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5日
是該靜待司法調查而不是無條件尊重司法

酥餅:這是半年前寫的舊文,半年後台灣的司法不但沒有進步,還屢創新低,檢舉賄選的被黃宏欽審判長判當選無效,幹部發走路工的反而勝訴,這是什麼是非,這是什麼價值?很遺憾的,半年前寫的東西今天看來一樣有效,黨國媒體已經失去公信力了,阿Q一點,等到黨國司法也失去公信力,轉型正義的契機還真的就由天而降。
只是,台灣人等的到那天嗎?
對了張熙懷到底出入中國幾次?半年查不出來,民進黨政府的法務部你到底要無能到什麼地步?
這一兩個禮拜,台灣的檢調司法一連做出許多令人無法理解的判決,嚴重影響我以及周遭人對司法的信心。
首先由國務機要費檢察官張熙懷一連串不當的言行展開序幕;加上國務機要費法官裁定審查該案不違憲,但是卻拒絕說明理由;毆打金恆偉的林正杰判罰金五萬塊,讓台灣進入只要有五萬塊就可以打斷別人鼻樑的恐怖國家;南科防震工程案,檢察官目中無人,不尊重專業,同時踐踏自己專業以可笑的理由起訴許多學者專家,有空大家可以去玩一玩這位檢察官創造出來的白痴造句法。最近一件是台開案的判決書,法官將判決書當作台灣式作文兼政治評論,更讓人心驚台灣的法官程度竟然如此低落。
台開案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竊國者侯」,原文整句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原來是莊子對人世間,作小壞事的人被抓去砍頭,做大壞事到佔據整個國家的反而成為王宮貴族的一種感慨,法官在這裡引用「竊國者侯」是什麼意思?是說趙建銘壞事做得不夠大不夠絕,所以他理應「竊鉤者誅」被重判六年嗎?
我不是抓這位法官的語病,這種不求甚解的「引經據典」就是法官不專業的具體表現,因為法官基本上就是一種「引經據典」的工作,果不其然,該名法官的判決書慘不忍睹,自創「權貴犯罪」之名詞,法官當不夠,還當起立法委員。
我不是幫趙建銘說話,一個檢察官與法官可以超越法律,隨自己喜好入人於罪的國家是個無法保障人權的國家,如果這種扭曲與偏差來自於檢察官與法官個人的政治意識型態,這更是不折不扣的黨同伐異,是一場藉由制度與公權力介入政爭的民主內戰。
沒有一種職業應該被無條件的尊重,我同意在偵辦期間應該給司法人員一個獨立辦案的空間,所以我主張大家應該以「靜待司法調查」取代「尊重司法」,至於尊重,請司法從業人員努力的用你們的專業與成果來贏得我們的尊重。
延伸閱讀
原來買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是內線交易Orz..... by 大腸
法官引美判例 內線交易是即成犯 by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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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國務機要費檢察官張熙懷一連串不當的言行展開序幕;加上國務機要費法官裁定審查該案不違憲,但是卻拒絕說明理由;毆打金恆偉的林正杰判罰金五萬塊,讓台灣進入只要有五萬塊就可以打斷別人鼻樑的恐怖國家;南科防震工程案,檢察官目中無人,不尊重專業,同時踐踏自己專業以可笑的理由起訴許多學者專家,有空大家可以去玩一玩這位檢察官創造出來的白痴造句法。最近一件是台開案的判決書,法官將判決書當作台灣式作文兼政治評論,更讓人心驚台灣的法官程度竟然如此低落。
台開案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竊國者侯」,原文整句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原來是莊子對人世間,作小壞事的人被抓去砍頭,做大壞事到佔據整個國家的反而成為王宮貴族的一種感慨,法官在這裡引用「竊國者侯」是什麼意思?是說趙建銘壞事做得不夠大不夠絕,所以他理應「竊鉤者誅」被重判六年嗎?
