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4,2008
免費.收費以及樂捐--談小小活動的收費制度
每次跟出版社合作辦活動,我們經常會被「關切」:「講師費不是由我們來支付嗎?為什麼還要收費呢?」或者「講師不是都答應免費演出了嗎?為什麼還要收費呢?」這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講起。
很久很久以前,小小的活動是完全免費的。活動稿上聲明,只要贊助一杯飲料即可,一杯飲料最便宜是60元,確實蠻多客人就點了冰紅茶,每場活動難免都會出現絕對不點任何飲料的客人,於是,我看見工作夥伴的心開始往下沉,那種思緒大約傾向是:為什麼連這樣一點點的支持,都不願意呢?然而,這些可愛的工作夥伴們畢竟是會替世人找理由的:或許他們真的很窮,或許他們想要把錢省下來買書……等等,各種替讀者找的理由,埋在夥伴心中。
直到有一天,我們有一場活動,擠爆了小小的café區,每個夥伴作飲料作得人仰馬翻,活動賓主盡歡,結束之後,不到五分鐘,這些讀者全部迅速離開,沒有人留下來逛逛書店,也沒有人買走活動的任何一本書(大約他們都已經有了),那一場活動,讓我們印象深刻,除了飲料,我們沒有任何一本書的收入。
很久很久以前,小小的活動是完全免費的。活動稿上聲明,只要贊助一杯飲料即可,一杯飲料最便宜是60元,確實蠻多客人就點了冰紅茶,每場活動難免都會出現絕對不點任何飲料的客人,於是,我看見工作夥伴的心開始往下沉,那種思緒大約傾向是:為什麼連這樣一點點的支持,都不願意呢?然而,這些可愛的工作夥伴們畢竟是會替世人找理由的:或許他們真的很窮,或許他們想要把錢省下來買書……等等,各種替讀者找的理由,埋在夥伴心中。
直到有一天,我們有一場活動,擠爆了小小的café區,每個夥伴作飲料作得人仰馬翻,活動賓主盡歡,結束之後,不到五分鐘,這些讀者全部迅速離開,沒有人留下來逛逛書店,也沒有人買走活動的任何一本書(大約他們都已經有了),那一場活動,讓我們印象深刻,除了飲料,我們沒有任何一本書的收入。
於是,我們頹喪地坐下來思考:哪個環節出錯了?我們有能力像大書店辦一場場免費的藝文活動嗎?這樣免費自由來去的活動,能夠創造作者、讀者與書店之間真正的交流嗎?辦活動,究竟是為了什麼?這個場地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麼?我們是書店,還是咖啡館飲料店?
小小Café區的存在,一開始設定就是為了推廣我們的書而存在的,裡面所賣的任何飲料、輕食,也是為了那些在書店裡晃蕩許久,需要一杯咖啡或者一壺茶的讀者而存在的。這塊小方寸地,並不是為了專門辦活動而存在的,如果我們辦的活動,讀者跟書店之間失去了連結,連多待一秒鐘,都不願意,那麼我們辦再多的活動,有意義嗎?
沒過多久,我們設計了收費制。每場活動收費100~150元不等,每次都回饋一張50元的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的書籍折價卷給參與的讀者,因此,他們參與活動的消費,都可以現抵100元回去。這個辦法,效果很直接:活動之後留下來逛書店的人多了;沒有買書也不想喝飲料的朋友,我們就把這收入,當作是支持小小的費用。
這個措施,一直沿用至今。但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問題。通常問題的來源是:某些拿到補助、贊助的活動,他們被規定不能收費,因此合辦的場地,也得照辦。我們解決的辦法是:主辦單位提供場地費用,2000~3000元不等,當次的活動我們就全部免費,並且提供每人相當於100元的折價卷使用。這樣不就我們又把到手的場地費「送」出去了嗎?
是,但我們並不是為了要場地費而辦活動的。
也因此,關於收費與抵用之間,我們的立場很清楚:收費,是希望我們能夠為每一場活動負責;抵用,是希望來參與活動的讀者,可以因為折抵卷在小小多停留一些時間,逗留、徘徊、逛逛書架,跟參與活動的人多點時間分享,而不是因為活動結束了,關係也就跟著結束了。
而這個收費/抵用制度,最近因為鐵馬影展,我們遇到了另一個障礙:鐵馬不僅不能夠對外收費,並且若干片子是需要播映版權費用的。也就是,若我們加入協辦,那麼不僅不能夠從活動收取費用,並且還得支付播映版權費,這無異於是雙向支出。以小小的經濟狀況、財務實力,我們實在沒辦法一口答應。
然而,我們想播。想加入鐵馬影展的巡迴,並不是因為影片實在好到讓人很難放棄,或者鐵馬的宣傳火力夠強所以可以幫助我們行銷。不是。想要支持鐵馬是因為,鐵馬影展是一個以勞工、底層的聲音為出發點的影展,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以影像凝聚共識、抵抗的力量,這個立場,是我們也想要支持、並且將這樣的聲音散播出去的。
所以,後來跟策展人之一阿德商量的結果,我們決定以發起自由樂捐的方式進行。
