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5日

性侵犯緩刑 法官:他對科技貢獻很大

黃姓工程師在一家人造衛星研究機構工作,懷疑同公司女友劈腿,經常辱罵、跟蹤。女友受不了提分手,黃男竟兩度性侵女友,還限制行動;但承審法官認為,被告在公司屢獲獎勵,對「台灣科技有相當大的貢獻」,十四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二年徒刑,緩刑五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對於這則新聞,中研院高級主管表示,

他從來不知道研究做得好還有這種特權,相信有了這個判決之後,想投身於研究的有志青年應該會變多,不過以後,為了女性朋友的安全,入夜之後還是少在研究機構附近出入比較妥當。

(老編:這個法官分明就是想把台灣變成宅男的天堂。)

Posted by subing at 樂多Roodo! │11:54 │回應(4)引用(0)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司法, 法官, 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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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此判決,令人想不透與無法接受
王剩人應該主動調查
Posted by Vincent Lin at 2009年04月15日 12:28
這個就是"我父親功在黨國,強姦一個女人算什麼"的高科技版本。
Posted by FAN at 2009年04月16日 00:46
老編:這個法官分明就是想把台灣變成宅男的天堂

所以宅男都會性侵????

還有這判決看的到嗎?
沒看全文不要輕易下判斷

小編:請注意版規,ID不要超過六個字,另外宅男都會性侵是你說的吧!老編的意思是說這位法官給了喜歡搞科技的宅男們別的地方沒有的side benefit.

最後,懷疑報導真假是對的態度,覺得應該查證你就去查證,如果判決不是這樣歡迎回來告訴大家,但是不要看到你不喜歡的批評就用「不一定是真的所以不准評論」這種廉價邏輯。照你的邏輯全世界都不要有評論了。
Posted by 58.115.25.78 at 2009年04月16日 06:04
Posted by RL at 2009年04月16日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