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2009

也許女人一開始就清楚,愛情不過是自己精心編造的神話:《愛情沒那麼美好》

第一眼看到這本書包裝的時候,我懷疑它是否值得250元這個標價。當然用市場價格來衡量一件「藝術品」是噁心了一點,尤其「首批精裝版」。但翻開內頁編排的時候,我很肯定出版商並沒有打算把它當作一本「書」來賣,而是定位為用來炫耀品味的奢侈品。

 

不得不配服布希姬.紀侯(Brigitte Giraud)的文字功力,乍讀之下是令人屏息的精準,但揉揉胸口之後發現自己還大致喘得過氣來。詩句般的斷句風格像是加水稀釋的聶魯達,或是大賣場裡叫賣的羅蘭巴特。手術刀般的殘忍,但頗具娛樂性。

 

我並不覺得作者是站在什麼樣的高度上在審視愛情。她只是作了許多女人忘了的一件事:「誠實」。女人努力要從男人身上驗證「什麼是愛情?」,把所有蛛絲馬跡剪貼進神喻般的啟示。她們膜拜愛情,同時她們根本質疑,不完美的自己怎麼配擁有完美的愛情。她們給男人機會證明愛情,只是因為她們相信愛情不可能被證「實」。


如果愛情應當完美,那麼最後可資證明的,只有死人才配擁有愛情。關於愛情已死的寓言,就是那些簡單。獨有愛情預先死去,才得以如鬼魅般飄浮糾纏在日常瑣事的背影裡。男人一開始就知道的事實,女人卻要花一輩子時間來領悟。


妳不知道你們怎麼走到這種地步,但妳不愛他了,妳想確認,百分之百地確定,但是妳懷疑。事實上,妳愛他也不愛他,妳得決定,這下又變得惱人。妳想妳是愛他 的,但是無法忍受他穿著浴袍走過客廳,任頭髮濕漉漉地貼在後腦勺坐在電視機前。他,妳大概是愛的,不過妳因為日復一日面對相同的場景而惱火……

 

……而今天,妳怎麼運用這些時間?妳把它趕盡殺絕。妳評估、比較、解釋。妳把妳的時間分成不同的價值等級,妳千載難逢的男人變成妳的實驗品,妳考驗他,強迫他 循規蹈矩,符合妳的期待,妳指定他的位置,指派給他角色,妳不准他踰越雷池一步。妳把他當成妳全權使用的物品,妳對他頤指氣使,妳控制他的行為、他的想 法、他的意願。妳想教育他並再教育他。妳不再愛他,妳掏空他,消耗他,在妳的面前,他顯得一無是處而且疲憊不堪。於是,那個被妳榨乾的空貝殼,妳再也不喜 歡它,我們能愛空貝殼?我們能愛不會反抗的男人?

是否從第一天就開始了?謀殺你們的其實是妳?有人說(一段感情的)結束總在開始裡。所以是誰的錯?是吞噬別人的一方?還是任由自己被吞噬的一方?

(摘自書中第一篇故事:結束)

 


110頁的詩句般精簡的文字背後,安排近40頁的名作家們的導讀,絕對是倒盡胃口的搭配。很不幸的,出版商以為在漢堡裡多夾一塊牛肉,就叫「超值」全餐。但這本書不是雙層牛肉堡,比較像是耐嚼的口香糖。不適合一口塞太多顆進嘴裡,超載的香料味只會刺激得你頭昏腦漲。

 

如果它是一本小巧的口袋書,可以讓你在擁塞的捷運車箱,消磨地咀嚼到沒有味道。妳會感謝,僅管愛情不完美,至少還有這些附在耳朵旁的小祕密。

 

可惜出版商毀了本書三分之二,這本書沒那麼美好。

(封面照片取自博客來書店,又沒和出版書或博客來拿錢,所以就不附連結了,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google)



Posted by solibizi at 樂多Roodo! │01:54 │回應(4)引用(0)閒來兼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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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本書讀起來有點累的樣子。
歐巴桑越老越不耐煩,
不太喜歡會殺死腦細胞的造句法。

啊,原來我談書時順便附上連結,
會讓人誤以為我向出版社拿錢喔?
冤枉啊!

下次一定要特別小心避嫌,
太好心可能被誤認為有暗盤交易,
不過我沒那麼大咖,
沒人稀罕和我交易啦,
自己想太多了^_^
Posted by lindyeh(馬賽克女郎) at April 7,2009 19:18

我閱讀上頗有自虐的習慣,這本書對我來說口味還不夠重呢! :D

嗯,正確的做法,是附上圖片來源連結並說明和廠商的合作關係。

這次我是偷懶才找理由不附連結的啦!
Posted by solibizi at April 11,2009 10:20

愛情的發生=本身下意識的癡心瘋病又犯了+燈光美、氣氛佳?
若這個恆等式是成立的,看來看去,對方是誰好像一點都不重要!說到底,愛情只是一場自己跟自己演的獨腳戲~我們只是在跟自己所假想出來的對像吃飯、看電影、散步、閒聊、嬉鬧罷了!但若愛情一開始就用太理性的意識去詮釋,就會失去過程的新鮮與美好啦!
Posted by Weven at April 15,2009 18:07

我想說的是:其實陷在愛情中的女人,比男人更理性。

也許女人比男人更早洞察到這個世界並不完全的事實,所以她們更忙著為自己編織謊言。
Posted by 簑犁 at April 18,2009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