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4,2008

誰成為名牌的主人‧名牌成為誰的主人

前幾天,陪同好朋友去趟西門新宿的二手精品店看了Burberry戰馬格紋波士頓包,無意中聽見一件還蠻有趣的事情:

歐巴桑:「寄賣香柰兒包,好不好賣?」
店員:「現在小孩子愛用名牌,無論價格多昂貴,總能分期付款消費。不過,現在年輕人有自己的偏好,喜好像GUCCI這類型品牌,感覺比較具有年輕化的時尚風格。至於,香奈兒的款式在店裡的銷路不算太好,過於老氣。」

翻閱流行雜誌,琳琅滿目的品牌訊息為讀者進行資訊洗禮,在財力、時間有限的情況下,這些流行雜誌如同過篩器為我們濾去一些品牌。或許,正因雜誌「嚴選」的守門把關下,它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品牌鑑別度,我們也就能夠堂而皇之地信賴其報導。然而,當中的報導總是告訴我們一個信念:「讓自己成為時尚的主人。」

信任」儼然促使流行雜誌成為一處媒介平台,聯繫起時尚、品牌、自我認同三端「等號」關係。詭譎的關係也就相應而生:消費品牌,展現一種生活風格(群體上的依附);也彰顯自我認同與品味(個體上的獨立)

人,是一種會追尋意義以及自我認同的動物。
我們藉由多樣的選擇性建構自己的品味、形塑一種理想型的生活風格。然而,消費市場也提供具有身分製造功能的品牌類屬,透過差異化的使用方式,可以製造出不同的個人化效果(如混搭、街頭風、雅痞風、高貴、低調奢華等)。在挑精撿肥的選擇過程中,透過權威人士推薦、定價策略等多方資訊的背書,已然為品牌所附贈的身分投下贊同票。因此,無須協商,已獲得製造於品牌中的社會認同。這些品牌夾帶著身分價值的效果,社會認同也附贈其中。

不同的「品牌區隔」夾帶著迥異的社會意義,讓「我是誰?」的捫心自問,不用歷經反覆自我認同的焦慮過程,自然地將「品牌的社會意義」轉化成「外顯的身分認同」。這一道加工程序,看似藉由金錢交換汲取,矛盾或許正是由此醞釀而生-購入了實質產品,更攫取需要費時思考的自我認同、角色定位。是此,不同糖衣效果,造就不同的外顯自我。

不同的品牌看似區辨了消費者間異同;實質上,同一品牌或許混雜著不同社經地位的消費者。以往,精緻、高檔的商品,大部分都是富人與貴族王室才足以有能力消費;外加,交通上的不便利,使得每個區域的人民運用當地風俗及素材製造商品,外地人很容易因外表而被辨識出來。現在,品牌經由設計、複製、加工成量產商品,價格的可親近性、樣式的選擇度也相對平易近人多了。相較於以前,現今多數人努力儲蓄幾個月的薪資、打工金額,也足以消費多數品牌。

或許,機械複製後的普及化、可近易性,使得「以貌取人」的誤判率提升了,不再能夠精確地判斷一個人的身分地位,品牌的消費掩藏了一個人的真實身分。反之,消費品牌為人們裹覆了層層糖衣,成為一種公開宣言,宣示每個人選擇哪一個參考團體做為自己的楷模,希望以什麼身分被他人理解與接觸。透過品牌消費,至少可以暫時逃離社會強行配置的地位,甚至欺瞞他人。服儀裝扮不再具有身份上的辨識度,自然也就不太容易依據外表情資辨別他人身份。每個人在恣意更替品牌的過程中:這一刻,可以是街頭型男(女);下一刻,可能又是雅痞新貴。有時想想,那些騙徒或許就是「外表隔離失去區辨效用」的最佳得利者。

名牌盛行的弔詭或許在於人內心複雜的需求焦慮
一方面,想樹立一種生活風格,展現自己是屬於某種社群,追尋群體的歸屬感;另一方面,又不想完全被淹沒於社群中,不具有獨特性,無法「做自己」。

『焦慮』便常駐在這若即若離的依附關係;
『時尚』則悄悄地以糖衣身份包覆了焦慮。

我想「讓自己成為時尚的主人」或許改為「讓時尚成為自己的主人」更為適切些。
或許,最大的弔詭莫過於此。

不可否認的是,時尚如同雙刀刃。
它擴增人們美感的範圍與彈性,使得創新不斷、嘗試不褪;相對地,它的護航,園丁鞋也可以搖身一變為布希鞋。
難看,假託時尚翼護為流行寵兒。


Posted by sidney7088 at 樂多Roodo! │02:08 │回應(0)引用(0)鬼扯淡‧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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