賠 就不要玩股
老師有沒有講過... 有嘛!
講過你有聽嗎 你沒有嘛!


~~丟滑鼠
Posted by 洨舔舔不攔妳 at 2007年03月6日 08:51
祝福英社的活動成功&圓滿
的確 越來越少人記得反分裂法這件事情囉

只是...怎麼這活動跟之前酥餅大的228串連活動這麼類似?

期待更有創意的活動...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不是說這個活動不好
而是 除了"網路"串連之外 您的audience是誰?
想引起誰注意呢?
寄信給中國大使館 他們會因此改變嗎?

我想讓世人了解中國人邪惡的本質 才是重點吧?!
那...誰是世人? 有該用什麼更有效了方法或者策略 直攻於心?

上次看了一個網站(也是居住在國外的台灣人所寫的) 竟然說 台灣在他所居住的國家 被視為trouble maker
看了很傷心 真的!
我很想知道原因 到底為什麼台灣會被視為trouble maker 而不是拿著上百枚飛彈對準台灣的中國??!!

說這麼多 最後說我的重點...
寄信給報社等...效用多大?
沒有一點良知或者國際關心的總編輯
這信不會上報? (又...如果是地方性的報紙 更不可能上報)

另外 這信 如果是一次很多相同的信 寄給同一單位 誰收? 是否被視為增加他的工作量 卻無助於改善台灣的處境?(這次不是客服)

sorry, 當了烏鴉!

不過 這只是我小小的意見 也許是我想得不夠周到 是我思考有盲點

anyway,

祝福英社的活動成功啦!
任何為台灣做事的 增加台灣認同的組織 都該被鼓勵 被支持 被祝福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7年03月6日 18:27
Christine 希望你不是Jason 或者是Ming 不過假設你不是他們(事實上那兩個人是同一個人)

所以我很認真回覆你的疑問 以上失禮的地方請Christine多包含
由衷的謝謝你的祝福 還有你的提醒

活動的三個面向

1.影片: 閱聽人的對象以參加網路串聯者的讀者群 再加上以這些人所蔓延延伸的人際關係總合

2.陳情書訴求五個民主國家 你擔心我們所寄出的陳情書會增加他們的負擔 這是個好問題 但無須擔心 民主國家表達人民的訴求 無論是國內或國際議題 從集會遊行 示威抗議 到發動群眾寫信給相關單位 這是家常便飯 如果擔心因此增加政府的負擔 那這些活動就不會廣受使用 英國藏獨團體抗議中國的寫信與示威活動辦了好幾年了 他們繼續堅持 我們要放棄嗎

3.抗議信訴求五個中國大使館 你問我中國會不會改變 答案在每個人的心理 誰想像的到戈巴契夫會堆動蘇聯的民主化 冷戰期間又有誰想像的到東歐三小國獨立後 蘇聯不會動武 失敗主義一定失敗

如果對自己的影響力沒信心 就不願付出 理想如何實現 也不要小看一個人或少數人的力量

Tank Man (天安門事件隻身擋住坦克的人)今年被英國選出為百年來最有影響力的人之一 倫敦大使館對街 每天都有一個法輪功的成員靜坐抗議 難道我們要去問 你們這樣會影響中國嗎 你們以一個人的力量可以影響世界嗎 事實證明 世界正被他們的決心和勇氣影響 只是這個能量還在累積 水道渠就成 我們台灣人民要洩氣嗎 要放棄嗎

英社選擇盡一份小小的心力 參與活動 一起來累積對台灣國際空間有利的力量 沒人能預測未來 但是我們能掌握的就是自己願意附出什麼
Posted by Leo at 2007年03月6日 20:05
台独怕死了 
老子就是要威胁你 台独就要你脑袋 飞弹就来了 怎么了?
Posted by 可悲小台独 at 2007年03月6日 23:23
中國人真是夠意思
每次需要你們出來示範的時候
你們就一定會適時出現
謝謝你們
有你們幫忙推動
台灣才能繼續往脫離中國陰影的方向前進
Posted by steve at 2007年03月7日 00:09
支那糞青在英國被台灣教育部長修理的不夠,來這裡討鞭子嗎?
再喊再叫,不過是嘴砲。
要打就趕快打,別這麼囉唆。
Posted by single army at 2007年03月7日 01:39
謝謝Leo的解釋
我了解了
您說的 的確是我沒有深入去想到的
說到藏獨 他們的堅毅信念 還真是台灣人該學習的

