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九爺的推薦,嘗試了社區大學的寫作課。跟我想像的不太一樣,好像自我成長的部份要多一點,不過我喜歡有點緊張卻沒什麼壓力的氣氛,應該會繼續去上。這篇是第一次的作業,以「我喜歡」開頭寫篇短文。前次課堂上就已經練習過同樣題目,有個同學信手寫出的文章卻精緻迷人,她正是以「走路」為題。前天又看到口責王寫她的狂走癖,於是寫下這篇一貫念舊如戀屍的東西,還請各位海涵。

按九爺的推薦,嘗試了社區大學的寫作課。跟我想像的不太一樣,好像自我成長的部份要多一點,不過我喜歡有點緊張卻沒什麼壓力的氣氛,應該會繼續去上。這篇是第一次的作業,以「我喜歡」開頭寫篇短文。前次課堂上就已經練習過同樣題目,有個同學信手寫出的文章卻精緻迷人,她正是以「走路」為題。前天又看到口責王寫她的狂走癖,於是寫下這篇一貫念舊如戀屍的東西,還請各位海涵。
有一次,高中的我打聽到學校附近有家傳說中的漫畫店,下了課背著書包便往大概的方向找去。那知道拐錯了一個彎,就岔到好幾個街口遠。於是十幾分鐘的迷你旅程,被我搞成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華麗冒險。
我已經忘記當我終於踏進那昏黃店裡,千挑細選湊足了錢買下的是哪幾個超級英雄的故事。反倒是路上的感覺現在還深刻記著:下班後的台北街頭車水馬龍,一個斜背著書包的高中生四處晃盪,也許手裡拿著罐飲料,也許沒有,朝著自己也不太有把握的方向走,遇到紅燈就右轉,總之,是正在愉快地迷路中。
找不到店也沒關係,天沒下雨,今天沒有作業,何必急?我未曾看過一次錶,在那幾個小時裡。大概是因為那個有許多可愛煩惱的我,還不知道時間會有用完的一天。
還有一次,我走出台中火車站,打算到表哥家渡幾天假。正該打電話通報的當下,我的興致又來了。「不如走路過去吧。」嘿,既可免去原地傻等的枯燥,又不用麻煩人家勞頓接送,兩全其美。行囊一提,我隨便揀了條大路走去。
我對台中市的街道完全沒有概念。這樣剛好,像讀一本從未翻閱的小說,裡頭滿是新鮮東西等我去挖去掘。初夏午後陽光暖熙,寬敞的八線道路車子也不顯多了。我走進每一家小學旁文具店,細數那些蒙上細灰的玩具盒子。我走進剛出爐麵包店,沒買麵包卻拿了很久沒喝的光泉牛奶,紅色包裝的。我還鼓起勇氣走進電視購物的門市,端詳滿室的健身器材豐胸產品。
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我盡可能鑽進每一條巷弄,每一個角落。彎彎曲曲的,很緩慢很舒泰的推進。那個下午我什麼也沒找到,只留下一段溫暖,包著小小刺激與成就感的記憶。啊,還有後來表哥氣急敗壞,以為我失蹤的一頓痛毆。
那是個沒有手機,沒有網路的我。那是個剛剛發現世界之大的我,那是個除了錢,什麼東西都用不完的我。我用這些步伐,用這些偶然的轉彎去認識這個世界。
後來我搭上捷運,跨上機車,也體驗了飛機升空時的速度感。可是我移動的速度越快,這世界走得也越快。等到我撥出空檔,興沖沖邁出頭幾步,腰椎卻立刻疼痛起來。
原來它是這樣提醒我的。提醒我那些無法重現的每一步。
我懷念那個自在的課後與暖和的下午,但我也懷疑那些小小的冒險還能不能滿足我。我舉著腳沒踏下去,所以時間也沒有停,所以世界也沒有停。我保持著可笑的獨立姿勢,被沖到很遠的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