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6,2008

[書摘]從黎明到衰頹(上)

p.15-16
我並不期望讀者對我的見解全盤表示領情。沒有人喜歡聽到早已根深柢固的見解受到挑戰,更遑論提出堂而皇之的理由,為某項一度雷厲風行,如今卻普遍為人譴責的原則或政策進行開脫,比方君權神授、宗教迫害。……

本人並非心儀王家主子,也不贊同迫害,或任何假定已為我們擺脫的邪惡弊病。所以引這些事例,是為暗示我無暇請教當前其他的成見,我立意追求史家超然的立場與悲憫的心情,因此單是應付自身先入為主的觀念,就忙得不可開交了。正如蘭克所言,從神的眼裡看來,每個時代都站得住腳,因此在人眼中,至少也配得同情才是。……

所謂超然,不見得就得質疑是否客觀。每個觀察者,多少都有所成見--這句話再重複就是廢話了。但是下面的說法也不能成立:成見難以防備、它們曲解事實的程度全部相同、有節制的成見還是跟宣傳一般糟糕云云。比方就藝術而言,能察寶覺出自己的盲點即可算得「客觀」--此即超然的第一步,第二步是盡量避免輕看自己沒有感覺的東西;其三則是其他有識之士的見解,也有忠實報導的責任。

這本書的確反轉了我對於某些特定的歷史事件所下的定論,無論這些定論是出於個人偏好,亦或是課堂的歷史教育所致。例如:中古世紀是否真的那麼黑暗?女人在過去是否真的完全沒有施展才能的機會,是否真的完全被史家所忽略?某些人的好名聲壞名聲的確是出於事實,或者是被人誣陷?人文主義=無神論,這個等式為什麼不能成立?只有達文西才算得是文藝復興時期最耀眼的全才嗎?

p.175
十六世紀的文化贊助人,整天都捲在政治、私情、世仇的愛恨情仇之中,他們要上戰場打仗,要負起管理家產的慣常重擔,再加上複雜的婚姻安排,還有曠日耗時的交涉折衝、討價還價。他們可不是無所事事,也非無憂無慮,但是他們卻做出一些看起來只有無所事事才能辦到的事。如此矛盾,只有一個解釋:所謂休閒,是一種心理狀態,而且若無社會風氣,心態的認可與青睞,勢難存在。當一般生活程序及公眾普遍的認可,都只在一味助長「工作」,休閒就變成破例,一個逃離現實壓力得出親,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籌畫張羅,才終能成事。休閒至此,就成為一項個別的恩准,而非通行的習俗,也因此生出了我們這時代各類專門化消遣的項目與上癮性嗜好。





p.233-245
文藝復興時代,最開門見山也最著名的「優」托邦,分別是湯瑪斯.摩爾的《烏托邦》、康帕內拉的《太陽城》、法蘭西斯.培根的《新亞特蘭斯》提出。... ...


這三個十六世紀烏托邦,都是宗教性極強的社會,依基督真理的啟示,或透過奇蹟獲致,或受地方靈感激發,進行道德教化之治。一如摩爾,康帕內拉對其他宗教亦持開放態度;各宗教先知所傳的道理,看來也如出一轍。……


至於婚姻的個人面,三位作者都認為婚姻是一個予人痛苦約束的制度。……


為使人活得更好(對這三位人文主義人士而言,並不意味更敬天愛神,卻是更幸福更快活),他們分別提出一個主要目標待努力。摩爾要的是通過民主平等達成公義,培根要經由科學研究取得進步,康帕內拉則要以理性之思、別弟之愛、優生之法通往永久的和平、健康、富足。至於另一雲西方人遲遲方才採納的原則:人人必須工作,三人則意見一致。待此實現貸日,康帕內拉估計,一天工作四小時即已足使全民樂利,留下充分休閒時間(他建議)供聽演講。
三人之中,只有康帕內拉對女性持有宏大的觀點。……


這些人文主義者執筆為文之際,眼光一直盯著柏拉圖。他們提出的種種制度,都在《理想國》中--公有共產,共妻式優生,不再有貧窮,不再有階級妒羨之心;雖然那永久的階級本分與階級之間的區分卻不曾終結。……


