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日

你準備好吃美國帶骨牛與內臟了嗎?


其實我並不反對消費者自己決定要不要吃美國牛肉,但前提是,政府要有作為,保證不想吃的消費者有足夠的資訊能夠避免,以目前來說,這個前提完全不可能成立。

牛骨頭可能出現在高湯中。不只是餐廳的高湯,也有可能是餐廳購買的罐頭高湯中。所以在一家號稱拒絕使用美國帶骨牛的餐廳還是有很高的機率吃到美國牛骨。

骨粉、內臟、骨髓、眼球、腦這些東西可能成為飼料餵其他牲畜。

所以吳敦義說的消費者自己把關只是無能又無心政府的推諉卸責,沒有能力提供足夠的資訊與有效的管理就不該進口有可能危害國民健康的美國帶骨牛肉、內臟、與絞肉。


Posted by subing at 樂多Roodo! │09:59 │回應(24)引用(1)政論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馬英九, 詐騙, 美國牛, 無能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0507805
引用列表:
美國牛肉輸台公投連署書
【觀賞】你準備好吃美國牛內臟了嗎?【蕭艸梅之艸梅垣】 at 2009年11月2日 17:34
回應文章
養殖業大多用動物內臟餵食,
難保食物鏈不被感染狂牛症,食
吳政腐把台灣人當豬餵嗎? 怒~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2009年11月1日 10:26
養殖業大多用動物內臟餵食,
難保食物鏈不被感染狂牛症,食
吳政腐把台灣人當豬餵嗎? 怒~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2009年11月1日 10:28
連跟美國談判都談成這樣,跟中國談判會怎樣?
Posted by RL at 2009年11月1日 19:21
台灣人發狂的時候 真希望 那些馬迷 一個也不要錯過
.....
Posted by 大米 at 2009年11月1日 22:18
台灣人真可憐~
Posted by 網頁設計 at 2009年11月2日 17:12
..........我跟右元帥一樣,都是逆向操作的,
能夠拿出證明來駁倒他再說吧..........
Posted by pc at 2009年11月3日 16:39
樓上的認真看完版大文章再說吧
Posted by 沒錯 at 2009年11月3日 21:09
殺馬護台灣
http://politics.whocares.tw/forum/listnewscomment/topic_id/24486/page/1


馬的
美國
只敢殺

不敢殺


馬的
中國
只敢殺

不敢殺


馬的
台灣
只敢殺

不敢殺

善哉
善哉
Posted by 殺馬護台灣 at 2009年11月3日 23:06
牛肉確實很好吃
我也超愛
但是狂牛症 真的很可怕


好棒的BLOG,謝謝分享!

Posted by sprite at 2009年11月4日 12:25
>>樓上的認真看完版大文章再說吧
『讓證據說話』這有這麼難懂嗎?
Posted by pc at 2009年11月4日 12:34
果凍,布丁及軟糖之類等含有膠質的食品要小心,就怕嘴饞,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Posted by 台南人的熱情 at 2009年11月4日 19:08
那個叫右元帥的這麼說
==================================
平均每人GDP
台灣連美國的一半都不到
各位真的不用把自己的命看得那麼值錢
==================================

證據果然說話了,台巴子的命真的不值錢...
Posted by TP1 at 2009年11月4日 21:15
我的文章都很精簡,也很直接,不像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講西講東迂迴前進,應該不難懂,除非不想看懂。

經濟不是自由開放四個字這麼簡單的,如果是的話每個人都是經濟學家了。自由市場也有許多前題的。
Posted by 酥餅 at 2009年11月5日 10:00
資訊月歡慶30週年,在主題館揪團開趴,
快上痞客邦報名(http://itmonth.pixnet.net/blog)參加。
完成線上報名就有機會獲得30週年限量版icash、SONY 運動MP3隨身聽等豐富大獎。

不好意思 有打擾到的話 多見諒
Posted by 棠棠 at 2009年11月6日 09:10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11月6日 11:44
開放美國牛不是問題~問題是開放那部份~
而且明知有毒部份,不少國家也禁止~難道台灣非得開放嗎?另外有人會嫌自己吃的太安全嗎?
為什麼非得拿些似是而非的論點來証明自己與眾不同咧?
Posted by 海天 at 2009年11月7日 01:06
TO:海天
因為 一堆人 自以為高人一等
一堆人 自我感覺良好 "美國人喪權辱國 賣牛肉給我們..."

