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channel>
<title>SPUTNIK IN SPUTNIK-純屬愚見</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cat_39729.html</link>
<description>Fly me to the moon</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generator>Roodo Blog System</generator>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atom:link href="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cat_39729.xml"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item>
	<title>真相．將來</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個月來，既想讀有關六四的文章，可是沒讀到兩三篇，就怕眼淚來了。剛剛看到眾Blogger在Blog 裡寫昨晚的狀況，寫自己的感受，眼淚就湧在眼眶&hellip;可是，最終還是想寫&hellip;＊＊＊　＊＊＊最近，有空的時候我會想想國家的事。有天工作的空檔，我跟ｂａｂｅ說，現在的中國，是因為沒有承認六四這件事所致。我說的中國現況，不是說金玉經濟的一面，而是說，敗絮的一面。當然，六四是其中一個原因。有說有怎樣的父母，就有怎樣的孩子。你看今日的中國，經濟是好了，卻越來越多貪污腐敗的事件。因為父母只是在想如何要賺多些錢，要粉飾自己的家，忘了或是不想再把孩子的心智發展為先。孩子眼見自己的父母都可以為利益不顧良知，做錯了的事都不敢承認，當然會有樣學樣，長大後也會走父母的舊路。如果有人問長大的孩子為甚麼要這樣，大概他們也會「義正詞嚴」的說：「爸爸媽媽也是這樣，我只是跟他們而已，又何錯之有？」試想，如果這樣一代傳一代，孩子的未來會是怎樣呢？這樣的一個家，這樣的一個國家，就算有多富有也好，又會有甚麼前途呢？＊＊＊　＊＊＊如果，不趁著還有力氣，還有思想，還有自由的時候讓真相被肯定，她就會被紅色的漆油逐年逐月遮蓋掉，一旦被油漆封實，事實就不再被發現了。而未來的一代，未來的下一代，他們的每一個後代，將被一個謊言毀了自己及未來的每一個後代的將來&hellip;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這個月來，既想讀有關六四的文章，可是沒讀到兩三篇，就怕眼淚來了。<br /><br />剛剛看到眾Blogger在Blog 裡寫昨晚的狀況，寫自己的感受，眼淚就湧在眼眶&hellip;<br /><br />可是，最終還是想寫&hellip;<br /><br />＊＊＊　＊＊＊<br /><br />最近，有空的時候我會想想國家的事。<br /><br />有天工作的空檔，我跟ｂａｂｅ說，現在的中國，是因為沒有承認六四這件事所致。<br /><br />我說的中國現況，不是說金玉經濟的一面，而是說，敗絮的一面。<br /><br />當然，六四是其中一個原因。<br /><br />有說有怎樣的父母，就有怎樣的孩子。你看今日的中國，經濟是好了，卻越來越多貪污腐敗的事件。<br /><br />因為父母只是在想如何要賺多些錢，要粉飾自己的家，忘了或是不想再把孩子的心智發展為先。<br /><br />孩子眼見自己的父母都可以為利益不顧良知，做錯了的事都不敢承認，當然會有樣學樣，長大後也會走父母的舊路。<br /><br />如果有人問長大的孩子為甚麼要這樣，大概他們也會「義正詞嚴」的說：<br /><br />「爸爸媽媽也是這樣，我只是跟他們而已，又何錯之有？」<br /><br />試想，如果這樣一代傳一代，孩子的未來會是怎樣呢？<br /><br />這樣的一個家，這樣的一個國家，就算有多富有也好，又會有甚麼前途呢？<br /><br />＊＊＊　＊＊＊<br /><br />如果，不趁著還有力氣，還有思想，還有自由的時候讓真相被肯定，她就會被紅色的漆油逐年逐月遮蓋掉，一旦被油漆封實，事實就不再被發現了。<br /><br />而未來的一代，未來的下一代，他們的每一個後代，將被一個謊言毀了自己及未來的每一個後代的將來&hellip;<br /><br /><br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916713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9167135.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Fri, 05 Jun 2009 23:05:5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句子排序練習</title>
	<description><![CDATA[
			小時候常做的練習。當奴一句說話，讓我覺得有再做練習的必要：香港人．是．不．我．一般你又排列出怎樣的句子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mobile_status"><span><span>小時候常做的練習。<br /><br />當奴一句說話，讓我覺得有再做練習的必要：<br /><br /><strong><font color="#ff0000">香港人．是．不．我．一般</font></strong><br /><br /><br />你又排列出怎樣的句子呢？<br /><br /></span></span></div>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95245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952457.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Fri, 15 May 2009 12:24:2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哀大圍</title>
	<description><![CDATA[
			昨天看完《The Other Boleyn Girl 》之後，從電影中心乘車到新城市買東西。

我選了一條很久沒乘的巴士線…說很久沒乘，因為這條巴士線是我從前住左大圍時往來九龍必乘的路線。不經不覺我已經搬離大圍已經八年了。

雖然看完電影我是有點累，可是卻沒有睡。一直看著巴士窗外彌敦道的景色，然後經過石峽尾村，再往大埔公路前進。

從小就覺得大埔公路雖然車熙來攘往，但是風景卻是一流。不但看到遠處市區的高樓大廈林立，也看到近山的青青樹木令人好生閒適之感。

本來在享受如此風景的我，在過了沙田花園的一段後，忽然看到窗外沙田濾水廠後面的一處地方，整齊的有十多條乾淨而沒啥車行的行車線。正納罕起了甚麼基建的時候，看到一字排開的收費亭，原來是一條隧道。不禁疑惑，甚麼時候起沙田多了一條隧道？



車子在往前行，又看到顯徑村對面的位置，大概是未到大圍火車站的地方，在火車軌上起了一座大平台，並且開始大規模的起樓，一條條鐵樁插在石屎堆中說明了顯徑村對面將會有一座座或許如報紙廣告般豪華瑰麗的豪宅。

