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2,2009
日記
昨晚把日記本拿了出來,又開始寫寫寫。
其實很久都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了,只偶爾有一兩件重要的事就記下來。但醫師已經說了很久,我應該要寫日記。
想想,自從跟 ex 分手了後,已經不想再把一些不開心的事在日記裡,所以就沒有再寫。
自從用了花藥,醫師說我總是把感受放了在心,應該寫寫日記抒發出來。但我沒有,覺得偶爾寫blog抒發就好。直至上星期開不了聲。
上星期某天病了,完全說不了話,於是發了通e貓給醫師。醫師知道情況以後,回覆了藥方又要我做寫作治療。找一張紙把所有感受,想說的話都寫在紙上。寫完一大張白紙以後,當晚聲就開了,還可以聲沙沙的跟VP晚飯。
昨天見了小巫,短短個多小時說了很多話,但回家時覺得感受仍有鬱在內,於是拿了很久以前買的日記本,又寫了起來。
一邊寫一邊哭。才知道寫日記不是要記住甚麼,而是把感受用最真最清楚的方式發洩出來。
好好的發洩以後,讓難過的都過去,就會好。
p.s. 日記本是幾年前sistyr moon 減價時買的。現在想想,我竟然買了 Emily 來作日記。想起了阿蛇的說話,其實不無道理。即如小巫說,我選擇了這個老師,其實都因為authority。幾天前好姊妹送了一本快樂的可樂給我。寫滿了 Emily 以後,就用可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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