這讓我想到黃飛鴻電影裡的"慈禧太后""昏官""白蓮教徒"全是一堆自我感覺良好

給我有 國之將亡 的感覺....
Posted by 大米 at 2009年11月7日 12:43
有國之將亡的感覺?
請問台灣毒品氾濫您們怎麼不會有如此感覺?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11月7日 21:29
有國之將亡的感覺?
請問台灣毒品氾濫您們怎麼不會有如此感覺?
---------------------------------
毒品有國家掛保証然後進口給你"孝咕"嗎?呵~什麼鳥比喻?
Posted by 海天 at 2009年11月7日 22:31
TO123:
台灣毒品雖然是暗地流竄 也是泛濫沒錯
如果 你還有理性 看看台灣黑道勢力大多支持誰

現在暗的 有黑道在毒害台灣
明的 是政府開放不該開放的東西

你還是自我感覺良好嗎? 你希望台灣人發狂的時候 你不會錯過嗎?
Posted by 大米 at 2009年11月8日 22:46
轉貼:不願意面對的真相之美國牛內臟絞肉

(一)揭發真相,認清事實

吃美國牛內臟的得病機率只有"百億分之幾"嗎?衛生署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算出吃美國牛內臟得到新庫賈氏症的機率為百億分之1.5。然而,其計算機率所根據的統計數據---美國只有三頭病牛---卻是錯的,因為美國農業部使用的統計方法根本違反了基本統計學原理。

以日本為例,從他們發現狂牛症病牛後就對境內牛隻進行全面普查。然而,事實上,美國農業部從未對美國牛進行全面普查,連隨機抽樣調查都沒有,而是只檢查由業者自行認定與採樣的疑似有問題牛隻。其假設是,假如他們在這些牛隻身上找不到狂牛症,那就更不可能在其它牛隻身上找到狂牛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狂牛症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ac/06/transcripts/1006-4240t1.htm)

但這樣的假設極不恰當。例如,假設疑似問題牛隻共有八十萬頭,其罹病機率是百萬分之一,而看似健康牛隻共有二千萬頭,其罹病機率是二百萬分之一,則疑似問題牛隻罹病的期望值是0.8頭,而看似健康牛隻的罹病期望值卻是10頭。換句話說,如此一來,即使對全體疑似問題牛隻進行普查,也不見得能找到病牛,但在此同時卻極可能還有10頭病牛沒有被發現。至於,疑似問題牛隻數量與看似健康牛隻數量相比,真有那麼懸殊嗎?的確很懸殊,因為感染狂牛症的病牛必須等到兩三歲大時,才可能會開始出現症狀,然而牛隻們卻沒什麼機會長到那麼大。「比較年輕的牛隻是會被傳染而且具有傳染力的,然而牠們在開始出現症狀前就會被宰殺供人類食用了。...換句話說,美國沒有發現其它狂牛病牛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我們美國人已經吃掉所有的證據了。」(Greger, 2003, http://www.organicconsumers.org/madcow/greger123103a.cfm)

事實上,美國發現的第一頭狂牛症病牛,就是一隻看似健康的牛。根據美國的新聞報導,牧場工作人員David Louthan表示,那是頭"perfectly good walking cow",之所以會被送去檢測,「完全是巧合」(just a fluke):當他發現那頭牛被誤送到拖車上時,因為趕著下班,懶得再把牠帶出來,就直接用槍把牠殺了,所以這頭牛才會陰錯陽差地被送去檢測。後來這位員工由於害怕自己染上狂牛症,因此到處寫信告知此件事情的真相,結果沒多久就被牧場解雇了,USDA(美國農業部)人員還到他家門口守候,甚至有配槍的USDA人員把他帶到車上質問「你到底想怎樣?」(What do you want?)(2004年2月6日,http://www.msnbc.msn.com/id/4198248)

另有一種說法認為「至今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案例,因為食用美國牛肉而得狂牛症」(參閱http://www.udn.com/2009/10/28/NEWS/NATIONAL/NATS6/5218491.shtml)然而,這是事實嗎?

