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5,2008
窗外有藍天?

二00八年一月十二日後許多台灣人遭受極大的驚嚇,或許原本持著懲罰論的所謂淺綠或中間選民也沒料到會有此種結果。隨即而來的感覺是對台灣未來民主發展的極度擔憂。或許當時這種擔憂或許仍流於抽象。現在,具體的面貌已經浮現。國民黨依仗國會絕對優勢可以不理會法律,立法委員想啥時報到就啥時報到,一副我管你那麼多的傲慢姿態。總統候選人也拒絕辯論,只想躺著當選。在共犯媒體的護航幫襯下,台灣人民也莫可奈何。
那麼,三月二十二日之後呢?屆時,抬頭仰望,窗外還會有藍天?還會是民主的空氣?依舊是自由的土地?以及一個美麗又獨立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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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態,還是心態?
馬英九面對是否擁有绿卡的質疑,先是信誓旦旦地扯說他「沒有」绿卡。經過了四十多小時之後,擅長因事制宜的他,竟然改口堅稱他和老婆「曾經」擁有绿卡,不過早在八0年代後期就已經放棄了。至於他是怎麼放棄绿卡的,馬英九卻是用倒推的論證,辯說他數次來美均是另行簽證,依據美國法律,等同放棄永久居留權。
漢人使用的語言和他們的社會制度一樣,都缺乏嚴謹的規範。漢語裏沒有時態,所以「沒有」到底是「從來沒有」,還是「曾經有,不過現在已經沒有了」,從表面的字義,根本無法區別。身為漢家郎的馬英九在這次绿卡事件中,利用無法無紀的漢文,在「沒有」和「曾經有」之間,過足了懶豬污泥打滾的混癮。
一個擁有美國名校法學博士學位的人,倘若不是有難言之隱,憑藉著他對文字運用的工巧,豈有「欲言又止」或「詞不達意」的問題?本來只要一句簡潔扼要的「曾經擁有,不過早已放棄了」就可以交待,卻讓「沒有」和幾十個小時的躲閃規避專「美」於前。怪不得馬英九自傳裏最高的專業資歷只止於「實習律師」。搞了半天,這個實習生還沒有「出師」呢!
绿卡風波方興未艾,統派媒體以及御用學者為了替馬英九護航遮掩,使盡了各種烏賊戰術,一下子是美國在台協會的「不對個案評論」,等一會又是同一個已經「不與評論」的AIT卻說:根據移民與國籍法規定,在特定的狀況下某些人可以被「視為」放棄永久居留權。這些馬的 「好朋友」巧妙地列舉兩三位實務界人士的不同看法,好來突顯美國的法律對這一個問題尚無定論,於是,馬的绿卡和馬的國家認同一樣,可以各自表述,莫衷一是。其實不然,美國的法律實際上非常明確,唯一有轉寰餘地的是事實的認定和特定的法律如何適用於特定事實的爭執。
放棄美國的永久居留權有主動放棄和被動放棄兩種。(一)主動放棄,依據美國國務院的駐外單位公布的規則,必須由當事人填具I-407 表(Abandonment of Lawful Resident Status)向美國境外領事館或美國關內移民官遞交,並繳回居留權相關文件(绿卡),明示拋棄永久居留權。(二)被動放棄,則是透過移民法所規定的遣送程序,將依法可以被認定已喪失永久居留權的人,納入移民法庭的管轄範圍,賦予當事人美國憲法所保障的正當程序權利Right to Due Process,經過合法的訴訟程序,賦予充分抗辯的權利,然後由法院做出是否剝奪居留權強制遣送的處分。 被動放棄只有在當事人叩關的時候或當事人已經身在美國境內的狀況下,才有適用的餘地。
美國是個嚴守法紀,尊重人權的國家,除非經過正當程序Due Process,任何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等權利不可被侵犯、剝奪。 美國法上沒有所謂「等同」拋棄或「等同」喪失的問題,因為「等同」是粗率的手段,完全悖逆正當程序的原則。馬的哈佛博士學位局限於實際上屬於政治學範疇的國際公法,怪不得,每當涉及美國憲法、刑事訴訟法或普通法的基本概念時,馬先生都要捉襟見肘,窘相百出。馬英九在記者會上主張因為他很久沒有使用绿卡,而且多年來進出美國都是經過簽證程序,如此「等同」他已經放棄绿卡,這種說法顯示出他這個所謂的法學博士居然連美國憲法上的基本概念都不懂,實在愧對他那些曾經教過他的美國法學教授。
