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0,2007
【小金人擂台賽Day30】最終回─我的志願
( 雖然這個主題類似Day27的我的夢幻工作,又好像Day19的黑色幽默─我的墓誌銘的延申,也符合想結婚的人Day17你心目中理想對象的10個條件的內容,當然也好似Day16變形題─你想成為哪一個卡通/漫畫人物? 如果參賽者正好想當個有個性的虛擬人物之類的,想當發明家的朋友們Day10生活中最偉大的發明的內容也可以成為今天網誌的內容 ...等,總知這題目的重覆性可以拿之前的任何一篇來改寫... )

我的志願是挑戰"不可能的任務"...當所謂的救世主...而最近也正好完成了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任務完成後該是領取獎勵的時刻,"wii"... 好啦!好啦!不開玩笑....其實不好笑,奇森很認真。
之前奇森提過小時候想當設計師的宏願,長大又如願的作了自己喜歡的工作,老實說很幸福。只是人必竟是容易不滿足想追求更高更遠的理想,志願,其實是會改變的。不考慮生活( 其實現在的生活已經在不考慮生活當中,因為正創業 ),打算過著"藝術家的生活"作"實驗性的人性互動藝術",幫助那些有才華的設計或藝術找另一片天,前提是工作室開始賺錢以後...收入事業穩定後便要開始流浪各國的藝術生活,也許那時候會考慮結婚或養小孩,那樣的生活或許才適合"養小孩",現在只想照顧好親愛的五隻貓小孩。( 奇森現在是soho / 甦活族有很多時間照顧貓小孩 )
志願有沒有變大不知道,年齡有變大倒是真的,從設計師到藝術家有變大嗎?其實我也蠻狐疑的...必竟奇森體會過把理想拿來當工作的經驗,有的時候還蠻痛苦的。所以並不想把自己喜歡的畫畫拿來當專職,也不想把養寵物貓咪拿來當工作,近年來的志願是"賺大錢"會不會很俗氣呢?奇森只想"安靜的作自己想作的事"...這個或許也可以當志願。很矛盾對吧!
小時候其實寫的志願是當『服裝設計師』,也就是走"時尚業"。長大因為特質所以走了廣告業,經過一番焠鍊跟洗腦儀式後想過30歲要當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寫部落格的時候想著有沒有可能靠著寫"部落格"賺錢,夢想"開各有格調的咖啡店終老",在還沒自己開之前,先替奇森老媽開了一家『 客廳 』裡面有賣好喝的手工咖啡,而我的人生持續所謂的冒險,還好自己還蠻有挑戰"不可能的任務"的冒險精神...
最後我希望照片中的這些人都可以保持這個笑容在每一天。

其實有好多志願,我把志願全寫在文章的"x"符號中了,感謝收看壓!
祝福大家穿T恤愉快。=)明年有緣再見。

不好意思呀,為了要作個完整的Ending,奇森也是用了老梗.................
引用URL
一整個很歡樂的地方 elan最後一天才發現 ><
慚愧... anyway 畢業快樂 哈哈
TO elan:
最後一天一定要歡樂一下的!同樂會嘛,開心就好。
話說奇森現在才發現你的版,,,更愧疚><
To 灰媽媽:
先將你的部落格加入這次比賽的好友連結了,這樣可以得到四個笑容嗎?=)
看到你那滿滿的,排排站的各個笑容,
就覺得令人覺得很感動,
我也希望身邊的人都有這種笑容,
也祝他們都一直笑著,到老.....
To 小米:
嗯嗯,這是我的初衷 =)
作文化創意產業再回收工作
To 昆羅爾:
這讓我想到歐洲電影裡穿著圍兜兜帶著圓匡眼鏡的老頭。
好多人都說想當老師,其實若不考慮種族最想當最受疼愛的波斯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