請參閱"First North American death of Mad Cow disease reported"(http://www.mapcruzin.com/news/rtk080802c.htm)一文。該文作者是加拿大人,講的是剛好發生在他家附近的北美洲第一位被提報的狂牛症致死病例(人)的故事。這個病例在過世好幾個月後相關的新聞才爆發開來。由於這個病例是在過世之後才被檢驗出死於vCJD(新庫賈氏症或人類海綿狀腦症),但是當初用來醫治此病例的內試鏡後來也被用在其他七十幾位病患身上。由於vCJD會經由輸血傳染,醫院害怕將來被這些無辜的病患控告醫療疏失,因此主動通知這些病患相關的風險,整件事情才爆發開來。

或許您會說這是發生在加拿大的故事,與美國有什麼關係嗎?有的,因為美國也是一樣,並沒有強制規定醫師與醫院一定要提報疑似的病例。「美國疾病管制局並沒有實施全國性的規範來要求醫師與醫院提報此病的病例。」(Steve Mitchell, 2003, http://www.rense.com/general47/spor.htm)

另外,請看看美國第一位因狂牛症致死的病患的相關新聞報導,如下列網址:http://edition.cnn.com/2004/HEALTH/06/21/madcow.patient/

這位小姐於2004年過世時,正值25歲的花樣年華。她於1979年出生於英國,於1992年移居到美國,於2002年四月被診斷出疑似罹患vCJD。在那之前,她已吃了大約10年的美國牛肉了。

當然您也可以說她不是因為吃美國牛致死的,而是因為吃英國牛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因果關係要如何推論,那是您個人的自由。但我只相信客觀的事實:她死於vCJD,而她吃了大約十年的美國牛肉。

附註:vCJD潛伏期為7年以上,可參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頁,網址為http://www.tlri.gov.tw/Info/News_Detail.asp?RID=12449

(二)破除迷思,拒絕美牛

對於自由民主的政治體制來說,制定各項法規的基本精神必須以保障個人人身自由為原則,然而,若個人自由會影響到他人的自由,就必須予以限制。簡單地說,亦即,個人自由必須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不好的東西會對人產生負面影響,公權力不可能全面介入干涉個人的私生活,除非此個人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例如,喜歡熬夜作息不正常或不喜歡吃蔬菜等等生活習慣也會致癌,但民主政府不會立法禁止熬夜,也不會規定每人每日一定要吃五蔬果否則要罰款等等,因為這些行為不會影響到其他人,除非熬夜不睡時製造噪音影響到別人安寧。

在此共識之下,我們便可就下列事物逐一探討:
1. 檳榔:個人嗜吃檳榔會導致口腔癌,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公權力不介入。
2. 酒:個人酗酒除了傷身外,酒後開車會造成公共危險,因此明令禁止並取締,有些國家甚至禁止在室外公共場合喝酒,例如澳洲。
3. 香菸:個人抽煙除了傷身外,二手煙對旁人的毒害更嚴重,因此我國已明令禁止在公共場合抽煙。
4. 牛肉:個人嗜吃牛肉(紅肉)可能會增加罹癌的風險,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公權力不應介入也沒有介入。
5. 美國牛絞肉:個人嗜吃美國牛絞肉具有罹患狂牛症的風險,然而狂牛症變性蛋白已被證實會經由輸血傳染,而且美國牛肉與其他牛肉無法輕易分辨,牛絞肉更可能混入其他食品加工品(例如火腿、貢丸、素料等),使所有國人皆暴露在狂牛症的風險之中,那麼,公權力應不應該介入呢?

