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3,2008
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相關人員報告「因應國際糧食危機,政府應如何妥善利用休耕農田,以解決糧食短缺問題」並備質詢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相關人員報告「因應國際糧食危機,政府應如何妥善利用休耕農田,以解決糧食短缺問題」並備質詢。>
一、 糧食安全?真相是只安全了一半!
1. 全球糧價上漲,前幾日糧食署長黃有才表示,國內稻米自足率高達九成,且安全庫存達90天,不會有缺糧問題,實際上只說對了一半!
根據農糧署的算法,所謂的安全存量指的是根據國內庫存稻米量達到去年整年度稻米的消費量平均統計後的三個月存量,也因此黃署長說台灣庫存量達到90天也就是三個月。但是這其中最嚴重的危機陷阱,就在於台灣人口食用稻米量僅佔所有穀類消費量的一半,稻米安全了,小麥一點都不安全!
2. 根據農委會統計,一九九六年台灣每人每年稻米消費量達五十八點八四公斤,小麥每人每年消費量為29公斤,可是,隨著消費喜好轉變,消費者吃的米一年不如一年,吃麵食的量卻一年比一年增加。大約從二○○二年起,消費者每人每年稻米的消費量就跌破五十公斤,至二○○五年每人每年稻米的消費量已下滑至四十八點六公斤,每人每年吃掉的稻米,十年來整整少了十公斤,而小麥的消費量則成長到37,增加了8公斤。一來一往就差了18公斤!
3. 小麥消費量佔所有穀物消費量一半:這樣的轉變絕非國人喜好的自然轉變,不但與西方小麥生產國強勢傾銷有關,更與全球日常生活「麥當勞化」、「漢堡化」有關,在這樣的情況下國人儘管稻米消費量自足,另一方面小麥的供應卻幾乎完全仰賴進口,若以去年度小麥一年消費量為120萬公噸,稻米消費量為150萬公噸,可以看出當小麥完全無法進口時,儘管稻米完全自給自足也僅能滿足所有穀物消費量的55%!倘若有一天台海爆發危機,或是國際小麥無法再進口,僅佔目前糧食量一半的稻米根本無法應付所需!可見復耕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4. 地力未保持,復耕沒有這麼容易!:農委會是否應該正視這個嚴重的事實,而不在只是一直把稻米安全存量已達三個月掛在嘴邊!然而目前休耕的22萬公傾並不如黃署長想的隨時準備待命,不當的休耕政策讓既有農地淪為傾倒廢土或有毒廢棄物的垃圾場,農發條例讓許多農地被蓋了豪華農舍但是水泥地對於涵養地力毫無幫助,正視休耕地的現況嚴重性才是農委會當務之急!
二、休耕地的不當使用-休耕不如復耕!
1. 休耕土地何去何從?-各種土地的不當運用正在上演!
高雄美濃鎮吉洋里、屏東里港鄉土庫村由於盜採砂石深達地下二、三十分尺,地下水湧出成為另類湖泊,隨地傾倒的垃圾、廢棄物,任意焚燒的五金、塑膠,都隨著雨水沖刷流入湖區,再滲入地下污染周遭水質。當地數百公頃良田頓成荒野,鄰近土地也嚴重下陷,有些當地人遂稱之為「毒龍潭」。除了傾倒有毒廢棄物,也有許多休耕地成為不當盜採砂石業者的目標。不肖地主、業者獲取三層暴利的模式是:一、開挖砂石、土方賺第一筆;二、回填垃圾、廢棄物賺第二筆;三、農地表層覆土綠化後,出租出售或抵押貸款賺第三筆。休耕地的原意是要涵養地力,在這樣任意荒廢毫無管理的情況下完全沒有達到涵養地力的效果。因此,休耕不僅僅是發放完休耕補貼就了事,更應該做的是嚴格監督發展有效涵養地力的方法。
2. 補助休耕不如補助復耕!