我喜歡這句話:
"如果對自己的影響力沒信心 就不願付出 理想如何實現 也不要小看一個人或少數人的力量"
衝著這句話...嗯...我也來響應吧~

Christine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7年03月7日 01:58
...還有一點 回應與不回應都怪怪的
我是認識一個叫做Jason的 不過 他是*超級政治冷感* 哈哈 肯定不是您說的人
所以 被您一開頭的句子弄得有點奇怪就是~

Christine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7年03月7日 02:06
酥餅大
活動 Let Taiwan be TaiwanLogo 貼紙的語法在這裡 謝謝

Posted by Chi at 2007年03月7日 05:06
有些中國人就像被制約的狗一樣
一談到主權問題就忍不住吠兩聲XD

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還能吠的這麼開心?
Posted by hiroyuki at 2007年03月7日 11:25
路邊的野狗就是這副德行阿
看到路過的車
只要有一隻吠
其他的就群起跟著狂吠
你說牠低能? 那只是牠們的本性阿

話說回來那只是極權執政體系方便控制群眾意識的手法之一
Posted by 洨舔舔不攔妳 at 2007年03月7日 11:36
*1979年1月, 美國與中國共產政府建交,廢止美國與在臺灣之蔣氏流亡政府的共同防禦條約而終止其效力, 美國國會于同年4月制定“臺灣關係法”,強調臺灣之安全受威脅(包括經濟封鎖等)時 ,美國政府將會嚴重關切。臺灣關係法所使用的辭彙是“臺灣”、“臺灣人民”、“臺灣人的人權”。

*請民主進步黨執政黨政府務必完成「制憲正名」,依據台灣關係法:

美國政府在臺灣之安全受威脅(包括經濟封鎖等)時 ,美國政府將會嚴重關切!

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保障的是:「台灣」,「台灣人民」,以及「台灣人的人權」,

不是保障「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人民」,以及「中華民國的人權」!

-------------------------
所以說嘛!要做「中華民國國民」?還是要做「台灣國」的國民?哪一國比較有保障!
Posted by ESIR at 2007年03月7日 15:20
推!
台灣就是台灣。
看到反分裂法真是讓人氣憤。
中共想消滅的國民黨,別把台灣人民一起拖下水。
Posted by 人在海外的【看不下去】 at 2007年03月7日 18:18
ESIR兄~
我很認同你關於台灣正名的想法
我也覺得早就該改

不過喔 關於那台灣關係法
期使老美是基於美國利益定的
說白話點
就是拿來當作跟中國談判用的籌碼
台灣還是得靠自己的力量建立國防...(講到這就無力)
光想靠一紙別人國家的法案自保 嘖....

不過建立國防 就得要有自主、合用的憲法
所以 制新憲 +1
Posted by 洨舔舔不攔妳 at 2007年03月9日 16:03
沒有人說樓上的是中國糞青,怎麼自己先罵了自己?原來罵別人前要先罵自己是中國人專屬的禮儀喔。
ps.憤青才是正確的中文,但是樓上的網友要自貶身價稱自己是『糞』青,基於台灣人尊重個人意志的精神,偶是不敢反對啦!

台灣和中國現在就是兩個不同的國家,胡錦濤要來台灣旅遊,也是要申請台灣簽證的不是?

上次某邦交國在中國使節面前演奏台灣國歌,害中國使節臉上無光,就是因為外國人搞不清楚台灣和中國的差別,現在台灣正名讓外國人以後別出現類似烏龍事件,樓上這位自稱是中國糞青的朋友,其實要感謝一下台灣人的努力。

當初蔣帶了一堆游兵散勇來擾亂台灣社會秩序,甚至出現228慘劇,又用竹籬笆造成這些新住民和本地人的隔閡,撕裂民族情感的做法,著實可惡!現在國民黨親民黨願意親近中國,中國政府倒可以好好收容這些人,別讓這票人再來撕裂族群、製造台灣社會衝突了。
Posted by 人在海外的【看不下去】 at 2007年03月9日 19:38
洨舔舔不攔妳:

台灣當然是要建立自主的國防,而且是一定要!