美國牛的情況,若真要以菸酒來作比喻的話,那就好比是某一特定品牌所出產的酒,有一定的比率有問題,喝了可能會死人(例如在某種機率下會混到工業酒精),而且也確實有人因此喪命。那麼,在該品牌無法保證也無法做到百分百安全的情況下,我們會允許其在市面上販售嗎?當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做到絕對百分之百安全。但是,一個有理智的人會想辦法提高自己吃的東西的安全機率。如果我們已知紐、澳等國的牛肉甚至台灣牛的牛肉的安全機率比較高時,何以要讓自己屈就於比較不安心的食物?

即使台灣人吃美國牛得此病的機率低到微乎其微,那麼台灣牛得此病的機率呢?我們真能信任台灣的畜牧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餵食牛隻?我們真能信任台灣的飼料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混入飼料之中?吃了之後,反正潛伏期很久,又不像急性腸胃炎可以馬上被人發現?因此有太多的環節可能出問題。台灣的執法效率、敬業精神、職業道德、飲食文化、甚至人種基因,都與歐美不同。等台灣牛也淪陷了之後,我們就不用為了美國牛在這邊爭辯了。

至於台美利益交換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對美貿易的順差就已經很多,那麼有必要退讓以獲得什麼更進一步的利益呢?就貿易上的利益來說,頂多是某些對美出口商藉此可減少關稅等相關出口成本,那麼,除了這些出口商,以及有買相關公司股票的人以外,其他人能得到什麼利益?即使相關公司的員工,也不見會因為大老闆賺更多錢而跟著加薪,其他普羅大眾就更不用說了。另外,若將此歸因於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範,那就更說不通了。中國、紐西蘭、澳洲等其他國家也有加入WTO,但卻可以堅守自己的主權,拒絕開放美國牛絞肉進口。

話再說回來,除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疑慮(除非有人此後絕不再吃任何"加工食品")與輸血安全疑慮(除非有人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別人輸的血)之外,我們為了讓這些大老闆們賺更多錢,還要付出什麼代價?麥當勞等大型連鎖速食店的酸油事件,造成了多少清白的小店家(例如炸雞排、鹽酥雞、臭豆腐等)生意跟著一落千丈?更前一陣子的中國毒奶事件,造成多少清白的麵包店跟著倒閉關門?這就是為什麼這次國內有那麼多牛肉相關商家或產業公會急著建立自己的認證方式以撇清關係,但開放有疑慮的美國牛絞肉與內臟進口後,這些商家生意難保不會受到波及。

政府本就不該為了發展經濟而犧牲民眾安全,更何況如果並不見得有利於全民的經濟發展呢?

(本文作者放棄一切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歡迎任意使用或轉錄,不用註明出處。)
Posted by 小葳 at 2009年11月9日 21:24
再次提醒中華流亡民國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和大法官等:

很簡單啦,就以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同樣標準討回車輪黨的政治獻金和相關首長特別費和至少3000億的黨產:
1.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大舉搜索車輪黨黨部,
2.扣押所有文件,
3.限制所有車輪黨黨政高官出境,
4.清查所有相關人士和親屬的海內外帳戶,以及
5.相關資金進出的銀行,並要求
6.所有涉案人士簽署授權書清查帳戶。
7.以認定是貪污不法洗錢起訴並羈押進看守所
8.隨意更換承審法官,以做出不利於被告的判決
9.高等法院裁定相關被羈押的涉案人士不得抗告
10.追加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與「非主管事務圖利」兩罪
11.將相關的人士的子女以偽證罪起訴,並限制出境。
12.調查所有內線交易案
13.一審宣判無期徒刑,並分別處以鉅額罰款
14.將相關涉案人士的財產假扣押,以防脫產。
15.無憑無據追加起訴涉侵吞外交零用金
16.一審宣判完,高院以「涉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進看守所3個月
17.大法官會議解釋「有意更換承審法官」屬合憲
--------------
這是你們這些中華流亡民國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和大法官等,自己所偵審和判決以及怠慢出來的相同標準。

你們必須一一確實予以完成。只要有任何的積壓怠慢,不予處理,都是用秤不公,屈枉公理,沒有秉公偵審。

你們將會受到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所定的今世刑罰。你們可不要說什麼浪費司法資源的推託之詞.....