我不是抓這位法官的語病,這種不求甚解的「引經據典」就是法官不專業的具體表現,因為法官基本上就是一種「引經據典」的工作,果不其然,該名法官的判決書慘不忍睹,自創「權貴犯罪」之名詞,法官當不夠,還當起立法委員。
我不是幫趙建銘說話,一個檢察官與法官可以超越法律,隨自己喜好入人於罪的國家是個無法保障人權的國家,如果這種扭曲與偏差來自於檢察官與法官個人的政治意識型態,這更是不折不扣的黨同伐異,是一場藉由制度與公權力介入政爭的民主內戰。
沒有一種職業應該被無條件的尊重,我同意在偵辦期間應該給司法人員一個獨立辦案的空間,所以我主張大家應該以「靜待司法調查」取代「尊重司法」,至於尊重,請司法從業人員努力的用你們的專業與成果來贏得我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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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新聞報導: ⊙ 台開案 趙建銘一審判6年 ⊙ 法官引用莊子 權貴
判決書的啟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6年12月29日 13:03
看到日前出爐的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一審判決,游盈隆先生想必會想起這段(活見鬼的)鬼故事,而且八成會感嘆,這年頭有些人「鬼話連篇何其多!」
後山某個夏日的鬼故事【Passion: 慕容理深のblog 】
at 2007年06月18日 02:18
(舉手)
請問哪裡有全文可以看?我還沒看到縮
請問哪裡有全文可以看?我還沒看到縮
Posted by 德國豬
at 2006年12月29日 04:50
至少,媒體審判,似乎是發揮了作用...很是令人感慨!
不過,台灣的司法,真的不是今天第一次做出令人搖頭的判決。
個案的不正義,從以前到現在,並不在少數。
同樣的事實,判決結果截然不同,也時有所聞。
具有政治爭議性的案件,更是對司法的嚴苛考驗。
其中,或有無奈之處~
法官也是不完美、受社會影響的人,用事認法常不相同,舉世皆然~
但是,當然仍有許多生病的地方,需要社會持續的關注,
不管是針對個案(司法當然仍應接受公評),還是著眼於制度。
如果酥餅和其他關心司法的朋友有興趣,
不妨上民間司改會的網站看看(http://www.jrf.org.tw/),
其中,「一人一信,制定法官法」的連署,就是想建立司法官的監督機制。
只有法律人和非法律人共同來關心和監督,司法清明,才有踏實的希望。
不過,台灣的司法,真的不是今天第一次做出令人搖頭的判決。
個案的不正義,從以前到現在,並不在少數。
同樣的事實,判決結果截然不同,也時有所聞。
具有政治爭議性的案件,更是對司法的嚴苛考驗。
其中,或有無奈之處~
法官也是不完美、受社會影響的人,用事認法常不相同,舉世皆然~
但是,當然仍有許多生病的地方,需要社會持續的關注,
不管是針對個案(司法當然仍應接受公評),還是著眼於制度。
如果酥餅和其他關心司法的朋友有興趣,
不妨上民間司改會的網站看看(http://www.jrf.org.tw/),
其中,「一人一信,制定法官法」的連署,就是想建立司法官的監督機制。
只有法律人和非法律人共同來關心和監督,司法清明,才有踏實的希望。
Posted by 小法眼
at 2006年12月29日 05:20
餅大
是的
「尊重司法」
不是人云亦云
一切回歸根源
不誤信
不迷信
那些操弄者
才是道地不信的反司法者
打著司法反司法
置司法於死地
為害公眾
是的
「尊重司法」
不是人云亦云
一切回歸根源
不誤信
不迷信
那些操弄者
才是道地不信的反司法者
打著司法反司法
置司法於死地
為害公眾
Posted by kufao
at 2006年12月29日 05:21