*不過喔 關於那台灣關係法 期使老美是基於美國利益定的 說白話點 就是拿來當作跟中國談判用的籌碼

所以嘛,台灣也可以來個借花獻佛,借力使力:關於那台灣關係法 期使條文中「台灣」是基於「台灣利益」定的 說白話點 就是拿來當作跟中國和美國談判用的籌碼

多一個可用之兵!
Posted by ESIR at 2007年03月9日 19:47
除了「糊塗」的反分裂法,也來讀一讀台灣關係法部分條文!
---------------------
台灣關係法

 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 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

簡稱

 第一條:本法可稱為「台灣關係法」。

事實與政策聲明

 第二條:(甲)由於總統已終止與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以前美國所承認為中華民國之台灣 統治當局政府關係,國會認為制定本法乃屬必要,以:

 (1)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

 (2)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 。

 (乙)美國之政策為:

 (1)維持並促進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以及中國大陸暨西太平洋地區所有其他人民廣泛、密 切與友好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

 (2)宣布該地區(西太平洋地區)之和平及穩定,與美國政治、安全與經濟利益相攸關,並為國際間關切之事;

 (3)明白表示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係基於一項期望,即台灣之未來將 以和平方式決定之;

 (4)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乃 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5)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

 (6)維持美國之能力以抵制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力行使或其他形 式之強制行動。

 (丙)本法任何條文不得與美國對人權之關切相牴觸,尤其是有關居民在台灣約一千八百 萬全體人民之人權。維持並提高在台灣所有人民之人權在此再次被確定為美國之目標。

美國對台灣政策之實施

 第三:(甲)為推行本法第二條所揭示之政策,美國將供應台灣必要數量之防禦軍資與服 務,俾使台灣維持足夠之自衛能力。

 (乙)總統與國會應依照法定程序,並完全根據其對台灣之需要所作之判斷,決定此種防 禦軍資與服務之性質及數量。此種對台灣防禦需要之決定,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對總統與國 會提出之建議所作之評估。

 (丙)任何對在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威脅,以及因而對美國利益而產生之任何 危險,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總統與國會應依照憲法程序,決定美國為對付任何此類危險, 而採取之適當行動。
Posted by ESIR at 2007年03月10日 01:14
都只是一紙文書 不用太認真
"ㄅㄧㄤˋ 康"的時候 這些文字都等同壁紙
就像驗孕棒的說明書
妳都開始害喜了 說明書還跟你說你沒懷孕

所以啊~~ 練好台灣自己的身體比較重要
Posted by 洨舔舔不攔妳 at 2007年03月10日 10:25
酥餅大
活動 Let Taiwan be Taiwan的漢文影片出爐了
http://blog.roodo.com/yingshe/archives/2832339.html
Posted by Chi at 2007年03月10日 23:41
1. 英文版影片 -- Abolish the Anti-Secession Law: Let Taiwan Be Taiwan
http://blog.roodo.com/yingshe/archives/2840357.html

2. 一人一信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
http://blog.roodo.com/yingshe/archives/2840257.html

歡迎一起寄信
謝謝
Posted by Leo at 2007年03月12日 03:29
連戰早就忘了反分裂法了,消息指出他四月要面見祖師爺胡錦濤,準備要簽國共合作的協議。



連戰下月登陸 簽和平文件
聯合新聞網╱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7-03-11 01:48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四月中將訪問中國大陸,參加「國共經貿論壇」。據了解,連戰與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可能第三度會面,並簽署與「兩岸和平」有關的重要文件;由於事涉敏感,雙方還在加緊磋商內容與形式。

面對記者詢問,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張榮恭只願證實連戰四月將訪問大陸,其餘國共交流的細節,都不願多說。

前年十月,連戰曾到瀋陽為外祖父母祭拜,國民黨高層透露,這次連戰大陸行,將先赴瀋陽掃墓,長子連勝文、媳婦蔡依珊也將隨行,之後連戰再轉往北京,參加國共經貿論壇,舉行地點可能是北京飯店,但目前還未敲定。
Posted by 人在海外的【看不下去】 at 2007年03月12日 04:36
一人一信 -- 勿忘反分裂法: Let Taiwan Be Taiwan
http://blog.roodo.com/yingshe/archives/2840257.html

英社提供
1.陳情書和陳情對象網址
2.抗議信和抗議對象信箱

供參考,歡迎一起寄信
謝謝
Posted by Chi at 2007年03月13日 22:53
上面這隻倭豬真是閒啊,也到我那邊去拉屎。哈哈,爛貨一隻。
Posted by blahblah at 2007年03月27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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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east at 2008年06月12日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