正在想未來的豪宅會擋去大埔公路這段景色，又擔心再多起高樓可能會有屏風樓問題，下一站已經是大圍新村。這時更令我驚訝的景像在我眼前出現…



怎麼會像一條條膠管穿越橫鋪在空中？怎麼會有一塊塊隔音版隔著窗外屋村的風景？
我懷念的既寧靜又閒適的大圍呢？去了那裡？

雖然說大圍是新界東與九龍接攘的一個重要位置，人口急速增加令以往獅子山隧道及大埔公路造成很大的交通壓力。但是在我遷出大圍時，因為已經建成了城門隧道及大老山隧道，大埔公路的壓力已沒舊日的重。當然明白到市鎮發展，交通便利是很重要的，但除了有三條隧道一條公路接通了沙田區及九龍，還有一條鐵路。因為要發展而把市鎮的環境成了一條條膠管，經濟發展與環境，甚至說環保，真的是兩不相容嗎？

今天跟宮女說起這件事，宮女笑我竟然大驚小怪。說起來，那一條條膠管在我遷離時已經開始興建了。用那條新隧道，來往深水埗跟大圍好像只需數分鐘。我說，怎麼一直沒聽說過有新隧道行車？再說，用大埔公路由石峽尾到大圍，也不過是二十分鐘的時間啊。

不甘心Google 了一下，看到wikipedia 說共有兩條隧道 -- 尖山隧道跟沙田嶺隧道。再看一下中原地圖，連隧道的路線也沒有顯示出來。再看Google map，也只有隧道初建時的模樣。雖然看了一些資料，我現在還是對尖山隧道跟沙田嶺隧道在那兒都分不清…

說起來，早兩個星期也到大圍一趟面試。我一身斯文打扮在工業大廈中走，已經好不容易，加上整路，沙塵處處，連路也不懂得走。從大圍一直走到新城市，走上行人天橋滿眼只是修路修路修路…雖然我已經不再在大圍居住了，但是我還是很喜歡這個地方，還是會懷念小時候所呼吸的新鮮空氣啊。


相片來源：wikipedia - 尖山隧道及沙田嶺隧道 ．青沙公路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昨天看完<a href="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5970511.html">《The Other Boleyn Girl 》</a>之後，從電影中心乘車到新城市買東西。<br />
<br />
我選了一條很久沒乘的巴士線…說很久沒乘，因為這條巴士線是我從前住左大圍時往來九龍必乘的路線。不經不覺我已經搬離大圍已經八年了。<br />
<br />
雖然看完電影我是有點累，可是卻沒有睡。一直看著巴士窗外彌敦道的景色，然後經過石峽尾村，再往大埔公路前進。<br />
<br />
從小就覺得大埔公路雖然車熙來攘往，但是風景卻是一流。不但看到遠處市區的高樓大廈林立，也看到近山的青青樹木令人好生閒適之感。<br />
<br />
本來在享受如此風景的我，在過了沙田花園的一段後，忽然看到窗外沙田濾水廠後面的一處地方，整齊的有十多條乾淨而沒啥車行的行車線。正納罕起了甚麼基建的時候，看到一字排開的收費亭，原來是一條隧道。不禁疑惑，甚麼時候起沙田多了一條隧道？<br />
<br />
<a href="http://s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6/sputnik1021/?action=view¤t=800px-HK_EaglesNestTunnel_Shatin-1.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6/sputnik1021/800px-HK_EaglesNestTunnel_Shatin-1.jpg" border="0" alt="Photobucket"></a><br />
<br />
車子在往前行，又看到顯徑村對面的位置，大概是未到大圍火車站的地方，在火車軌上起了一座大平台，並且開始大規模的起樓，一條條鐵樁插在石屎堆中說明了顯徑村對面將會有一座座或許如報紙廣告般豪華瑰麗的豪宅。<br />
<br />
正在想未來的豪宅會擋去大埔公路這段景色，又擔心再多起高樓可能會有屏風樓問題，下一站已經是大圍新村。這時更令我驚訝的景像在我眼前出現…<br />
<br />
<a href="http://s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6/sputnik1021/?action=view¤t=800px-HKRoute8highway_1B_Exit.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6/sputnik1021/800px-HKRoute8highway_1B_Exit.jpg" border="0" alt="Photobucket"></a><br />
<br />
怎麼會像一條條膠管穿越橫鋪在空中？怎麼會有一塊塊隔音版隔著窗外屋村的風景？<br />
我懷念的既寧靜又閒適的大圍呢？去了那裡？<br />
<br />
雖然說大圍是新界東與九龍接攘的一個重要位置，人口急速增加令以往獅子山隧道及大埔公路造成很大的交通壓力。但是在我遷出大圍時，因為已經建成了城門隧道及大老山隧道，大埔公路的壓力已沒舊日的重。當然明白到市鎮發展，交通便利是很重要的，但除了有三條隧道一條公路接通了沙田區及九龍，還有一條鐵路。因為要發展而把市鎮的環境成了一條條膠管，經濟發展與環境，甚至說環保，真的是兩不相容嗎？<br />
<br />
今天跟宮女說起這件事，宮女笑我竟然大驚小怪。說起來，那一條條膠管在我遷離時已經開始興建了。用那條新隧道，來往深水埗跟大圍好像只需數分鐘。我說，怎麼一直沒聽說過有新隧道行車？再說，用大埔公路由石峽尾到大圍，也不過是二十分鐘的時間啊。<br />
<br />
不甘心Google 了一下，看到wikipedia 說共有兩條隧道 -- 尖山隧道跟沙田嶺隧道。再看一下中原地圖，連隧道的路線也沒有顯示出來。再看Google map，也只有隧道初建時的模樣。雖然看了一些資料，我現在還是對尖山隧道跟沙田嶺隧道在那兒都分不清…<br />
<br />
說起來，早兩個星期也到大圍一趟面試。我一身斯文打扮在工業大廈中走，已經好不容易，加上整路，沙塵處處，連路也不懂得走。從大圍一直走到新城市，走上行人天橋滿眼只是修路修路修路…雖然我已經不再在大圍居住了，但是我還是很喜歡這個地方，還是會懷念小時候所呼吸的新鮮空氣啊。<br />
<br />
<br />
相片來源：wikipedia - <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0%96%E5%B1%B1%E9%9A%A7%E9%81%93%E5%8F%8A%E6%B2%99%E7%94%B0%E5%B6%BA%E9%9A%A7%E9%81%93">尖山隧道及沙田嶺隧道</a> ．<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D%92%E6%B2%99%E5%85%AC%E8%B7%AF">青沙公路</a><br />
<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597522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5975223.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Sun, 04 May 2008 22:51:2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有關奧運預言</title>
	<description><![CDATA[
			奧運對我來說，意義不大。反正在那裡舉行也好，我也不太在乎。只要有我想看的體操，排球就好。

