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2008

【剪報】 綠:四協議在執行反分裂法

綠:四協議在執行反分裂法

2008-11-18╱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陳曉宜、林毅璋

  〔記者陳曉宜、林毅璋╱台北報導〕第二次「江陳會」簽署空運直航、海運直航、郵政、食品安全等四項協議,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在立院質詢時痛批,這四項協議根本是在執行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假借經貿協定,把台灣香港化,馬政府配合中國演出「以商促統」的戲碼,掛羊頭賣狗肉。

  林淑芬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第二項載明:「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係,互利互惠。」而第二次「江陳會」簽訂的四項協議中,有三項正好就是在執行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而這就是該法明訂促進統一的必要手段,說穿了,馬政府是在配合中國演出「以商促統」的戲碼,也就是國民黨政府骨子裡「一中市場」的政見。

  林淑芬表示,馬政府對外說不會像香港一般簽署經貿相關國內協議,但現在看四項協議的簽署模式,卻與香港如出一轍,這根本是假借經貿協議,把台灣香港化。

  對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這四項協議中,有三項於民進黨執政時已在推動。

  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此次簽定「空運直航協議」的截彎取直航線「一點都不直」,不僅桃園機場飛往上海浦東機場的距離是五百零二浬,也會經過國防部在射飛彈的R8禁航區。反觀民進黨執政時期規劃的航線,雖然要繞經日本飛航情報區,卻只有四百六十浬,不僅不是中國國內航線,也沒有飛越國防部R8禁航區的問題。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也質疑,中國堅持空運直航不能經過第三地,因會讓直航航線變成國際航線,陸委會簽署的這條直航航線是中國國內航線,有矮化主權的嫌疑。

  對此,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解釋,過去民進黨所主張的這條航線,中國從來不同意,完全不能談,但既然要直航,就是要一條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航線。她並強調,這條航線不是國內航線也不是國外航線,而是「特殊航線」。

  陳肇敏證實 中國將完成部署岸艦導彈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國防部長陳肇敏昨日出席立院備詢時,對於中國即將完成部署岸艦導彈表示,「是有這回事,主要是針對海上目標部署用的」。



Posted by shufenlin at 樂多Roodo! │10:49 │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64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