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7,2009
【記者會】哭泣的母親節----給我身份証吧!
爲單親新移民媽媽請命記者會
母親節將至,對於台灣四十萬的婚姻移民而言,她們也都是台灣之子的母親。2008年,也許令許多新移民感到欣慰的是,申請身分證的必要項目:財力證明門檻降低了;但是對於少數更弱勢的新移民婦女,這是一個哭泣的母親節,因為她們想要歸化為台灣國民,卻遭遇到重重阻礙,喪夫的梅艷、玉霞就是這樣的例子。
今天上午林淑芬立委、越南籍姊妹梅艷及國際家協一同召開記者會。淑芬首 先說明星期天就是母親節了,多少母親受到子女的感恩,但有一群媽媽沒有受到法律的保障,他們除了要家務勞動、養育孩子,法令的不公平還要讓她們更拼命的讀 書或考試才能拿身份證,梅艷則邊流淚地敘說他不幸的遭遇。一直在旁協助梅艷申請補助陪伴她的的國際家協李丹鳳專員則說明了離婚或喪偶的配偶歸化的門檻比一 般外籍配偶還高,無非讓她們生活更陷入困境。最後內政部國籍行政科長陳先琪科長答覆說課程及考試題庫,基本上都是為了她們好,那不是門檻,而是希望保障她 們權益、讓其融入社會。淑芬則希望內政部應該給單親媽媽更多的協助,而非更高的門檻。最後陳科長答應會回去研商如何修改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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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8,2008
農村再生條例 滅農三部曲 ——農民土地沒了,家被拆了,還要繳錢負債
--農民土地沒了,家被拆了,還要繳錢負債

目前行政院提出,已進行一讀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美其名「再生」,完全沒有農業政策,實則進行滅農計畫。
對於農民來說,若不巧,你家有一小塊農地,有一間三合院,啊,竟然沒被徵詢意見,就被劃入「再生區」內。完了,依行政院版本的農村再生條例,你家的農地及住家,都要被迫強制「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若不從,沒有用,因為依法,你縱使和其他五分之二的土地所有權人都反對,一樣沒有用(第二十六條)。
問題是,主管機關如何圈、怎麼圈,都沒有限制,他可以圈大範圍的公有土地及台糖用地,然後把小農地及農宅,圈入其內。如此,連二十六條的規定都形同虛設,因為在這款圈地架構下,小農一開始就注定被「整合」,不僅被強徵農地,農宅也可能因為有違「整體計畫」而被拆除。
更甚者,當你的農地被徵收、你的家被拆了,你還要支付主管機關「整備費用」(第二十七條)。因為,主管機關說,這樣的圈地、「整備」,是讓土地所有權人「受益」,所以由「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開發費用。農民可用分配到的土地「折價抵付」,但若土地面積很小,根本不夠抵付,還要現金繳納。
等於是,農民被強徵了土地、拆掉了家,還要繳錢出去。另外,若「好運」,在這圈地規劃中,你家不列入拆除的範圍,可是,依第三十一條規定,屬於「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主管機關「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改善」。若未「屆期改善者」,「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但不是幫你把房子內部整修好,讓你住得不會漏雨,而是「以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者為限」(第十三條),來做修繕。被強迫修好了,「美化」了,不好意思,農人還要負擔「美化」所需的費用,繳錢出去,若無力繳納,還會被依法強制執行,查扣財產。這無異是透過「再生」之名,全面欺負全台灣生活困苦的農人。
農村再生條例是典型的「滅農條例」,且不只滅農,依這法,中央主管機關及所謂的地方組織團體,更可以將公有土地、農漁會的土地、台糖的土地,通通納入所謂的「再生區」內。
一旦被納入「再生區」內,只要依據「再生計畫」,就可以按「圈地圖」,這裡變更為建地、那裡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那裡又變成綠美化用地等等。不需要依據現行法律對於變更的規定與程序,也完全沒有環評的機制。若農民或團體,對於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第十條)所公佈的「圈地圖」,表示不妥,例如,發現這張圖內,原本農民耕作的農地通通變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也只能「提供意見」(第二十三條),僅供「參考」(第十條)。