酥餅:德國豬,我先將本文有關台開案判決的部分刪除,再研究看看。
如果你有什麼見解也請跟大家分享,貓頭鷹,也該出來曬太陽了。:)
Posted by 酥餅
at 2006年12月29日 05:26
沒關係啦,只要我們遵循「最有道德」的撕錢主席的集資模式
看是要湊五萬元來打人,還是要買雞蛋水餃股,都不會有人有意見的 Orz
看是要湊五萬元來打人,還是要買雞蛋水餃股,都不會有人有意見的 Orz
Posted by alann
at 2006年12月29日 07:32
現實中,只有人可以審判人,宗教的部分就不多論了。
今天趙建銘父子這個案子,雖然法官用了一堆偶看不懂的句子
→古文學得不大好,但是因為他有『三井宴』就是內線交易的assumption,
所以會做出這個判決並不讓人驚訝。
有些人股票慘賠,看到別人賺多,心裡不平衡也是有的。
也許法官想自比為正義之師,要替一堆『住套房』的股票族
伸冤也不一定,但是,用在這個案子真的有點勉強。
好在許多媒體的工作者也慘賠套牢,所以跟法官一起
同仇敵愾、忿忿不平,把事實做偏頗的報導,也不讓人意外了。
其實媒體記者的“內線消息”絶對多於一般老百姓,至於
要不要相信,放手去買,又是另一回事了。
今天趙建銘父子這個案子,雖然法官用了一堆偶看不懂的句子
→古文學得不大好,但是因為他有『三井宴』就是內線交易的assumption,
所以會做出這個判決並不讓人驚訝。
有些人股票慘賠,看到別人賺多,心裡不平衡也是有的。
也許法官想自比為正義之師,要替一堆『住套房』的股票族
伸冤也不一定,但是,用在這個案子真的有點勉強。
好在許多媒體的工作者也慘賠套牢,所以跟法官一起
同仇敵愾、忿忿不平,把事實做偏頗的報導,也不讓人意外了。
其實媒體記者的“內線消息”絶對多於一般老百姓,至於
要不要相信,放手去買,又是另一回事了。
Posted by 人在海外的【看不下去】
at 2006年12月29日 09:08
Posted by goner
at 2006年12月29日 10:26
餅大,
上面這篇可以只要留連結就好了嗎?或是留一點摘要即可。
典型做賊喊捉賊的阿Q文,把裡面的名字都代換一下比較真實吧!
是不是台灣要掀起一場文革?問這什麼白爛問題啊?已經在進行了,不是嗎?軍公教與媒體整合的立體作戰...當然,上面這篇文字也是。
我真的無法違背良心說這是一篇"文章"耶。
上面這篇可以只要留連結就好了嗎?或是留一點摘要即可。
典型做賊喊捉賊的阿Q文,把裡面的名字都代換一下比較真實吧!
是不是台灣要掀起一場文革?問這什麼白爛問題啊?已經在進行了,不是嗎?軍公教與媒體整合的立體作戰...當然,上面這篇文字也是。
我真的無法違背良心說這是一篇"文章"耶。
Posted by blahblah
at 2006年12月29日 11:04
檢察機關是國家行使檢察權的主要機關,代表國家追訴犯罪,從事摘奸發伏的偵查工作,並負責刑事裁判權之執行以及保護管束、法律推廣、訴訟輔導、犯罪被害人保護等司法保護工作。為推動這些工作,同時建立一個公正客觀的、積極效率的、廉潔清和的檢察新形象,以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優質的生活環境,本署全體同仁當全力以赴共同推動以下六點工作目標:
一、嚴正執法,伸張正義,發揮檢察功能。
二、全力貫徹掃黑肅貪查賄政策,以具體行動,展現掃除黑金之決心。
三、主動積極偵辦不法,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
四、深化廣化司法保護業務,發揮社區處遇功能。
五、提高服務品質,強化負責與效率信念,建立親民的檢察形象。
六、結合檢警調力量,發揮團隊精神。
歡迎各界批評指導。
顏大和檢察長的話猶言在耳...難道說上面那些都是說說好玩的..你說玩政治的官因為有二個口可以說的好玩...可是檢察制度可是比如皇后的貞操般屬民主法治社會的防線....請各位力挺張熙懷檢察官吧....不要再讓台灣的政治惡搞司法了....請各位檢察大人勇敢的站出來吧...
