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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2,2008

邀請教育部部長就「現階段國家重大教育政策及檢討」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教育部部長就「現階段國家重大教育政策及檢討」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台灣已經是一個M型社會,在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情況下,社會對於政府的施政期待,越來越關注在所得重分配,因此,稅改、物價政策等等,都是社會主流民意關心的焦點。

    而在面對M型社會時,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與正義,更是重點。教育決定這個社會的未來面貌,如果教育資源的分配,出現不合理的狀況,那麼台灣社會的未來,將會非常令人擔憂。

    因此,「M型社會下的教育資源分配」,已經是最令人關心的教育問題。

一、教育資源的逆補貼與逆分配

1.許多研究都指出,家庭的社經地位高低,影響著學生的學習成就,其中最著名的研究便是台大教授駱明慶的「誰是台大學生」論文。在這篇論文中,明確提出區域、省籍、家長收入及職業等等,都影響著學生的學習狀況。

2.換句話說,許多低社經地位的學生,往往都是私立大學學生,而公立大學學生,卻又以社經地位較高的學生為主,於是,教育資源的逆補貼與分配狀況便出現了。

3.這樣的逆補貼狀況,出現在兩個層面,第一個,是高學費政策,第二個,是教育部對於公私立大學的補助差異。私立大學的學費高於公立大學(去年公立大學學費約為25000,公立醫學院為40000,私立大學約為45000,私立醫學院約為70000),而私立大學的補助款又遠低於公立大學。

4.於是,低社經地位的學生,卻反而必須負擔較為沈重的學費,而且可以享有的教育資源也比較低,這就是教育資源的逆分配。曾有學者統計,私立大學的學生,每人每年平均分配到的政府補助約為3萬元,但公立大學學生每人每年可以分配到約為30萬元。

5.弱勢、學習成就低落的學生,應該得到更多的照顧、分配到更多的教育資源,但現在卻是反其道而行。大學生經過學測、指考後,學習成就的高低一目了然,學習成就高的,進入公立大學,學習成就低的,進入私立大學,但,教育資源卻大部分分配給學習成就高的公立大學學生,這樣的教育資源分配,非常可議。

6.請問部長,承不承認有這樣的現象?如何改變教育資源反而集中在高社經地位的學生身上的「逆補貼」問題?

台大教授駱明慶的「誰是台大學生」論文重點摘要

在省籍分布方面, 1954 - 1991年間, 約36%的台大學生為外省籍。 台大學生為外省籍的比例雖逐漸下降, 但省籍間的差異仍然顯著存在。 外省人在成為台大學生的優勢上, 又比成為大學生的優勢為大。

在城鄉差異方面, 1997 - 2000年間, 相較於全國平均的0.89%, 3.06%的台北市人口和6.10%的大安區人口會成為台大學生, 台東縣的比例則只有0.19%。 各縣市成為台大學生機率的差異程度, 也明顯大於各縣市成為大學生機率的差異程度。

另一方面, 82%的台大學生來自前20所明星高中, 受大學教育機會的篩選過程, 在高中階段就已開始。 此外, 迴歸分析顯示, 各縣市的家庭背景和教育支出等變數, 僅能解釋不到五分之一的縣市差異。

而台大法學院學生的背景資料顯示, 42%的父親和27%的母親為大學畢業生, 父親或母親為公教人員的比例高達42%, 均遠高於大學生和一般人口的比例。

綜合言之, 考上大學與省籍、 父母教育程度和居住在台北市或其他城市正相關, 而考上台大與這些變數的相關程度又更大。


二、就學貸款

1.      就學貸款申請人數不斷成長: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源,從91年度到95年度,高中院校以上申請就學貸款的人數,每年不斷攀升。

2.      90萬名窮學生一畢業就背負龐大債務:就學貸款雖是幫助窮困學生就學的一項美意,但對這些原本就相對弱勢的學生來說,就學貸款卻變成一種更為沈重的限制,只要一畢業,這些學生的身上馬上背負數十萬的債務。

3.      54萬名窮學生的信用將破產:日前媒體報導,目前就學貸款的呆帳金額高達44億,超過六成的學生無力還款,以總申貸人數90萬來計算,約有54萬的學生將因為還不出學貸,從此嚴重影響個人日後在社會上的信用紀錄;將來如果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等,也都會遭到拒絕,影響未來個人在國、內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

4.      請行政院立即研擬,取消就學貸款的利息:現階段要取消就學貸款的本金,對於國家財政來說,是不可能做的事情,但若是由政府補貼利息支出,將是非常可行的。目前學生每年應支付的就學貸款利息支出,約為10億多元,這筆金額,相信國家財政可以負擔,若是取消就學貸款的利息,不僅減輕學生負擔,更會提高學生的還款意願。

近五年就學貸款申辦狀況

單位:元

學年度

高中院校以上申貸人次

佔學生之比例

申貸金額

政府補貼利息

學生負擔之利息

91

583,995

29.75%

21,580,345,475

2,553,085,063

779,050,472

92

679,199

34.07%

25,333,502,775

3,167,759,000

914,539,450

93

694,423

34.35%

26,496,240,505

3,461,922,169

956,514,282

94

698,371

34.13%

27,155,665,001

3,469,182,143

980,319,507

95

728,074

35.25%

28,121,132,005

3,637,214,518

1,015,172,865


三、    攜手計畫

1.      偏遠地區的教育問題:日前媒體報導,根據國科會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偏遠地區學校,每五名國一學生中,有三名是文盲。這項研究也指出,偏遠地區國中生來自弱勢家庭比率比一般國中高出2到5倍。這個現象,正足以反映,過去教育部執行十幾年的「教育優先區計畫」,已經面臨失敗。