對於藏獨，彊獨之事，因為我沒太多的認識，所以也持「沒意見」的態度。

但最近聖火傳送引發種種騷亂，天天閱著報看著新聞，也不禁有「嘩」的感覺。

怎樣搶奪／摧毀聖火，應不應縮短，甚麼人示威等等等等，我只求得個「知」字。基於認知不足的關係，我沒甚麼立場。

不過，看著最近的一大堆新聞，我忽然想起一封陳年電郵。電郵的內容，是一篇報導，簡述一位名為 John Titor 的預言家所作的預言。其中一項是：

　「２００８年中國成功申辦奧運，但可能係最後一次。」

翻閱抓碌，收到電郵的日子是 2006 年 6 月17 日。

記得當時的理解是，中國自 2008 年以後不會再申辦奧運。原因大概是中國一些內部問題，例如中國人的舊習慣（劣習），得不到國際間的認同，所以引起評論及麻煩多多，所以不再申辦云云。

上網查証，在 Wikipedia 有關於 John Titor 的資料。John Titor 在2001年1月29日12:25，發表了一份這樣的言論：

　　“As a result of the many conflicts, no, there were no official Olympics after 2004. However, it appears they may be revived in 2040. ”

　　（中譯是：由於大量的衝突，2004年後再沒有舉辦正式的奧運會。不過看上去他們打算在2040年重辦奧運會。）

提起這件事不是想誘導甚麼預言，只是一時想到而已。

至於中國的奧運會怎樣，之後的奧運會又會怎樣，大家拭目以待吧！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奧運對我來說，意義不大。反正在那裡舉行也好，我也不太在乎。只要有我想看的體操，排球就好。<br />
<br />
對於藏獨，彊獨之事，因為我沒太多的認識，所以也持「沒意見」的態度。<br />
<br />
但最近聖火傳送引發種種騷亂，天天閱著報看著新聞，也不禁有「嘩」的感覺。<br />
<br />
怎樣搶奪／摧毀聖火，應不應縮短，甚麼人示威等等等等，我只求得個「知」字。基於認知不足的關係，我沒甚麼立場。<br />
<br />
不過，看著最近的一大堆新聞，我忽然想起一封陳年電郵。電郵的內容，是一篇報導，簡述一位名為 John Titor 的預言家所作的預言。其中一項是：<br />
<br />
　「２００８年中國成功申辦奧運，但可能係最後一次。」<br />
<br />
翻閱抓碌，收到電郵的日子是 2006 年 6 月17 日。<br />
<br />
記得當時的理解是，中國自 2008 年以後不會再申辦奧運。原因大概是中國一些內部問題，例如中國人的舊習慣（劣習），得不到國際間的認同，所以引起評論及麻煩多多，所以不再申辦云云。<br />
<br />
上網查証，在 <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A%A6%E7%BF%B0%C2%B7%E6%8F%90%E6%89%98">Wikipedia</a> 有關於 <a href="http://www.johntitor.com/">John Titor </a>的資料。John Titor 在2001年1月29日12:25，發表了一份<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A%A6%E7%BF%B0%C2%B7%E6%8F%90%E6%89%98#2008.E5.B9.B4.E5.A5.A5.E8.BF.90.E4.BC.9A">這樣的言論</a>：<br />
<br />
　　“As a result of the many conflicts, no, there were no official Olympics after 2004. However, it appears they may be revived in 2040. ”<br />
<br />
　　（中譯是：由於大量的衝突，2004年後再沒有舉辦正式的奧運會。不過看上去他們打算在2040年重辦奧運會。）<br />
<br />
提起這件事不是想誘導甚麼預言，只是一時想到而已。<br />
<br />
至於中國的奧運會怎樣，之後的奧運會又會怎樣，大家拭目以待吧！<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583532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5835323.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Wed, 09 Apr 2008 12:59:5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關於回應黃世澤回應&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1. 我希望黃生，還懂得什麼叫做尊重，既已之前說過會提供証據，就不要反口覆舌，把話題東歪西扯，問非所答。這類文章，我會當作廢文來看待。所以，黃生依舊是未有回應，是一個不敢承擔錯誤的人。我覺得，這個人成功當選某大學評議會，是該所大學的不幸。

2. 基本上，如果黃世澤仍然未提出證據顯示sidekick與ep21合作的回應，為何不去看看黃世澤先生對事件的回應，請憑常識去看黃世澤的作為。假若他不是作賊心虛，我請他解釋一下他現時的作為，我歡迎各人留言為黃世澤的言行解釋（如果有得解釋的話）。如果他真的可以提出証據，這件事本來可以不會鬧至這樣僵。假若黃世澤的朋友，相信黃世澤沒誣蔑sidekick，而又能夠提供有關証據，調解當中恩怨，我很歡迎有人為這次羅生門事件解畫。

3. 此post 絕對歡迎trackback、回應或轉載，如果要聯絡，請留言我（因為這是Blog的偉大功能）。我不接受電郵回應有關提問。

4. 如果香港blogger的力量，能夠正視這種網絡惡行，就會遏止這種流氓行為的發生。 


事件詳情請參閱：Sidekick - 我要平反

註：由於本人家中顯示器損壞，留言可能稍遲回覆．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1. 我希望黃生，還懂得什麼叫做尊重，既已之前說過會提供証據，就不要反口覆舌，把話題東歪西扯，問非所答。這類文章，我會當作廢文來看待。所以，黃生依舊是未有回應，是一個不敢承擔錯誤的人。我覺得，這個人成功當選某大學評議會，是該所大學的不幸。<br />
<br />
2. 基本上，如果黃世澤仍然未提出證據顯示sidekick與ep21合作的回應，為何不去看看黃世澤先生對事件的回應，請憑常識去看黃世澤的作為。假若他不是作賊心虛，我請他解釋一下他現時的作為，我歡迎各人留言為黃世澤的言行解釋（如果有得解釋的話）。如果他真的可以提出証據，這件事本來可以不會鬧至這樣僵。假若黃世澤的朋友，相信黃世澤沒誣蔑sidekick，而又能夠提供有關証據，調解當中恩怨，我很歡迎有人為這次羅生門事件解畫。<br />
<br />
3. 此post 絕對歡迎trackback、回應或轉載，如果要聯絡，請留言我（因為這是Blog的偉大功能）。我不接受電郵回應有關提問。<br />
<br />
4. 如果香港blogger的力量，能夠正視這種網絡惡行，就會遏止這種流氓行為的發生。 <br />
<br />
<br />
事件詳情請參閱：Sidekick - <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06/12/809/">我要平反</a><br />
<br />
註：由於本人家中顯示器損壞，留言可能稍遲回覆．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796114.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796114.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Wed, 21 Jun 2006 10:52:4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Prima Facie 與 議論文&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與人討論時，我都會想起一個字：
 