一、嚴正執法,伸張正義,發揮檢察功能。
二、全力貫徹掃黑肅貪查賄政策,以具體行動,展現掃除黑金之決心。
三、主動積極偵辦不法,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
四、深化廣化司法保護業務,發揮社區處遇功能。
五、提高服務品質,強化負責與效率信念,建立親民的檢察形象。
六、結合檢警調力量,發揮團隊精神。
歡迎各界批評指導。
顏大和檢察長的話猶言在耳...難道說上面那些都是說說好玩的..你說玩政治的官因為有二個口可以說的好玩...可是檢察制度可是比如皇后的貞操般屬民主法治社會的防線....請各位力挺張熙懷檢察官吧....不要再讓台灣的政治惡搞司法了....請各位檢察大人勇敢的站出來吧...
Posted by 畢米納
at 2006年12月29日 11:23
上面這六點對照起真實的情況會讓我想到一副景象
在"此處禁倒垃圾"的標語旁一堆的垃圾
中國文化的典型就是形式主義,喊的越大聲表示真實狀況越嚴重。
要不然以前常見的"不可隨地便溺","不可隨地吐痰"的標語怎麼都沒看到了?
因為沒幾個人這樣做了啊!!
在"此處禁倒垃圾"的標語旁一堆的垃圾
中國文化的典型就是形式主義,喊的越大聲表示真實狀況越嚴重。
要不然以前常見的"不可隨地便溺","不可隨地吐痰"的標語怎麼都沒看到了?
因為沒幾個人這樣做了啊!!
Posted by blahblah
at 2006年12月29日 11:38
>>「謊話說了一百次,就變成是真相!」這不正是民進黨極端派這一年來的嘴臉嗎?
呵,抱歉得很,這恰恰是國民黨某些人的〝嘴臉〞,尤其是那些指摘民進黨自導自演、訴求當選無效的人;尤其是邱毅先生無的放矢。而今,有多少人相信兩顆子彈自導自演?儘管該案法官已經還給民進黨清白,還是有人相信自導自演才是真相。
最近的南科減振案更叫人傻眼,謝清志遭求刑15年。檢察官高峰祈懷疑,南科減振弊案...可說是經過精心設計、非常精密的官商勾結弊案....但苦於沒有具體證據。(資料來源: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12/20061226733106.html)
我看是檢察官精心設計,入人於罪吧?!沒有證據都可以判刑15年。唉!
呵,抱歉得很,這恰恰是國民黨某些人的〝嘴臉〞,尤其是那些指摘民進黨自導自演、訴求當選無效的人;尤其是邱毅先生無的放矢。而今,有多少人相信兩顆子彈自導自演?儘管該案法官已經還給民進黨清白,還是有人相信自導自演才是真相。
最近的南科減振案更叫人傻眼,謝清志遭求刑15年。檢察官高峰祈懷疑,南科減振弊案...可說是經過精心設計、非常精密的官商勾結弊案....但苦於沒有具體證據。(資料來源: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12/20061226733106.html)
我看是檢察官精心設計,入人於罪吧?!沒有證據都可以判刑15年。唉!
Posted by Geral
at 2006年12月29日 11:44
>>可是檢察制度可是比如皇后的貞操般屬民主法治社會的防線....請各位力挺張熙懷檢察官吧....
這兩句的因果關係很奇怪, 事實上正是第一句讓我們必須以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張熙懷檢察官, 身為民主法治社會的防線如果搞外遇(不管精神的或肉體的), 這樣子的皇后還有貞操可言嗎?
這兩句的因果關係很奇怪, 事實上正是第一句讓我們必須以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張熙懷檢察官, 身為民主法治社會的防線如果搞外遇(不管精神的或肉體的), 這樣子的皇后還有貞操可言嗎?
Posted by FAN
at 2006年12月29日 11:56
酥餅:邏輯錯亂,不會算數跟某種立場也有很強的正相關。
Posted by 酥餅
at 2006年12月29日 12:03
畢米納
>>請各位力挺張熙懷檢察官吧....不要再讓台灣的政治惡搞司法了....請各位檢察大人勇敢的站出來吧
畢米納閣下的意思是要呼籲大家做為後盾聲援張察官,以減輕張察官的壓力?
沒想到大家卻以張察官精神狀況出問題,質疑其辦案能力...這下失算了吧?!
好吧,我挺他,既然壓力這麼大,大到精神出狀況,那麼,請他回家安心養病囉!
