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夾在「蜘蛛人3」的抱怨文,以及為博客來寫的特攝活動特稿之間,前陣子我滿腦子都繞著二個字打轉:
「英雄」
巧的是,同時期我先後結束兩本小說的閱讀;這兩本書都和「英雄」脫不了干係。
第一本,是史蒂芬金的「綠色奇蹟The Green 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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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的美國,被控涉嫌姦殺一對雙胞胎女孩的黑色巨人,在獄卒頭子的見證下,證明他其實是上帝在人間的使徒。
他高大壯碩、力大無窮,內心卻慈悲為懷、捨己為人,多麼至善的聖人----只除了他是一名黑人,還是弱智。
於是他的天賦變成詛咒。救人者被誣為殺人者。所行神蹟無人能夠質疑反駁,卻也無力助他脫罪。
因為沒有人會相信一個黑人是神的代表。(在那個蕭條年代,也許連上帝也不被信賴)
好了,現在我們有一個幾乎無所不能,也幾乎無所能的悲劇英雄。
史蒂芬金給了英雄:考菲如此衝突的身份,卻靈巧地轉了個彎,帶我們用獄卒頭子:保羅的眼睛,去看這個故事。
保羅與他率領的獄卒們不是甚麼狠角色,他們還挺公務員的,會跟死囚來心理溝通那一套。
也就因為保羅的好心地,在考菲治癒他(恐怖的)尿道炎宿疾後,他成了考菲奇妙生命最後的目擊者。
或者說,保羅成了考菲的信徒。
考菲就是耶穌。
他無法在水上行走,無法死而復生;但他一闔手,一吸氣,生命被給予,疾病被驅離。
三個獄卒以卡車夜渡考菲;東方三賢人包圍著馬槽中的耶穌。
賢人們帶來黃金、乳香與沒藥慶祝聖誕;獄卒能給的只是一塊吸飽了水的海綿。
考菲雙手雙腳遭捆綁,頭戴光滑的鐵帽而非荊棘,在...不,不是十字架,是在老火花上結束了生命。
隨著行雲流水,偶爾來點尖酸幽默的文字,也隨著保羅的眼睛,保羅的腳,保羅的筆桿,
考菲生命最後的一段時光以及真相的逐次推展,就像老金一貫的筆風:吸住你的眼球,讀完之前你別想移開。
這當然是個好看、易讀的故事。只是我在閱讀中感到緊張、憐憫、憤慨與無奈,還有些微的無地自容。
因為終究毀滅了不曾傷害任何生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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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有個黑人因歧視與冤罪入獄,也同樣有「英雄」的存在;不過在「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裡,
英雄換成了亞惕芬鵸。
這位年過半百,一眼弱視的男人乍看弱不禁風;但當必要時刻來臨,他會砸碎眼鏡,一槍命中百步外的標的。
當必要時刻來臨,他會為了一個陌生人站上法庭,捍衛那個不曾傷害任何生命的存在。
他是聰明又善良的律師,也是嚴格又放任的家長。
他曾是鎮上最強的棋手與槍手,如今他為了作對的事與整個世界對抗。
老天,這個英雄簡直太過完美。
「梅崗城故事」也是由旁觀者的觀點切入。
芬鵸六歲的女兒思葛以她漂亮的小眼睛,忠實且直接地紀錄那幾個回不來的夏天。
一開始故事是很單純的。思葛與哥哥、好友四處撒野,悠閒的樹屋午後讀著讀著忍不住我也眉角泛笑。
只是漸漸的,隨著湯姆羅賓森一案的接近,童趣一層一層被撕開,髒兮兮的現實攤在法庭上教人不禁掩鼻。
亞惕說,你們不可射殺模仿鳥。思葛問,如果大家全一樣,為什麼要彼此瞧不起呢?
模仿鳥終究死了。因為這是少了歧視,人們將不知如何自處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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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宿命(且變態)的觀點來看,考菲的死與亞惕的失敗,都是必然發生的。
這個世界上,哪裡有活著的英雄?
英雄必須殞落,這才是成就他的道路。
於是亞惕與正義真理相伴,在封閉小鎮裡依舊找不到出路----就像考菲逃不出鐵條一般。
我只能就著一點光,勉強窺到希望的裙角。然後說再見。
「綠色奇蹟」綿密緊湊,「梅崗城故事」清淡流暢,兩本新舊經典閱讀起來都是享受。
只是掩卷之後,得要有心理準備,接受逐漸凝聚的黑洞般的無力感。
No more heroes.
Welcome to 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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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永夜天:補完上帝的半成品-《綠色奇蹟》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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