而且,依都市計畫法來說,「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佈及實施」,至少還有一定的規範,但對於農村及其周邊的「圈地計畫」,依法--依農村再生條例法--根本沒有規範。
我們做為農家子弟、作為農運團體、以及農業的相關研究者,在此,表達最沈重的抗議,並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農村再生條例,同時,提出真正符合農民、農村、農業的產業政策與法律,而不是假「再生」之名,行開發之實,編列二千億進行滅農並奪地的計畫。
July 15,2008
台電公司仁義變電所規劃設計說明會
開會事由:台電公司仁義變電所規劃設計說明會
開會時間:7月16日(星期三)下午7點
開會地點:台北縣三重市五華國小視聽教室
(台北縣三重市五華街 141巷60號)
主持人:台電北區施工處陳副處長振興
聯絡人及電話:廖晴(02)2322-9847
May 11,2008
教育部應全面檢討國立高中職建物委外(OT)政策
教育部應全面檢討國立高中職建物委外(OT)政策
國立高中職建物委外(OT)政策,從第一個案例(板橋高中游泳池委外)在2003年實施以來,至今已有30所學校陸續施行,且有繼續擴大執行範圍的趨勢。然而,此一政策執行至今,卻僅著眼於「增加政府收入、減少政府支出」,並未全盤考量教育OT的特殊性,於是,日前發生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外來廠商以將近兩倍以上權利金與回饋金得標,迫使已於此紮九年的蘆荻社大面臨搬遷命運。
為此,林淑芬立委與蘆荻社區大學今日(5/10)下午共同召開公聽會,於本案發生爭議的OT場館國立三重高中綜合體育館舉行,與相關部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育部社教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皆派員出席,現場由蘆荻社區大學關切本案的學員與社區民眾計有近兩百人參與公聽。經過近三個小時的討論與激盪,與會學者交通大學黃玉霖教授指出基於促參案件應符合公共利益的精神,教育場館的OT也應符合教育原則的公共利益,為此主管機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應訂立作業規範與行政指導,以作為國立高中職辦理校內場館委外作業的依據。與會民眾也紛紛發言指出,教育部放任國立高中職任意委外,造成高中職校園商業化,造成教育扭曲,一位民眾生氣地說「這不是我們要的教育政策」。
蘆荻社區大學主任李易昆表示,蘆荻在2004年提出社區共管方案來取代OT,以非營利方式經營反而可以促進社區公共利益,如果委由廠商經營,利潤將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反而不符合公共利益。林淑芬立委沉痛指出:教育OT化,教育淪為自由市場化,變成以利潤為導向,就是把教育當成商品。
教育設施OT,應優先考慮公共利益與教育用途
國立高中職建物OT的主要法源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在該法的第三條即明訂:「本法所稱公共建設,指下列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由此可知,「促參法」的重點在於「公共性」及「公共利益」,而在教育設施的OT上,更應著重「教育用途」。因此,國立高中職建物OT,不能僅考慮財源收入,必須優先考量「公共性」、「公共利益」及「教育用途」。
然而,在國立高中職建物OT上,我們卻只看到要求每年權利金多寡,從未考慮該設施OT後應負擔之社區及文教用途,於是,教育設施被稱斤論兩賣,這些國立高中職的場館,原本應該肩負的公共利益與功能,在這個過程中蕩然無存。
教育設施OT,應有更嚴謹的規範。
如上所述,教育設施OT應有別於一般政府採購案,優先考慮公共利益與教育用途,因此,主管機關應針對於此另訂規範,明訂採購方式、參與競標者之資格、OT計畫內容等等。只有如此,才能將教育設施OT的「公共性」充分彰顯。
然而,現在教育部對於國立高中職的OT,卻毫無嚴謹規範,於是,任何廠商都可以進駐校園,把教育場館轉化成商業用途也無妨,競標過程更毫無限制,只要「價高者得」,多年來最令人擔心的「教育商業化」問題,在國立高中職的OT案中,儼然已經成形。
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便是最典型的例子。一個擔負著成人教育、社區營造等功能的公益團體,在面對國立高中職建物OT政策時,被迫要投入競標,以捍衛居留權和生存權。然而在競標過程中,卻看不到學校開出的標單有標明任何「公共利益」、「教育用途」、「社區參與與使用方式」等等,而純粹只是價高者得。於是,蘆荻社大的反彈,可想而知。
而在這個OT案的背後,更反映出,在公共利益(教育、社區)與金錢收益(營利、權利金)的天平上,教育政策已開始往一方傾斜....