>>請各位力挺張熙懷檢察官吧....不要再讓台灣的政治惡搞司法了....請各位檢察大人勇敢的站出來吧
畢米納閣下的意思是要呼籲大家做為後盾聲援張察官,以減輕張察官的壓力?
沒想到大家卻以張察官精神狀況出問題,質疑其辦案能力...這下失算了吧?!
好吧,我挺他,既然壓力這麼大,大到精神出狀況,那麼,請他回家安心養病囉!
Posted by Geral
at 2006年12月29日 12:40
酥餅:違反版規,刪!
Posted by 71.92.212.101
at 2006年12月29日 13:05
>>媽的! 貪污就他媽貪污, 被判刑了就有罪.. 你以為撿調是你民進黨的ㄡ! 放屁!無恥!
又來一隻白爛了 ;p
貪污與否要待公正的程序調查之後才算數。
你的白爛發言是否要告訴我們,檢調是紅衛兵跟藍教的?這不用你說,大家早知道了ㄝ
你真的是'真是放屁!',去看醫生吧!
又來一隻白爛了 ;p
貪污與否要待公正的程序調查之後才算數。
你的白爛發言是否要告訴我們,檢調是紅衛兵跟藍教的?這不用你說,大家早知道了ㄝ
你真的是'真是放屁!',去看醫生吧!
Posted by blahblah
at 2006年12月29日 13:22
這款ㄟ法官「專業素養」還真是有夠低落!不按證據法條依罪量刑,竟然在判決書中引用道家莊子(引用法家韓非還差不多咧!)的「竊國者侯」?啊這位滿腦塞的是落伍的中國醬缸文化的大法官難道不知道,真正竊國者是國民黨嘛?!
Posted by Dulcinea
at 2006年12月29日 13:47
幾個月前我還跟我媽在週末晚上通電話,那時候趙建銘好像是被起訴啥的,
我媽說民進黨一定會讓他無罪開脫的,我只回道:不可能,『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現在看來我全猜中了!!
我媽說民進黨一定會讓他無罪開脫的,我只回道:不可能,『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現在看來我全猜中了!!
Posted by pc
at 2006年12月29日 13:52
外部人比內部人判得重, 此為荒謬的地方.
Posted by cstr
at 2006年12月29日 14:44
外部人就算知道內線消息, 但他如果無法掌握"消息"成就的可能性, 這"內線消息"對他而言和財金台的老師不是一樣.
Posted by cstr
at 2006年12月29日 14:49
即令我們不考慮政治立場,有些司法官的頭腦還是很奇怪。
最著名的案例:未得女性許可之吻,竟被以「國際禮儀」而視為無罪。
連這種層級的案子都可以處理得如此離譜,難怪社會上很多人遇到糾紛,不上法院訴訟,而找黑道兄弟出面解決。司法官的素質不提高,掃黑是永遠掃不完的一場遊戲。
最著名的案例:未得女性許可之吻,竟被以「國際禮儀」而視為無罪。
連這種層級的案子都可以處理得如此離譜,難怪社會上很多人遇到糾紛,不上法院訴訟,而找黑道兄弟出面解決。司法官的素質不提高,掃黑是永遠掃不完的一場遊戲。
Posted by 慕容理深
at 2006年12月29日 16:12
>>最著名的案例:未得女性許可之吻,竟被以「國際禮儀」而視為無罪。
這種判法只有可能是法官被被告收買,還有什麼可能?
台灣一副進步的景象,實際上衙門跟第三世界落後國家沒啥兩樣啦!
這種判法只有可能是法官被被告收買,還有什麼可能?
台灣一副進步的景象,實際上衙門跟第三世界落後國家沒啥兩樣啦!
Posted by blahblah
at 2006年12月29日 16:21
>這種判法只有可能是法官被被告收買,還有什麼可能?