馬英九如果要放棄他依靠老姐所取得的绿卡,只有兩個途徑:(一) 在向AIT或其他美國駐外領事單位申請簽證的同時主動填具I-407 表,或者在入關美國的時候主動填具同樣的表格,並繳回绿卡。(二) 如果是被動放棄的話,馬先生必須經過移民法庭的遣送程序,最終被強制驅逐出境。任何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主張積極事實的人需負舉證責任。如果馬英九主張他確實「放棄」了他的美國居留權,那麼馬英九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他曾經填過407表並繳回绿卡或者曾經被美國移民局驅逐處境過。 如果馬英九提不出上述的證據,又不願意立即前往AIT依據美國法律所規定的程序正式放棄他的美國永久居留權,那麼馬英九對绿卡有效與否仍然保有模糊空間,若不是他另有所圖,就是他有嚴重的心態問題,想繼續他那「躲在謝謝指教之後」的傲慢和不把台灣人當人看的歧視。
馬英九在這次绿卡風波裏充分顯示出他對總統職位的不適格,除了顛三倒四、缺乏誠信的推脫之辭外,馬英九面對危機的處理能力也再次受到考驗。讓人想起SARS肆虐期間,馬英九竟然白痴到強迫已經下班返家的護士回到和平醫院繼續面對病毒的威脅。他如果稍微用點腦,大可另尋適當場所安置這些護士,可是在危機的狀況下,馬英九卻赤裸裸地顯示出他昏庸的本性。這次绿卡風波,讓所有人再次有機會認清馬英九的真面目,對馬英九的選情衝擊,不言而喻,真是天佑台灣。
Posted by 江建祥律師
at January 31,2008 17:19
他承認中國學歷 你倒楣
■ 段正明
日前馬英九說承認中國學歷是「大勢所趨」,且不談馬來西亞直到最近才承認中國學歷,許多歐洲國家對中國學歷是採取特別認證措施的。
例如德國,要求中國學生必須經過APS認證,透過APS,中國學生才有資格取得入學許可,否則中國學生的學歷是完全不被承認的。筆者正在德國留學,正因是台灣人,而得以免除此種認證。
法國對中國大學畢業生的學歷,則是由各大學獨立認證,大部分都十分嚴格,中國留學生必須先在中國境內將學歷公證過,並經過CELA的考試,才可以取得入學簽證與許可。想留學法國,必須經過這一道CELA面試程序,這也是只針對中國人及持有中國學歷的人。
為何德法兩國對於中國留學生採取這麼嚴厲的學歷認證措施?理由很簡單,中國假讀書真撈錢的人實在太多,而且「中國製」學歷品質不佳,這些人常常用偽造的學歷、甚至是買來的學歷,到留學國從事其他非法活動,所以必須對中國學歷嚴加管控。
事實上,「中國製」的學歷取得容易,甚至淪為中國的統戰工具。據筆者所知,台灣有不少人根本一年只去中國兩次,居然很快的就拿到中國名牌大學博士學歷,在政界學界商界法界醫界甚至新聞界所在多有。這些人真有其實嗎?恐怕未必!更可怕的是,他們所接觸的中國高層官員,透過贈送學歷的變相賄賂,來增加對台灣的影響力;國民黨內有不少要員,就是因為這樣而有中國學歷。
也因為市面上充斥一堆「中國製」學歷,不但嚴重妨害我國高等教育正常品質與未來發展,更威脅國人就業,對於台灣失業率現況和社會問題可說雪上加霜。
馬陣營搞這種承認中國學歷的事情,除了呼應「一個中國」原則,可怕的後果在於,如果未來歐盟甚至其他國家搞不清楚甚至混淆台灣學歷與中國學歷,那麼就會把台灣人當成中國人對待,變成台灣留學生必須忍受外國歧視性措施。這將會非常可悲!也非常不幸。因為如此一來等於變相告訴國際社會,台灣的教育水準、學術品質和中國一樣差!就像是當你說不清楚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區別的時候,人家只好把你當中國人看。
什麼承認中國學歷是大勢所趨,請馬英九和國民黨不要再欺騙台灣人民!(作者曾任律師,現為德國Marburg大學碩士生)
Posted by liau
at February 19,2008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