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6,2007
天使無名,野花無譜
──眼球先生夜總會觀後雜感,真的很雜!
──觀後感有助抒發情感,但評論在那裡?
傾盆大雨的午後,紅樓劇場裡爆滿的觀眾顯現「眼球先生」夜總會系列的超人氣,粉絲組成的「眼球先生後援會」拉著布條興奮合照;特意穿上全套粉色和服的女孩踩著木屐上二樓;彼時不注意,會誤以為掉落時空隙縫裡,外星人聚會的場所……。
表演開始前,早早入座喝熱茶的觀眾們一點都不無聊,裡面的消費活動是再熟悉不過的生活劇碼,比坐進漆黑劇場聽精心設計過的配樂還來得讓人倍覺「親切」(或?隨你,反正是你的感結),工讀生奮力叫賣圖文書、卡片、五號眼球娃娃,像逛博物館最後都會去買紀念品般的精準「親近藝術流程」(也是我每次看完展覽必做,表明我曾到次一遊嗎?不知道,只是買得不亦樂乎)。大銀幕上播著眼球先生受英國文化協會要請走訪英倫的許多搞鬼照片,看他在異地繼續載著大眼球橫行無阻結交外國外星外宇宙好朋友,很是看王建民打棒球的民族情節搔搔癢,心中昇起「我也好想在那裡」的渴慕之情,是不知誰的文化感染誰的混亂。(沾染英倫風是一定要的,不然是會被雷打滴。)
怎麼?對商業活動反感嗎?覺得眼球這傢伙怎麼又是夜總會又是賣東西的很沒品嗎?習慣了低級攻佔世界不知如何看待又沒外國新穎理論可以支撐不知如何分析乾脆跳過視而不見嗎?(好像也很久沒看到讓人熱血的評論了,混亂的變動日子裡隨便表態是有生命危險哩!)覺得這個怪咖倒底想當偶像還是想當藝術家丈二金剛摸不到腦袋咩?
說過:「未來每個人都可以成名十五分鐘。」的普普藝術大師安迪.沃荷還說過:「我想成為一個藝術家商人或商人藝術家。善於經商是最令人著迷的藝術。」不用廢話有慧根的人們早就了解藝術與貨幣、市場經濟的關係在當代已交織成一片巨大(但不知是那種花紋)的網,不能再單純地用道德倫理對待,藝術家不再成為滿載責任的先知,有時是以市場為聖域成為創新的潮流教主,或有時是用惡搞心態穿梭主流(甚至俗文化)的“玩家”(很消費市場的名詞吧!),誰說那不是藝術?低級趣味翻身也不用再廢話了吧?星爺打敗候導拿金馬獎時不是也有人吐氣有人皺眉嗎?(不過沒有“論戰”,因為有立場就有上下左右的危險嗎?那深層的意義呢?有人在意嗎?──叩叩叩,有人在家嗎?不在不在剛剛去買菜……)總之,只想說或許,眼球先生是藝術家也是商人。
要賣也要有天份
難題來了!(和弱勢團體的養護之家差不多的窘境),是公關和行銷的問題。
一場演出賣出幾千塊週邊商品的利潤聽起來小團體或個人創作者會流口水,對一餐便當到叫到五十個一個七八十塊來說,可以付出一兩餐的飯錢。那麼還有其他的呢?平時商品的管道呢?美術界的作品賣出不用團體操作,反正買方賣方願打願挨,但要賣給平民大眾時,怎麼打開知名度和通路可就真的是消費邏輯了。單靠聰慧有才氣的藝術家是做不到的,沒有幾個創作者是真的能兼當CEO的。
對於眼球先生自己,想來對他創作遊戲之孤苦有所領悟,〔愛情青紅燈〕散場前打出字幕寫著長串字詞,告訴大家不要想太多,做戲的人不惜代價只希望大家還是要在這絕對不完美的世界裡自行尋找快樂。對照文化學者馬克泰勒的話,覺得有異曲同工之妙:
「最終,問題不是自一個黑暗籠罩的世界發現救贖,而是去學會如何在一個沒有救贖的世界中生存。」
遊戲力量大
