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8,2010

[ 喝茶閒聊 ]2010年02月

02.08

一、
前一陣子買了馬可.奧理略(Marcus Aurelius)《沉思錄》(Meditations,然後下載英文譯文對照著讀。每天只讀幾節,希望今年年底能至少讀完一遍。



二、
這兩個月吃太多肉食和甜食,戒之。



三、
我用MSN敲錯人和傳錯訊息的頻率實在有點高=_=",對方可能沒啥感覺,我自己是窘個半死,也許這是一種提示,提示我該停用MSN。這算是眼手不協調的問題嗎?



四、
這幾年來,死刑廢除與否的議題都列在我規定自己必須關注和研究的議題之一,我必須坦白地說,每次才剛開始閱讀相關文獻,或是看到網路上正反雙方僵持不下的爭論時,我很快就又將這件事擱置不理,一來是因為我會動火氣,二來是我認為自己所知甚淺,而且總是會有看起來更要緊更有趣的事情轉移注意力。


今天看到<我們反對死刑>這篇文章,裡面提出了六項主張,最後一段為主張廢"死刑的總結。這篇文章比較近似宣言,當然不可能在每一個論點之內收納更詳細的陳述。文章內容包含相當大的空間引發多方討論,即便是主張贊成廢除死行的同道,恐怕也未必完全同意這篇文章的立論。


我自己到目前為止尚未有明確的立場去支持贊成或否定的任何一方。只是針對這篇文章我還是忍不住想在這裡提出反駁。也許日後我會發現自己的反駁是錯的,希望到時我能坦然承認自己曾經持有錯誤的理解。


所謂「國際人權的趨勢」和「民意趨向」是堅定可靠的標準?不會因時而變動?
「人權」這種權利在舊時只為特定種族,特定社會階級、特定性別,甚至是特定宗教團體而保留,這種帶有多重篩選標準的人權,也曾經是國際人權的趨勢,不限單一民族或政體所持有,以今日眼光來說,它們難道不是錯得離譜?別忘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也曾經是中東地區諸多民族和社群的「民意趨向」。


再來「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的這一項質問,若是換成「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有權迫使我們參與戰爭,並且在戰場上殺人?」
難道一個從不作姦犯科的敵軍,會比連續強姦殺人的罪犯更該死?
如果我們同意自己身為國家的一份子,上戰場保家衛民以致於殺人是必要之惡,那麼,為什執行死刑不是必要之惡的一種?


當罪犯在犯罪的同時,在剝奪他人生命的同時,難道他不正是在放棄自己生存的基本權利?
當罪犯進行犯罪奪取他人生命與自由等基本權利時,我們憑什麼要說服受害者/受害家族決定應當要捨棄這種非自願的「以牙還牙」的交換形式?即便加害者的死亡「看起來」似乎無濟於事,無法讓死亡的親屬復生,也無法真正有效嚇阻犯罪。


我也很好奇被判處死刑的罪犯他們的觀點。
如果他們一心求死以贖罪愆呢?或是他們根本寧願儘快伏法而不要在監牢裡待在數十年呢?
當然,如果把長期限制自由(但是有定時三餐和居處)視為更嚴厲的處罰,的確也有它的道理。
不過,這個看似對罪犯的處罰,實則為整個社會共同支付成本,其實也是反對廢除死刑的納稅人(包含受害者家屬)在背上的芒刺--比負擔討人厭政客的退休金還要更令反感。


「由國家負擔」這個立論的前提是主張者似乎認為一、犯罪者為經濟弱勢,無法支付對受害者家屬的金錢賠償,所以應該由國家來擔負這個補償的責任;二、個人犯罪者之所以會犯罪,這是整個社會共同造成的,沒有人是孤島,沒有人能自掃門前雪。如果真的是如此,那麼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也許需要更仔細談論責任歸屬和國家財政預算分配公平性的問題,再來,「由國家補償」這個論點剛好也突顯出廢死刑論點的一個矛盾之處 :如果以犯罪者的死亡來換取所謂的社會正義,或換取死亡的受害者的生命是沒有道理的 ,那麼,有限的金錢補償是否就比較有意義?一條被強姦凌虐致死的生命能索賠多少錢?為什麼犯罪者還有機會存續生命,在獄中改變他們的人生態度,而受害者卻不再有機會?


我相信「冤案不能避免」這項陳述的確重要而無法規避,如果我們輕率地否認冤獄的存在和檯面下的真正數量,逕行主張死刑絕對不能廢除,那我們就真的很有可能成為「流無辜人的血」的殺人者了。



Posted by su_xiwen at 樂多Roodo!13:15回應(0)引用(0)【生活紀事】

January 31,2010

北美館看展


今日去台北市立美術館看展覽。

美術館入口和特展入口都有擺放標示和警語,其中有一項是請參觀者務必不要拍照。
許多穿著入時的年輕男女手拿著手機和數位相機拍展品的特寫鏡頭,或是擺出各種姿勢逼近展品邊緣拍攝個人照。
也許是警示牌擺放的位置不夠顯眼,或者是字體太小;也很有可能是展場工作人員不是太過年輕,就是過於年邁(似乎都是臨時僱員?),他們只能對成人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偶爾選擇性地兇一下違規拍照的小學生。

是我太不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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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u_xiwen at 樂多Roodo!22:14回應(1)引用(0)【生活紀事】

January 30,2010

冬日爬小山

今天太陽露臉,下午三點我們決定出門去登山步道走一走。


才半年沒去,有塊原本長滿荒草的空地,現在已經被鏟平,舖上柏油,蓋了間房地產的銷售中心。
我記得以往盛夏時那裡會有飽滿的黃色花苞誘惑大黃蜂,登山的人會站在邊緣的大石塊上眺望遠方的高速公路、一排排的新房子,以及面積逐日縮減的綠樹。
沿路走去,我發現鐵皮屋增加了好幾間,廢棄的舊家具和廢木板被隨意棄置,KTV的擴音器仍然大聲地向山林持續放送一首接一首的閩南語流行歌,麻將牌相互摩擦的喀啦聲從隱藏在矮坡的鐵皮屋傳出。


才半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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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u_xiwen at 樂多Roodo!21:51回應(0)引用(0)【生活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