2.      學習成就低落,是中下階層的普遍性問題:但是,學童學習成就低落的問題,不只出現在偏遠地區,在都會區也是屢見不鮮,而這些學習成就低落的學童,絕大部分來自於社經地位落後的家庭。

3.      攜手計畫:教育部針對學習成就低落學童,辦理「攜手計畫」,今年預計投入7億。但根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要點」,卻仍有許多問題。

4.      問題一,只補助學校,不補助民間,等於在學校與民間、社區之間,築起一道牆,不僅民間無法執行課輔工作,更讓民間資源無法進入教育部門。

5.      問題二,師資無法多元化,目前攜手計畫的師資有76%來自學校的合格教師,如此一來,不僅增加合格教師的負擔,更將讓攜手計畫的美意大打折扣。(攜手計畫的用意,在於補助就學,且兼具課後安親功能,但許多學校因為教師配合意願低落,只辦理到下午四點或五點,家長必須在五點後再為學童尋找安親班)。

6.      請教育部必須重新檢討攜手計畫的完整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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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0,2008

邀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次長、交通部業務主管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業務主管就「現階段文化事權組織調整之推動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次長、交通部業務主管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業務主管就「現階段文化事權組織調整之推動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文建會目前送了三個修正草案到立法院,分別是「文建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組織法草案」、「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組織法草案」。

    「文建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將現有的三處擴編為六處。「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組織法草案」為新立法,設立文化資產總管理處,掌管有形文化資產。「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組織法草案」為新立法,以現有的傳統藝術中心為基礎,設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掌管無形文化資產,例如表演藝術、人才培育等等。

    文建會的報告中指出,這三個法案,是為了未來的「文化觀光部」而推動,其中包含了現階段其他部會的業務移撥,例如教育部的圖書館、博物館等等。

一、文化觀光部的理念設計、整體規劃

1.雖然現階段的內閣被定位為看守內閣,但成立「文化觀光部」對於朝野來說,已是極為高度的共識,而且行政院對於「文化觀光部」已經進行了長期的研究及規劃,因此,現階段的文建會,應該延續「文化觀光部」的規劃工作,繼續推動。

2.請問主委,對於「文化觀光部」有沒有整體的規劃想像與理念?若只是部會間的業務移撥調動,沒有整體的政策想像,那麼文化觀光部的成立將會問問重重。

3.現階段最急迫的工作是什麼?


二、文建會提出的三個法案,是現階段最急迫的工作嗎?

1.請問主委,在你今天所提出的報告中提到:文建會這次提出的三個法案,期待將文建會轉變為「準文化觀光部」,但是,這三個法案對於推動「文化觀光部」有什麼助益?

2.行政院和研考會對於文化觀光部的規劃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根據文建會在2005年提出的「文化及觀光部組織調整規劃報告」中,並沒有提到「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請問主委,這個「國立台灣傳統藝術總處」的成立,對於未來的「文化觀光部」的推動,有什麼幫助?這個組織在未來的「文化觀光部」,應該放在那個位置?

3.現階段文建會的組織調整,應該是針對「文化觀光部」最急迫的事項,請問主委,這三個法案,是未來「文化觀光部」的最急迫工作嗎?

三、急迫工作1:文化人員任用條例的立法

1.本席認為,現階段文建會的重要工作,是為未來的「文化觀光部」奠立基礎,因此,許多急迫工作,需要現階段便開始推動。

2.未來的文化觀光部,在規劃上,員額可能達到4057人,將成為行政院第一大部,所需人員非常多。

3.文化行政所需人才,與公務體系未必相符,國家考試過去未納入文化行政,因此,從事文化政策研擬之公務人員多非文化背景,且為長期從事公務之人,與民間文化環境有相當的落差,在規劃及執行相關業務時,屢遭文化界人士砲轟。

4.現階段國家考試雖納入文化行政,但員額極少。以近兩年為例,2006年高烤文化行政錄取人數為9人,2007年為37人。

5.請問主委,如此少的文化行政錄取員額,如何支應未來「文化觀光部」的人才需求?

6.請問主委,是否同意文化人員的任用需要特別立法,給予特別的進用管道與彈性?

7.請問主委,能否責成文建會,研究提出「文化人員任用條例」的立法草案?

四、急迫工作2:政府採購法的修法

1.政府採購法的僵硬規定,對於文化事務與產業的發展極為不利,這是文化界人士的長期共識。例如:很多文化事務,應是「委託辦理」,而不是「採購」,而採購法的規定,導致發包上的困難,而且限制規格以及續約,也有可能導致文化事務的經驗傳承,出現斷層等等。

2.本席認為,政府採購法若無法給予文化事務更多彈性,未來就算「文化觀光部」成立,文化事務的推動也將出現問題。

3.本席知道,主委在擔任立委期間,對於此議題也極為關心,請問主委,能否儘速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研商,提出政府採購法的修法,給予文化事務更多彈性?

五、急迫工作3:如何與地方事務、觀光事務接軌

1.許多地方重要文化祭典正在萎縮,例如宜蘭的國際童玩節已經停辦,而台北縣也陸續停辦多項地方文化祭典(石門國際風箏節、台北縣啤酒節),請問主委,文建會是否有主動關心與瞭解?文建會的立場?

2.這些地方文化祭典,與文化、觀光事務的發展有著密切關係,但我們目前不僅看不到文建會主動介入關心,更令人擔憂的是,文建會對於「文化觀光部」是否根本毫無準備,而只是放任地方文化觀光事務持續惡化。

3.請問主委,現階段的文建會,對於地方文化事務的政策立場是什麼?是放任地方政府自行管理?還是積極介入輔導?

4.請問主委,現階段的文建會,對於未來即將接掌的觀光事務,有什麼準備?


Posted by shufenlin at 樂多Roodo!9:55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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