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4,2005 14:11

【時論】古蹟保存拒絕雙重標準

2005/10/01  ◎林淑芬立委辦公室

近日來,陽明山中山樓委外經營問題爭議不斷,甚至成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討論的焦點。平心而論,中山樓做為台灣戰後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其文化價值無庸置疑;對於中山樓是不是要委外經營、委外時間的長短、委外後的監督機制,筆者也希望主管的教育部應該要再三思考、審慎而行,避免建築與文物受到破壞。畢竟,古蹟保存的目的不是為了委外營利,而是要替後代子孫留下珍貴的歷史資產。然而,在這件古蹟委外的爭論中,我們卻看出許多政治人物對於文化資產的選擇性重視、雙重標準的對待,以及拒絕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建築物「空間解嚴」的心態,令筆者深感遺憾。


有人認為,中山樓委外案有著嚴重程序瑕疵、頗有「圖利廠商」之嫌。誠然,教育部未在法定程序完備前,便開始舉辦招標說明會等動作,的確容易引起非議。不過,中山樓是否能委外仍須經由台北市文化局審查,並不會有立即招標的情況發生;因此,該案雖有爭議,卻沒有違法的問題。相較之下,幾年前的「蔡瑞月舞蹈社」的委外案,北市文化局無視於採購法利益迴避的規定,容許投標團體的理事擔任招標評審委員;更荒唐的是,該投標團體竟然沒有法人資格、其中更有成員還是當初打壓蔡瑞月老師的幕後黑手。如果舞蹈社真交由這樣的團體經營,教人情何以堪?現今幾位強烈反對中山樓委外的資深「教育文化」立委,面對蔡瑞月舞蹈社委外的爭議,當時可曾為此向市府方面關切過招標廠商資格不符的問題?還是,反對中山樓委外的背後,只是因意識形態作祟,如同過去反對「蔣宋故居」正房開放一樣,只為了不希望做為強人威權統治時期象徵的中山樓,落於市井小民之手的一種情緒性反彈?

事實上,自1999年台北市政府積極進行古蹟委外經營政策以來,相對於「林語堂故居」、「錢穆故居」、「草山行館」等古蹟名稱的「始終如一」,許多具有本土歷史意義的古蹟或歷史建築紛紛遭到「改名」的厄運,甚至連以表彰蔡瑞月藝文成就而指定為古蹟的蔡瑞月舞蹈社,北市文化局都曾試圖要將它更名為「台北舞蹈之家」。對於文化資產而言,除了有形的硬體建築外,更重要的是其內在精神意義,這也就是歷史建築為何可以容許在保存歷史意涵後,更動建築外部形貌的原因。台北市政府任意更改這些古蹟名稱的做法,無疑是對文化資產最大的傷害,卻不曾見到今日咆哮議場的多位立委出面力爭。難道說,只要是「自己人」執政下的古蹟,就可任由毀壞、免受批評?今天,中山樓雖有委外爭議,但至少目前該棟建築物保存良好,短時間內也不會有被破壞的問題。相較之下,過去被惡意改名的北市古蹟與歷史建築,以及正岌岌可危、朝夕不保的樂生療養院、嘉義郡役所、台中惠來遺址、台北國發院等建築,這些文化資產的保存更需要民眾及政治人物來關心。

保存文化資產應是全民及朝野共同努力的目標,而不該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筆者在此衷心期盼,朝野政治人物停止口水謾罵,一起用行動守護文化資產,讓台灣能真正朝「文化立國」的方向邁進。

※刊登於台灣日報(9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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