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8,2006

生活思考 9 意見領袖與真實檢驗

曾經看到一段故事說:有一位西藏活佛,在前往澳洲傳法時,經過香港,被一群記者搶著問各種幼稚膚淺的問題,而活佛總是含笑地一一回答。忽然一位女記者突兀地問道:「大師,請問你會特異功能嗎?」


活佛轉過身來,盯著她慧黠地一笑,輕鬆地說:「妳看得懂嗎?」


是的,若真的有,我們看得懂嗎?這個故事是在多年以前,明日報網站裡的一個專欄裡所看到的。在這篇蘇重所寫的「咖啡加糖加音樂的盲目測試,你懂了嗎」裡,提到他所作的一個有趣的實驗:

很多自詡對喝咖啡甚有品味的人,都會對於要加進咖啡裡的糖有所堅持,於是他準備了細白砂糖、細冰糖、紅砂糖、以及高價進口的咖啡專用金色冰糖,請了幾個專家來作盲目測試品評。結果呢?沒有人可以真正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所以,平時對於咖啡品味可以說的頭頭是道的意見領袖們,真正面對盲目測試的時候,有幾個人可以真的有功力分辨出其中的不同?要像日本電視冠軍節目裡的那些參賽者一樣,聞氣味就可以知道是哪一家的哪一種口味的大阪燒、看茶葉的外觀就可以知道產地是哪裡,這樣的達人有幾個?


現在這些媒體常客所謂的意見領袖、名嘴,一旦面對真實的檢驗,究竟能否經得起考驗?他們的許多論述,是否經得起邏輯與事實的驗證?想一想,有多少時候,多少事情,我們的想法和意見是跟著所謂的這些意見領袖走的?當我們自己不懂的時候,又有什麼能力來分辨他們所說的是對或是錯?如何依照他們的價值觀來判斷?而且,若是我們自己其實是不懂的,不知道的,為何就直接的接受這些所謂的意見領袖的想法?


於是,蘇重在這篇文章裡就問道,上萬元的紅酒,好在哪?你喝得出來嗎?上百萬的喇叭,好在哪?你聽得出來嗎?


或許,真正的原因,就在於大多數人只會以價錢、或是名聲來評判價值吧!或許有些事物的價值與價錢確實是相符的。有一次在Channel的店裡,我問Sabrina說為什麼一件樣式簡單的黑色細肩帶one piece要賣到八萬多元?她把那件洋裝從架子上取下,告訴我一般的版是兩片,好一點的四片,而Channel是八片,這樣的設計可以讓線條更順,穿起來的效果貼身又自然,而且八片之間的接合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等等。


OK,我接受。因為事實擺在眼前,雖然還是買不起,但是我認識了它的價值在哪裡。可是,很多時候,價格,品牌,所給我們的只是一種心理的滿足。我想起俱樂部裡的車友說的笑話:換上Brabus的排檔頭,頓時動力馬上增加5 hp,要是再換上Brabus的合金腳踏板,就立刻再往上加持10 hp…是的,就是「虛榮」。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多少次,我們必須面對虛榮的考驗?我們會屈服於媚俗?念第一志願的學校、到國外拿學位、進外商公司、娶名模、嫁科技新貴、趕搭時尚潮流…選擇了這些,是真正名實相符的嗎?其中又有多少會是我們真正喜愛的選擇?


電影魔鬼代言人(Devil’s Advocate)裡的撒旦John Milton (aka Satan)說的:「Vanity,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因為虛榮,於是我們迷失,而只有「Truth will set you free.」


所以說,喝著紅酒,聽著爵士樂,就叫做有品味了嗎?用Syphon壺煮咖啡,就一定比Coffee Maker好喝嗎?聽古典音樂就一定比現代流行音樂有氣質嗎?James Bond總是堅持他的Martini一定要用手搖,不要用攪的,這樣的耍酷已經變成笑話了。而許多所謂的品味,所謂的堅持,究竟有多少是來自我們真正的喜好,或只是世俗的價值觀?或者,只是為了想要刻意去營造的形象?


唯有真正的體驗,真正的接觸、了解,才知道我們是否真的喜歡,或是討厭。因為我們的感覺不會欺騙我們,會欺騙我們的只有我們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的藉口而已。就像,我用萬寶龍的筆,怎麼寫就是覺得不順,還是用Cross的筆寫得舒服。那麼,我要寫得舒服流利,還是要勉強用拿出來似乎就會顯得很有品味很有身分或表示我有錢的萬寶龍?


所以科幻作家Robert Heinlein會說:人類並非理性的動物,而是善於合理化的動物(Man is not a rational animal, he is a rationalizing animal.)。


只是,鄉愿、從眾、逃避現實是人的天性。只是,面對真實,常常是需要有敢於與眾不同的勇氣的,或者,是需要常常面對自己不願承認的一面的。人說「富過三代,才懂吃穿」,我們自己有多少的養成,有什麼樣的品味?其實自己都很清楚。只是,多少人願意承認?又有多少人能夠看清這些,而放過自己?或者,甚至仔細想想,一般世俗所謂的品味,就真的是品味嗎?能不能真正擁有屬於自己的品味呢?

Posted by simon7617 at 樂多Roodo! │12:29 │回應(1)引用(0)閱讀生活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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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段第二行有錯字
"事"實key成"史"實
有空改一下吧!
Posted by QUEENA at March 8,2007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