Prima facie (\PRY-muh-FAY-shee; -shuh\) is a Latin expression meaning "at first sight," used in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to denote evidence that is sufficient, if not rebutted, to prove a particular proposition of fact. In most legal proceedings, one of the parties has the burden of production, which requires that party to present prima facie evidence of all facts essential to its case. (See also burden of proof.) If that party fails to present prima facie evidence on any required element of its case, its claim may be dismissed without any response by the opposing party. A prima facie case may be insufficient to enable a party to prevail, however, if the opposing party subsequently introduces contradictory evidence or asserts an affirmative defense.
(quote from wikipedia)

簡單來說，Prima Facie的中文意思，就是”表面証供”．

很記得這個字，是因為當年教授每次說起這個詞語時，都會將雙手呈V形手勢放上頭上，伸兩伸，與Dr. Evil每次提到Mini Me時一模一樣．
那陣子教授常常提及這個字，因為教授說，每件案建基於Prima Facie，才可以成立．
因此，每與人討論時，我都會先想想，在我提出我的見解時，背後，有沒有Prima Facie的支持．

＊＊＊

議論文，是一個很常用的文體．
小學的時候，老師已經教授寫作議論文的技巧．
Sputnik對寫議論文的技巧並不好，不過，議論文最基本的三種要素，倒是牢牢記著．那是：

            　　　　　　　論點，論據，論証

因為當年老師教授的時候，曾經說過，議論文，不單只是一種文體般簡單．
背後所得的意義，是如何用適當的手法表達／議論自己的見解．
於今天來說，sputnik會認為那是帶出critical thinking 及independent thinking 的一種方法．

＊＊＊

最近，為著激烈的討論動起火來．
Sputnik不才，對大家於版權，抄襲，重創的見解並沒有太多意見．因為不明白．
正因為如此，才可以學得更多．

但是，討論中，出現一位所謂的原告者(Plaintiff)，在自己的文章聲稱‘看不到Sidekick有啥理性討論’．
對於理性不理性，這個詞本是很主觀．因為各人的觀點與角度不盡相同．
最重要是，有沒有容量別人意見之心．
想起當年文學老師常用的一句說話：和而不同．
說的，就是那份容人之量．
 
但，所謂的原告者的文章，於sputnik來說，我只看到侮辱．
同時，我也‘看不到有啥理性討論’．
當有指控只空憑那一段文字．令我想起Prima Facie及寫議論文的技巧．
法律常識可以不清楚．但對於一個有相當學歷的人仕．sputnik不明白，為甚麼仍然有憑空說話而沒法提出証據．
要辯，就請拿出証據．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事情的引發是124的海報爭論．
但所謂的原告者，請仔細看清楚，眾人的爭論是在於有人不禮貌地甚至語猜侮辱地誣蔑受害者．
於sputnik來說，根本是兩件事．
那麼簡單的事情，還不會弄清楚明白嗎？
 

 
相關文章：
Sidekick: 我那非理性的討論
Sidekick 的公開聲明
世界盡頭：世界觀：這本來就是個兩難嗎?
豬欄：有關版權與專利的隨想
moliuOLOGY：
賭與抽水Can you hear me…： 無天理
聞.見.思.錄：Stupidity is forever?
我的回應
新空港： 一仗, 再一仗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與人討論時，我都會想起一個字：<br />
 <br />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Prima_facie"><b>Prima facie </b>(</a>\PRY-muh-FAY-shee; -shuh\) is a Latin expression meaning "at first sight," used in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to denote evidence that is sufficient, if not rebutted, to prove a particular proposition of fact. In most legal proceedings, one of the parties has the burden of production, which requires that party to present prima facie evidence of all facts essential to its case. (See also burden of proof.) If that party fails to present prima facie evidence on any required element of its case, its claim may be dismissed without any response by the opposing party. A prima facie case may be insufficient to enable a party to prevail, however, if the opposing party subsequently introduces contradictory evidence or asserts an affirmative defense.<br />
(quote from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Main_Page">wikipedia</a>)<br />
<br />
簡單來說，Prima Facie的中文意思，就是”表面証供”．<br />
<br />
很記得這個字，是因為當年教授每次說起這個詞語時，都會將雙手呈V形手勢放上頭上，伸兩伸，與Dr. Evil每次提到Mini Me時一模一樣．<br />
那陣子教授常常提及這個字，因為教授說，每件案建基於Prima Facie，才可以成立．<br />
因此，每與人討論時，我都會先想想，在我提出我的見解時，背後，有沒有Prima Facie的支持．<br />
<br />
＊＊＊<br />
<br />
<a href="http://www.cmi.hku.hk/Ref/Article/article10/">議論文</a>，是一個很常用的文體．<br />
小學的時候，老師已經教授寫作議論文的技巧．<br />
Sputnik對寫議論文的技巧並不好，不過，議論文最基本的三種要素，倒是牢牢記著．那是：<br />
<br />
            　　　　　　　論點，論據，論証<br />
<br />
因為當年老師教授的時候，曾經說過，議論文，不單只是一種文體般簡單．<br />
背後所得的意義，是如何用適當的手法表達／議論自己的見解．<br />
於今天來說，sputnik會認為那是帶出critical thinking 及independent thinking 的一種方法．<br />
<br />
＊＊＊<br />
<br />
最近，為著激烈的討論動起火來．<br />
Sputnik不才，對大家於版權，抄襲，重創的見解並沒有太多意見．因為不明白．<br />
正因為如此，才可以學得更多．<br />
<br />
但是，討論中，出現一位所謂的原告者(Plaintiff)，在自己的文章聲稱‘看不到Sidekick有啥理性討論’．<br />
對於理性不理性，這個詞本是很主觀．因為各人的觀點與角度不盡相同．<br />
最重要是，有沒有容量別人意見之心．<br />
想起當年文學老師常用的一句說話：和而不同．<br />
說的，就是那份容人之量．<br />
 <br />
但，所謂的原告者的文章，於sputnik來說，我只看到侮辱．<br />
同時，我也‘看不到有啥理性討論’．<br />
當有指控只空憑那一段文字．令我想起Prima Facie及寫議論文的技巧．<br />
法律常識可以不清楚．但對於一個有相當學歷的人仕．sputnik不明白，為甚麼仍然有憑空說話而沒法提出証據．<br />
要辯，就請拿出証據．<br />
 <br />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事情的引發是124的海報爭論．<br />
但所謂的原告者，請仔細看清楚，眾人的爭論是在於有人不禮貌地甚至語猜侮辱地誣蔑受害者．<br />
於sputnik來說，根本是兩件事．<br />
那麼簡單的事情，還不會弄清楚明白嗎？<br />
 <br />
<br />
 <br />
相關文章：<br />
Sidekick: <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12/02/699/">我那非理性的討論</a><br />
<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12/02/700/">Sidekick 的公開聲明</a><br />
世界盡頭：世界觀：<a href="http://adoinconnu.blogspot.com/2005/12/blog-post.html">這本來就是個兩難嗎?</a><br />
豬欄：<a href="http://pigazine.blogspot.com/2005/12/blog-post.html">有關版權與專利的隨想</a><br />
moliuOLOGY：<a href="http://moliuology.weblogs.us/archives/359"><br />
賭與抽水</a>Can you hear me…： <a href="http://cantong.blogspot.com/2005/12/blog-post_03.html">無天理</a><br />
聞.見.思.錄：<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12/03/562/">Stupidity is forever?</a><br />
<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12/06/563/">我的回應</a><br />
新空港： <a href="http://shinkuko.blogspot.com/2005/12/blog-post.html">一仗, 再一仗 </a><br />
<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2987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29879.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Tue, 06 Dec 2005 13:47:5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離晒譜&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看Alex見香港與北京「協辦」馬術項目成功，還要因此搬遷體院，覺得...離晒譜！