結論:
綜合今天公聽會中各方之討論意見,公聽會作成以下結論:
一、教育部應針對國立高中職場館OT現況進行全面檢討,應儘速舉辦公聽會。
二、教育OT有其特殊性,教育部應依據教育OT之公共性及特殊性,訂出符合教育立場的OT行政指導原則。
三、針對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應暫緩執行,俟教育部進行通盤檢討並訂定規範後,再行執行。
January 11,2008
「樓上招樓下、媽媽招爸爸、大家做伙來投票!請投2號林淑芬,5號民主進步黨、公投同意討黨產!」
台北縣老縣長蘇貞昌今(1/11)於林淑芬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呼籲蘆洲五股三重東區十六里的民眾,務必「樓上招樓下、媽媽招爸爸、大家做伙來投票!請投2號林淑芬,5號民主進步黨、公投同意討黨產!」旋即與立委候選人林淑芬進行車隊掃街,民眾見到老縣長現身於蘆洲街頭,無一不歡欣鼓舞,紛紛對著吉普車上的林淑芬與老縣長蘇貞昌比出2號的手勢,表示一定會票投林淑芬!將淑芬送進國會!為五股蘆洲三重爭取更多公共建設!
December 14,2007
林淑芬爭取,永安路低頭涵洞過年前完工!
林淑芬爭取,永安路低頭涵洞過年前完工!
針對永安路涵洞改善工程施工時程嚴重延宕一事,立法委員林淑芬今天邀集台電公司及台北縣工程局前往現場進行會勘,並與施工單位達成共識,於明年農曆過年前完工。
林淑芬表示,有「低頭涵洞」之稱的永安路穿越國道高速公路涵洞,一直是蘆洲、三重當地民眾的心頭大患,今年年初,林淑芬邀集高公局、台北縣政府進行現場會勘,爭取由高公局全額補助六百萬的工程經費,並預定於今年五月發包,九月完工。
林淑芬指出,該工程今年七月才完成發包,預定工程三個月,應於十月完工。但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於八月進行試挖時,發現涵洞下方有台電的管線,因此緊急邀集台電進行會商,要求台電儘速遷移管線。林淑芬進一步指出,台電原本預計90天完成遷移,之後台北縣工務局再進場施工,整體工程完成時間約為明年一月,但到目前為止,台電卻完全沒有施工,導致完工時程嚴重落後。
林淑芬表示,這項工程是三重、蘆洲民眾非常殷切期盼的,但台電卻一再拖延,導致完工遙遙無期,已經造成民怨四起,因此今日邀集台電及台北縣工務局進行現場會勘,並且要求台電應於一月中旬完成管線遷移工程,台北縣工務局應在農曆年前完成涵洞改善工程。
在經過台電及北縣工務局出席人員的商討後,涵洞改善工程將於農曆年前完工,林淑芬表示,會繼續督促台電及北縣工務局必須如期完工,早日還給三蘆地區民眾便利的交通環境。
December 2,2007
民進黨大團結、立委選舉大勝利
日昨(12/1)台灣民主學院假蘆洲市永平活動中心辦理選務訓練邀請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副秘書長張益贍及東吳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副教授林建隆前來講授有關檢舉「賄選與防備」、「口語傳播」等課程,隨即總統候選人謝長廷親臨會場為五股、蘆洲和三重「長昌後援會」幹部舉行聘任儀式。會中謝長廷指出國民黨是國會最大黨,卻一直阻擋法案預算,現在還堅持要兩階段領投票,國民黨堅持執行二階段投票是因為此為方便買票的制度,且不符合秘密投票,完全不符民主法治,國民黨要阻擋人民討黨產,卻堅持兩階段的動機令人質疑;他並進一步指出,民主可貴之處在於秘密投票,一階段領投票就是符合秘密投票原則的制度,若是實施兩階段選舉投票,就容易讓人知道投票給誰、有無投公投票等,實施二階段投票將有利於買票者進行買票,對於國民黨堅持二階段的動機可說是不言而喻。