提醒告知所有中華流亡民國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和大法官等,如果你們對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所定的今世刑罰,毫無所悉,以下希伯來聖經申命記第28章的記載,可以讓你們參照:

依據希伯來聖經申命記第28章的記載:
15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和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以下這一切的咒詛必臨到你,趕上你:
16 你在城裏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
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
18 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
19 你入也受咒詛,出也受咒詛。
20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祂,必在你所作的,在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的滅亡。
21 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祂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
22 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炎症、炙熱、乾旱、旱風、霉爛攻擊你;這些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
23 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你腳下的地要變為鐵。
24 耶和華要使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被毀滅。
25 耶和華必使你在仇敵面前被擊敗,你從一條路出去攻擊他們,必在他們面前從七條路逃跑。你必成為地上萬國戰驚的因由。
26 你的屍首必給空中一切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27 耶和華必用埃及的瘡、瘤、癬、疥擊打你,使你不能得醫治。
28 耶和華必用癲狂、眼瞎、心驚攻擊你。
29 你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你所行的必不順利,只會時常遭遇欺壓、搶奪,無人搭救。
30 你聘定了妻子,別人必與她同寢;你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享用。
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喫牠的肉;你的驢從你面前被搶奪,不得歸還給你;你的羊歸了仇敵,無人為你搭救。
32 你的兒女必被交給別國的民;你雖親眼看著,終日切望,甚至失明,你的手卻無力拯救。
33 你地裏的出產和你勞碌得來的,必被你所不認識的國民喫盡;你只會時常被欺負,受壓制;
34 你因眼中所看見的,必致瘋狂。
35 耶和華必擊打你,使你膝上腿上,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無法醫治。
36 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治理你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國去;在那裏你必事奉別神,那不過是木頭和石頭。
37 你在耶和華趕你到的各民中,要成為驚恐、笑談、譏誚的因由。
38 你帶去田間的種子雖多,收進來的卻少,因為被蝗蟲喫了。
39 你栽種、修理葡萄園,卻不得喝葡萄酒,不得收葡萄,因為被蟲子喫了。
40 你的全境有橄欖樹,卻得不著油抹身,因為樹上的橄欖不熟自落了。
41 你生兒生女,他們卻不屬於你,因為必被擄去。
42 你所有的樹木和你地裏的出產,必被蝗蟲所得。
43 在你中間寄居的,必漸漸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漸漸下降,低而又低。
44 他必借給你,你卻不能借給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45 這一切咒詛必臨到你,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祂所吩咐的誡命和律例。
46 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蹟奇事,直到永遠。
47 因為你樣樣富足的時候,不歡心樂意的事奉耶和華你的神,
48 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身、樣樣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祂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直到將你毀滅。
49 耶和華要從遠方,從地極把一國的民帶來,如鷹撲下攻擊你。這民的言語,你不懂得。
50 這民的面貌兇惡,不顧老年人的情面,也不恩待少年人。
51 他們必喫你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直到你被毀滅;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以及牛犢、羊羔,都不給你留下,直到使你滅亡。
52 他們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裏,直到在你遍地,你所倚靠、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他們必將你困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遍地的各城裏。
53 你的仇敵困迫你,你在圍困窘迫之中,必喫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
54 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男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子,並他餘剩的兒女;
55 在你因仇敵的困迫而受圍困窘迫的各城中,他要喫兒女的肉,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因為他一無所剩。
56 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婦人,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必惡眼看她懷中的丈夫和她的兒女;
57 從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在你因仇敵的困迫而受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的喫了。
58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這榮耀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
59 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大而長久的災,惡而長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60 也必使你所懼怕,埃及的病再臨到你,貼在你身上;
61 又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災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被毀滅。
62 你們先前雖然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卻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所餘剩的人數就稀少了。
63 耶和華先前怎樣喜悅叫你們得福,使你們增多,將來也要照樣喜悅叫你們滅亡,將你們毀滅;並且你們必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被拔除。
64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裏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別神,那不過是木頭和石頭。
65 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寧,也不得落腳之地;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裏心中發顫,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66 你的性命必懸而不定;你晝夜恐懼,自料性命難保。
67 你因心裏所恐懼的,眼中所看見的,早晨必說,巴不得到晚上纔好;晚上必說,巴不得到早晨纔好。
68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在那裏你必賣己身給仇敵作奴婢,卻無人買。
--------------