不明白死乞爛乞馬術項目做甚麼．香港識馬術的人又不多，曉賭馬的就好多．

促進經濟嗎？我又不見得．雖然香港是中國城市之一，但與北京南轅北轍，從北京到香港要搭飛機．有沒有觀眾會熱愛馬術熱愛得千里迢迢到香港？大概有吧，唔多囉．

香港會因為曾有馬術比賽而成為高格調的城市嗎？當然不會，香港好地地有自己特色，幹麼要從洋紫荊花變成蘭花？

恕我淺陋，認真認真不明白那些高官心裡想甚麼．



相關閱讀：香港體壇誰在意？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看<a href="http://blog.hoiking.org/index.php/archives/2005/07/09/426/">Alex</a>見香港與北京「協辦」馬術項目成功，還要因此搬遷體院，覺得...離晒譜！<br />
<br />
不明白死乞爛乞馬術項目做甚麼．香港識馬術的人又不多，曉賭馬的就好多．<br />
<br />
促進經濟嗎？我又不見得．雖然香港是中國城市之一，但與北京南轅北轍，從北京到香港要搭飛機．有沒有觀眾會熱愛馬術熱愛得千里迢迢到香港？大概有吧，唔多囉．<br />
<br />
香港會因為曾有馬術比賽而成為高格調的城市嗎？當然不會，香港好地地有自己特色，幹麼要從洋紫荊花變成蘭花？<br />
<br />
恕我淺陋，認真認真不明白那些高官心裡想甚麼．<br />
<br />
<br />
<br />
相關閱讀：<a href="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5692.html">香港體壇誰在意？</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25386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253867.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Sat, 09 Jul 2005 08:42:5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純屬愚見】CASE HUNT&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平日玩得photo hunt 多，今次不如玩case hunt：
（註：不同只有一個）

情況一：
～阿偷去超市逛，見到好味嘅零食，跟手錢都冇比，袋落袋度拎走
～阿撻上網睇野，見到好嘅正嘅文章，跟手問都唔問copy & paste係自己個”空地”度

情況二：
～阿偷將佢係超市”拎”嘅好味零食派俾街坊，是謂分享；其他人有份食完讚阿偷，阿偷仲沾沾自喜
～阿撻copy & paste佢target既文章係佢”空地”度比其他人睇，是謂分享；其他人睇完讚阿撻，阿撻仲沾沾自喜

情況三：
～阿偷比超市發現佢冇比錢”拎”零食走，超市提出指責，阿偷辯解：放得係貨架度預左比人”拎”架啦！
～阿撻比原作者發現佢抄野冇引錄，原作者提出指責，阿撻辯解：post 得出黎預左比人copy 架啦！

情況四：
～人証物証俱在，阿偷於是承認自己冇比錢”拎”零食走．不過，佢唔認罪．
～人証物証俱在，阿撻於是承認自己抄野冇引錄．不過，佢唔道歉．

情況五：
～事件發生，阿偷承認錯誤，不過阿偷啲朋友仲去同其他顧客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會比錢”，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味嘅零食，拎起佢，放係自己個袋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超市（或其他超市）四圍鬧人家”臭四”
～事件發生，阿撻承認錯誤，不過阿撻啲朋友仲去同其他讀者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無抄人野”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既文章，得意既圖，save 起佢，放係自己胸皮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網誌（或其他網誌）四圍鬧人家”臭四”

以上情況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可悲．

 係！我喺單單打打，做得出怕甚麼比人單打？


另，TRACKBACK 番自己係Regina嘅comment先：
凡指寫BLOG的人，都可稱為BLOGGER．不是只針對用BLOGGER寫BLOG的人．
分別也不過是BLOG SERVICE PROVIDER不同罷了(BLOGGER,HOMPY,YAM/ROODO,XANGA,etc)
大家基本上都是BLOGGER．閣下如要為自己劃小圈子，我也無話可說．



