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7,2009
懷念自由民主的美好時代,517 嗆馬後凱道靜坐過夜!
看到前國家民選總統被政治羈押到雙腳癱軟,精神幾近崩潰,令人感慨萬千。不禁懷念起過去八年那個自由民主、毫無恐懼的美好時代,我必須說,陳水扁執政的八年是台灣有史以來最美好的時代!相關閱讀:切莫誤蹈「美麗島」陷阱的覆轍(by蔡漢勳)
突破集遊法限制,發起「守護台灣24小時」靜坐抗爭活動
by 蔡英文
「把街頭還給人民」,這是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承諾,現在回想起來,這個承諾好像變成一個政治笑話。一黨獨大的國民黨要強行通過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案, 這個修正案將成為人民集會遊行權利最大的限制來源。作為民主進步黨的一員,我們有責任讓台北的街頭能夠自由;也只有在自由的街頭,我們才有自由的社會,這 是我們民主進步黨的責任。
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台灣曾被美國<自由之家>在政治權利、公民自由兩項評比中,評選為亞洲為最自由的國家,這是民進黨堅持不變的價值。今天,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政府,想要強行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案,限制人民言論與集會自由,這是對台灣社會集體最大的羞辱。
看到民進黨27席立委,在立法院奮力阻擋法案通過,他們的表現,我們表示敬佩。馬英九執政以來,台灣的人權、自由一直在惡化,國際社會也對一黨獨大的國民 黨政府,對人權的管制與壓迫表示關切,法國的國際人權組織(FIDh)就曾公開呼籲,台灣政府不要以國家安全理由,來限制人民言論集會的自由,現行的集會 遊行法必須做修正。
行政院版的集遊法,將使得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受到許多限制,授予警察很大的裁量權,限制集會遊行的範圍、時間,這是我們無法容許的。今年4月馬英九將兩項 聯合國的人權公約送至立法院,而即將被強制通過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卻明顯違反這兩項公約。民主進步黨有決心阻止集遊惡法的通過,不要低估民進黨和台灣人 民的意志!
馬政府執政一年來,民主倒退的危機已經發生。請各位不要懷疑,我們的自由正一點一滴的流失,集會遊行法的修正,不是個開始,也不是結束!在這一部法律通過 之後,學生反對承認中國學歷向總統嗆聲,警察可以任意畫出管制區,抓人去做筆錄,這些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我們要告訴馬英九總統,不要拿中國的標準和台灣 比,台灣不應該降低民主自由的規格。
馬政府刻意在五一七大遊行之前通過集遊惡法,這是威權復辟的象徵,台灣將因此走回戒嚴時代。我要求民進黨所有的黨公職幹部,五一七大遊行晚上十點凱道集會 結束後,我們將以就地、過夜的方式,靜坐二十四小時,突破集遊法的限制。所有的黨公職必須全員到齊,以身作則,坐在第一線上,向馬政府和國際社會,表達人 民的聲音。
這是一次非暴力的活動,也是五一七民主運動的新起點,民進黨將和台灣人民緊密連結一起,反傾中護台灣,保護我們台灣的民主自由,保護我們的國家主權。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8886683
回應文章 
請支持並參與516全國和平大露營_一場不流血革命 (20090515修訂版)活動宗旨與目標:
一、政治詐騙馬戲集團下臺、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
二、凝聚共識、籌備新國家﹝暫稱台灣共和國﹞第一屆臨時國會代表選舉事宜,選出第一屆臨時國會進行接收政權工作,制定新憲法,籌組台灣共和國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新憲法暨獨立建國公民投票,並查封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攜帶來台之「故宮國寶」,以便日後進行國際拍賣,賠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台灣期間受迫害的台灣人與其家屬﹝包括但不限於原住民、228受難人及其家屬等﹞。
活動開始時間: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起。
活動結束時間:
馬英九夫婦搭乘專機流亡美國﹝全家暫時在美國團圓;建國後與美國簽署引渡條約,再將馬英九全家引渡回國接受公平審判﹞,以詐術騙取政權的在台國民黨政府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為止。
活動地點:
第一階段,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至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
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
(說明:本活動與民進黨517活動可以相輔相成,所以本階段先避開民進黨517活動已經申請路權之地區。)
第二階段,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起,擴大範圍: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府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鄰近的廣場與空地﹝包括但不限於: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立法院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台北市火車站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
(說明:在野的民進黨已經失去昔日爲台灣積極奮鬥的精神,最近才勉強宣布5月18日要繼續靜坐24小時抗議。老天爺!只有24小時!?如果24小時就能救台灣!民進黨就不會在立委及總統選舉中全都敗選了!! 民進黨一副標準的「朝九晚五」心態,想敷衍一下民怨、「交差了事」,如果沒有決心,就早早回家吃自己吧!!所以本階段由 台灣人民 當家作主,展現 直接民意,為自己與子孫掙權益 。)
參加者資格:
準台灣人民:目前居住於台灣、澎湖群島這塊二次大戰結束後被日本放棄的土地﹝簡稱台灣﹞,或是曾經居住在台灣,但是因政治迫害因素而目前居住於其他國家、地區﹝包括但不限於金門、馬祖﹞,符合以上二種身分之一,並且認同與愛護台灣,願意和台灣共命運的準台灣人民,不分種族……
……
活動細節持續更新中,請隨時查詢本文網頁
http://www.shadowgov.tw/20749_f.htm?page_no=
Posted by Taiwan
at May 15,2009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