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4,2009
【剪報】《渺渺》撤展 新聞局:追回輔導金
2009-08-04╱中國時報╱第A12版╱兩岸新聞╱仇佩芬
針對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參加墨爾本電影節的三部台灣電影配合大陸杯葛行動而撤展,其中包括新聞局國片輔導金電影《渺渺》;我方駐澳洲貿易處更撤銷對影展的商業贊助。新聞局表示,《渺渺》撤展行為涉及違約,將向發行商追回全額輔導金,並考慮修改國片輔導金的條文。
同時參展的另外兩部台灣影片《JOYCE AGAPE》及《THE PURSUITOF WHAT WAS》,新聞局轉述我駐澳代表處的查證結果,指這兩部紀錄片以個人名義參展,並沒有撤出。對於新華社的不實報導,我方將透過駐外單位以適當方式澄清。
傳出《渺渺》撤出影展時,新聞局電影處最初回應表示,《渺渺》由兩岸三地聯合拍攝,算是港資電影;這部電影的國際發行業務全數交由香港的FORTISSIMO公司負責,該公司決定配合抗議行動,新聞局只能尊重發行商的權益。
在立委提出質疑之後,新聞局立刻改口。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表示,《渺渺》是國片輔導金電影,當初新聞局與《渺渺》發行商簽有合約,規定領取輔導金的電影必須以台灣影片的名義參加國際影展,如果《渺渺》以香港電影名義參展又撤展,新聞局將依合約追回全額四百萬的輔導金。
在大陸新華社所發的新聞中,一律將撤展抗議說成「大陸、香港及台灣電影藝術家」的行動。田又安對此表示,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
對於新華社引述影展發言人說法,指台灣駐澳洲貿易代表處撤銷贊助一事,我駐墨爾本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贊助說法起因於去年代表處與影展主辦單位合作楊德昌紀念影展,十分成功,因此影展方面希望我方今年再次提供贊助。駐墨爾本辦事處澄清,由於對方沒有提出具體贊助計畫或贊助金額,因此今年應該只有掛名贊助,並不清楚新華社所謂「撤銷贊助」是什麼意思。
在我駐澳洲代表處的網站在廿八日發出新聞稿,對《渺渺》撤展表示「詫異與遺憾」。新聞稿說,藝術應該凌駕在政治議題之上,對於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杯葛國際影展的作法不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