依據古蘭經第39章第42節記載:
人們到了死亡的時候,安拉將他們的靈魂取去;
尚未到死期的人們,當他們睡眠的時候,安拉也將他們的靈魂取去。
祂已判決其死亡者,祂扣留他們的靈魂;
祂未判決其死亡者,便將他們的靈魂放回,至一定期。
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蹟象。

依據古蘭經第20章第74節記載:
犯罪而來見主者,必入火獄,在火獄裡,不死也不活。
依據古蘭經第35章第36節記載:
不信道者,將遭火獄的火刑,既不判他們死刑,讓他們死亡;又不減輕他們所遭的火刑。我這樣報酬一切忘恩的人們。

從安拉所啟示的經文中,可以思維到安拉對於死亡的定義,和人類的肉體死亡定義是不同的。

根據此古蘭經經文,可知睡眠與死亡是相似的狀態。伊斯蘭教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說法是:睡眠是死亡的兄弟(sleep is the brother of death)。

今世並不是人類觀點中的這一輩子,而是你只要是人類就是今世。今世會有好幾輩子,這要看安拉的判決個人的今世定期有多長。
而後世,就是復活之後的狀態。
而火獄是不死也不活的狀態。

以上是給相信耶和華也就是安拉的人看的。願耶和華也就是安拉賜大家平安。

至於佛家所謂的「輪迴轉生」說?

依據古蘭經第5章的記載:
60
你說:「我告訴你們在安拉那裡所受的報酬有比這更惡劣的,好嗎?有等人曾受安拉的棄絕和譴怒,祂使他們-部分變成猴子和豬,一部分崇拜惡魔,這等人,他們的地位是更惡劣的,他們離開正道是更遠的。」

依據古蘭經第7章的記載:
166 當他們妄自尊大,不肯遵守戒律的時候,我對他們說:「你們變成卑賤的猿猴吧!」
-----------
一部份的人是遭受到上帝也就是安拉的棄絕和譴怒而「被變成」其他的動物,不是什麼「輪迴轉生」。

依據古蘭經第57章的記載:
In the name of Allah, the Compassionate, the Merciful.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001
天地萬物,都讚頌安拉超絕萬物,祂確是萬能的,確是至睿的。
002
天地的國權,歸祂所有;祂能使人生,能使人死;祂對於萬事,是全能的。
005
天地的國權,歸祂所有;萬事只歸於安拉。

010
你們怎麼不為安拉而施捨呢?天地的遺產,只是安拉的。你們中在勝利之前施捨而且參戰者,與在勝利之後施捨而且參戰者,不是平等的,前者比後者品級更高。安拉以最優的報酬應許每派人,安拉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
上帝也就是安拉所分別應許報酬的是:勝利之前,和勝利之後。

再次提醒捐政治獻金給中華流亡民國支那車輪黨的企業主,你們將無法獲得,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所分別應許的報酬。

至於不相信的人自動自發所做的善事?

依據古蘭經第6章的記載:
88 這是安拉的正道,祂以它引導他所欲引導的僕人。假若他們以物配主,那末,他們的善功必定變成無效的。

依據古蘭經第7章的記載:
147 
否認我的蹟象和後世會見的人,他們的善功是無效的,他們只受自己行為的報酬。
-----------
比如一些佛家信徒,不是常說無私做善事別無所求嗎?他們最後都會如其所願而「善功是無效的」,而且無話可說。他們只受他們自己行為的報酬。

因此,他們也可以得到有關於為福爾摩沙的建國而施捨參戰的「勝利之前和勝利之後」的報酬。

依據古蘭經第7章的記載:
179 我確已為火獄而創造了許多精靈和人類,他們有心卻不用去思維,他們有眼卻不用去觀察,他們有耳卻不用去聽聞。這等人好像牲畜一樣,甚至比牲畜還要迷誤。這等人是疏忽的。