繼然已經搬出前面那位先生,不如就順帶一提他引用過的例子,他提出幾個藝術家畫鈔票或支票假貨幣真換東西的事情,有個傢伙還叫店員找他錢(人家真的找給他),當然那些收下的人知道這不是真的貨幣,轉手賣給收藏家之後能賺到更多。(Mark C. Taylor, Confidence Games: Money and Markets in a World Without Redemption)這種挑釁社會現存規則的例子在西方現代藝術史上發生過幾次,其中多少都內含戲謔成份。因為有趣,因為好笑,因為好玩,所以被觀眾笑著接受。眼球先生的【愛情青紅燈裡】最明顯的相同點就在他多次從幕後衝出來「置入性行銷」打歌打書打口號(「性病防治所關心您!」那段),藉著強勢曝光硬要把資訊送到你面前,實在很討打(我想買大嬰孩的出氣娃娃,可以邊看戲邊打小孩洩憤!!),Kuso一個不行。不知是不是流血的革命熱浪後,死人的抗議方式太不經濟,於是表達反對意見的方式也就變成了惡搞,不管小說電影戲劇或卡通或美術或什麼,遊戲的態度能四兩撥千斤達到聚眾的效果。
幻想全民收藏家烏托邦時代來臨(只是幻想)
今日的娛樂新聞,我看到楊宗緯的粉絲們呼籲開始幫他存解約的錢,這道消息給人當頭一棒(最少是給我)!像上個月有個電影新人導演把自己的作品放上YOUTUBE(www.youtube.com),九十分鐘電影看到完,免費,覺得不錯的話就去另個網站註冊,導演便會得到美金一元當下部片資金,還有人直接捐一千美元給他(後來不知他募到多少?),這種團結力量大的故事真的是啟發很大。(很耳熟嗎?沒錯,像宗教的募捐,有關宗教與經濟與藝術活動,是有人專書研究的啊!)如果能運作得當,這是不是一個新的支撐藝文創作的可行方法呢?這麼說回來,就該鼓勵觀眾消費買週邊商品,買賣是讓新創作發生的可能。(於是,眼球先生欠行銷人員嗎?欠好的商品企劃嗎?還是他該努力遞企劃看有那些企業主要投資呢?不是有本書就叫「文化是門好生意」之類的嗎?)
是這樣的世代了啊,服裝、精品、藝術或屎賣給金字塔頂層的人才能有資金(別忘了可可雙C女士是醬發跡的)已經是上世紀的作法(現在也還管用啦,只是更惹人厭吧。)。本世紀則是團結力量大的平民世代嗎?
重點就是……
每次走到西門町坐到紅樓劇場再看夜總會秀,都覺得它不該只是場表演,更像是一個活動,來看戲的觀眾很多是刻意打扮過的,個人風格或是手工設計創意,就是不能是對街西門鬧區買來套上的,既要創新又不想完全脫離人群,還要和同人誌分清界線,儼然是新興品種宇宙人。我很想知道這樣的活動要怎麼定位,每每尋找深層分析不果,又無法滿足於流水席式留言。然而要對這“現象”發言,評論者的書袋裡可能得加裝經濟學社會學或人類學的參考書類,亦或我們該請社會學家心理學家經濟學家施捨點關愛眼神?
聖經裡好像有個故事是,雅各在不知天明後能否活著的壓力下,和天使徹夜搏鬥,他死命抓住天使的腳,要祂把名字吐出來,他得知道他在和誰搏鬥,先知道你的對手是誰,然後才能有下一步。(很眼熟嗎?我猜【美國天使】那劇本的典故出自這裡。)這個故事是心理學很愛講的一個象徵,我想這也是為什麼藝術史上那些人動不動就來個「xxx畫派」「○○主義」「※※運動」的名詞,連本家孔老夫子都說過「必也正名乎!」創作的人做創作的事,研究的人呢?(「在那裡?在那裡?不要隱藏你自己!」)好雅各就該抓天使的腳要名字。
我在寫什麼?我在說的是身為一個想將看戲觀感延伸到最大效益的消費者(觀眾),想要一篇評論來讓我瞧瞧。(──這邏輯很商業。哈里路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