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
你是我的姐妹

這次婚禮,TERESA & STEVE一共動用了四對伴娘伴郎。
伴娘,或伴郎,依照美國的習俗,是找你的BEST FRIEND。從小在美國長大的TERESA,找了從小到大,她最要好的朋友。而且,先前,TERESA也都幫她們當過伴娘......問題來了,換言之,TERESA找的伴娘,是已婚女士,其中一個小孩才剛滿四個月,身材都還尚未恢復,飽滿得很。
問題又來了,新娘的媽,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對於這點,非常不能接受。依照台灣的習俗,伴娘,一定要找未婚女子,而且不能屬虎。新娘的媽,林氏家族四妹,對於伴娘已婚這件事,非常耿耿於懷。多次與TERESA溝通,要她換成未婚女子當伴娘,屢屢遭到新娘斷然拒絕。
看到這樣,林氏家族二姐來與TERESA溝通:你媽媽很在乎你的伴娘有已婚女子,你可不可以更換人選?在台灣,我們不可以讓已婚女子當伴娘的。
TERESA也斷然拒絕:阿姨,這是在美國耶!
於是,林氏家族二姐轉而去跟四妹抬槓:這是在美國耶,奇怪,你在美國住三十多年,腦袋該換一換了。

其實,在美國辦個婚禮,參加婚禮,有許多狀況,都是沒參加過的人,所想像不到的。
拿這些伴娘來說吧,他們都得從其他州千里迢迢飛過來,其中一個還是從新加坡飛來的。至少要在婚禮地點住上三個晚上,向公司請假、來回機票錢、飯店住宿費用,還有還有,得自掏腰包訂製伴娘禮服,光是訂做禮服這部份,少說又是一千元美金不見了。
以上,大家可以算算看,要當一次伴娘,荷包得失血多少。
要不是真的是BEST FRIEND,姐妹情誼如此深,還真的沒有人願意花大錢,來當你婚禮中的伴娘呢。
誰能告訴我,伴娘為何一定要未婚?用已婚者會怎樣?而且還不能屬虎!屬虎的女人似乎天生帶有濃厚的原罪呢。
話說到這裡,我真是對台灣一些婚禮習俗感到非常痛恨。往往不知道從何而來,為何而做,只是說:大家都這樣,人家都這樣,就要你也遵從。總是有一半以上,你從來沒見過,未來也不會再見第二次面的陌生人,坐在你婚禮的囍宴上,埋頭猛吃。你還要向他敬酒,聆聽她:要快生小孩,這種訓示。
對於婚禮這件事,我喜歡美國婚禮,勝於台灣婚禮。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518623
回應文章 

好美的姐妹
好美的感覺
Posted by 凱西
at 2008年11月6日 19:13

我有個大學好姊妹
結婚後 也飛去加州當她高中好友的伴娘耶
我也喜歡美國婚禮
我是個討厭被傳統綑綁的女人
Posted by 常瑜
at 2008年11月6日 22:04
兩位美女
我完全同意你們的看法
年近不惑的我
是個從傳統枷鎖走過來的人
很多習俗
我真的不敢苟同
PS:常瑜=芝加哥的長小魚?
Posted by 冠蓉
at 2008年11月7日 01:50

呵呵!被妳發現了:pp
對呀,就是我啦,常瑜是我的本名。
Posted by 長小魚在芝加哥
at 2008年11月7日 22:44
常瑜
這個名字很優雅美麗噢
我喜歡^_^
Posted by 冠蓉
at 2008年11月10日 0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