依據古蘭經第18章的記載:
50 當時我對眾天神說:「你們應當向阿丹叩頭。」他們都叩了頭,但易卜劣廝除外。他本是精靈,所以違背他的主的命令。他和他的子孫,是你們的仇敵,你們卻捨我而以他們為保護者嗎?不義者的倒行逆施真惡劣!
--------
精靈和人都是被賦予有「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而惡魔(易卜劣廝)就是屬於精靈。

以上是給相信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的人看的,願祂賜大家平安。

那個聲淚俱下自認為是虔誠基督徒的中華流亡民國檢察官林勤綱,你在怠慢什麼啊?在做心靈妄想的對話嗎?

還是你寧願想要遭受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所定的今世和後世的嚴厲懲罰?

提醒告知你:
依據古蘭經第25章的記載:
077 你說:「假若沒有你們的祈禱,我的主並不關切你們,但你們既已否認祂,你們將來要受無法解脫的刑罰審判。」

現任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
陳雲南、越方如、林?慧、李海龍、周士瑜、姜貴昌、莊正、鄭富銘、蔡宗熙、林弘政和汪南均。

提醒告知你們:
依據古蘭經第26章的記載:
181 你們應當用足量的升斗,不要克扣。
182 你們應當以公平的秤稱貨物。
183 你們不要克扣他人所應得的財物。你們不要在地方上為非作歹,擺弄是非。
184 你們應當敬畏安拉,祂創造你們和古老的世代。」
185 他們說:「你只是一個被蠱惑的人。
186 你只是一個像我們一樣的凡人。我們的確認為你是一個說謊的。
187 你使天一塊塊地落在我們的頭上吧,如果你是誠實的。」
188 他說:「我的主是最知道你們的行為的。」
189 他們否認他,他們就遭受陰影之日的刑罰。那確是重大日的刑罰。
190 此中確有一個跡象,但他們大半是不信道的。
192 這《古蘭經》確是全世界的主所啟示的。
198 假若我把它降示一個非阿拉伯人,
199 而那個人對他們宣讀它,那末,他們絕不會信仰它。
200 我這樣使犯罪的人常懷否認的意念。
201 他們不信仰它,直到他們看見痛苦的刑罰。
202 那種刑罰將在他們不知不覺的時候,忽然降臨他們。


看來你們特偵組是寧願想要嘗試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所定的今世和後世的嚴厲懲罰。

依據古蘭經第13章的記載:
001
艾列弗,倆目,米目,拉儀。這些是天經的節文。從你的主降示於你的經典,確是真實的,但眾人大半不信。
034 
他們在今世將受懲罰,後世的懲罰確是更嚴厲的。他們絕無任何保衛者以抗拒安拉。

依據古蘭經第78章的記載:
27 他們的確不怕清算,
28 他們曾否認我的蹟象,
29 我曾將萬事記錄在一本天經裡。
30「你們嘗試吧!我只增加你們所受的刑罰。」
------------
同樣的,
我不知道安拉的嚴厲懲罰何時降臨,我只負責確實傳達警告,報喜訊。

祂要讓你們中華流亡民國的相關司法從業人員的懲罰,或者今天晚上就降臨,或者延長到何時?那是祂的意欲,你們只能等待。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和大法官等:
只要你們尚未以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同樣標準討回車輪黨的政治獻金和相關首長特別費和至少3000億的黨產。

你們對陳水扁家族和其他相關被不公不義偵審的人士,所進行的任何法律行動,都是否認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的蹟象,你們都將會遭受今世和後世的嚴厲懲罰。
如果你們猜想頂多就是如此,嚴厲的懲罰不會增加?

依據古蘭經第10章的記載:
027 作惡者每作一惡,必受同樣的惡報,而且臉上有憂色——沒有任何人能幫助他們對抗安拉——他們的臉上彷彿有黑夜的顏色。這些人是火獄的居民,將永居其中。
Posted by . at 2009年11月9日 21:34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11月11日 02:45
Posted by y at 2009年11月11日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