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小遊記】其實,可以一直走
旅行最大的樂趣,在於走路
行走的距離和獲得的樂趣成正比
這是我認為的定律,尚未推翻
如果旅途中看到一段長路,通常是數公里以上
那真令人開心
我會開始計畫途中可以聽的歌,想的事情
走一公里的路,邊走邊看邊想邊拍照
大約可以走上一小時,一天下來走個八小時
地圖上的移動距離雖不長,但坐下來休息後
才感覺今天的行程也夠豐富了
其實經常不只走八小時
最高紀錄一天走過十二小時,走了卅公里
因為是在京都的巷弄,風景路人都好看
亂繞胡走也不覺得累
走在林田山的鐵軌上
當年運送木材的火車早已成了展覽品
嗚嗚汽笛聲成了絕響,只能心頭佯裝低鳴
而想像力,才可無限綿延
猜想這條鐵軌應有盡頭,但我想像它無限
那麼,就能一直走下去
沒有盡頭的路,當然可以一直走
看見尾巴的路,還是可以一直走
只要別把尾巴當尾巴,掉個頭又是路的起點
像是孫叔敖遇見的雙頭蛇
千萬別急著一棒把牠打死
放開,讓牠慢慢走過這條路
甲頭往北,乙頭往南
都在各自認為的長路上,一直走著
Posted by smallriversalon at
樂多Roodo!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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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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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這裡我有去過!
是一個人也可以玩的很開心的地方!
可以呆上一個半天!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