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7,2005

【推薦文章】馬英九謊言「行憲」(文/金恒煒 )

2005/12/27 台灣日報, 金恒煒

《中國時報》撥出一整版刊登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所謂:「行憲58周年」的「紀念」文章;這是「二中」的結合,不但看到馬英九的程度,也看到《中時》的程度,原來「中國」的水準竟然如此!

 

 


先從題目說起。馬英九在文末點題,刻意用「正常的民主社會」來貶抑「民進黨主張『建立正常國家』」,接著說民進黨「使用不正常手段,只要求實現台獨主張,而不在乎人民實際的遭遇。」然而,馬英九只把自己的「偏見」當「斷語」,全沒有論證可以支撐。以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歷史而言,國民黨把「台獨」打成「台毒」,當成「三合一」敵人,並且用軍警特情的「白色恐怖」手段打壓之、迫害之,甚而殺的殺、關的關,這才是血淋淋的「人民實際遭遇」,馬英九自傲的在結尾說:「我們則堅持過程,尊重制度」,國民黨所堅持的「過程」就是虐殺持不同政見的台灣人民,所尊重的不過是法西斯的「黨國」制度。

 

 其次應回到正文,不過開頭的短「序」區區140多字,除了用瑪麗‧麥卡錫(Mary McCarthy)評論海爾曼(Lillian Hellman)的名言:「她寫出來的每個字眼都在撒謊,包括連接詞及定冠詞在內」外,無法多說。馬英九第一句稱道的《中華民國憲法》「半世紀以來」基本上沒有實行過。因為兩蔣以「黨」領「政」,哪有落實憲法的空間?此一憲法先沒有時間,後沒有空間在中國實行,1949年蔣介石逃到台灣,鐵腕推動「戒嚴法」,憲法遭到閹割達38年。之後,經李登輝12年執政及政黨輪替,7次修憲的結果,「總統直選」以及「廢國大」,再加上監院形同「凍結」,號稱的「五權憲法」已名存實亡了。更且,蔣王朝「冷凍」在前,解嚴後「整容」隨之,馬英九說「半個世紀以來憲法施行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不是「謊言」是什麼?

 

 接著,馬英九說:「台灣人民已經證明,中國可以實施民主,也可以實施憲政」。騙人不打草稿?從中國來的「外來政權」從來是「民主無量」,是台灣人民用生命締造民主,與中國何關?打壓民主、自由、人權的前有中國國民黨,現在有中國共產黨,台灣人民只證明打著「中國」旗幟的政黨沒有「實施民主」的可能,到今天中國國民黨還把「獨立」的「民主選擇」當成「錯誤」,充分顯示海峽兩岸的兩個「中國」黨決無民主可言。

 

 此序言的最後,馬英九說「毀憲的力量也許只是暫時消沈」云云,因為文意欠通,不能置一詞。140多字的「前言」,以「不通」做結,也算「馬夫子自道」。不必評而自評,善哉。

http://211.23.10.83/news.asp?News_class_NO=04&News_no=13718&Up_date=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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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一篇文章推薦的好哇!

看到最後一段,忍不住笑了出來。
金恆偉,好樣的
Posted by 妙子 at December 27,2005 15:32
忘了說,文章借回去囉。
Posted by 妙子 at December 27,2005 15:39
盡量,不知道轉載台日或金先生會不會介意?嘻嘻!
Posted by 蕭艸梅 at December 27,2005 15:50
馬英九以行憲謊言欺世盜名

謹慎使用代筆文稿

 中國時報在所謂的行憲紀念日,登出一篇號稱由馬英九所撰寫的「行憲58周年」紀念文。讀完之後,頻頻作嘔,渾身不對勁。

 該文用字遣辭的尖酸與刻薄,似乎與馬英九一向所標榜的仁人君子風度不太對稱;然而,字裏行間所充斥的傲慢與偏見,卻和馬英九換上黨主席的烏紗帽之後的近來言行頗為謀和。

 從所引述的歷史往事以及政治學理論判斷,此文應非出於以國際公法為主要學習對象的馬英九,而應是幕僚的手筆。但是,我們要在此建議馬主席在公忙之餘,應該要做好功課,幕僚呈遞的代筆文稿,務必仔細研讀,不要隨便簽署,免得落得貽笑大方。(當然,你的一句「謝謝指教」,在這時候,應該蠻管用的!)

