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2006 17:03

榖倉組第六報 06.11.02

臨時聚會通知—重新評估榖倉計劃
這個星期日(11/5)的上午,預計在榖東之家有個穀倉組臨時聚會,歡迎有時間的朋友來鬥鬧熱。

回顧這兩三個月一路走來,感謝許多朋友們的熱情協助,讓我們的榖倉與農舍,得以從想像的空中樓閣,一點一滴轉變為具像的實體,不過眼前似乎還有個難關未得突破,這原本是最不可能發生的問題,但卻也是鄉村最典型的問題—世代溝通的難題。

原本允諾我們借用土地蓋屋的岳父,明年考慮由台北遷回宜蘭退休,他希望能有一處獨立生活的空間,也就是另造一棟農舍,在這片僅有的750坪的田地上,該如何讓兩棟不同世代的居所,再加上一棟穀倉各得其所,這顯然打亂了原先我們的計劃。而且更麻煩的是如何在兩個世代,對於土地運用的不同想法之間取得平衡,類似這樣的難題幾乎出現在每個農村家庭中,在掌握土地即掌握發言權的農村社會裡,從農業機械化到農業有機化的時代,我們聽過太多這樣的故事,簡而言之,目前我們看來無法充分取得這片田地使用的主導權。

因此,或許我們可以退而求其次,待岳父的農舍完成後,再借用部分面積搭建穀倉,回到最原始成立穀倉組時的需求,而我們則繼續租用榖東之家居住,這樣的好處是無論將來居處如何變遷,至少無須再煩惱冷藏穀倉的移動問題。另外一種可能性,則是開始尋訪鄰近可長期租用的國有地或公有地,將原先的農舍及穀倉計劃原樣遷移過去。

至此,似乎逐漸體會一顆種籽發芽、紮根的不易。也彷彿得知種籽為何總需展翅遠揚,脫離親株蔭庇方能長成巨樹。面臨宜蘭農地價格翻騰,究竟我們還能在此築夢多久,已成未知,但人生似乎總是如此,唯有當下而已。

無論如何,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來,先想想榖東之家的倉庫可以怎麼做?再想想看什麼才是我們想像中的理想穀倉!

  • asioong 發表於樂多回應(4)引用(0)穀倉組報告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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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可長期租用的國有地或公有地"
    我覺得這是很可行的方法,再現實的考量之下,這是穩定的解決方案.
    希望青松不要在公與私的夾縫中掙扎,壓力太大了.

    這件事可是一件大事,榖東們大家都應該會幫忙.
    | 檢舉 | Posted by fengyi at November 6,2006 12:06
    你好..
    看完你們的BLOG,內心只有感動,原因無他,只是覺得原來台灣還有一群,跟我一樣的人在默默努力,而且比我更早,比我更有直接的行動力,而且大家都看到了,只有政府官員還在睡,我目前正再寫一份計畫書,內容是關於為台灣農業注入新生命,且保護到農民的收益,本來這樣的計畫應該是農會的功用,但農會已式微,除了各地農會各自為政外,有些農會做的還是剝削農民的工作,所以我的計畫書會直接送交行政院,也會發文給每一個立法委員,希望能起一點漣漪,在此,感謝你們的文章讓我有繼續的動力,更感謝你們的文章,讓我有吾道不孤的感覺,

    至於你們文中提到,租用國有地,個人建議,可利用水利會系統,因為各地水利會都有土地,而且若計畫寫的詳盡,甚可不用花錢租,但前提是非個人使用,個人使用則需付費,但水利會與農會一樣,目前政府定位為公法人,主管機關為水利署,所以不知你們那的水利會是屬於,有良心的或是無良心的,而且因為你們要用來蓋農業設施,所以不管水利會的土地是農用或商業用,都可以用.以上是個人這兩年,實際接觸經驗,提供作為參考.
    | 檢舉 | Posted by Ice Lin at November 6,2006 15:01
    多謝fengyi及Lin的熱情鼓勵
    其實自己在返鄉務農的兩三年中
    似乎漸漸浸染了農人樂天知命的性格
    無論眼前遭遇何種的變動
    正如那句老話所說
    時到時當 無米即煮蕃薯湯
    畢竟這是自己熟思後所選的生活
    一步一步走下去便是
    當然說沒有壓力是騙人的
    但或許自己幸運地有這麼一群榖東朋友的支持
    所以才能勇敢地繼續向前
    關於國有地及水利用地的部分
    我會繼續保持關注
    希望能有進一步的消息
    順道一提的是
    最近為了農地上的農許設施
    如放置冷藏庫的農業資材室
    是否會影響同一筆土地上未來農舍的興建問題
    向在地鄉公所詢問的結果
    才知道踢皮球文化仍存在21世紀的台灣
    對方甚至要我們自己上農委會網站弄清楚
    再回鄉公所來申辦?
    希望熟悉這部分問題的朋友能指點迷津
    | 檢舉 | Posted by 青松 at November 8,2006 12:55
    青松兄:
    感謝你的回應,我也收到你的來信,若我寫完計畫書,我會第一時間給你一份.
    另你提到互踢皮球的事,不瞞你說,我這兩年遇到的可能是你不敢想像的,光縣府與區公所之間,聽到我要找就不敢接電話的,我看超過10人,而這些人就剛好是相關承辦,因為政策的不明確,所以沒人願意承擔後果,然而向更高的單位詢問,回答的永遠是權限在下屬機關,我也是在如此無奈下,轉而成立一個人民團體,且轉而用寫計畫書的方式,因為我若不這樣的轉變,以我們微薄的力量撐不下去,你還有田可以耕種,還有收入,我們連田都要付租金,請人實際施作還要付人事費,而且這些都已經是含我們的人一起下去做,因為這樣才能得到最準確的數值,我們也曾跟學校要合作,但得到的卻是你們要付多少錢?或是你們的計畫可以申請到多少錢?或許像你我這樣的笨人,的確是很笨吧.
    甚而在之前,我們曾想過求助於一些民意代表,得到的更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答案,他們幫忙申請到的經費要一半,或是更狠的,我們開出所需,其他多申請出來的都是他們的,所以也不了了之,所以你的心情我感同身受.
    至於你所提,農舍跟農設(農業設施),要先區分開來,農舍有建築面積之設定,但同一面積的農田,是可以允許農設跟農舍同時存在,只是農設的建築面積是依種植面積所換算,你若可取得附近農田的一同種植的收成計畫,那農設是可以被接受的,在順道說一句不該說的話,就算你今天是違法建設,一般也可以就地合法,只是繳一點罰款,只是我個人會建議你,因為農舍被駙馬爺的影響,最近會比較敏感,所以先申請農舍的建照,在申請農設的建照,這樣比較容易,因為你其他文中有提及,地不是自己的,是老丈人的,為避免有困擾,可先申請農舍之建照,至於何時建築,就不是那麼急了,我會把我這邊有的資料寄給你,回到你寄給我的信箱,不過我要先聲明,因為權責在地方政府,所以你們那邊跟我們這邊一不一樣,就不是我可以知道的了.
    | 檢舉 | Posted by Ice Lin at November 10,2006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