延伸閱讀：
小踢：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Fred @獨立媒體： *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抄 Blog 事件
大雄網站 ：又不是交功課……
Dear Life：重要公告
Willsin：Round Up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一）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二）
Regina：HOMPY Member抄文事件 
MK 的記事簿：分享和抄襲
老鼠求生記：Plagiarism　
豬欄： [豬篇的話] 抄襲與引用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平日玩得photo hunt 多，今次不如玩case hunt：<br />
（註：不同只有一個）<br />
<br />
情況一：<br />
～阿偷去超市逛，見到好味嘅零食，跟手錢都冇比，袋落袋度拎走<br />
～阿撻上網睇野，見到好嘅正嘅文章，跟手問都唔問copy & paste係自己個”空地”度<br />
<br />
情況二：<br />
～阿偷將佢係超市”拎”嘅好味零食派俾街坊，是謂分享；其他人有份食完讚阿偷，阿偷仲沾沾自喜<br />
～阿撻copy & paste佢target既文章係佢”空地”度比其他人睇，是謂分享；其他人睇完讚阿撻，阿撻仲沾沾自喜<br />
<br />
情況三：<br />
～阿偷比超市發現佢冇比錢”拎”零食走，超市提出指責，阿偷辯解：放得係貨架度預左比人”拎”架啦！<br />
～阿撻比原作者發現佢抄野冇引錄，原作者提出指責，阿撻辯解：post 得出黎預左比人copy 架啦！<br />
<br />
情況四：<br />
～人証物証俱在，阿偷於是承認自己冇比錢”拎”零食走．不過，佢唔認罪．<br />
～人証物証俱在，阿撻於是承認自己抄野冇引錄．不過，佢唔道歉．<br />
<br />
情況五：<br />
～事件發生，阿偷承認錯誤，不過阿偷啲朋友仲去同其他顧客講：<br />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會比錢”，<br />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味嘅零食，拎起佢，放係自己個袋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br />
甚至去原訴超市（或其他超市）四圍鬧人家”臭四”<br />
～事件發生，阿撻承認錯誤，不過阿撻啲朋友仲去同其他讀者講：<br />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無抄人野”<br />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既文章，得意既圖，save 起佢，放係自己胸皮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br />
甚至去原訴網誌（或其他網誌）四圍鬧人家”臭四”<br />
<br />
以上情況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可悲．<br />
<br />
<b> 係！我喺單單打打，做得出怕甚麼比人單打？</b><br />
<br />
<br />
另，TRACKBACK 番自己係<a href="http://absolutregina.blogspot.com/">Regina</a>嘅comment先：<br />
凡指寫BLOG的人，都可稱為BLOGGER．不是只針對用BLOGGER寫BLOG的人．<br />
分別也不過是BLOG SERVICE PROVIDER不同罷了(BLOGGER,HOMPY,YAM/ROODO,XANGA,etc)<br />
大家基本上都是BLOGGER．閣下如要為自己劃小圈子，我也無話可說．<br />
<br />
<br />
<br />
延伸閱讀：<br />
小踢：<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5/25/544/">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a><br />
Fred @獨立媒體： <a href="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33843">*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a><br />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a href="http://jacky.seezone.net/archives/001400.html">抄 Blog 事件</a><br />
大雄網站 ：<a href="http://www.daihung.com/blog/?p=1043">又不是交功課……</a><br />
Dear Life：<a href="http://cuiyao.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_24.html">重要公告</a><br />
Willsin：<a href="http://williamsin.blogspot.com/2005/05/round-up.html">Round Up </a><br />
香港仔公國 ：<a href="http://blog.age.com.hk/archives/236">抄襲小說（一）</a><br />
香港仔公國 ：<a href="http://blog.age.com.hk/archives/237">抄襲小說（二）</a><br />
Regina：<a href="http://absolutregina.blogspot.com/2005/05/hompy-member.html">HOMPY Member抄文事件 </a><br />
MK 的記事簿：<a href="http://notes.mk-notes.com/archives/161/">分享和抄襲</a><br />
老鼠求生記：<a href="http://survivalmouse.blogspot.com/2005/05/plagiarism.html">Plagiarism</a>　<br />
豬欄：<a href="http://pigazine.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_111700241401756648.html"> [豬篇的話] 抄襲與引用</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49234.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49234.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Thu, 26 May 2005 00:21:0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純屬愚見】BLOG IS SHARE&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謝謝Alex及小踢的分享以及一眾blogger相關及討論的文章，這令我想起早前發生過的事．一個朋友對BLOG的誤解．

事情是這樣的：在ICQ裡遇上很久沒談話的朋友，他問我最近在忙甚麼．我回答：最近愛上看BLOG 和寫BLOG．朋友問我甚麼是BLOG，我說是網誌，寫些日記呀感受呀之類的地方．

豈料簡單的一段解釋，引發後來一場誤會．原因是朋友把BLOG看成網上日記，因而不屑我在網上公開自己的日記及認為看BLOG是”像追連續劇般追看別人的網上日記”的行為（因為日記是私人的東西）．

這種情況的誤會，實在不好受．不過，想深一層，朋友從不知道BLOG是何物，單憑三言兩語的解釋，因而把BLOG定型為網上日記，他的看法也沒有全錯．原因是：他對BLOG的認識不深，當然更不會參與其中，不會明白作為blogger的想法．那是可以理解的．

但作為一個傳媒機構，在沒有深入的research情況下便懶深入的談論BLOG的文化，甚至輕率地將BLOG定義為網上日記．給我的感覺是忽略了作為傳媒應有的查証精神．尤其是找一個沒有寫BLOG的人來分析，探討BLOG的文化．情況就如我那位朋友般只用主觀的看法而沒有客觀的討論．縱使節目有提及”父母應多看子女的BLOG”從而帶出一點點所謂客觀的建議，是否就能把主觀的意見變成客觀的討論？

如果要為BLOG的形式作一個譬喻，我覺得BLOG好像報紙副刊內的專欄般．大家都在自己的地盤發表文章，寫的內容大家各異，有生活感受，有愛情看法，有時事，電影，音樂評論，有所見所聞．．．各形各色，因人而異．偶爾有甚麼hot topic，大家湊熱鬧寫寫文討論一番，時而表態同意，時而口誅筆伐．也沒甚麼大傷害，反正都是寫自己的看法，感受而已．

