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6,2005
【純屬愚見】CASE HUNT
平日玩得photo hunt 多,今次不如玩case hunt:
(註:不同只有一個)
情況一:
~阿偷去超市逛,見到好味嘅零食,跟手錢都冇比,袋落袋度拎走
~阿撻上網睇野,見到好嘅正嘅文章,跟手問都唔問copy & paste係自己個”空地”度
情況二:
~阿偷將佢係超市”拎”嘅好味零食派俾街坊,是謂分享;其他人有份食完讚阿偷,阿偷仲沾沾自喜
~阿撻copy & paste佢target既文章係佢”空地”度比其他人睇,是謂分享;其他人睇完讚阿撻,阿撻仲沾沾自喜
情況三:
~阿偷比超市發現佢冇比錢”拎”零食走,超市提出指責,阿偷辯解:放得係貨架度預左比人”拎”架啦!
~阿撻比原作者發現佢抄野冇引錄,原作者提出指責,阿撻辯解:post 得出黎預左比人copy 架啦!
情況四:
~人証物証俱在,阿偷於是承認自己冇比錢”拎”零食走.不過,佢唔認罪.
~人証物証俱在,阿撻於是承認自己抄野冇引錄.不過,佢唔道歉.
情況五:
~事件發生,阿偷承認錯誤,不過阿偷啲朋友仲去同其他顧客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會比錢”,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味嘅零食,拎起佢,放係自己個袋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超市(或其他超市)四圍鬧人家”臭四”
~事件發生,阿撻承認錯誤,不過阿撻啲朋友仲去同其他讀者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無抄人野”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既文章,得意既圖,save 起佢,放係自己胸皮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網誌(或其他網誌)四圍鬧人家”臭四”
以上情況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可悲.
係!我喺單單打打,做得出怕甚麼比人單打?
另,TRACKBACK 番自己係Regina嘅comment先:
凡指寫BLOG的人,都可稱為BLOGGER.不是只針對用BLOGGER寫BLOG的人.
分別也不過是BLOG SERVICE PROVIDER不同罷了(BLOGGER,HOMPY,YAM/ROODO,XANGA,etc)
大家基本上都是BLOGGER.閣下如要為自己劃小圈子,我也無話可說.
延伸閱讀:
小踢: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Fred @獨立媒體: *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抄 Blog 事件
大雄網站 :又不是交功課……
Dear Life:重要公告
Willsin:Round Up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一)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二)
Regina:HOMPY Member抄文事件
MK 的記事簿:分享和抄襲
老鼠求生記:Plagiarism
豬欄: [豬篇的話] 抄襲與引用
(註:不同只有一個)
情況一:
~阿偷去超市逛,見到好味嘅零食,跟手錢都冇比,袋落袋度拎走
~阿撻上網睇野,見到好嘅正嘅文章,跟手問都唔問copy & paste係自己個”空地”度
情況二:
~阿偷將佢係超市”拎”嘅好味零食派俾街坊,是謂分享;其他人有份食完讚阿偷,阿偷仲沾沾自喜
~阿撻copy & paste佢target既文章係佢”空地”度比其他人睇,是謂分享;其他人睇完讚阿撻,阿撻仲沾沾自喜
情況三:
~阿偷比超市發現佢冇比錢”拎”零食走,超市提出指責,阿偷辯解:放得係貨架度預左比人”拎”架啦!
~阿撻比原作者發現佢抄野冇引錄,原作者提出指責,阿撻辯解:post 得出黎預左比人copy 架啦!
情況四:
~人証物証俱在,阿偷於是承認自己冇比錢”拎”零食走.不過,佢唔認罪.
~人証物証俱在,阿撻於是承認自己抄野冇引錄.不過,佢唔道歉.
情況五:
~事件發生,阿偷承認錯誤,不過阿偷啲朋友仲去同其他顧客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會比錢”,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味嘅零食,拎起佢,放係自己個袋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超市(或其他超市)四圍鬧人家”臭四”
~事件發生,阿撻承認錯誤,不過阿撻啲朋友仲去同其他讀者講:
”由頭到尾都冇講過我無抄人野”
”咁係唔係有時見到好既文章,得意既圖,save 起佢,放係自己胸皮都要比人大興問罪呢”
甚至去原訴網誌(或其他網誌)四圍鬧人家”臭四”
以上情況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可悲.
