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4,2008

(轉貼)公民記者陳育青小姐被押到圓山派出所/2008/11/4中午

*胡慧玲報導

公民記者陳育青小姐被押到圓山派出所/2008/11/4中午

(陳育青小姐為青年電影導演,核四公投志工,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志工,國際特赦織台灣分會第32小組召集人)

12:00林世煜接獲來電,說在年代新聞看到陳育青在圓山飯店,被員警押走。
12:01 林世煜聯絡民進黨中央黨部主席辦公室,他們說正要舉行成立法律支援律師團的記者會。
12:01 胡慧玲聯絡「真敢社」召集人吳靜慧,告知此事,請協助。
12:04 林世煜去電陳育青,並和圓山派出所員警通話。員警表示,根據警職法第六、七條,留置陳育青。         林世煜要他保持電話暢通,民進黨律師會去電交涉。
12:15林世煜去電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在記者會上馬上宣布此事。
12:20「真敢社」社員分頭聯絡人權團體、國際友人和新聞媒體。
12:20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到圓山派出所關心。
12:30:「真敢社」社員張龍三表示:「太可惡!!我離圓山派出所不遠, 有需要時, 可以去幫忙。工作請假沒關係...」並附員警所說之法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
   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
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
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
律師。

12:30 林世煜抵達民進黨中央黨部記者會現場。經告知先前已在會場宣佈此事,並由與會律師接手處理。林世煜獲邀進場對與會記者報告此事,大意是: 抗議、對峙、衝突中,人權已失去保障,陳育青之事,不是個案,而是通例;很高興看到,並且希望,民進黨提供法律支援,協助保障人權,做大家的後盾...
       
12:30陳育青始獲准離開派出所,赴台大醫院驗傷。(後經現場友人告知,是員警強制處置時遭擦傷。)並接受「綠色和平」call out專訪。
12:50台灣AI理事長黃文雄兩度來電,關心陳育青情況。他說育青是AI會員,且是32小組召集人。AI將盡力協助,但育青電話忙線中,他聯絡不上。
1:40台灣AI秘書長王興中表示:「我們正倡議組織人權團體聯合調查團,針對整個事件進行現場觀察、個案訪談。未來發表報告,供世界各主要人權觀察組織年度報告參照。」

 

Posted by skydaughter at 樂多Roodo! │13:29 │回應(0)引用(2)一手報導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508941
引用列表:
從高級共幹陳雲林踏上這片土地,台灣的民主跟人權被馬英九政府擲地一摔摔得粉身碎骨。 2008年11月3日下午,有三位行動藝術團的女性網友,一位持聯合國國旗,一位持圖博(西藏)的雪山獅子旗,一位持國旗,穿著如嘉年華舞者走在中山北路上,沒有任何叫囂,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卻被二三十名警察迅速團團包圍,不給予任何理由就使用暴力將三人押上警車帶走。 三人手臂上有多處抓傷,其中一人手指骨折。被帶到保安帶隊之後,警方仍然不肯讓手指骨折的網友就醫,堅持要三人留下姓名等基本資料才放人,卻提不出任何法律依據。直到議員
披著制服的黑道,中華民國的警察【荒山冷月】 at November 4,2008 22:23
在之前社團的群組信中,學妹分享了對嗆陳雲林行動議題的一些對話,主要來自身邊同學的批評,說那偏藍的同學指責「為什麼"綠色"的陣營老是要做出丟臉的事情?」.... 我稍微把回給群組的信做一些整理如下: ========================================== 剛剛看到陳育青被押到派出所的消息 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183 我在綠島人權體驗營有遇到她,她一直帶著攝影機,一直記錄著 (報導:陳育青小姐為青年電影導演,核四公投志
決定我們進步的力量【OJ.候診室】 at November 5,2008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