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1,2006
超時作廢

上了快將近兩個月的班,跟同事用餐聊天時聊到上班超時的話題,
赫然發現自己多餘的累積時數,得在當月找時間休掉,不然一切歸零。
我一直以為可以把時數累計成天,跨到隔月再擇日補休。
因為我在老東家曾有段時間是約聘身分,對於超過的工時,
執行製作人跟我們之間都有一種默契:
只要你的工作進度沒問題,之前累積的時數可在一年內排休。
我一直認為在這個〝三沒〞(沒勞健保、沒三節獎金、沒年終)的公司裡,
若是沒有〝三安慰〞(起薪高、上下班彈性、工時補休)的彌補,
很可能就導向認知不和諧的地步,還談什麼幹事的衝勁咧?
進入新東家簽的是承攬人員契約,勞健保、三節獎金比照正職,
一天工作滿8小時是理想狀態,不過對電視從業人員來說分明是天方夜譚,
超時工作亦是家常便飯,超出的時數自然成了承攬人員的福利,
假如你今天工作滿10小時,多的2小時就可以在隔天晚2小時上班,
或是你想提早2小時下班,甚至也可以把2小時跟其他超時的時數合併成8小時,
在期限內休一天。
當初報到時,人事跟我解釋超時補休的狀況並沒有特別強調要在何時休掉,
以致於我就循著老東家補休的慣例,累積了一堆超班時數,
等待哪天老子心情爽想來個大休,哼!
沒想到這個大休美夢很快在同事的戳破下,落得我魂飛魄散,
同事還安慰的說「沒關係啦!至少你現在的損失還不嚴重…」
「要不然你明天去人事部跑一趟,問你的超時該怎麼解決。」
「找你老板(指經裡)啊~看他會不會〝恩准〞你的補休?」
同事你一言我一句的搞得像母姐會,我實在無法靜下心思考,
飯也吃得離離落落,內心暗暗祈求──超班時數可別化為泡影。
隔天直接跟人事說明原由,想要一個圓滿的答覆。
她說承攬人員是很容易超班,人數眾多下,
自然無法一一核對每個人的補休情況,公司才會要求同仁在當月休完。
以11月為例,共有30天,扣掉週休8天,
剩下22天是上班日,一天工作8小時,所以22 × 8 = 176(總時數)
只要滿176小時,多的時數就要想辦法休掉。
曾經也有同仁反應過,他們累積太多的時數,
礙於手上有案子實在難以排除空檔當月補休,只能莫可奈何的任它作廢。
如果我這麼argue,對其他人公平嗎?
結論,我的超班時數,啵啵啵!像泡泡沒了~
感覺整個世界頓時漆黑,我伸手不見五指的踉踉蹌蹌。
我也不想積點數啊!賣力工作求的是進度on time,
不願耽誤到後續的交辦,為什麼到頭來換的是零點數?
難道認真以對、拼死拼活的甘心加班是自我虐待嗎?
為什麼不去跟經理吵咧?
吵,也得看準時機切入啊!你以為我不想嗎?
人家手頭正忙著新一季的節目規劃,我這麼闖進去,
不就像個小孩子要糖吃的小家子氣嗎?
只能怪自己不察,沒福份兒享用30幾小時的血汗工時,
錯失那些積時累日的超班時數,成了我無法釋懷的痛。
如此的追悼,讓我想起前些日子的埋頭苦幹,是多麼可歌又可惜…
(照片:我的左手上習慣用原子筆記下當天上班的時間,好提醒自己不要那麼愛積點數!原因在於打卡機是用刷的,不像傳統的打在紙卡上,詭異的是它永遠慢了5分鐘,有時候非得看清楚自己的中原標準時間,以免下班打卡時──鐘點未滿,我想公司在設計陷阱上面還蠻用心的!1054是10點54分打卡,2307就是23點07分下班。做這行,自己的時間很不值錢,公司的時間倒是錙銖必較;那天簡直是忙忙忙,錄完一集後,還得再準備隔週要錄的東西,整個人到最後就像手機快沒電那樣〝嗶嗶〞!靠,我這段話可以當另一篇新文了。攝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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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你手的照片
蠻粗的
辛苦是還好,那些浪費的時數我只能暗暗含目屎,心疼哪~
手很粗?!這是誇獎嗎*_____*?(一整個害羞)
可見近拍是會製造錯覺的,我相信你的一定比我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