橫豎都很離譜。台灣衙門的確還處於「開發中國家」的階段,而社會上很多人的法律頭腦都還停留在包青天時代。
橫豎都很離譜。台灣衙門的確還處於「開發中國家」的階段,而社會上很多人的法律頭腦都還停留在包青天時代。
Posted by 慕容理深
at 2006年12月29日 16:57
餅大:
目前本地天氣狀況不太好,
要貓頭鷹出來曬太陽,可能比較沒有吸引力,
如果餅大願意辦桌,他一定會出來覓食。
目前本地天氣狀況不太好,
要貓頭鷹出來曬太陽,可能比較沒有吸引力,
如果餅大願意辦桌,他一定會出來覓食。
Posted by 德國豬
at 2006年12月29日 18:34
不是我不想相信媒體,而是媒體讓我不相信!
不是我不想相信司法,而是司法讓我懷疑。
不是我不想相信司法,而是司法讓我懷疑。
Posted by ESIR
at 2006年12月29日 20:40
>>台開案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竊國者侯」,原文整句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原來是莊子對人世間,作小壞事的人被抓去砍頭,做大壞事到佔據整個國家的反而成為王宮貴族的一種感慨,法官在這裡引用「竊國者侯」是什麼意思?是說趙建銘壞事做得不夠大不夠絕,所以他理應「竊鉤者誅」被重判六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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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句話感覺很奇怪,不過就像自由時報說的,有可能這位法官只是老師性格改不了,要不然這種東西納入量刑標準,的確有點太誇張啦!我不夠專業去懷疑法官,所以只好希望這只是他動了想寫教科書的念頭,要不然司法還真是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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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句話感覺很奇怪,不過就像自由時報說的,有可能這位法官只是老師性格改不了,要不然這種東西納入量刑標準,的確有點太誇張啦!我不夠專業去懷疑法官,所以只好希望這只是他動了想寫教科書的念頭,要不然司法還真是糟糕。
Posted by guest
at 2006年12月31日 00:57
什麼時候六法全書裡面包含莊子的書啊?
那以後大家除了遵守法律外還得多讀讀莊子的書
看看有沒有違反莊子的看法.
改天哪個法官又有新的idea
加入其他的古人看法
那六法全書應該重新修訂新版本了
那以後大家除了遵守法律外還得多讀讀莊子的書
看看有沒有違反莊子的看法.
改天哪個法官又有新的idea
加入其他的古人看法
那六法全書應該重新修訂新版本了
Posted by sega
at 2007年01月2日 10:16
你們不要批評林孟皇法官的「竊鉤者豬,竊國者猴」了,這是中華民國司法體系的中心德目啊。
要怪就要怪趙某人只想拿錢去投資多賺一點錢,只能當豬,如果他是拿錢去打錢買官當個新潮流,那就能當猴了。馬英丸和余文也是一樣啊,因為馬英丸是馬英丸,所以要求輕判。而像余文甚至還不是竊鉤給自己用,一樣是要被當豬重判,一路走來屎終如一啊。
再強調一次,「竊鉤者豬,竊國者猴」是中華民國司法體系博大精深的中心思想,是皇后的貞操,是民主的長城,是自由的燈塔。 XD
要怪就要怪趙某人只想拿錢去投資多賺一點錢,只能當豬,如果他是拿錢去打錢買官當個新潮流,那就能當猴了。馬英丸和余文也是一樣啊,因為馬英丸是馬英丸,所以要求輕判。而像余文甚至還不是竊鉤給自己用,一樣是要被當豬重判,一路走來屎終如一啊。
再強調一次,「竊鉤者豬,竊國者猴」是中華民國司法體系博大精深的中心思想,是皇后的貞操,是民主的長城,是自由的燈塔。 XD
Posted by Pig
at 2007年06月16日 10:43
難怪以前聽過,如果律師要下十八層地獄,那法官至少會下十九層地獄。
Posted by RL
at 2007年06月16日 10:57
張熙懷會公正?
笑死人了
別人還沒扣他紅帽子就自己拿起來戴的人會公正
連基本的避瓜田李下之嫌都不會
別當檢察官了吧
早點退休回家吃自己吧
笑死人了
別人還沒扣他紅帽子就自己拿起來戴的人會公正
連基本的避瓜田李下之嫌都不會
別當檢察官了吧
早點退休回家吃自己吧
Posted by 早雲殿
at 2007年06月16日 14:39
如此的法官真是丟臉 !台灣的子弟 任何科系都可以報讀 就是不可以報考法律系 否則會腦震盪 腦中風 半身不燧
右腦鑽研六法全書 左腦否決憲法司法 腦袋都打結互鬥打死了
最好別幹了 ! 以免被丟雞蛋 !!!