優托邦假定眾人時時心悅誠服於理性要求,但優托邦之所以烏托與空想,關鍵正在於此。……


弔詭的是共同福祉的之實現,在多數優托邦裡(拉伯雷)例外均透過強迫的一致性達成,因此感覺上似乎比壞社會還要嚴格。……


誠然,優托邦內的有司係選自耆老與賢者,又有定期全民大會解決政策等事宜。可是這些政治面的權利,卻管不道人心的起伏;暴力的反常、天才或青春期的不穩。





p.262
蒙田所在的年代,到處布滿了一種人,他們以為自己(只有自己)擁有真理,而且是直接從神而來的真理--但是這些捧有真理的使者,卻誰也不同意誰。用更大的自知,在更廣的事實點上反思,蒙田苦心孤詣要指明一件事,也就是日後克倫威爾那句一針見血的妙語:「藉著基督的慈悲,拜託你想想,也許你錯了。」


p.267
同時代有人批評他太虛榮,這麼愛談自己,這麼瑣碎,老注意那些私密、日常的細節。誰在乎呢--他們質問--蒙田生病時是不是得待在馬背上才最舒服呢?至於我們今日的道德意見,一方面雖然承認他的天才及原創力,一方面卻困惑像他這樣一位懷疑論者,竟深信某些事情;而且這樣一名極端派,卻又具保守傾向。如此觀點,實未能掌這種雙重心靈的本色--也就是那種能夠同時看見一山兩側的能力。這一型的思想家極少:狄德羅、白芝特、威廉.詹姆斯,是少數幾個躍入腦海的例子。他們不可被一筆歸成那種猶疑未決或左右搖擺之人。他們的心靈特質無他,既多重又能透視:蒙田玩他的貓,心裡就想,說不定,是貓在玩他呢。


p.369
拉伯雷、蒙田筆下就曾發出過警告:勿用理性將所有經驗簡約成一定公式:應留一點空間給衝動與直覺,亦即那個經常被稱為「自然」或「心」[ heart ]者(以與「心靈/腦/智」[ mind ]相對)的作為。智慧,不在心與腦間二選一,而是知道何處用心、何處用腦,而且知道它們各有所限。





p.434-436
自馬克思主義及社會學理論蔚為時尚以來,布爾喬亞這個名稱已被派上多種用途,因此在此須稍予說明。乏味至極的書本陳腔之一,就是「新興的布爾喬亞階級」,最常用來代表浮現於十九世紀英國的製造業者階級,也用以解釋英國境內各項改革運動之因、海外各也革命之起,或說明警察機構因何改良、小說為何受到歡迎。於是新興的布爾喬亞階級,簡直就似一個發泡不絕的雞蛋白牛奶酥。而對卡爾.馬克思來說,布爾喬亞則是某一歷史進程階級的獨家主子,彷彿當其時也,貴族、小農,全都一籌莫展,無力可施。馬克思之後,小說家、批評家則將此名當作負面名詞,用來指令人窒息的道德風氣,以及俗氣無教養的品味。


其實,首先這時間年代就搞錯了:布爾喬亞階級的興起,不在十九世紀,而在十二世紀。正是此時,在無盡陣痛辛苦之後,歐洲城鎮開始復甦,道路改良,貿易再度繁榮,向本城牆垣之外擴展;及至近世之始,這類通商活動已遍歐洲,不久更及全球。從事貿易者,因係burg(即城鎮)居民,遂得布爾喬亞(bourgeois,直譯即市民或城裡人)之名。他們是一城的公民(burghers),或早期美國市民會議成員(burgesses);這等人家願富裕,早於十四世紀就開始把錢借給國王,並取代教士成為政府官員,因為他們能讀會寫,尤其選知道計算之學;待及路易十四之時,更已身居要職,並因服務有功不斷加官晉爵。因此布爾喬亞之興,絕非二百年後的維多利亞女王之時。這個階級早已發足興透了。


更進一步的錯誤,是把布爾喬亞階級(或任何階級)視為一群在世紀之流裡一體升降、興衰的全體。如果布爾喬亞(或中產階級)係由中世紀及後世的城中居民組成,顯然在任何時間定點之上,這些「城裡人」都包括許多類別:有統治本城的富戶豪門,有一般的小生意人,其他還有律師、建築商、藝術與文字工作者,當然也少不了開小店的、做帽子的、製鞋子的,以及家道中落、靠慈善過活的窮紳。他們類別不同,成員更不斷變遷。早在路易十四之前,許多法國布爾喬亞中人即已用錢買下土地或官職,而為自己購得名銜;這類買家尤以律師、法官最擅,向有法袍貴族之稱。英格蘭商人之女,亦可以靠婚姻晉身貴族,由此產出一系列男女貴族後代;這些布爾喬亞「之後」的祖先,其「興」顯然已大功告成。……


至於布爾喬亞內部,一如貴族階級,也視財富、職業、才幹、風度舉止,或純依傳統慣例而分出高低等級。因此動不動就布爾喬亞長,中產階級短,或甚至小資產階級云云,自以為知道在說什麼,都只是無謂侈談。在任何時空背景之下,若要祭出布爾喬亞這面旗,務教要界定清楚,指明特徵:財富、教育、職業等等。



Posted by su_xiwen at 樂多Roodo! │10:10 │回應(0)引用(0)【書摘.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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