在因應加入WTO的衝擊,政府從1997年起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也就是休耕政策,以達到稻米減產。在政府政策鼓舞下,台灣休耕與轉作面積逐年增加,從民國八十六年的十四萬多公頃增加到民國九十三年的28萬多公頃,種稻面積相對也從36萬多公頃減少到23萬多公頃。目前種稻耕地面積為26萬公頃,休耕地有22萬公頃。
目前休耕政策的荒謬之處就在於,我們每年花兩百億補助休耕的「地主」(不一定是「農民」),其中不乏許多買了農地的有錢人,不愁吃喝、不必耕作,卻也在補助之列,每年每公頃坐領九萬元,養成好逸惡勞的心態。反而是辛辛苦苦,有心從事農業的農民,得不到補助。另外,根據宜蘭農民描述,近年來不少炒作土地的投機客,紛紛在員林鄉、冬山鄉等地購置農地,甚至利用興建農舍名義,卻蓋起歐式別墅,其餘農地就作為申請休耕補助,真正的農民捨不得放棄耕作,休耕補助反而都進了土地炒作者的口袋。
目前農糧署對於復耕的建議是不可貿然而行,因為稻米成本價過高,不敵進口米的低價,但是儘管如此,假如一公傾一年都有九萬的補助,與其花兩百億鼓勵農民不要耕種,不如以這些經費鼓勵農民耕種!再者,鼓勵農民復耕應有完善配套措施,以合理價格如直接對地給付使其可以投入整年度勞力與所得可以平衡,甚至生產自足量以上的稻米可以出口等等。
3. 改善農地零碎化-農會作為出面統整的角色
高雄美濃有機耕作隊2004年租地時,就發現租金高於休耕補助。由於農地高度零碎化,美濃地區農民每人平均擁有三分地以下的比例超過八成,休耕補助無形中僵化地租價格,不但不利於農業轉型或擴大農業經營,甚至只會擴大貧富差距。
斗南農會總幹事張有擇,從日本「農地銀行」新觀念汲取養分,在三年前推動由農會出面承租農民土地,發想成立代耕中心進行休耕土地集團耕作。張有擇曾經率領農會員工前往日本考察,因此發現胡蘿蔔、牛蒡是具有外銷潛力的農產品,再加上斗南的馬鈴薯,逐漸打造牛蒡、馬鈴薯、胡蘿蔔為「斗南農會三寶」。有鑑於此,農會單位應出面擔任整合統整的大規模耕作角色,借鏡斗南農會的成功整合經驗,目前國際原物價上漲種稻可供應國內糧食需求,亦可發展各項高經濟價值作物,並可外銷創造高經濟價值 。
因此,復耕不一定只能重稻米,另外也可研議輔導轉作高經濟價值的作物,但是農會在這裡的角色是很重要的,應該出面扮演統整與整合的角色。
4.農委會應該對整體耕地做徹底調查,提出適地適用的政策!
農委會應進行整體農地規劃,例如政府應儘速對全國耕地進行水源和土壤檢測,對於不適種稻地區,應該輔導休耕轉作能源與景觀作物,甚至釋出農地;但休耕政策不能僵化,深具競爭力的花東及濁水溪上游農地,若加入休耕只會降低國內稻米競爭力,因此休耕政策應該彈性調整整體農地調查與規劃,並且「適地適用」。目前休耕地用輪流方式,約莫三年輪到一次,加上前面提到的農地零碎化,農地無法依照其所適用性質作出最良好的規劃,因此農委會應該出面作一統整的耕地調查,將不同的耕地性質發揮其最大的功效。
三、自產自銷的農業-立即將進口米與台灣米分開包裝!
1. 關於復耕與支持台灣農業,不當的包裝與標示使得有不肖糧商將泰國與緬甸等地進口的低價米和台灣米混合包裝以後又以台灣米的品牌出售,有關單位應該立刻將此台灣米與進口米分開包裝!
2. 允許混合帶來的不良後果:目前「糧食標示辦法」當中規定,混合不同產地來源食米,須標示產地別及其混合比率;然而實際上,卻往往帶來不良的後果。首先是關於價格差異,由於進口米價格低於台灣米的售價,而且無法驗出混合米的正確比例,而允許滲混造成糧商有利可圖,造成進口米與台灣米混裝,若又不實聲稱其中台灣米比例,造成有縫可鑽以蒙騙消費者,圖利糧商。
3. 飲食習慣不同與口感差異:再者,國人飲食習慣中,喜愛慣吃圓米,也就是所謂的蓬萊米,粳稻。然而進口米是長米,也就是所謂的秈稻。兩者上口感有所差異,所以糧商以混合銷售的方式以消除兩者間的明顯差別,混裝使得消費者無法明確選擇其所需之糧品,同樣有魚目混珠矇騙大眾之效果。
4. 因此,將進口米與台灣米明確分開包裝銷售,可避免不肖廠商魚目混珠以不實 標示矇騙大眾;國人意欲支持本地農業生產者時,也有明確標示可循,而不會落入不實比例與標示的陷阱當中。當農民實際生產獲得支持,將可正向回饋在耕作意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