當然，專欄作家寫的文章是單向的．雖然會有讀者寫信給專欄作家，但與BLOG可以回應的分別，BLOG其實是一個雙向的媒體，互動更是其一個極大的優點．

雖然專欄作家寫的字”字字皆錢”，但作為blogger 的我（我們  ），沒有金錢的考量下可以隨心所欲表達感受，與專欄作家當然是有分別的．（至於如何將BLOG成為一項商業的媒體，以及用BLOG成名致富的事件等等，我不太理解．至少現在對我來說，那是後話）

話說回來，事情發生以後，我有問過自己寫BLOG的原因是甚麼．不是貪好玩貪過癮追趕潮流（在我身邊也沒有朋友寫BLOG），而是基於想”分享”的緣故．

我把想說所想的寫出來，不管是認識我與否，也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感受．是生活鎖碎也好，是時事討論也好，總之就是把想法跟大家分享，從而得到思想的亙動，不單單是日記般簡單，而是分享我的感受的media，platform．

Blogging資歷尚淺，不敢妄下定論BLOG是甚麼，不過至少對我來說，BLOG IS SHARE．



相關討論：
Alex：新增點：Blog熱潮 
小踢：Blog文化？主流媒體的食古不化！
小踢：BLOG＞網上日記 
小踢：可能是第一本於香港出版，以BLOG為題的書藉
五郎： 也來湊熱鬧　談"網上日記"
香港仔公國：被誤解的Blog文化
瘋腿：新增點：Blog熱潮
無塵工作室：Frankly mam, I don't give it a damn
Stannum：這裡不是日記
Florence：從網上日記到博客力量
STACKEY：How Would You Define Blog?? 2


Tag：hk_blog_discuss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謝謝Alex及小踢的分享以及一眾blogger相關及討論的文章，這令我想起早前發生過的事．一個朋友對BLOG的誤解．<br />
<br />
事情是這樣的：在ICQ裡遇上很久沒談話的朋友，他問我最近在忙甚麼．我回答：最近愛上看BLOG 和寫BLOG．朋友問我甚麼是BLOG，我說是網誌，寫些日記呀感受呀之類的地方．<br />
<br />
豈料簡單的一段解釋，引發後來一場誤會．原因是朋友把BLOG看成網上日記，因而不屑我在網上公開自己的日記及認為看BLOG是”像追連續劇般追看別人的網上日記”的行為（因為日記是私人的東西）．<br />
<br />
這種情況的誤會，實在不好受．不過，想深一層，朋友從不知道BLOG是何物，單憑三言兩語的解釋，因而把BLOG定型為網上日記，他的看法也沒有全錯．原因是：他對BLOG的認識不深，當然更不會參與其中，不會明白作為blogger的想法．那是可以理解的．<br />
<br />
但作為一個傳媒機構，在沒有深入的research情況下便懶深入的談論BLOG的文化，甚至輕率地將BLOG定義為網上日記．給我的感覺是忽略了作為傳媒應有的查証精神．尤其是找一個沒有寫BLOG的人來分析，探討BLOG的文化．情況就如我那位朋友般只用主觀的看法而沒有客觀的討論．縱使節目有提及”父母應多看子女的BLOG”從而帶出一點點所謂客觀的建議，是否就能把主觀的意見變成客觀的討論？<br />
<br />
如果要為BLOG的形式作一個譬喻，我覺得BLOG好像報紙副刊內的專欄般．大家都在自己的地盤發表文章，寫的內容大家各異，有生活感受，有愛情看法，有時事，電影，音樂評論，有所見所聞．．．各形各色，因人而異．偶爾有甚麼hot topic，大家湊熱鬧寫寫文討論一番，時而表態同意，時而口誅筆伐．也沒甚麼大傷害，反正都是寫自己的看法，感受而已．<br />
<br />
當然，專欄作家寫的文章是單向的．雖然會有讀者寫信給專欄作家，但與BLOG可以回應的分別，BLOG其實是一個雙向的媒體，互動更是其一個極大的優點．<br />
<br />
雖然專欄作家寫的字”字字皆錢”，但作為blogger 的我（我們  ），沒有金錢的考量下可以隨心所欲表達感受，與專欄作家當然是有分別的．（至於如何將BLOG成為一項商業的媒體，以及用BLOG成名致富的事件等等，我不太理解．至少現在對我來說，那是後話）<br />
<br />
話說回來，事情發生以後，我有問過自己寫BLOG的原因是甚麼．不是貪好玩貪過癮追趕潮流（在我身邊也沒有朋友寫BLOG），而是基於想”分享”的緣故．<br />
<br />
我把想說所想的寫出來，不管是認識我與否，也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感受．是生活鎖碎也好，是時事討論也好，總之就是把想法跟大家分享，從而得到思想的亙動，不單單是日記般簡單，而是分享我的感受的media，platform．<br />
<br />
Blogging資歷尚淺，不敢妄下定論BLOG是甚麼，不過至少對我來說，BLOG IS SHARE．<br />
<br />
<br />
<br />
相關討論：<br />
Alex：<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4/blog.html">新增點：Blog熱潮 </a><br />
小踢：<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4/30/511">Blog文化？主流媒體的食古不化！</a><br />
小踢：<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5/01/515">BLOG＞網上日記 </a><br />
小踢：<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5/01/514">可能是第一本於香港出版，以BLOG為題的書藉</a><br />
五郎： <a href="http://mrfive.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html">也來湊熱鬧　談"網上日記"</a><br />
香港仔公國：<a href="http://blog.age.com.hk/archives/216">被誤解的Blog文化</a><br />
瘋腿：<a href="http://crazylegz.blogspot.com/2005/04/blog.html">新增點：Blog熱潮</a><br />
無塵工作室：<a href="http://richeyxx.blogspot.com/2005/04/frankly-mam-i-dont-give-damn.html">Frankly mam, I don't give it a damn</a><br />
Stannum：<a href="http://www.neterrain.com/cosine_inn/2005/04/post_13.html">這裡不是日記</a><br />
Florence：<a href="http://florencelai.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html">從網上日記到博客力量</a><br />
STACKEY：<a href="http://blog.stackey.com/?p=23">How Would You Define Blog?? 2</a><br />
<br />
<br />
Tag：<a href="http://technorati.com/tag/hk_blog_discuss" rel="tag">hk_blog_discuss</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0363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103633.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Mon, 02 May 2005 00:13:5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純屬愚見】是誰打擊誰?&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看五郎寫文有關電影業及BT，也來湊湊興胡說八道一番．

