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3,2005

【時論】海洋音樂祭與沙灘告別式

2005/08/05 ◎林淑芬立委辦公室

「南春吶,北海洋」,墾丁的春天吶喊與貢寮的海洋音樂祭,儼然已是台灣搖滾樂壇中一南一北的兩大音樂盛事。而海洋音樂祭所舉辦的地點是在東北角海岸風景區的中心,素有黃金海岸之稱的福隆沙灘,也是福隆海水浴場的所在地。海水浴場分為內河跟外海兩處,內河即為雙溪河出海口,外海就是海水浴場,內外海之間由一拱橋連接。而福隆海灘外海與內河間有一條狀沙灘,在地形上稱之為沙嘴,海水浴場主要範圍即在此沙嘴地形上。


海洋音樂祭舉辦至今已屆第五年,外外內內外,這是歷屆音樂祭主舞台設置所在地的沙灘,而今年決定在外灘舉辦。由雙溪河、隆隆溪所帶來的金黃色軟質細沙沖積所形成的「外灘」,過去一直是海水浴場的主體所在。但近年來貢寮鄉公所為迎接海洋音樂祭,每年動輒花費上千萬元,到附近挖陸沙載到福隆,進行人工補沙回填的工作,為何這樣天然、美麗的金黃沙灘卻需要靠人工造灘來填補流失的沙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台電核四廠在附近興建重件設備靠岸卸載用的重件碼頭所形成的「突堤效應」。

學理上所稱的「突堤效應」,是指在防波堤的向流面會積沙,而背流面較少積沙或受侵蝕,在海岸建港或築堤時,如設計不當往往會阻擋原有的海流漂沙,造成海岸環境的破壞。重件碼頭開工之後,歷經象神、納莉兩次風災,福隆沙灘被帶走的沙源卻受到了堤防工程的阻礙無法回流,導致沙灘逐年縮小後退。且整個鹽寮海濱公園附近的沙灘向海岸退縮十二公尺,沙灘的高度下降六公尺,並形成陡峭斷面。行政院也早在民國九十二年即宣布,重件碼頭工程與沙灘流失有關,台電應負起責任(「核能四廠鹽寮、福隆沙灘變遷調查委員會報告」,民國92年4月)。

在躬逢一場音樂盛事之餘,面對這片不斷在流失中的黃金海岸,除了感到痛心以外,我們也不由得重新去省思,地方政府這樣移山填海,花費大筆公帑去回填沙灘,好讓音樂祭可以順利舉辦,這種做法是否適宜?倘若是為了振興地方的觀光事業榮景,這種挖東牆補西強的做法,也只是治標不治本,況且海洋音樂祭只有三天,當活動一結束,人潮散去,當地的觀光產業依舊恢復到平日慘淡的景況,實質助益不大;若音樂祭活動是為了鼓勵音樂創作而舉辦,那大可不必挑選在核四廠附近一片正在流失中的沙灘來舉行,更何況活動結束後還會在沙灘上遺留下許多的垃圾,給沙灘帶來更大的污染。

我們欣喜見到多元的音樂內涵與形式不斷的被創作出來,更樂於見到許多大大小小的音樂比賽、音樂節等活動被舉辦。要有這樣蓬勃多樣的音樂創作環境,就是要將目光焦點與資源分散在許許多多小而美的表演或是活動上,持續的關注與支持。而不是花費大筆人力、財力去打造幾場大型的音樂盛宴,讓人去消費,消費週邊商品、消費比基尼辣妹、消費沙灘,而且是一片消失中的黃金沙灘。倘若相關的業管單位再不負起責任,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海洋音樂祭活動,要祭的就是福隆海灘,要祭的就是我們人類對於土地的傲慢與漠視!


Posted by shufenlin at 樂多Roodo! │01:59 │回應(0)引用(0)【文章】觀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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