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8,2008

轉貼-早期破水

參考資料
吳伯瑜醫師

如果是很早期的羊水破裂,通常併發症會很多,胎兒的預後也會不太好,原因可能是感染、胚胎不正常、子宮構造異常、子宮頸閉鎖不全、免疫因素等等,不過有很多都是找不到原因的,小的破水有可能自己癒合,但是如果明顯的破水,問題就

比較大了,可能發生的狀況包括感染、羊水過少、胎兒壓迫症狀、胎兒生長遲滯、出生時呼吸窘迫、甚至胎兒死亡等等,目前妳應該要請醫師持續追蹤羊水量的變化,並且注意感染的徵兆,例如發燒、畏寒等等,有的醫師會用羊膜穿刺注入羊水,但是效果常常不好,後遺症也很多,其實如果像妳所說在16週就確定破水,除非是很小的,或是高位的破水,而且之後有慢慢癒合,羊水不再流出,要不然存活的機會是非常低的,有的醫師在衡量後也有可能考慮引產終止妊娠,這些都要看妳實際的狀況再決定處理方式。

所謂早期破水就是指妊娠20至24週以後,胎膜在真正進入產程前就自然破裂的意思。早期破水的發生率佔所有生產的6.3到18.9%(1),而佔所有早產病例的20%。早期破水本身是無害的,但隨之而起的早產,子宮內感染卻是危險的。早期破水的處理常因觀點不盡相同而時有爭議,尤其以發生在妊娠32週至36週間為甚,此時產科醫生須先斟酌實際情況作一明智的選擇,以期達到母子均安的目的。

Mac Lablan(3)認為胎膜具有伸展力(韌性),足以承受子宮的收縮(可忍受393mmHg的壓力),在正常情況下羊膜又比絨毛膜更具韌性,而且不會受孕婦年紀,胎次及懷孕週數的影響。但由於上行性感染而引起的炎症反應,使得胎膜薄弱而易於破裂是最重要的因素,其他會造成早期破水的因素尚有;子宮頸閉鎖不全,羊水過多,陰道外傷,胎位不正,多胎等。

胎膜自然破裂後,妊娠足月者80%在破水後24小時內發生自然的陣痛而90%於48小時內出生。未足月之妊娠只有50%在破水後24小時內產出陣痛,10%的潛伏期間超過2週。
破水至開始真正陣痛的期間稱為潛在期(Latent period)。一般妊娠週數愈短潛在期愈長,胎兒的周產死亡率與母親的罹病率愈高。潛在期超過24小時後由於自陰道上行感染而致子宮內發炎,使周產死亡率上升,一般是妊娠週數愈少抵抗力愈低
;所以妊娠大於36週,潛在期超過12至18小時後,子宮內感染率才直線上升,而小於36週者,在破水後6小時,即馬上直線上升。另外,在Gunn(9)的報告中顯示;潛在期的長短,影響死亡率甚大,不足月的早產兒若潛在期小於24小時,死亡率才10.2%,若超過24小時則高達22.5%。足月生產的嬰兒(體重大於2500gm),潛在期小於24小時,死亡率只有0.5%,若超過24小時則達2.0%。據Bryans(4)的統計,在破水後24小時內,6.4%會有臨床感染的徵候,超過24小時,約有30%會有明顯的感染,最常見的細菌如厭氣性或需氣性鏈球菌,大腸桿菌,白色葡萄球菌及厭氣性葡萄球菌。

早產的問題比感染更嚴重。目前周產死亡率雖比從前減少,但仍然高,而最顯著的死因是早產。早產發生率約佔生產時8%但卻囊括了75%的周產死亡率,主要的原因是早產兒肺部不成熟,缺少Surfactant以致不能減低肺泡內表面張力,導致肺泡塌癟(collapse)增加呼吸的負荷,影響內氣體交換而形成呼吸窘迫綜合病徵(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簡稱RDS)。另一個死因是早產兒的肝臟不成熟,引起高膽紅素症(Hyperbilirubinemia)。

總之早期破水之危險性,不在其本身,而在於其隨後發生的兩個問題,感染(羊膜絨毛膜炎,休克及死亡)及早產(肺不成熟時,呼吸窘迫症而死於96小時之內),所以醫生明智的判斷,衡量及選擇乃是最重要的一環,也是最不可忽視的關鍵。


Posted by sonique at 樂多Roodo! │10:28 │回應(0)引用(0)想抹掉又捨不得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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