係!我喺單單打打,做得出怕甚麼比人單打?
另,TRACKBACK 番自己係Regina嘅comment先:
凡指寫BLOG的人,都可稱為BLOGGER.不是只針對用BLOGGER寫BLOG的人.
分別也不過是BLOG SERVICE PROVIDER不同罷了(BLOGGER,HOMPY,YAM/ROODO,XANGA,etc)
大家基本上都是BLOGGER.閣下如要為自己劃小圈子,我也無話可說.
延伸閱讀:
小踢: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Fred @獨立媒體: *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抄 Blog 事件
大雄網站 :又不是交功課……
Dear Life:重要公告
Willsin:Round Up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一)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二)
Regina:HOMPY Member抄文事件
MK 的記事簿:分享和抄襲
老鼠求生記:Plagiarism
豬欄: [豬篇的話] 抄襲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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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火力十足!猛!
都係尼句:希望觀念如此歪曲的只是少數人。
都係尼句:希望觀念如此歪曲的只是少數人。
Posted by Regina
at May 26,2005 03:12
我只找到一個不同啊~
人名不同
人名不同
Posted by mk
at May 26,2005 03:20
MK,忘了標明只有一項不同.謝提醒!
同時,經已後補回了!
同時,經已後補回了!
Posted by sputnik
at May 26,2005 09:20
好似有誇張左D,超市偷o野係犯法,要坐監,
偷文可能都係犯法,但仲未聽過有人因偷文坐監。
另外,佢會唔會可能從心底裡唔覺得自己係"偷"呢
偷文可能都係犯法,但仲未聽過有人因偷文坐監。
另外,佢會唔會可能從心底裡唔覺得自己係"偷"呢
Posted by XexeX
at May 26,2005 11:31
XexeX, 好耐冇見!
看到有肆事者匿名在受害者及評論者的BLOG裡惡意留言,甚覺憤恨,是以有呢篇BLOG出現.(查實我準備緊考試架!)
寫這篇文的目的,旨在提出事情發展及當局者的態度.
結果(有沒有人坐監),反而是其次.
目的,都只是針對事件而不是針對人.
另,我一直覺得,如果覺得自己沒錯,不需要做甚麼彌補工作.既然人家大聲疾呼自己沒錯,何不大家提出証據支持自己的論點?如果一邊說自己沒錯一邊刪掉証物,給我的感覺,比較像"心虛". 不過,"佢會唔會可能從心底裡唔覺得自己係"偷"呢?"呢點,真係要佢自己先知啦!
作為旁人/議論者的我,比較看重外在客觀情形多啲^_^!
看到有肆事者匿名在受害者及評論者的BLOG裡惡意留言,甚覺憤恨,是以有呢篇BLOG出現.(查實我準備緊考試架!)
寫這篇文的目的,旨在提出事情發展及當局者的態度.
結果(有沒有人坐監),反而是其次.
目的,都只是針對事件而不是針對人.
另,我一直覺得,如果覺得自己沒錯,不需要做甚麼彌補工作.既然人家大聲疾呼自己沒錯,何不大家提出証據支持自己的論點?如果一邊說自己沒錯一邊刪掉証物,給我的感覺,比較像"心虛". 不過,"佢會唔會可能從心底裡唔覺得自己係"偷"呢?"呢點,真係要佢自己先知啦!
作為旁人/議論者的我,比較看重外在客觀情形多啲^_^!
Posted by sputnik
at May 26,2005 13:28
spitnik,真係好耐冇見,因為近排心煩,又搵唔倒靜心,所以收埋左自己一陣
正所謂亂世必有妖孽(講笑),人地鍾意添諗未由佢o羅
正所謂亂世必有妖孽(講笑),人地鍾意添諗未由佢o羅
Posted by XexeX
at May 27,2005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