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3,2008

十八禁


大概是從上個禮拜還是上上個禮拜開始,我上下班搭乘的公車前後兩台液晶螢幕都換上了新的廣告內容;無聊節目與廣告依舊放肆又盡責地惹人不耐;雖然如此,我想只要別太專心看的話應該是不會對腦部造成太大的傷害。 

然而,本次更新的廣告中有一則似乎是不太適合在公車上這種閤家搭乘的公開場所播映的;該廣告販賣的是一部音樂劇,內容講述發生在一群熱愛歌舞的美國高中生其間的生活點滴或是愛情故事(我沒看過所以完全是亂猜的)。主題聽起來頗為正面積極陽光開朗,乍看之下並沒有任何不妥,為什麼不適合讓兒童觀賞呢? 

請大家自己看影片吧,我敢說這絕對是集體嗑藥。


Posted by steven0127 at 樂多Roodo! │22:29 │回應(3)引用(0)Dail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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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還以為你要分享陳冠希的照片給大家看呢
Posted by 菌菌 at February 8,2008 20:02
集體嗑藥...
恩阿
那麼明顯
Posted by PONY at February 20,2008 01:44

分享照片一不小心就會被抓去關呢, 還是靜觀事件的發展就好了 :P
Posted by 屎提 at February 25,200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