1. 免費播映的片子(無版權費用的),我們將發起每場參與的讀者一人自由樂捐100元起跳,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2. 需版權費用的影片,自由樂捐金額將由150元起跳,同樣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這樣的收入,基本上不見得能夠平衡我們所需支付的版權費用,然而,我們希望每場活動,能夠與參與的讀者保持連結。一人看一部影片樂捐100元~150元,依然回饋100元給大家,這樣的模式,跟我們原先收費/抵用的用意並不抵觸。只是,這一次我們無法規範誰要捐誰不要捐,因而,請大家告訴大家,用小小的心意,支持你所參與的每一場活動。當然,就算你一毛都不捐,你依然可以走進來看影片,不用擔心。
參與的獨立書店之中,東海書苑是以會員認購的方式來進行,有人想看,就一起認購找人分攤。這樣的參與方式,也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http://www.thusbook.com/?p=555
小小Café區的存在,一開始設定就是為了推廣我們的書而存在的,裡面所賣的任何飲料、輕食,也是為了那些在書店裡晃蕩許久,需要一杯咖啡或者一壺茶的讀者而存在的。這塊小方寸地,並不是為了專門辦活動而存在的,如果我們辦的活動,讀者跟書店之間失去了連結,連多待一秒鐘,都不願意,那麼我們辦再多的活動,有意義嗎?
沒過多久,我們設計了收費制。每場活動收費100~150元不等,每次都回饋一張50元的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的書籍折價卷給參與的讀者,因此,他們參與活動的消費,都可以現抵100元回去。這個辦法,效果很直接:活動之後留下來逛書店的人多了;沒有買書也不想喝飲料的朋友,我們就把這收入,當作是支持小小的費用。
這個措施,一直沿用至今。但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問題。通常問題的來源是:某些拿到補助、贊助的活動,他們被規定不能收費,因此合辦的場地,也得照辦。我們解決的辦法是:主辦單位提供場地費用,2000~3000元不等,當次的活動我們就全部免費,並且提供每人相當於100元的折價卷使用。這樣不就我們又把到手的場地費「送」出去了嗎?
是,但我們並不是為了要場地費而辦活動的。
也因此,關於收費與抵用之間,我們的立場很清楚:收費,是希望我們能夠為每一場活動負責;抵用,是希望來參與活動的讀者,可以因為折抵卷在小小多停留一些時間,逗留、徘徊、逛逛書架,跟參與活動的人多點時間分享,而不是因為活動結束了,關係也就跟著結束了。
而這個收費/抵用制度,最近因為鐵馬影展,我們遇到了另一個障礙:鐵馬不僅不能夠對外收費,並且若干片子是需要播映版權費用的。也就是,若我們加入協辦,那麼不僅不能夠從活動收取費用,並且還得支付播映版權費,這無異於是雙向支出。以小小的經濟狀況、財務實力,我們實在沒辦法一口答應。
然而,我們想播。想加入鐵馬影展的巡迴,並不是因為影片實在好到讓人很難放棄,或者鐵馬的宣傳火力夠強所以可以幫助我們行銷。不是。想要支持鐵馬是因為,鐵馬影展是一個以勞工、底層的聲音為出發點的影展,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以影像凝聚共識、抵抗的力量,這個立場,是我們也想要支持、並且將這樣的聲音散播出去的。
所以,後來跟策展人之一阿德商量的結果,我們決定以發起自由樂捐的方式進行。
1. 免費播映的片子(無版權費用的),我們將發起每場參與的讀者一人自由樂捐100元起跳,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2. 需版權費用的影片,自由樂捐金額將由150元起跳,同樣每人我們將回饋50元飲料折價卷一張、50元書籍折價卷一張。
這樣的收入,基本上不見得能夠平衡我們所需支付的版權費用,然而,我們希望每場活動,能夠與參與的讀者保持連結。一人看一部影片樂捐100元~150元,依然回饋100元給大家,這樣的模式,跟我們原先收費/抵用的用意並不抵觸。只是,這一次我們無法規範誰要捐誰不要捐,因而,請大家告訴大家,用小小的心意,支持你所參與的每一場活動。當然,就算你一毛都不捐,你依然可以走進來看影片,不用擔心。
參與的獨立書店之中,東海書苑是以會員認購的方式來進行,有人想看,就一起認購找人分攤。這樣的參與方式,也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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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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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鬆餅布試作筆記全紀錄
2008Moleskine-鬆餅布試作筆記全紀錄及談起一家什麼店都好的經營【貓。果然如是|台灣小旅行進行式】
at May 25,2008 19:23
認同如此的方式。
加油。
加油。
Posted by glogger
at May 24,2008 12:02

