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9日

被害人vs扁腺炎

  雖然這早就是預料中的事情了,上次的刑事案件開偵查庭時雪的身份還只是告訴人,在此就不多解釋了~展延至今天終於又收到要開庭的傳票了,也許一般人收傳票多多少少會感覺到很不舒服!但雪卻早已經歷過多次這樣的經驗,一攤開傳票看!本件被傳人係『被害人』……


  如果不詳細解釋的話,僅用片段條件!一個男跨女的跨性身份者、刑事案件、被害人!ㄜ~雪不否認……確實會讓人往不堪的方面聯想,喂~這件事情不能那樣子聯想的啦!

  嗯~正經一點!雪從案件的開始就掌握了絕對的證據,當然當初要不要報警~提不提告……這決定權都在我身上,打官司上法院!雪的專職精神就跟著回來了,就好像當初在職場上的工作一樣,一絲一毫都不能又任何的差錯,上次開偵查庭的時候~傳票上面雪的身份還是告訴人,這次開的又是什麼庭呢!?答辯申論庭嗎?……照以往的經驗來看想來應該是!因為雪的身份已經確定轉成被害人了。

  刑事案件通常都無法善了,即使是民事上~告訴人與被告和解了!被告仍然要背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會留下案底!即便是最終以緩刑處分,除非!除非喔……法官太過於同情以『不起訴處分』才有可能沒有紀錄下刑事案底,所以啊~沒事不要去惹事,除非你是天生的壞胚子~那我可就沒話說了。
(此段故意寫來影射那些惡意攻擊我日記的壞胚子!)

  昨天晚上不知怎麼了咽喉右邊的扁條腺開始不舒服,左側的扁條腺到現在仍然都還是沒任何異狀,嚥口水時已經到了相當難受的程度,最近沒外出~而且也沒咳嗽!應該沒什麼機會得到H1N1吧,也不知道得了H1N1是啥感覺~不過現在頭有點暈暈的了,雪媽拿了感冒藥給我,用了荷爾蒙之後……身體還真是虛啊!明明血液的健康指數都相當高,為什麼卻經常會犯感冒呢?…………真是不解啊!!!

  剛剛量了額溫38.3℃,看來是發燒了~血液指數健康似乎也不代表抗病毒指數也跟著增加,月底之前就要開庭了,唉唉~這個月還有好多事呢!還要上長庚抽血,真是個多事之秋啊!哇哈哈哈~亂用成語!

Posted by snowyangel at 樂多Roodo! │20:53 │回應(0)引用(0)雪的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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