右腦鑽研六法全書 左腦否決憲法司法 腦袋都打結互鬥打死了
最好別幹了 ! 以免被丟雞蛋 !!!
Posted by tomy
at 2007年06月16日 18:35
我覺得你說的對 一直以來媒體習慣說尊重司法 其實司法的背後也是人 法官也是要大小便 何必搞的司法很神聖 其他職業or事情都很低賤嗎 只要最終是"人"決定 就不會有公正
還不如用電腦或機械欄判斷 用天平稱都比人有用
還不如用電腦或機械欄判斷 用天平稱都比人有用
Posted by CHC
at 2007年06月17日 00:03
也許中華民國法律有這麼一條規定:選舉投票前一天,不得檢舉賄選事件,意圖影響賄選候選人之選票,視同違法。 XD
Posted by Geral
at 2007年06月17日 13:06
發放走路工不算是意圖以非法手段使人不當選?檢舉走路工的反而是意圖以非法手段使人不當選?!真正搞不懂這些法官大大的邏輯
Posted by W
at 2007年06月17日 14:04
說真的,我真的認為泛綠政治人物的心裡話是「希望司法能值得尊重」
先別提政治性強烈的案件,光是許多性侵案的判決就讓人很orz了。
台灣的法官要先少製造點冤獄、強暴犯關久一點,不然台灣的司法真的很難讓人尊重。
先別提政治性強烈的案件,光是許多性侵案的判決就讓人很orz了。
台灣的法官要先少製造點冤獄、強暴犯關久一點,不然台灣的司法真的很難讓人尊重。
Posted by RL
at 2007年06月17日 22:34
任何有進入障礙以造成壟斷 又無合理淘汰機制的制度
終將造成良莠不齊 至劣幣逐良幣的窘境 凡法官軍公教立委議員...皆然
豈能無奈雙手一攤 眼睜睜氣呼呼看著我們納的稅灰飛湮滅 (灰飛湮滅倒還好 現在根本是為虎作倀)
電話email投書拉票吧 唯有掌握實質改變力量 才能不當待宰的羊
終將造成良莠不齊 至劣幣逐良幣的窘境 凡法官軍公教立委議員...皆然
豈能無奈雙手一攤 眼睜睜氣呼呼看著我們納的稅灰飛湮滅 (灰飛湮滅倒還好 現在根本是為虎作倀)
電話email投書拉票吧 唯有掌握實質改變力量 才能不當待宰的羊
Posted by E
at 2007年06月18日 00:31
立委選舉法務部再撥反賄選的廣告不知道會不會被告發法務部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霸法。
有現成的判例說發錢對選舉影響不大,反賄選廣告有惡意中傷之嫌啊 XD
有現成的判例說發錢對選舉影響不大,反賄選廣告有惡意中傷之嫌啊 XD
Posted by Pig
at 2007年06月18日 16:44
負責台開案的檢察官工作是否專業,措詞是否特立獨行是一回事,但是趙建銘做的事情對不對可是另外一回事喔。我覺得這個分寸酥餅掌握的很好。
趙建銘父子牽扯的可不只一個台開案。只是真要把他們定罪,我看恐怕有點難。
趙建銘父子牽扯的可不只一個台開案。只是真要把他們定罪,我看恐怕有點難。
Posted by bwPingu
at 2007年06月18日 23:19
台灣的法官判決,
看多了都會讓人搖頭,
素質太差了@@
亂判一通,常常一點道理都沒有.. 怒~
看多了都會讓人搖頭,
素質太差了@@
亂判一通,常常一點道理都沒有.. 怒~
Posted by Jeff
at 2007年06月19日 00:48
Taiwan would be the first country in the world to rule 6 yrs jail time for insider trading.
Comparing to the "Google Map" thing, I think you are better than this.
Comparing to the "Google Map" thing, I think you are better than this.
Posted by Passing-by
at 2007年07月24日 2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