這樣妳們要賺什麼?收費一百元,五十當飲料折價券,五十當買書抵用券。付錢參加活動,天經地義!更何況協調講者場地時間等等的細項,都很耗費心力的,你們應該要收多點錢啊!我覺得你們收的太少了...大家應該要有良知才對,哪有坐著享受別人為你努力的成果,而不表示支持的。
加油!就當作"教育"台灣的消費者,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把別人的好意當作理所當然!
Posted by supporter
at May 25,2008 11:23
認同前言。
世上那有白吃的午餐?既要享受自然也要同等付出。
支持你們,加油!:D
世上那有白吃的午餐?既要享受自然也要同等付出。
支持你們,加油!:D
Posted by Annie
at May 25,2008 15:32
各位:用我們的私心溫柔的對抗全世界!!
如果遇上了喜歡的店舖空間,一定一定要盡全力守護他們。
Posted by 貓
at May 25,2008 19:29
小小搞文化,又不是做公益,當然要合理收費!
感興趣,又無法支付百來元的活動費用的消費者,也不應以抱怨的心態陳述。
小小願意將態度表達,也希望也不同想法的消費者可以有所表態ㄋㄟ。
Posted by 天才DD
at May 26,2008 12:36

感謝你們把自己的經營理念寫出來
我越來越覺得,如果消費者/讀者,連這樣一點點的支持都不肯付出,就不要怪罪以後沒有好的書店/好的書/好的音樂/好的電影......(凡與創作有關的,可以一直列下去)
當然,所謂的「好」隨個人定義不同,但如果你覺得好,你就要拿出行動、付出你自己的一點小小力量,讓那個「好」,可以存活下去、延續下去。否則,當所有的活動(免費的),其實都隱含著另一種目的:銷售的、政治的、甚至是宗教的,那樣的世界就真是太可怕、也太可悲了。
我不想自己的世界變成那樣,沒有真、沒有美、沒有真正的付出,更沒有真正的善意。
我的力量很有限,但至少我還能支持一家小小的書店。小小加油。
Posted by SABINA
at May 26,2008 18:57
Posted by 薇薇
at May 27,2008 14:25

認真思考過這樣的方式後,的確覺得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收費方式,就經營一個場地的同業來說,這是一個值得仿效的創意和心意.
Posted by 馬賽
at May 28,2008 09:56
Posted by 水瓶子
at June 7,2008 21:35
Posted by 蕭瑤
at November 30,2008 20:10

使用者是應當付費的!費用的訂定是可以合理的。沒有錢幣的時候,人們是以物易物,這也是一種付出阿,那為什麼這個時代是可以不用付出就獲得好東西呢?講個題外話...折價卷,還是折價券?店主請明察阿~~
Posted by 路人
at June 4,2009 19:51

所謂的"免費"不是真的"不要錢",只是有人幫忙出錢罷了。"公家"辦的活動免費,是人民的納稅錢出的(大家沒看到)。
我覺得每場收100或150元只能算"場地費"、"雜費"而已,哪是算"收費"呢?辦活動的聯絡、安排,不要人(要花薪水)去辦嗎?除了講師費之外,還有電話、文具、交通......開支,活動現場中,還是要有人辦事(又要算薪水),房租不要錢嗎?設備、機器、冷氣、飲水、上廁所、場地維護,哪樣事不要錢?來參加的人不出,那誰該出呢?
凡事都要求"免費"的人實在很奇怪。
Posted by 吳淑姿
at June 6,2009 17:57

使用者付費是應當的
不過$150對於尚未有經濟能力的學生族群而言
還是會有些怯步阿
話說以前讀國高中時
週末也都經常趁著午後時光溜到書店啃書
不然就是到圖書館找尋舊書
即便是現在長大在外求學
也無法每一次到店都能實際消費
畢竟生活費有限
我自己是如此
我的同學朋友也是囉^^
Posted by 卿沄
at June 8,2009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