自己雖然不是電影狂熱份子，但是也有閒時喜歡上電影院和看ＶＣＤ的習慣．對於近年電影業陷於”低潮”，並把”低潮”完全歸咎於ＢＴ，真的不敢苛同．

首先是，現在電影業的人，有幾多是察覺到自己的製作不濟．製造出來的作品是粗製濫造的呢？

在我自己來說，如果那些片是能吸引我購票入場，無論BT 有無得 DOWNLOAD，我也會一樣會入場觀看．（或之後買正版VCD，反正都貴不了多少）

有聽用開BT的朋友說過，他們會用BT DOWNLOAD新片後會先試看（因為通常音色不佳／簡體字幕／斜版），覺得好看便會入場．

其實很多時香港人不是消費不起，而且大家都學精了，要保證消費得物有所值．問題是：現在的電影，誰能保證？好端端的一套情節緊湊，內容新穎的”無間道”，就是因為票房好而有2及3 的出現．而這，就是所謂電影－創意工業．（坦白說，我沒有看”無間道”2 & 3，無論電影還是BT）

早前跟朋友說起電影，大家都表示不願看港產片．原因：千篇一律及COPYCAT的劇情，看西片也有啦！西片，起碼有特技有景看．

雖然說作為商業電影，少不免都需要商業元素來保證票房收入，亦因此限制了電影的創作．不過，香港人不是單單只看商業電影，”假如愛有天意”，”在世界中心呼喚愛”及”藉著雨點說愛你”大收旺場，正正說明了商業電影不是香港人唯一選擇．（令我想起”真心話”，一套很好看但被忽略的港產片）

如果電影的質素一直維持下去，那陷於”低潮”的原因是甚麼？

是誰打擊誰？



延伸閱讀：
五郎：香港電影業打擊BT 
GAMEBOY: 【血戰BT !?】自作自受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看<a href="http://mrfive.blogspot.com/2005/04/bt.html">五郎</a>寫文有關電影業及BT，也來湊湊興胡說八道一番．<br />
<br />
自己雖然不是電影狂熱份子，但是也有閒時喜歡上電影院和看ＶＣＤ的習慣．對於近年電影業陷於”低潮”，並把”低潮”完全歸咎於ＢＴ，真的不敢苛同．<br />
<br />
首先是，現在電影業的人，有幾多是察覺到自己的製作不濟．製造出來的作品是粗製濫造的呢？<br />
<br />
在我自己來說，如果那些片是能吸引我購票入場，無論BT 有無得 DOWNLOAD，我也會一樣會入場觀看．（或之後買正版VCD，反正都貴不了多少）<br />
<br />
有聽用開BT的朋友說過，他們會用BT DOWNLOAD新片後會先試看（因為通常音色不佳／簡體字幕／斜版），覺得好看便會入場．<br />
<br />
其實很多時香港人不是消費不起，而且大家都學精了，要保證消費得物有所值．問題是：現在的電影，誰能保證？好端端的一套情節緊湊，內容新穎的”無間道”，就是因為票房好而有2及3 的出現．而這，就是所謂電影－創意工業．（坦白說，我沒有看”無間道”2 & 3，無論電影還是BT）<br />
<br />
早前跟朋友說起電影，大家都表示不願看港產片．原因：千篇一律及COPYCAT的劇情，看西片也有啦！西片，起碼有特技有景看．<br />
<br />
雖然說作為商業電影，少不免都需要商業元素來保證票房收入，亦因此限制了電影的創作．不過，香港人不是單單只看商業電影，”假如愛有天意”，”在世界中心呼喚愛”及”藉著雨點說愛你”大收旺場，正正說明了商業電影不是香港人唯一選擇．（令我想起”真心話”，一套很好看但被忽略的港產片）<br />
<br />
如果電影的質素一直維持下去，那陷於”低潮”的原因是甚麼？<br />
<br />
是誰打擊誰？<br />
<br />
<br />
<br />
延伸閱讀：<br />
<a href="http://mrfive.blogspot.com/2005/04/bt.html">五郎：香港電影業打擊BT </a><br />
<a href="http://1522201.blogspot.com/2005/04/bt.html">GAMEBOY: 【血戰BT !?】自作自受</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9792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97927.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Thu, 28 Apr 2005 13:24:3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lt;b&gt;香港體壇誰在意？&lt;/b&gt;</title>
	<description><![CDATA[
			星期天（４月１７日）東方日報的報導：南華再挫永倫冧莊 衛冕 冠 軍 南 華 憑 著 內 外 兼 備 的 發 揮 及 出 色 的 防 守 ， 昨 晚 在 全 場 爆 滿 的 九 伊 舉 行 的 高 級 組 銀 牌 籃 球 賽 中 ， 以 七 十 七 比 六 十 四 再 挫 永 倫 ， 成 功 衛冕 冠 軍 ， 其 中 譚 偉 洋 個 人 奪 得 廿 二 分 及 十 三 個 籃 板 的 「 雙 雙 」 統 計 ， 而 李 偉 倫 亦 有 廿 一 分 進 帳 ， 表 現 非 常 搶 鏡 。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size="2">星期天（４月１７日）東方日報的報導：</font></p><table width="100%"><tbody><tr><td><b><font size="2">南華再挫永倫冧莊<!--/title--></font></b></td><td valign="top" align="right"><font class="subject" size="2"><b> </b></font></td></tr></tbody></table><table width="100%" border="0"><tbody><tr><td valign="top"><p><font size="2">衛冕 冠 軍 南 華 憑 著 內 外 兼 備 的 發 揮 及 出 色 的 防 守 ， 昨 晚 在 全 場 爆 滿 的 九 伊 舉 行 的 高 級 組 銀 牌 籃 球 賽 中 ， 以 七 十 七 比 六 十 四 再 挫 永 倫 ， 成 功 衛冕 冠 軍 ， 其 中 譚 偉 洋 個 人 奪 得 廿 二 分 及 十 三 個 籃 板 的 「 雙 雙 」 統 計 ， 而 李 偉 倫 亦 有 廿 一 分 進 帳 ， 表 現 非 常 搶 鏡 。 </font></p></td></tr></tbody></table>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5692.html">(繼續閱讀...)</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5692.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sputnikworld/archives/85692.html</guid>
	<category>純屬愚見</category>
	<pubDate>Wed, 20 Apr 2005 22:28:53 +08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