謝長廷於會中向基層黨員、選民拜託,請大家一定要支持代表民進黨參選台 北縣第二選區(五股、蘆洲、三重東區)的立委林淑芬,並在會中表肯定淑芬在國會中對於環保、教育、文化議題中專業的表現,及對地方建設的用心。謝長廷再次重申,唯有民進黨手牽手、大團結,國會才能過半。在謝長廷的見證下,之前和淑芬拼初選的立委黃劍輝,拉起林淑芬的手,表達攜手團結為台灣、國會席次要過半的決心,呼籲選民一定要將選票投給民進黨唯一提名的候選人林淑芬,此舉展現出民進黨已整合完成,將全力衝刺林淑芬五股、蘆洲和三重東區的選情!
林淑芬於會後表示,感謝謝長廷總統於百忙中前來選區為長昌後援會造勢,也感謝黃劍輝立委顧大局、求團結的氣度,她將銜負選民的企盼及勝選的使命,誓言為民進黨在北縣第二選區拿下一席!
September 4,2007
從小巨蛋、故宮到台中國際棒球場,有羅興華就有弊案?

故宮工程弊案,轟動社會;小巨蛋驗收及完工後之使用,設備一再被人詬病,這兩個重大的工程案,都指涉到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立法委員林淑芬進一步深入瞭解,發現羅興華不僅這兩個案子有重大瑕疵,還有另一個工程案:台中國際棒球場,更是疑雲重重。
林淑芬特地召開記者會,揭露台中國際棒球的種種問題,並且要求檢調應儘速介入偵辦羅興華所得標的重大工程,調查其中是否有弊端。
...繼續閱讀June 14,2007
【剪報】北縣二選區黃劍輝退選
北縣二選區黃劍輝退選 林淑芬:感謝顧全大局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三日電)民進黨初選台北縣第二選區爆發電話轉接爭議,黨籍立委黃劍輝宣布退選。同選區對手、黨籍立委林淑芬今天表示,感謝黃劍輝為了黨的團結、顧全大局而退選,這已超乎個人及派系問題,而是為了追求2008年勝選。至於電話轉接爭議是否繼續追究?她說,尊重黨中央裁決。
民進黨初選台北縣第二選區爆發黃劍輝(台北縣)申請臨時門號,企圖影響民調爭議,黨中央介入調查。黃劍輝上午表示,若燃燒自己可為寒夜帶來光和熱,他願意接受這樣的宿命,讓黨內紛爭劃下休止符,因此宣布退出北縣二選區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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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5,2007
【 剪報】蔣孝嚴涉洗錢三千萬
2007-04-19╱台灣時報╱第4版╱焦點╱孫麗菁
蔣孝嚴涉洗錢三千萬
在一連串去蔣議題當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召開記者會譴責蔣孝嚴以母親章亞若名義成立基金會,卻利用這個基金會洗錢,林淑芬說,台北地院已將蔣孝嚴緩起訴,但蔣孝嚴至今卻不承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