小人的謊言

 網路交通頻繁的現今,每人每天要從千萬文章中做取捨,很多人為了要博得多數讀者的青睞,必須使用標新立異的主題來吸引人。馬英九這篇紀念文以「行憲」58 周年為題,如果是要藉此來引人注意,還無可厚非。可是,文中對於那一部替蔣介石這位獨裁者量身訂作的「中華民國憲法」,在短短幾個月內就被「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取代的事實,卻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馬英九這篇紀念文(以下簡稱「馬文」)對從1948.12.25所謂行憲日開始到1991年4月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前,整整43個年頭,台灣是在中國黨的軍警特務所轄控的事實,隻字不提。至於台灣的民主深化過程,其實是解嚴前後,透過不畏中國黨強暴脅迫的民主人士前撲後繼爭取而來的事實,「馬文」則是完全抹煞。

 「馬文」把報禁、黨禁的解除、國會全面改選、以及總統直選當做「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完成」的「民主奇蹟」,卻將馬英九當時以中國黨如日東昇的新秀,對這幾項憲政改革的百般阻撓的惡言惡行,徹底掩飾。

 好樹不會結壞果子,而壞樹也不可能結好果子。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荊棘上摘不到無花果,從蒺藜裡也摘不到葡萄。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馬英九既然在這篇紀念文上署名,表示他概括承受其內容,也應明白地負擔文責。這種睜眼說瞎話,欺世盜名的行徑,充分地顯示出馬英九內心的陰險狡詐。

因果關係倒置的論述

 「馬文」指出,中國黨的「憲法本身絕對不是一部獨裁、專制惡法....,只是歷史上它曾被放置了人為的障礙,使它的功效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未能呈現。」馬英九先以集會遊行法的屢次修正、買票賄選的取締、高雄泰勞事件、以及此次三合一選舉民進黨在宜蘭、嘉義的失利等四件事情為例,來佐證他所主張的「有機社會」理論。然後,他又借用美國憲法修正的過程,來主張「民主憲政是在每一個時代遭遇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的」。我們不反對有機社會論,也贊成行為規範是透過不斷的衝突、妥協、融合而形成的。但是,我們看不出馬英九所採用的這些理論與辯證和他在文後對新憲改的批判有何邏輯上的關聯。

 就是因為社會是個有機體,隨著時空的變化,會有不同的規範需求。舊的法律規範必須適時修正以便配合社會的演進。然而,當舊的法律規範已經和社會的演進有了太深太廣的衝突時,不斷地修正不但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時反而會事倍功半,費時礙事。一套老而不合時宜的法律,就好比一座百年老舊破爛的四合院,位於都市黃金地帶,不但不能發揮它的原有功能,反而有礙觀瞻。花再大把的鈔票去修建它,不如將它夷為平地,重打地基另起高樓。(當然,如果這四合院是受古蹟保護法保護的對象,那又要另當別論了!各位看官評評理:「中華民國憲法」可是古蹟?)

 馬英九既然舉了許多例子來證明法律演進、修正的必要性,卻又將「新憲改」污名化,對於他這種自摑耳光的做法,我們感到十分地納悶。馬英九用尖酸刻薄、歧視宗教的口吻,把台灣人主張的新憲改比喻成「神學」,把推行憲政改革的運動比成「廣植真實信徒」,把對制憲公投的主張,鄙視為「佈道」。對馬英九所表現出來的狂妄與無知,吾人則要加以最嚴正的譴責。

拋開中華民國的虛偽假象

 中華民國早在1949年,就被革命成功的中國共產黨政權所取代。馬英九心目中的中華民國其實是一種虛偽假象,是個不存在的政治虛構;用來證明中華民國不復存在,最淺顯的例子就在馬英九見到五星旗的靦靦羞愧。馬英九近來接受外國媒體採訪,所釋放出來的「一中」信息和沒有時間表的統一,不就已經把底子都現了嗎。

 馬英九既然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那為何不去抱中共的憲法,還在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施行?從馬英九對台灣人「建立正常國家」的冷嘲熱諷,還有他那在國家不存在的狀況下,妄想建立正常民主社會的企圖心,我們可以看出一點端倪:原來,馬英九想要死抱著「中華民國憲法」來達到他暫時的「準執政」、「準總統」和嗣後的「真特首」的目的。



Posted by 江建祥 at December 28,2005 12:43
江兄,歡迎來坐!!
Posted by 蕭艸梅 at December 28,2005 13:00
艸梅,

做留言板很容易。方法如下:
1.新增一篇文章,標題叫做「留言版」
2.然後再到「設定插入欄位」->「追加新的欄位」去增加一個「自由欄位」
3.在自由欄位裡貼入該篇留言版的HTML語法即可,如︰

[a href="http://留言版那篇文章的網址"]留言版[/a]


PS︰記得把上面的[]改成<>,有問題請再來問喔。
Posted by 妙子 at December 29,2005 15:42
馬癬? 有雞?
Posted by kufao at December 29,2005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