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0,2008
為什麼沒有人提到農業保險與農產品期貨
每次看到新聞上出現農災的消息,還是稍微注意一下。但新聞不外乎是某某官員又下鄉視察、農民憤怒哭訴、然後承諾「專案補助」之類的一套戲碼上演,這一次也不例外。
賴幸媛在2005/09/08發行的《新台灣新聞周刊》中的〈農業保險不能再拖了〉曾經點出重點:
世界各國更是早在二十世紀初(法國一九○○年、日本一九二九年)就立法實施農業保險。美國也在一九九四年立法整合了原有的四大險種,將所有農作物生產者納 入保險,並取消政府的救濟措施,而以保險來保障農民,免於天災與市場行情波動,造成收入的不穩定。台灣農政單位遲遲不願推動農業保險的道理何在?無非是傳統父權心態作祟,希望繼續維持政府對農民「施恩」的上下關係,使得農民必須維持對政府「恭敬效忠」,才能獲得恩惠與保障。長期以來政府用社會福利及救濟, 進行對農民的社會控制,這也就是農民難以擺脫地方派系控制的真正苦衷!
我等於是挖了3年前的舊聞出來說了。這3年來,我們進步了什麼? 新政府上台了,看來同樣的思維還是繼續下去。
問題應該不是出在於某些高官想不到、或者技術太困難了做不到,而是某種政治利益分贓的結構沒有人敢打破。民進黨執政8年了,仍對農漁會這隻怪獸必恭必敬,更何況是一手把它們養大的國民黨。
關於農產品期貨的討論,杜宇在2007/11/08的《中國時報》就曾經發表過〈用資訊化和保險制改革農業〉一文了。我自己摘錄重點:
避免落入經濟學裡所謂的「蛛網理論」困局,就必須要讓農民能有充分的資訊來源,讓他做出理性的預期,所承受的風險自然較盲目種植者低。
至於杜宇文中談到結合中國農產品期貨市場之運作,我不表認同(以後專文再論)。
我補充一點,我自己覺得農產品期貨化的優點:農民可以事先預期3個月後、甚至是1年期以上的農產品價格,在農民預計投入生產計劃前,他可以藉由期貨價格預先掌握到市場預估的價格變動。甚至,他可以在生產初期(通常農民之所以願意投入生產計劃,也是因為期貨價格較高),預先賣出部分期貨部位,攤平收獲期價格變動所帶來的損失。農民是生產者,也相當於股市中的公司派,在資訊公開化的市場上,農民在銷售過程中受到剝削的機會也相對減少。另一優點是期貨價格,也提供了農業保險理賠時的精確估價標準。
來看看目前的農業保險進行的怎麼樣了:
國民黨以修正農會法3條條文讓農會具有「保險公司」賣人壽保險及產物保險保單的功能,修法過程不但粗糙,顯示其一黨獨大後,更加無視各項法律競合問題與可 能衍生的弊端;觀諸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之「農會法」,與現行農業發展條例第五十八條應「制定農業保險法」並不相同,也與目前政府已進行的「乳牛死亡保 險」、「豬隻運輸死亡保險」、「豬隻死亡保險」等農業保險業務大相逕庭,國民黨讓農會像保險公司大賣保單,實在荒謬。
引自《2008/05/16 16:20:40民進黨電子報》〈國民黨力保農會〉一文
我沒有農業的背景,也沒有金融保險的背景, 只是拋磚引玉,希望有更多專業的朋友共同參與討論這個議題。其它許多像我一樣,沒有任何相關專業背景的朋友們,也邀請你們來共同關注這個議題。
最近的新聞:
延伸閱讀:
〈農業保險不能再拖了〉:《新台灣新聞周刊》2005/09/08 賴幸媛
〈用資訊化和保險制改革農業〉:《中國時報》2007/11/08 杜宇 (連結:苦勞網)
〈國民黨力保農會〉:《民進黨電子報》2008/05/16 16:20:40
〈推動農產保險 是時候了〉:《中國時報》2007/09/01 李武忠、陳郁蕙 (連結:苦勞工作站)
為安定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促進農業資源之充分利用,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
在農業保險法未制定前,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分區、分類、分期試辦農業保險,由區內經營同類業務之全體農民參加,並得委託農民團體辦理。
農民團體辦理之農業保險,政府應予獎勵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